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得云开见月明
早上吃完饭高崎说要去看看前天捉兔子时布置的陷阱,温晓一听也想跟着去,可是脚上的绣花鞋不适合在山中行走只好作罢。
高崎叮嘱温晓不要离山洞太远,又把自己的短刀留给她,就出去了。
高崎走后温晓打开火堆旁前两天因为生病没时间打开的包裹。
两个包袱里面有几件她和高崎换洗的衣服还有一些小面值的银票和碎银子,看来明月的父亲考虑的很周到,这些东西足够他们在民间生存下来,过安稳的日子。
只是谁也没想到他们会逃到深山。
温晓愣了愣,在火堆旁抓了一把木头灰用衣服包住,就抱着两个包袱和高崎的剑出了山洞往小溪走去。
她听人说过以前没有洗衣粉,大家都是用皂荚或者草木灰洗衣服,不管有没有用总要先试试。
小溪旁有一块平滑的大石,温晓把衣服从包袱里都拿出来浸湿后撒上从山洞里带出来的灰就躺在大石上上。
大石啊大石,你是不是唐僧师徒当年的晒经石啊?
看了一会高崎留给她的短刀,温晓把刀放到一旁,眯着眼睛晒太阳。
晒了一会温晓就起身把那些衣服洗了,毕竟没试过万一被草木灰腐蚀了他们就没衣服穿了,这深山野岭的。。。
温晓边洗边想念着洗衣机,还好自己在学校经常洗衣服,所以也不累。
将衣服涮洗干净晒在大石上,温晓瞅了瞅四周就把衣服脱了洗了个澡。
已经快中午了所以水并不凉,相反有些温温的,温晓心里面笑自己胆小,这荒山野岭大深山的哪有人啊。再说了明月年龄还小没发育呐,不过是自己心里不好意思罢了。
舒舒服服洗完澡温晓把衣服穿上,翻了翻石头上的衣服,伸了个懒腰开始整理自己的头发。
明月虽然年龄小,可一头秀发已经及腰了。
怪不得古代人嫁人那么早,长发及腰早嘛。
在水池边磨叽到傍晚,温晓也不饿,高崎没来找她,她将已经晒干的衣服一件件叠好,披散着头发往山洞走去。
温晓走回山洞将衣服放在床上,说是床也就是一堆干草上面铺了个毯子,她那天醒来时身上还盖着一件披风,这些天一直做她的被子。
那披风雪白通透,高崎说是用雪岭的雪狐毛制成,刀枪不入水火不侵。雪狐生活在雪岭顶峰,那里终年寒冷,极难捕捉。这雪狐披风是明月父亲林清阳少年游历时一世外高人所赠。林青阳为明月准备行李时将它放在了包袱里面。
可怜天下父母心。温晓摸着披风上柔软的雪狐毛,想象着林清阳为明月准备行李时的情形,不知不觉睡了过去。
温晓发现自己站在一片白雾里,雾气茫茫没有劲头。
“你来了。”有声音传来,清脆悦耳带着一丝稚嫩。
“你是谁?”温晓望着四周。
没人回答,只是雾气渐渐散了,有人慢慢走了过来,起初很模糊,渐渐的就清晰了。
是自己。
哦,不,是明月。
“你是明月。”温晓看着她问。
明月点了点头:“温晓姐姐好。”说完便冲温晓甜甜的一笑。
温晓被那笑容晃了一下,原来明月笑起来这么美啊,感情昨天自己睡前对高崎道了声晚安,高崎愣愣的看着自己是被自己的笑迷到了。
“温晓姐姐?”
“啊,咳咳,明月你说,我听着呐。”
“明月姐姐,你可不可以替月儿活下去?”
“活下去?”
“温晓姐姐,你不好奇我怎么知道你的名字吗?”
“对啊,你怎么知道的?”
“温晓姐姐,其实月儿的阳寿未尽。”
“啊?”
“所以你可不可以替月儿活下去?”
“啊!”
不是,按一般剧情,明月阳寿未尽,又找到了自己,不是应该要回肉身,然后他们各回各家各找各妈的吗?怎么明月不按常理出牌啊。
“温晓姐姐,其实月儿阳寿未尽本应该苏醒过来,只是月儿实在不愿醒来,况且剑南哥哥为了找我丧生火海也来到了这里,所以我们才想办法将你魂魄引来,代替我活着。”
温晓听的一愣一愣的,大概意思她懂,就是有点反应不过来。
“不是……”
“温晓姐姐,你一定要帮月儿,如果你不帮月儿,月儿只能活着,可月儿不想活着,月儿想呆在这里,这里有父亲母亲还有剑南哥哥,月儿若是活着,就只能面对家破人亡的惨状,月儿,月儿做不到。”
“不是,月儿你先别哭,我就是想知道,你们是怎么把我弄过来的,这里又是哪里?”
