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七十年代发家致富[穿书]

1.第 1 章

    
    “叽叽叽!”
    “吱吱吱!”
    “咯咯咯!”
    大清早的,鸟叫声,蝉叫声,鸡叫声,不绝于耳。
    凌晨昨晚熬夜到了两点,原本就困的要命,听见这些声音,他转了一下身,用被子捂住耳朵,想继续睡。
    要死的,好不容易有个周末,能睡睡懒觉,哪来的这么多吵人的动物?他们小区这是变成了动物园吗?
    又睡了几分钟,凌晨却突然反应过来了,不对啊!他住的地方,周围可全是摩天大楼,别说鸡了,鸟都很少见到一只,所以刚才的声音哪来的?
    想到这里,凌晨终于舍得睁开了他那双眼睛,不过凌晨的一双眼睛就像被胶水粘住似的,他费力好大的劲才睁开。
    发黄的墙壁一看就有了一些年头,墙壁上面还有许多不知道的黑色物体,房梁上到处是灰尘,还有许多蜘蛛网,屋顶的瓦片有块好像坏了,凌晨都能清晰的看见外面的阳光。
    而凌晨,现在正睡着一张老式上了红色油漆的木床上,身上盖的是大花棉被,整间屋子里只有一个黑漆漆的衣柜,以及一个掉了漆的书桌。
    周围的一切都很陌生,凌晨揉了揉眼,觉得自己应该是还没睡醒,还在做梦。
    再睡一会吧!今天的梦实在太奇怪了,要知道凌晨只有在孤儿院的时候,才住过这种房子,而他离开孤儿院,已经十年了。
    还是觉得头重脚轻的,凌晨沉沉浮浮的睡了过去,却在梦中看到了另一个人的一生。
    ……
    大清早的,凌奶奶把儿子媳妇能干的全赶去上工,小的几个也全部赶出去挖野菜打猪草去了。
    “我告诉你们啊!全部手脚都给我放轻一点,要是吵着我大孙子,我和你们没完。”
    好久没有听见凌奶奶这么小声说话了,凌家其他没觉得哪里奇怪的,只是随着凌奶奶说完话,他们身体都不由自主的抖了抖。
    特别是凌家的几个女孩子,听到凌奶奶的话,都害怕的低下头,走路更是小心翼翼的。
    没办法,凌奶奶最重男轻女,要是吵醒了她的宝贝疙瘩,揍一顿是轻的,还要饿上一天。
    本来因为凌奶奶偏心,看不上女孩子,她们平时就只吃了七分饱,这要是再饿上一天,命都要去了半条。
    而且,饿肚子的滋味很难受,饿起来的时候,眼前就是有一把泥巴,也能抓来吃了,那种难受劲,只有自己知道。
    为了不饿肚子,凌奶奶的话在凌家那就是圣旨,谁也不敢反抗她。
    等人全部走了,凌奶奶回了自己屋子,从钱罐里拿了钱和票,乐滋滋的出去了。
    “大壮,给我来半斤肥肉。”来到猪肉摊子,凌奶奶仔细看了一会儿,才指着最好的地方要了半斤。
    “好嘞!”大壮手起刀落,把切好的肉放在在秤上,刚好半斤多一点。
    大壮像没看到似的,直接把肉拴好,递给凌奶奶,“凌奶奶,你的肉。”
    凌奶奶见大壮识趣的样子,心里满意,脸上也带了笑容。
    想到家里已经一个月没见荤腥了,凌奶奶再开口,“大壮,再给我来两根骨头。”
    大壮照样挑了最好的两根,还帮凌奶奶砍好了,这时他才问,“凌奶奶,家里有什么好事啊?”要不然向来抠门的她今天怎么舍得大出血了?
    凌奶奶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我大孙子回来了,可怜的孩子,跟着他爹妈在外面吃不好喝不好,现在回家了,我可不得给他补补。”
    大壮:“……!!”好想爆粗口,就凌晨那白白嫩嫩白斩鸡的样子,还受苦了,凌奶奶是眼瞎吗?
    不过想到凌晨可是凌家唯二的两根独苗苗,凌奶奶重视也正常,再说这是别人家的事,大壮也就是在心里嘀咕,嘴上却说:“那是应该的。”
    “好了,我不和你说了,我孙子要醒了,我得去给他做饭去,”说完,凌奶奶风风火火的走了。
    后面的大壮心想,这凌家是把凌晨当祖宗了吧!太阳都晒屁股了,还不起,还要年纪一大把的凌奶奶给他做早饭,果然只要苗少,待遇就好啊!
