第七百四十三章 聪明
孙敏德含笑向金点点头,走进屋内,他身后的两名随从也把五号推了进来。孙敏德走到吴尽欢近前,欠了欠身,说道:“吴先生,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
吴尽欢看了他一眼,把手中的掌电放到一旁,摆摆手,说道:“孙先生请坐。”
“不不不,下面还有很多的事,我就不坐了。吴先生,人我已经给你带来了,而且已经洗的干干净净,请吴先生放心享用。”
说着话,他还别有深意地向吴尽欢笑了笑。
吴尽欢也乐了,这个孙敏德,倒是天生做拉皮条的料。他说道:“既然孙先生还有事要忙,我就不留你了,金,代我送客。”
金答应了一声,向孙敏德摆下手。后者又向吴尽欢躬了躬身,带着两名手下走出房间。
等他们离开,吴尽欢的目光落在五号的脸上,用缅甸语问道:“你叫什么来着?”
“翁雅。”五号回了吴尽欢一句,而后又不留痕迹地向旁退了两步,眼珠骨碌碌地转动个不停,打量着房间的格局,以及房间里的人。
似乎看穿她心里在想什么,吴尽欢含笑说道:“不用再看了,你跑不了,就算你能从我这里逃出去,你也逃不出勒沃岛。”
翁雅收回四处巡视的目光,突然改用普通话说道:“我能听得懂汉语!”言下之意,你们刚才都说了什么,我能听得懂。
吴尽欢凝视翁雅片刻,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缅甸克钦邦的人会说汉语很正常,那里有中文电视台,也有中文网站,其实当地人最常说的还是云南话,只不过会听、会说但通常都不会写。
他向翁雅摆摆手,说道:“坐吧。”
翁雅用充满敌意和戒备的眼神盯着吴尽欢,站在原地一动没动。吴尽欢笑道:“放心,我对你没有恶意,我也不会对个营养不良的女人有非分之想。”
见翁雅依旧直勾勾地盯着自己,他又乐呵呵地说道:“就算我真想对你做点什么,你认为你有反抗的余地吗?”
话很难听,但却是事实。翁雅握了握拳头,最后还是一屁股坐到沙发上。吴尽欢问道:“想喝点什么?”
他随口的一问,让翁雅立刻又高度戒备起来,整个身子都绷得紧紧的,仿佛拉满的弓弦,随时可以弹射出去。
吴尽欢向她摆摆手,示意她不必如此紧张,说道:“如果你不想喝东西,就当我没问。”
翁雅与他对视片刻,渐渐的,绷紧的神经才稍微松缓了一些。过了一会,她说道:“牛奶。”
嗯,选择的是最能补充身体养分的饮品,小姑娘还是挺聪明挺有理智的。
吴尽欢向一旁的洪云芸点点头,后者起身,去帮翁雅倒牛奶。时间不长,洪云芸把一大杯牛奶递到翁雅面前。
也直到此时,翁雅才仔细打量洪云芸。论外面,洪云芸比她要美艳得多,也成熟丰韵得多,即便同是女人,她也忍不住多看了她几眼。她接过杯子,小声说道:“谢谢。”她先是试探性的小喝一口,等了一会,没有感觉到不适,这才大口大口地灌起来,一大杯的牛奶,只几秒钟的时间便被她喝了个精光。
洪云芸苦笑着摇摇头,拿起空杯子,又为她倒了一大杯牛奶。这次她的戒心放下不少,没有任何的犹豫,冲着洪云芸道谢。
她又喝了半杯牛奶,而后抬头看向对面的吴尽欢,见他正乐呵呵地瞧着自己,她忍不住问道:“你为什么会缅甸语?”
吴尽欢说道:“我曾经在缅甸待过一段时间。”
“缅甸的哪里?”
“克钦邦。”
翁雅露出惊讶之色,诧异地看着吴尽欢,问道:“你知道克钦邦的首府吗?”
吴尽欢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因为太简单了,他笑道:“我不仅知道克钦邦的首府,我还知道当地的反叛军头领叫吴赛耶。”
吴赛耶中的吴,可不是姓氏,而是对男人的尊称,和汉语中的先生差不多。缅甸人称呼女士,通常会在名字前面加个‘杜’字,也不是姓氏,那是对女士的尊称。
很多人不了解缅甸人的风俗,以为缅甸人姓吴和杜的人很多,那是不对的。
翁雅更加诧异地看着吴尽欢,没想到他还能说出吴赛耶的名字。她好奇地问道:“你认识吴赛耶?”
吴尽欢摇头,说道:“我很敬佩他。”高举着独立的大旗,敢和政府军面对面的硬干,有很长一段时间,吴尽欢都把吴赛耶视为自己的偶像。
翁雅缓声提醒道:“吴赛耶已经过世很多年了。”
吴尽欢还真不知道这件事,缅甸本就是落后国家,得不到国际社会的关注,而且克钦邦的独立闹腾几十年了,国际媒体也很少有这方面的报道。
他沉默片刻,问道:“他是被政府军打死的?”
“不是,是被身边的叛徒出卖,被叛徒害死的!”说道这里,翁雅的脸上不自觉地流露出恨意。
见状,吴尽欢眯了眯眼睛,问道:“你不会告诉我,你是克钦反叛军的一员吧?”
翁雅身子一震,难以置信地看着吴尽欢。后者暗叹口气,看来还真被自己猜对了。他问道:“你又是怎么落到蛇头手里的?”
