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当全能大明星

第四十二章 召唤莫凡(召唤推荐票)

    
    “莫凡高产如母猪!”
    “《啜泣》,《心泣》,《哭泣的百合花》,莫凡是有多喜欢用泣字来做歌名?还是他只会创作带有泣字歌名的音乐作品?”
    “莫凡三观不正,从《啜泣》到《心泣》,再到《哭泣的百合花》,创作的音乐作品全部都是伤感情歌,一首比一首悲观!如果莫凡继续坚持创作大量这样的伤感情歌,长此以往,就会很容易误导青少年的爱情观,使得一些青少年不再相信爱情!这是在危害我们下一代的花朵啊!我是专家,我代表家长们建议乐坛抵制莫凡这股歪风邪气!”
    看到这位专家的留言,很多正在为了不知道如何下手抹黑莫凡和《哭泣的百合花》而发愁的黑粉,一下子就又找到了继续抹黑莫凡和他的作品的突破口。
    “莫凡滚出乐坛好吗?请不要再危害青少年!“
    “莫凡滚出乐坛!“
    “莫凡必须滚出乐坛!“
    “我在乐坛也算是个专家,一向以眼光毒辣著称,大家相信我的眼光,我的眼光告诉我,莫凡在创作上一首音乐作品《心泣》时就已经有了江郎才尽的意思!所以,我现在有理由严重怀疑《哭泣的百合花》的创作时间在《心泣》的创作时间的前面!我还可以在这里预言一下,莫凡将在创作第四首音乐作品时遭遇滑铁卢!他将火不过四首音乐作品!”
    黑粉们又是受到了一阵阵鼓舞,仿佛打了鸡血似的,继续疯狂输出抹黑莫凡的相关言论。
    “我们都受够莫凡的音乐了!“
    “抵制莫凡的音乐!“
    “坚决抵制莫凡和他的音乐作品!“
    “建议乐坛必须马上封杀莫凡这种害群之马!“
    “预祝莫凡第四首歌曲遭遇滑铁卢!“
    “如果莫凡第四首音乐作品难产,那我散尽家财!“
    “专家说莫凡下一首音乐作品将会遭遇滑铁卢,莫凡将火不过四首歌曲!我是不是要提前买好新女朋友准备庆祝?“
    ……
    行行出探花:“我们FANS组织已经将上面那些所谓砖家诋毁我们偶像莫凡的相关脑残言论一一截图保存在案,留待将来时机成熟之时狠狠地打砖家们的丑恶嘴脸!”
    夜夜日日:“FANS组织三千人马的先锋在此!那些酸不溜秋的所谓专家,何不亮明正身?敢与我们FANS组织一战否?“
    逍遥法内:“《哭泣的百合花》,听过的人绝大多数都表示这是一首难得一见的佳作!其实,这句话说的不太对!我相信,莫凡以后每次推出的音乐作品都将是一等一的佳作,那将成为常态,并不是什么难得一见!“
    千军一万:“请支持莫凡的铁杆粉丝赶快加入FANS (群号123456)组织,我们FANS组织需要你们加入进来一起为我们共同的偶像莫凡摇旗呐喊!“
    清一色:“FANS (群号123456)组织,有帅哥,更有美女!莫凡的粉丝们,你们还在犹豫不决干什么?赶紧加入相亲相爱的组织吧!我的妹妹就是一枚美女,欢迎大家加入组织来撩我妹!“
    十三妹:“大家好,我是清一色的妹妹,他亲妹!大家加入组织来撩我哦!附上本人靓照一张!“
    霸王别鸡:“大家看到没?什么是美女?这就是!FANS (群号123456)组织还有更多比十三妹漂亮的美女等着你们!“
    我丑我温柔:“FANS 成员在此!“
    蓝色精灵:“FANS 成员在此!“
    幼稚园班长:“FANS 成员在此!“
    桃子味果冻:“FANS 成员在此!“
    请给我超能力:“FANS 成员在此!“
    张小如:“说不定哪天可以在FANS组织的群内遇到莫凡本人哦!召唤莫凡!“
    爱你无解:“召唤莫凡!“
    待机的爱情:“召唤莫凡!“
    不流泪的女汉子:“召唤莫凡!“
    ……
    翻看了很多网友发表在评论区的留言,莫凡也终于在万千条留言当中发现了自家粉丝们建立的后援会组织FANS的存在。
    看到自己出道没多久就得到了这么多粉丝的认可,还拥有了第一个后援会,老实说,莫凡心里十分感动:“看得出来,我家粉丝是全世界最好的粉丝!既然他们都在召唤我,那我也加入FANS群吧。我以后很可能没有太多时间陪着他们谈天说地,不过,偶尔在群里冒一下泡还是没问题的。他们这么支持我,我不能够冷落了他们!“
    莫凡就是这么一个人,谁对他好,他就对谁好,甚至更好。
    其实,他在出道之前就已经考虑清楚了,在自家粉丝面前他要走亲民路线。
    走亲民路线容易拉近明星与粉丝之间的距离。
    不多想,莫凡提交了加入FANS组织群的申请。
    他本来以为,只要自己表明身份,群主或者管理员应该会很快就通过了他的入群申请。
    不过,莫凡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他申请加群的请求刚刚发送出去,才过了两三秒钟就被一个叫做行行出探花的管理员给拒绝了。
    这拒绝得有够快的啊!
    怎么回事?怎么不给通过?
    莫凡只好再次提交申请加入FANS群,并且再次在验证框那里输入了一行表明自身身份信息的文字:我真是莫凡,请给通过!
    又不出三秒钟,莫凡再一次被行行出探花给拒绝了加入FANS群。
    还是拒绝!
    看来是FANS群的管理人员对于申请加群的人进行着严格的把关工作,把自己当成冒牌货了吧?
    可是自己真的是正主啊。
    如果连自己这个正主都加入不了FANS群,那就有点搞笑了。
    继续申请!
    继续拒绝!
    再申请!
    再拒绝!
    这就不好玩了。不过,莫凡是不会放弃申请加入FANS群的,他从来就不是一个会半途而废的人。
    于是,莫凡又一连申请了二三十遍加入FANS群。
    结果可想而知,统统被行行出探花给拒绝掉了。
    你申请,我拒绝,你再申请,我再拒绝,你来我往,两人就这样隔空较上了劲。
    半个小时后,莫凡已经申请了四十九次加入FANS群,还是没未能够成功,终于有点气馁了。
    再这样接着申请下去,也不是个事儿啊。莫凡决定了,再进行最后一次的申请,还是不给通过加入FANS群的话,那就只好回头翻找评论区的留言,找出行行出探花发表言论的账号,然后再给她发私信,叫她通过自己的入群申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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