    不过,从这以后,大壮心里就对凌晨瞧不起了,他以前总听别人说凌晨被凌家人宠坏了,他还以为是别人嫉妒,可今天看来,人家说的的确是实话。
    若凌晨真的像别人说的,肩不能挑手不能扛,比猪还懒,那还能有什么未来?要知道,即使凌晨他爸有工作,凌晨会接班,可凌晨要是不肯干,有工作也没用,迟早得被撸了。
    若凌晨知道大壮的心里想法,一定会大喊一声“冤枉。”
    要知道他因为是孤儿,从小为了活着,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硬是靠自己,三十岁就在北京全款买了房子(虽然是在六环),可他只靠自己,能在六环买上房子,自觉已经可以了。
    没想到,他就是起晚了一天,就被人说成了废物,窦娥都没他冤。
    不过,此凌晨已经非凌晨了,若是从前的凌晨,被人说成废物,其实也不冤。
    这时候,凌晨已经再次清醒了,他来来回回的扫视了房间十来遍,又不信邪的掐了自己一把,很痛,不是做梦,这一切都告诉凌晨,他……穿越了。
    凌晨没想到,他不过是睡了一觉,起床就发现,自己居然从8102年,穿越到了1976年。
    若是换一个人,发现自己穿越了,估计会高兴的跳了起来,可凌晨就想仰天长啸,他真的不想穿越啊!
    要知道,凌晨奋斗了十几年,经过千辛万苦才从一个搬砖的混成了一个老板,有房有车,眼看就要娶上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结果就一觉,他一朝回到解放前了。
    不仅他拼搏的一切都没了,他还回到了1976年,这个又穷又苦,买颗糖都要票的年代。
    还不止这一点,从刚才的记忆中,凌晨还发现,他居然穿越成了他昨晚看过的一本小说里,与他同名的男配。
    凌晨平时把自己累成狗,他唯一放松的娱乐,就是在睡前看会儿小说。
    而他昨晚看的小说,是最近大火的年代文,书名他忘了,反正讲的就是一个下乡的女知青,在农村艰苦奋斗,又努力考上大学,和男主在大学里相爱,携手致富的小说。
    事实上,这本书是本玛丽苏文,女主在里面漂亮得不行,招惹了很多男人,但她独爱男主一个。
    而且这本书,有很多配角,凌晨,就是书里最悲催的炮灰男配,女主的——前未婚夫。
    是的,前未婚夫,按照书里说的,凌晨家是村里一霸,他爷爷是退伍老红军,他大伯是公社大队长,他爸是国营饭店的大厨,三叔是村里的会计,他小叔还是军营里的团长。
    凌家上一辈虽然兄弟多,可到了凌晨他们这一辈,就只有凌晨和小叔家的凌宇。
    凌宇被小叔带到了军营,几年也不一定回来一次,在凌奶奶们身边的,就只有凌晨一个独苗。
    可想而知,作为独苗,从小,凌晨就被全家人宠着,他长到十六岁,从没下过一次地洗过一件衣服,甚至十岁的时候穿衣服都是凌奶奶她们帮忙穿的。
    要不是凌晨还有点羞耻心,估计饭凌奶奶她们都能给凌晨喂到嘴里。
    这样的凌晨,被说成废物一点都不过。
    而女主刚好就分到了凌晨他们红旗公社,还被凌晨看上了,凌晨想娶女主,女主不答应,被凌晨逼迫,她绞尽脑汁,才哄的凌晨先和她订婚,等两人大点再结婚。
    后来,女主考上大学,凌家还使了手段阻拦女主,好在凌晨就是个象牙塔里的小嫩草,被女主三两下哄了过去,偷了他大伯的印章,女主才能走掉。
    后面,等女主考上大学,遇上了真命天子,各路优质男神,凌晨这个瘌蛤蟆想吃天鹅肉的人,自然要被炮灰了。
    凌晨虽然和小说里的男配同名,他却觉得男配蠢极了,明明有一手好牌,却非要看上女主,最后落到家破人亡的地步,当时凌晨就想,若是换成他,他一定不会过成男配那样子。
    凌晨却没想到,他就是想一想而已,第二天醒来却真的穿越成了小说里的凌晨,早知道昨晚许愿能成真,他一定会许愿成为世界首富,而不是许愿来到这个艰苦的年代。
    “唉!”摸了一把自己手臂上软趴趴的肥肉,凌晨一个鲤鱼打滚起床,算了,船到桥头自然直,既然来到这里,他就暂时先好好在这里过下去吧!起码在这里,他有家人了,家人还很疼爱他。
    凌晨当时之所以想成为小说里的凌晨,主要就是,小说里面,凌晨有很多爱他的家人。
    凌晨从小就是一个孤儿,他虽然身体健康,却被人扔在了孤儿院,凌晨不知道他是被父母扔了,还是有其他意外。
    他从小就想找到自己的父母,找了这么多年却一点消息也没有。
    越得不到什么,就越想有什么,凌晨最羡慕的,就是别人有家人,他没有。
    所以他才会想成为小说里的男配,毕竟这本小说里,凌晨真的是很幸福了。
    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大伯三叔四叔都疼他,虽说就是他们的疼爱害了凌晨,可对于孤儿凌晨来说,他们的疼爱即使带毒,凌晨也梦寐以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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