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分男找了一会儿,见没什么成效,便回到了他的房间。金阳就悄悄来到中分男房间前面,也没跟佟香玉和鬼爷说,他们还和那群僵尸混在一起。
金阳想,肯定就是个中分男把他们引到这里来的,要不是这个狗贼,可能还活的好好的。他的门虚掩着,金阳轻轻推了一下就开了,中分男可能也没有什么防备,因为这里全都是僵尸,显得很杂乱。
金阳来到房间,刚把门关上,就看到过道里过来很多僵尸,压着几个大活人,一阵尖锐的哭啼声传来,金阳通过门缝朝外看。只见有五个妇女和两个小孩也被带到了这里,他们在拼命地挣扎,可基本上没什么用。随着他们越走越远,哭啼的声音也逐渐变小,也不知道他们最后怎么样了。
金阳往旁边一看,这个房间装修得非常豪华,军事基地也能装修得这么好,真是有点服了。明明看到那个中分男走进了这个房间,可是现在看到这里没有一个人,空空如也。咦,中分男去哪里了?
里面靠墙壁的地方有扇门,也是虚掩着,金阳躲在门缝后面一看,原来那中分男在里面,面前摆着很多酒肉,中分男背对着金阳,哼着小曲,大口喝酒大口吃肉,不亦悦乎。
他听到后面有脚步声,随口说了句:“要吃自己拿。”他都没有回头看金阳一眼,只是把一块吃剩的骨头丢在后面,又说道,“你们这群僵尸,人不人鬼不鬼的,别整天想着喝人血,吃了这鸡骨头赶紧离开,看着你们我真吃不进去。”
金阳听声音有点熟悉,一步一步来到他的跟前,担心他发现自己,还是扮着僵尸的模样。中分男回头看了一眼,捡地上的鸡骨头,脸色不悦道:“咦,你居然还学会挑食了,僵尸有什么好挑食的,有吃赶紧吃,有喝赶紧喝。”
他回头的那一刹那,金阳看清楚了,那正是二叔。金阳非常吃惊,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他,他留着中分,军帽压得很低,刚才在祭台的时候没有认出他。
金阳轻轻地叫了一声二叔,金满堂没有反应过来,只是很惊奇地叫道:“僵尸居然会说话?我耳朵是不是有问题了?”
金阳赶紧将脸上的污血擦干净,又对他道:“二叔,你看看我,我是小金子,你的小侄子。”
金满堂这才反应过来,嘴里放一大块肌肉,都来不及咀嚼,立马吐在地上,连连问道:“小金子,你怎么在这里?”
金阳说:“还是先说说你的事情,我记得你跟那群僵尸走进了一个洞口里,我们还去找过你,却没有找到,只找到了一个尸坑,还以为你在里面,以为你活不了了。”
金满堂赶紧起身,把外面和里面的这扇门都关得严实了,才轻声跟金阳讲述了他的经历。
原来金满堂自从中了尸毒,已经变成了半个僵尸,混在僵尸群中,在洞中穿梭,他和僵尸一样,忍着要吃人的饥饿感,走啊走啊,走到了那个尸洞。
尸洞中堆满了各种尸体,全都湿透了,那群僵尸不知怎么搞的,不知道是不是哪根筋不对了,竟然纷纷的往尸堆坑中跳。金满堂后来才搞清楚,它们之所以会跳,原来是它们实在找不到吃的,就把这当成是一种沉睡,或者是冬眠,说不定过了几百年之后,会再次苏醒过来。要是没有新鲜的活物来到这里,它们就不会醒来,只要有人经过这里,就会重新苏醒。
金满堂的尸毒只是在初期,还是有意识的,他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情况,那些僵尸跳的都差不多了,还有一只僵尸跟他并排站着。
他旁边站着的那个僵尸,这个时候竟然扭头看了他一眼,金满堂心想,是不是他发现了自己,如果自己不跳,那僵尸肯定知道他是假的。
可是他现在这个状态,根本不是僵尸的对手。金满堂犹豫了一下,还是被僵尸发现了。僵尸就要过来去咬他的脖子,就在这个时候,僵尸突然之间就掉了下去,金满堂也差点跟着掉了下去,幸好有一只手伸了过来,抓住了他的手腕。
金满堂往旁边一看,原来那里站着一个人,披头散发,一张脸隐藏在头发里面,看的不是很分明。金满堂以为那人也是僵尸,正准备逃走,却发现他对自己并无敌意,应该不是僵尸,而是一个人。
金满堂问他:“你为什么要救我?”
