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我发觉了他的歹毒,却还是无法回头我翻到了饶青笔记的最后一页。其实我多么希望她再写厚一些,让我知道更多她的故事,可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啊,我心里有些伤感——不期然间,就已经到了最后一页,如同给一个朋友送行,十里长亭,终有尽时。
她这么写道:
“我推开小门,探进半个头去,眼前是一个类似T哥第一次在那请我吃饭的宴会厅一样的空间,同样不高,大约就顶多4米,但面积不小,至少有个篮球场那么大。
与宴会厅不同的是,这里没做豪华装修,水泥墙壁上,有着一排排发着浅蓝色荧光的灯管,而顶上,也有着成排的同样的灯管,仿佛在整个空间里,撒了一层仿佛浅蓝色粉末般的灰尘。
在那浅蓝色的灯光照耀下,是一排排的悬挂着的动物皮,非常多,几乎占满了整个篮球场大小的空间。像是羊皮,也可能是狗皮或其他什么皮,就那皮的大小来看,比一般的羊和狗,似乎又要稍微大些。
那些动物显然是被剥皮之后,丢弃掉了,只剩下那连着毛的风干了的皮,许多都还粘着干涸了污血印记,可以想见,那些动物在临死前,曾怎样剧烈地挣扎。
在墙角,堆了一些动物的头骨骷髅,白森森的,让我的心一阵悸动。那些动物头骨上,有着长而尖细的犄角,看来,这些被剥了皮的动物,应该是羊了。只不过,比起一般的羊角,明显更长一些。
在浅蓝的荧光下,那些吊着的动物皮,越来越像成排的吊死的人,散发着强烈的死亡气息。
我看得触目惊心。忍不住大声地呕吐起来。
我吐了好一会儿,几乎把肠子里的清口水,也全都吐出来。我大口大口地喘息着,感到浑身虚脱。就在那时,忽然,一只手从背后搭在了我的肩膀上。
我回头一看,是T哥。
‘你怎么到这里来了?快跟我走。’T哥拉了拉我的手,说。
我几乎没力气走动,由T哥搀扶着,在黑暗里前行,T哥用我手机的显示屏照着前方,以免走路是被绊倒。
‘那些是什么?’我虚弱地问。
‘是一般的羊皮,还有些狗皮,猪皮。’T哥轻描淡写地说。
‘干吗开着那种怪怪的灯?蓝幽幽的,像是阴槽地府似的。’我又问。
‘呵呵,你可真有想象力,那种灯,叫做杀菌灯。你看,那么多羊皮、狗皮、猪皮,储存起来当然难免滋生细菌,为了防止腐烂,就必须使用杀菌灯,把细菌杀灭,皮毛才就能长期保存啊。这种灯你不能看久了,否则,眼睛会被灼伤的’,T哥说,‘那种灯,杀菌能力太强,甚至不能24小时都开着,每天只开2小时,正好被你碰上。’
T哥用一种刻意轻松的语气,仿佛很随意地说着。但我凭着女人的直觉,分明感觉到他牵着我的手,却有些颤抖,仿佛他的内心正经历着巨大的犹豫。他牵着我,加快速度走着,似乎急于逃离这里。
就在这时,忽然,我们后面亮起了手电筒的光亮。
‘站住!’有人在厉声叫喊。
我们转过身,只见追来了两个荷枪实弹的巡逻的人。
‘T哥,是您?’那两个人用手电照着我们,看清是T哥,立即尊敬地敬礼。
我刚想说什么,T哥已经低沉地说:‘这小姑娘是服侍K九爷的,她刚才走迷路了,我正带她出去。你们来了正好,在前面带路吧。’
于是,他俩用手电在前面带路,我跟着T哥,走出了这黑暗空旷的幽闭空间。而后穿过假山,走回了灯光璀璨的宴会厅与长廊。
T哥让那两个巡逻人先行离开,独自送我去长廊的尽头。
我看着他,忽然发现,他和那变态老人,尽管气质不同,形象不同,但却有着一个最大的共同特点——皮肤特别苍白,简直像吸血鬼那样苍白!
我忽然觉得,他们其实是同样的人,和我不一样的人……不祥的预感,如影随形。我尽管走入了灿烂的灯光下,但我的心,依然在刚才无尽的黑暗里挣扎。我心跳得很剧烈,想必我的脸色,也一定很苍白。
T哥把一切看在眼里。在给我戴上头套后,他忽然在我耳边低语说:‘小青,K九爷的势力很大,他既然看上了你,你逃到天边,他也能捉到你,更何况,你不是还有爷爷在老家吗?’