“哦,我们皇族和冥界自创世以来就有交情,所以我让父亲母亲拜托冥王帮忙找人替我活着。”
“那我还能回去吗?”
“姐姐你放心,当初冥王说不能扰乱三界秩序,所以不能用本时空的人顶替,而是选了另一时空的人,也就是姐姐帮忙,姐姐所在时空和我们这个时空是两个平行的存在,而且时间偏差较大,这里十年你们那里不过一天,所以并不会影响姐姐的肉身,等我阳寿尽了,冥王自然会送姐姐回去。”
平行空间?异世换魂?
好吧,有权就是任性啊。
“也就是说我的肉身会在我原本的世界昏睡几天而已,并不会危害我的生命,几天之后我就能回去了?”
“是的,所以姐姐请你帮帮忙好吗?冥王说我们俩八字相同,气息相仿,若你不帮忙,就很难再找到第二个人了。”明月的大眼睛泛着泪水一眨一眨,温晓的心就一软一软
“你先等一下啊,等一下”温晓蹲在地上,也不知道在想什么,明月在一旁干着急。
“那个冥王有没有告诉你你还有多少年寿命?”
“60年。”
“虾米?那在我的世界就是6天,那我的肉身能撑那么久吗?万一我魂回去了人醒不过来了怎么办?”这要睡死过去还好,毕竟自己也在这里活了几十年了,可万一睡成了植物人,魂魄干着急就是醒不过来,那……
温晓一阵恶寒。。。
“姐姐你别急,冥王已经对你的肉身施了法,不会有事的。”
“真的?”
“真的。”
“那好吧,我就替你活60年。”
不久是六天嘛,五一还七天乐呐。
“真的吗?温晓姐姐你太好了,谢谢你,你就当做来这里旅游好了,你们那个时空不是很提倡到处走走的嘛。”
温晓嘴角一抽抽,家破人亡,逃命深山,还前途未知,有拿命旅游的吗。不过看着明月巴巴的小脸,温晓实在拒绝不了。
谁说只有男人爱美色,起码她身为女人。也拒绝不了明月。
明月一脸欢喜的走了,温晓自然就醒了过来。
夜已经深了。
温晓睁着眼睛看着头顶黑乎乎的石头,在心里小小叹息了一下自己的好色。
正感慨着听见了肚子的叫声,才想起自己今天只吃了早饭。
然后她突然发现,高崎还没有回来。
温晓心里咯噔了一下,从床上坐起来,摸到火堆旁想用火折子点着火,手抖了抖点了好几次才点着。
高崎会不会把我扔在这自己走了?
不会不会,高崎对明月忠心耿耿的
可你不是明月啊,你是温晓
可高崎不知道啊,他以为我是明月
高崎从小陪明月一起长大,说不定早看出来你不是明月了。再说了,前两天你生病,他哪有时间埋陷阱
对吼
温晓心里面劈过一道闪电,自己怎么就没想到这一点,前几天明月生病躺在床上半死不活的,高崎怎么有心情做陷阱。
他不会真的把自己扔在这啦吧……
“公主?”
温晓心里正悲催着,就听见有人叫自己。
“啊”温晓吓了一跳,扭头看见高崎站在洞门口,正看着自己
“公主在想什么,属下叫了老半天,公主都没理我?”
温晓看着高崎一脸担心的模样,顿时觉得自己刚才挺无耻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之腹。
“公主?”
“啊,没事,高崎,你怎么现在才回来?”
“公主恕罪,属下并非刻意晚归,请公主随属下出来一下”
“哦,好”
洞外月光很好。
温晓走到洞外,就看见地上躺着一个类似于刺猬的东西,只是比刺猬大的多,那体格有点像猪。
温晓指了指地上的刺猬问:“高崎,这是什么?”
“是野猪。”
“野猪?”温晓看向高崎,有看了看地上的野猪“不是,它怎么在这啊?”
“公主,这野猪是岷山的特有动物,您别看它外貌丑陋,长满倒刺,但肉质鲜嫩,味道极佳。岷山外围有皇室的狩猎场,那里就有这种野猪,只是这野猪数量极少,凶悍异常又极难扑捉,所以每年也至多捕到一两头。公主以前就很喜欢吃这野猪肉,特别是用这种野猪肉腌制的火腿。”
“那你去那么久就是为了替我猎这野猪去了?”温晓指着地上的野猪
“昨天公主做梦提到火腿,所以属下……”
“高大哥,你受伤了?”温晓抓住高崎的右手,高崎右胳膊上面的衣服划了个很长的口子,能够看见胳膊上的伤口“还有左胳膊。裤腿也烂了”。
“属下没事,只是小伤……”
“高大哥”温晓一把抱住了高崎“你怎么这么傻,这野猪那么凶,要是你回不来了我怎么办啊。”
“公主,属下……”
“什么属下,我!”
