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的时候,我以为雪只是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类似于西伯利亚。寒风从那里吹到中国大陆,但是足够的冰冷却阻隔住任何电波的传输。
所以,她无法与我沟通,无法给予我关于她的任何消息。于是,每天我都会一个人去码头,听着并不时髦的爵士乐,喝着伏特加,望着来往穿行的船只。
可能她会在某所归来的船上,即便是我并没有搬家,但她也极有可能在归来的时候迷路。
我需要为她引路,至少当时我执着于此事。而那只黄白的花猫,我取名为jim,因为当时我正好拎着一袋子薯片,鱼干,和一瓶jimbeam威士忌。
如此说来,名字起得确实草率,但叫起来却还是蛮让人觉得舒服。不必刻意咬字音,也不必区分平卷舌,只有简单地颤动声带就可以脱口而出的名字。
从毛色和体形来看,jim已经超过六岁,如同一个步入中年的男人。
不像年轻的猫那样四处跑跳,也不会乱抓床单和我单人的皮革沙发。总是独自趴在我为它铺的一套蒲垫上,渴了就慢悠悠地走到蒲垫旁的饮水器上吸吮我一早填满的纯净水,饿了就吃几粒餐碟里的猫粮,因为运动不多,jim也很少吃东西。
偶尔我买回来的鱼生,甜虾,鱼干,它也没有表现出来多少热爱,同猫粮一样,一点点撕咬咀嚼,然后再慢悠悠地走回蒲垫,闭着眼,像是在睡觉。
雪走后,我辞去餐厅的工作。每天离开码头的时候,天色都是像被黑色的桌布遮挡住似的。
街灯逐一亮起,将城市照得昏黄。我拎着一大袋从超市买来的零食和啤酒,一个人回到家中,按开门口的电灯开关,客厅被照的透亮,jim依然趴在蒲垫上,如果不是呼吸时候可以看出身体的起伏,我甚至会觉得它已经死掉了。
我坐在沙发时,jim似乎才反应到我回来了。从蒲垫走过来,跳到我身上,我轻轻抚摸着它的小脑袋,毛茸茸的温暖从手指顶端传遍全身。
我从超市塑料袋中拿出一袋小鱼干,一罐啤酒。撕开后放到嘴里一片,又用手捏起一片喂到jim嘴边。
jim张开小嘴咬在小鱼干上,从上面撕下一条肉丝用粉红色的舌头舔到嘴里嚼起来。
我将耳麦从手机端口拔出,屏幕显示转换成外放扬声,MilesDavis的小号声音如岩浆般缓缓流淌出来。
“砰”的一声,啤酒被打开,我喝了一口,喉结随着啤酒液体的流动向上提高一下。
沉重的睡意突如其来,我放下怀里jim,它慢悠悠地走回蒲垫,放下手中的易拉罐,脱掉上衣便一头栽倒床上。
梦境把我拉到黑暗的海底,我感觉不到自己在呼吸,也感觉不到自己的四肢是否存在。
久违的梦来得不合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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