他的话,阴毒而低沉。既洗掉了他自己的嫌疑,又威胁了我。我明白,他必定是觉得我已经彻底不信任他,于是干脆撕下了伪装。原来,他从来就没有爱过我,一开始,就做好了利用我的打算。甚至从见到我的第一眼起,他或许就想好了后面的每一步,只是,走到这里,即使发觉了他的歹毒,我却还是无法回头,因为,我是他的共犯,我甚至是真正实施杀人罪的人,在用慢性毒药谋杀着老人的,是我,而不是他!他甚至可以完全推脱个一干二净——我相信,以他的谨慎,很可能连那两个瓶子上,都不会留下他的指纹。
同时,他这话,又确实如同匕首插到我的心脏一样,充满力量,因为,他抓准了我的软肋——‘爷爷!’一想起爷爷,我不禁一阵揪心的疼痛。我明白,爷爷是我的永远的软肋,我不可能逃亡,因为我还有爷爷。
同时,我还想起,K九爷,这个变态老头,也曾似乎很随意地说,他制造过好多次汽车谋杀案,就在那条高速公路上,让车里的人死掉,让车子‘自燃’,或者是让汽车在大桥上冲出栏杆,掉到下面的大江里去,制造无声无息的汽车是‘失踪案’。他那么说着的时候,何尝不是在威胁我呢?
而T哥的威胁,甚至比变态老头的话,更加阴险。
回到庙滩会所,我反复回忆着过去的点点滴滴,为自己无限的痛心,T哥,这个我曾经爱过的人,尤其令我绝望。
我为自己曾爱过这样的人,感到羞耻。同时我知道,我永远不会再爱他了。
可是,我似乎也并不爱雷小军,我从少女情窦初开时就觉得,我爱的人,应该是个旷世英雄,驾着五彩祥云,来迎娶我,但雷小军不是英雄,他太平凡,我无法爱上他。
我想,雷小军或许是我在风城,唯一对不起的人,他是真心在爱我,而我则一直只是利用他的爱。
小军,如果有一天,你看到这些文字,请你原谅我。
因为我想,如果有一天你真的读到这些文字,我很可能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
作为弥补,我给你留了两颗大钻石。在你汽车后背箱备用轮胎下面,我用一张旧报纸包着,读完了我的笔记,你可以去找到它,我真心地请您收下,那是我用自己的身体和尊严换来的,我有权利送给我想送的人。
至于我的其他钻石,我想到远方找个安全的地方藏起来。我心里想:‘如果我出现什么意外,至少我不愿意自己辛苦得到的钻石,又被那些人夺回去。即便我无法拥有它们,我也要让他们失去它们,哪怕对他们来说只是九牛一毫。但是,这就是我的态度!’
于是,我打电话给雷小军,让他载着我,去牛城的星宿湖。那里离风城毕竟很远,就算他们再神通广大,我不相信他们能一直跟踪得了。何况上了高速,清晨的高速路上车子很少,如果有跟踪,应该容易发现得了。只要没人跟踪,我就可以到那遥远的星宿湖,找个隐蔽的地方,埋下我辛苦积攒的钻石。
我甚至想过,干脆,我不读书了,带着这些钻石,远走高飞,浪迹天涯,和雷小军一起,开着他的野出租,一直往前走,走到其他省去,然后换一辆车,我和他一起开野出租,忘掉我以前所有的生涯。
可是,我知道我不能这样做,因为我有爷爷,因为我并不爱雷小军,还因为看到雷小军,我会不由得记起我所有不堪的往事……
对不起,小军,我喜欢你,但喜欢不是爱,我喜欢和你在床上疯狂,甚至是地板上,但那也不是爱,我的一生,都在寻找灵魂和身体合一的爱人,但你只能让我的身体满足,而我最需要的,其实是灵魂的满足,宁可玉碎,不可瓦全,这是我无法改掉的秉性。
当你读完这个笔记,请你接受我深深的歉意。
饶青。8月14日夜。
读到这里,我的泪水已经再度夺眶而出。过往的一切,都历历在目……她写下最后那则日记的时候,就是我载着她去星宿湖的前一晚。陡然间,她所有的当初我无法理解的怪异行为,都恍然大悟:
怪不得在路上,我说起,网络上曾有人说那条路上发生过两三次汽车神秘地失踪事件,饶青当时的脸上忽然流露出极度恐惧的神色,甚至连她的手都有些发抖;
怪不得在星宿湖,一个有着老年瘢的老人好色地瞄着她,令她是那样极度地厌恶;
怪不得她那么疯狂地用性爱来抵御恐惧,仿佛下一秒就是世界末日;
怪不得在我们夜宿星宿湖的夜晚,她曾在凌晨4点悄悄出去了半小时,以及,在那荒僻的松树林里,她独自下车,到林子里呆了半个多小时……原来,她去埋下了她的钻石,用她无比皎洁的身体,换来的钻石!
一切,终于蓦然明白,只是,一切却已经无从追回,不可更改……
看完饶青笔记后的那几天,我们和简艾一直在她的别墅里,没有出去,饭菜都是打电话给物管中心,让他们到附近餐馆,给我们送来。
无边无际的忧伤,吞噬了我。而简艾,也同样悲伤,因为看了这笔记,显然更为确定,她的父亲,有九成九的可能,是被那变态老头采取人造的“失踪案”,夺走了性命。
我和简艾,如同两只弱小的鸟,蜷缩在这个或许相对安全的巢里,不知道下一步该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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