“公主……”
“公什么主啊!高大哥,你看这里除了我们俩只有山,剩下的活物也就是这些鸟啊猪啊的,你动不动属下啊公主的,喊给谁听?”
“可是,公主……”
“高大哥,你有没有想过,万一有一天那个什么北的探子路过这里,听见你喊我公主,那我们不就暴露了”温晓突然一脸严肃的看着他。
“属……”
“属什么。属猪啊。”
“公……”
“公什么?公公啊。等我一下,”温晓跑进洞里,将今天中午洗干净的一件白衣服撕开,然后抱着衣服拉着高崎去了溪边。
用溪水帮高崎把伤口清洗干净,温晓一脸认真的为高崎包扎伤口,幸亏高崎是侍卫,所以身上从来不缺伤药。高崎本来要自己弄,,温晓躲开他的手不理他。
“公主……”
“明月”
“公主,属下,嘶……”温晓一用力,高崎眉毛都皱一起了。
“公主,我实在不能叫您的名字。”
“为什么?”
“您的名字是高宸的象征,普天之下除了女皇皇夫之外,别人是不能喊的。”
“这样啊,也是。”温晓不再说话一心一意的帮高崎处理伤口。
“高大哥,你以后叫我温晓吧。”处理完伤口后温晓说。
“温晓?”
“对,温暖明媚,日出东宸”
“好,公,”温晓一瞪眼,高崎立马改口道“温晓”
“高大哥,咱们回去吧,我饿了。”
虽然高崎说大晚上吃东西怕消化不了,但是温晓已经一天没吃饭了,而且猎野猪也消耗了他不少体力。所以两人决定把烤野猪肉吃。原本温晓还发愁高崎受了伤自己怎么处理那满身倒刺的猪,就看见高崎一抬胳膊提了一口气右掌往前一推,野猪就倒了个个,圆滚滚的肚皮露在了外面。肚皮上黑乎乎的,但是没有刺!
“公,温晓,把匕首给我”
“哦”温晓跑回床边拿起早上高崎给她的匕首,屁颠屁颠的跑到了高崎面前递给了他。
高崎抽出匕首,蹲在地上,沿着倒刺生长的线条边界把野猪的左后腿卸了下来。
轻而易举,高手啊。
温晓伸出大拇指给了他32个赞。
高崎用匕首沿着腿上的线将外皮扒掉,切下一些肉块用一根干净的木棍穿起来,跑到河边冲洗干净,然后放到火堆上烤着,自己又把地上的脏东西处理了。
野猪腿确实美味,还没烤熟温晓就开始咽口水,等到高崎说可以吃了,温晓迫不及待的取了一块,用嘴吹了吹就吃了起来。
肉味鲜美,入口及化,比自己在现代吃的金华火腿都好吃。更神奇的是猪肉带着一股自然的咸香味。
“高大哥,这肉怎么带着一股咸味啊?”温晓好奇的问道。
“公主,这野猪会经常食用自然草,这草晒干磨碎可代替盐,高宸离海较远,盐比较稀缺,价格相对高一些,所以很多百姓家里都会有这种草,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吃这草的缘故,野猪的身上带着一股咸香味,很多人捕猎时会用这种草做诱饵,只是野猪太彪悍,即使中了陷阱,也大多逃脱。”
“哦。”温晓边吃肉边点头,活到老学到老啊。
吃完肉,两人洗洗手,高崎就坐在外面借着月光收拾野猪剩余的部分,温晓睡不着,坐在火堆旁看着高崎做这一切,想起来什么,问道;“高大哥,剑南是谁啊?”
高崎手一顿,抬头问道:“公主想起来了?”
“没有”温晓轻咳了一下“刚才睡着的时候,迷迷糊糊听见有人喊”
“哦,这样啊。剑南少爷是淮南王的大公子,长公主五岁,他父亲原是沐王的爱将,前几年被封了王。剑南公子从小与公主一块长大,感情很好。听说朔北大军进犯时,大公子亲自带兵来宫支援,只是被朔北军阻在了外面,现在也不知道怎么样了。”
死了。
温晓在心里感叹了一下,却没有告诉高崎。
虽然不知到他是怎么死的,但却知是为了明月,想到这些整个人有些愣愣的,眼睛酸酸的。
高崎见温晓再说话,也没说话。只低头收拾野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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