那披头散发的人说:“你快出去,你还有的救。”
金满堂正要说声感谢英雄救命之恩之类的话,谁知道那人进了旁边的那个洞里,不再出来了。金满堂不知道他的底细,哪敢追过去,况且这个时候,逃生要紧。
自己身上的尸毒恐怕只有鬼爷能解,所以他一路来到了义庄,却发现他家中早就被僵尸占据了。他来到那条河边,和他们一样,好像是被逼到这里来的,不过他比他们要好得多,他身上有尸毒,已经属于半只僵尸了。
他没有做殊死抵抗,很快就举手投降了。他比金阳是后来这里的,只不过金阳和佟香玉被打昏,醒过来已经是三天以后了。
金满堂下来后,就认识了那名军官。说到这里,金阳就问他:“好啊,二叔,你居然当了狗贼?”
金满堂说道:“小金子,你误会了,你二叔我岂是那样的人?我深爱赌博,爱喝酒爱吃肉,可是在国家大义面前,我还是分得清主次的,我是一个爱国人士,是一个有为青年。”
军官见金满堂比较滑头,也知道他中了尸毒,就对他说:“我有办法去除你身上的尸毒,不知道你想不想试一试?”
金满堂一听,这下有救了,当即表示同意,这时只见那军官呵呵的笑道:“我们之间完成这次交易,以后你要为我做事,明白了吗?”
金满堂连忙点头哈腰地说:“那是当然。”
金满堂的想法是留住青山在,不怕没材烧,权宜之计罢了,金阳对他嗤之以鼻。不过他下面讲的这些,金阳有点理解他的苦衷了。
军官坐在凳子上,突然之间站了起来,把右腿往桌子上一放,对金满堂说道:“快从我下面钻过去,我立马带你去解尸毒。”
金满堂心里恨恨的,咬着牙,真想一下子把那军官给撕了,不过这个时候意气用事也没有什么用,只要留住了这条命,再报仇不迟。中国有句古话说的好,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要忍辱负重。
金满堂嘿嘿地笑了两声,蹲下身去,像狗一样的爬了过去,他心中的狠到了极点,可此刻也毫无办法。爬过去之后,他没有立即站起来,还顺便把那军官的皮鞋给擦了。
军官笑道:“孺子可教也,以后你就跟着我吃香的喝辣的。”
金满堂在这地下要塞里碰到过了很多妇女和孩子,他们被抓进来,受尽了非人的虐待,金满堂看了直心疼,仿佛疼的是他自己。
他路过那群妇女和小孩时,只见一个妇女抬起头,额头的头发上全是血,滴滴哒哒地往下掉,那女人看了金满堂一眼,金满堂心里顿时就慌了,那是一种怨恨的目光,她对着金满堂轻声唾了一口:“狗贼,你祖宗十八代不得好死。”
金满堂连忙躲过她的目光,装作什么都没有看到,可是他心里难受的很,想起军官对他说的:“识时务者为俊杰,那群不听话的人就是自讨苦吃。只要你跟着我干,以后大计划的建立就有你的功劳,我会把你的功劳禀告给首领。”
金满堂心里虽然很不是滋味,不过他还是笑呵呵地跟着军官走了。最后回头看了一眼,见到那个女人的眼光还是没有离开他的背影,满眼的愤恨与无奈。军官带着他到了祭台,让他就站在那里,不要东张西望,一会儿就能把尸毒给解了。
金满堂被蒙上了眼睛,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不过此刻除了等待也只能等待了。金满堂觉得,变成一只僵尸是一件十分痛苦的事情。
首先是意识会逐步涣散,身上的腐肉会越来越多,会感觉到身体不是自己的,但是他依然会感到痛苦,因为神经系统没有完全消亡。
僵尸会移动,是因为它有运动神经系统,僵尸不怕外界的物理攻击,是因为感知神经系统非常稀少,疼痛感无法很好地通过神经系统传递。相同的打击力度下,僵尸正常的疼痛感觉比正常人少十倍,随着腐肉慢慢侵蚀它们的身体,他们疼痛难耐,可以说这种痛苦生不如死。
还有就是饥饿感,这种饥饿感总是伴随着它们,只能减轻,无法从根本上清除,比起动物的血肉,人的血肉更合它们的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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