她沉默了许久,才低垂着头,缓声说道:“我们是先被政府军逮捕,后来被政府军的人偷偷卖给了蛇头,然后从这个蛇头转卖到那个蛇头,一来二去,最后我就到了这里。”
缅甸政府对反叛军绝对是恨之入骨,政府军的人偷偷把俘虏的叛军卖给蛇头,这事在缅甸不是可能会发生,而是时有发生。
吴尽欢能从缅甸到非洲,当时也正是通过蛇头。
“和你一起被俘的有多少人?”
“五十多人。”
“那些人呢?”
翁雅摇摇头,说道:“有些死了,有些我也不知道被卖到了那里。”
吴尽欢打量翁雅,说道:“你没有被蛇头立刻卖出去,倒是很让我意外。”翁雅即便不算绝色,可也是个清秀佳人,这样的女人,还能在蛇头之间倒来倒去,最后都被卖出了缅甸,被卖进菲律宾的勒沃岛,有些不可思议。
翁雅从口袋里摸出一片叶子,递给吴尽欢。后者接过来,看了看,又闻了闻,说道:“薄荷叶?”
“我对薄荷过敏,只要嚼几口薄荷叶,身上就会长出大片的红斑。我对蛇头说我有梅毒。”
说着话,她又掏出一片薄荷叶,塞入口中,只咀嚼一会,就见她的胳膊长、手掌上还有脖颈上,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出一片片的小红点。
“……”吴尽欢无力地扶额,向翁雅摆摆手,说道:“你不必演示给我看。”
过敏体质,如果吃下过敏原的话,身体是非常难受的,而看翁雅的神态,完全和平常一样,对于身上长出的那些红疹子,连挠都不挠一下,显然,这样的手段她已经用过无数次了,甚至都习惯了身体的不适感。环境造人,很难想象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有过什么样的经历,会变成这个样子,对自己都如此之狠。
洪云芸吸了吸鼻子,问道:“吃什么药可以恢复?”
凶险的环境,总是能培养出人的敏锐嗅觉。翁雅能感觉得出来,洪云芸的真的关心自己,她冲着她咧嘴一笑,露出两排小白牙,说道:“姐姐,没关系的,这些过三四个小时就自己消失了。”
洪云芸看着翁雅的笑脸,她也想对她笑,但实在笑不出来。
她转头看向吴尽欢,以眼神询问他,等他们离开的时候,可不可以把翁敏一并带走。吴尽欢没有立刻回应她,他问道:“经常有中国人会偷渡到克钦邦吧?”
翁雅点头说道:“大多都是做走私生意的。”
吴尽欢问道:“是不是也经常有朝鲜人从中国境内偷渡到克钦邦?”听闻这话,一旁的金明显变得紧张起来,腰身不由自主地向上挺了挺,目不转睛地看着翁雅。
翁雅愣了一下,不解地看着吴尽欢,过了片刻,她说道:“偶尔会有朝鲜人偷渡到克钦邦,有些人通过缅甸,去到了别的国家,有些人在缅甸定居下来了,还有人参加了革命军(叛军),我就认识两名参加革命军的朝鲜人,都和我的年纪差不多大。”
“是男是女?”“一男一女。”“女的叫什么名字?”“是叫……柳……柳媛慧。”
一听这话,吴尽欢和金都失望了。金的本名叫金大宇,金的妹妹叫金美珠,和柳媛慧这个名字挨不上边。
不过金还是快速掏出自己的钱夹,从里面掏出一张黑白色的全家福,小心翼翼地放在翁雅近前,问道:“你看看,你见没见过照片里的这个小姑娘?”
翁雅先是看了一眼金,而后目光落在照片上,看了一会,下意识地问道:“这是什么时候的照片?”
“大概……大概有十五、六年了。”金表情落寞地说道。
翁雅摇摇头,收回目光,说道:“我没有印象。”主要是照片太久远了,照片里的小姑娘也就四五岁的样子,过去十五、六年,小姑娘都已经二十岁了,不知道变成什么样子了,就算翁雅真见过金美珠,也不敢确认那到底是不是金的妹妹。
金急声说道:“你再仔细看看、仔细想想。”
翁雅依旧是摇头,说道:“我真的无法确定。”稍顿,她又说道:“如果你们能带我离开这里,我可以回缅甸帮你们去找她!”
吴尽欢脸上流露出笑意,手指轻轻敲打着膝盖。这个小丫头倒是聪明得很,懂得随机应变的让自身价值最大化。
或许她心里也明镜似的,勒沃岛这里不是讲人道的地方,在这里想博同情那是在做无用功,若想让人帮自己脱困,只有让自己体现出相应的价值。
吴尽欢嘴角噙着笑意,慢悠悠地说道:“我的确需要有个人,帮我去缅甸找人,可我,为什么要用你呢?”
“因为我是革命军中的一员,我的同志,遍布克钦邦,甚至遍布整个缅甸,只要她人还在缅甸,我就一定能找得到她!”翁雅一本正经地说道。
看到金眼中闪现出来的亮光,吴尽欢在心中暗道一声厉害,这个小丫头还真不是等闲之辈。
在笼子里,她如同一条毒蛇,出手可谓是快准狠,不留余地,而现在,她又如同一只小狐狸,字字攻心。再过个几年,这小丫头又岂是池中之物?!
他乐呵呵地点点头,说道:“恭喜你,你成功说服了我。”
翁雅眼睛一亮,不由自主地站起身形,问道:“你愿意救我出去,带我离开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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