湮华碎

第一百九十四章 大战将起

    
    噼里啪啦,连串的小石子,一颗一颗地从矮茂的梨树上砸了下来,有几颗正巧还落在靠在树下打盹儿人的领口处,肩膀头,虽说不疼,轻碰,也能起上一块红。砸在身上也不为所动,紧皱着的眉头,时不时轻微抽动的手指,正在告诉人们,此番也是不得安眠。
    突然,那人的眼睛猛地睁开,手上戒鸢风响,摊掌接住一枚石子,转眼间抬头向上看去的时候,石子已经在掌心,化作一团飞烟。
    “是谁?谁在那?”青衣冷面,这人正是蔷鸢,话问出口之时,人已经飞身上树,从枝杈缝隙,找到一条类似尾巴一样的东西,用力拽了下来。
    异界的天若绸云密布,大地流火,平坦之处纵有植被,也仿佛都被黑雾笼罩,终日不见阳光,蔷鸢所倚靠的矮茂梨丛,是这萧然大地上为数不多的绿洲,每每有触罪之人,扔与烈焰谷焚尽身躯后,骨灰大多会撒在此处,供作肥料。既是这般,这梨树上的花叶都是灰白不见色彩,纵有千花,却从不结果。
    被拽下来的人,丝毫不在意,摔在地上翻身一骨碌,就站了起来,拍拍袍袖上的灰,随意地提着轻吕,抵挡气势汹汹而来的攻势。
    “哎,这里哪都好,就是女子太过彪悍,也不是第一次见面了,这样打招呼是不是不大厚道?”那人咧嘴笑笑,似乎觉得还没玩够,看着抵在喉间不足一寸的玄铁细丝,咽了口唾沫。
    蔷鸢哼了一声,收了手势不想与他多做废话,转身就走。
    这里才不是什么好地方。心中这么想着,回忆起刚才魇在其中的梦境,从自己记事时候开始,不记得到底重复过多少遍,大哭着一直在荒野中奔跑,无休无尽,这里的天是昏暗的,人心也是昏暗的。
    “喂,主上与我交代了去带那身怀追魂秘术的女子回来,你与他们打过不少交道,可有良方协助啊?”
    那人依旧不死心地在身后叫嚷着,碎步追了过来。
    “纵使打过不少交道,依旧没完成任务,若有良方,何必等着被你捡去这个便宜。”蔷鸢随口敷衍,脚下的步子不停,觉得此人甚是聒噪。余光无意间瞥到他腰间带着的无格轻吕,有些眼熟,整愣了半晌,方才忆得,此剑正是紫府山中一夜,寒光一闪,无数化作剑下魂的鬼剑莫邪
    “此物,你如何得来?”蔷鸢站住了脚步。
    “奥,这个啊。”沙青色的长袍翻飞,故意地整理下腰带,带着的几分炫耀似的:“从一个半路出家牛鼻子手里来的,事情办得不利索,估摸着已经被下烈焰谷了吧,搞不好刚才沾染的尘灰中,就有他的。”
    将骨灰看作是浮土尘埃,说着他又特意拍拍屁股,展展身上的云纹衫,好似不愿沾染晦气一般。
    “不过还挺好用,哎?引灵之效不必你拿回来那个白色的鹅蛋差啊。”
    蔷鸢黑线,原来在他眼里,这空谷玉埙就是个纯白的鹅蛋。想到这,她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眉毛拧作了一团,快步走开了去,留下那人在原地傻眼,黑雾偷偷攥起他的一角绸尾,电光石火之间,就被寒光切断,呜咽的风声中,似乎还夹杂着什么人的惨叫一般。
    再一睁眼,那人的瞳孔变得全白,撇眼俯视着渐渐消散的一缕黑丝,语气全然没有刚才那般轻佻,反而阴冷的可怕:“哼,不自量力。”说完,也大步走开,只余此地,流火掩住了又一根枯骨。
    “什么什么?!”公孙念激动地就差没在小羊驼的背上跳起来了:“露离你给那女子的空谷玉埙竟是假的?!”
    良辰此时啥也顾不上,只是一双眼睛全在她座下的那匹坐骑毛绒绒的大脑袋上,这人到底是多喜欢收集这些个奇珍异兽啊。
    三个人,两匹高头大马,一头呆萌的羊驼,走在长长队列的最后面,一边说着话。
    露离也是有些吃不消这一路上为人注目的排场,少前听程煜永昌府找念儿讨药的时候抱怨,还以为多是说笑,这倒是比得自己当日九重天上宫门口围观的场面了。
    “我事先也不知,只是拿到那玉埙之初,感受到它浑然天成灵气,也就没做多虑,如今想想,大封神时代至今,玉埙神器虽不常出,据记载也多现于纷纷战事。可血见于玉,溅为斑,流为痕,浸则渗入成丝。既是战时遗留之物,怎可能没有一丝一毫的瑕疵。”露离解释道。
    “如此说来,就是老陈没有据实相告了?”良辰也疑惑,但是听到给异界夺走的神器可能是赝品,心中不由的有了些许安慰,可是转念一想,自己这一行人救了陈念一家,他实在是没必要扯这个谎,何况还千里迢迢派人小心送往齐云山托管。
    公孙念回忆着见到那玉埙时的模样,四壁光滑,纯白无瑕,露离说的有几分道理,确实剔透玲珑得有些过分了:“这事确实蹊跷,不过除了这一点疏忽,那玉埙做的完全可以假乱真,天下间有这般手艺的人不多…”书到一半,沉了片刻又接着道:“想来问问江拾灯那个采花贼,应该知道些什么。”
    要不是公孙念说,良辰都快将有江拾灯这个人忘在了脑后:“公孙姑娘以为是江拾灯所为?”
    “我看到未必。”露离打断她:“江拾灯虽然妙手,深谙其理,但引灵术法之事恐并非他所长,那神器的灵识浑然一体,断不是轻易可能完成,所谓形似而神不似…”
    “得得得,怪不得程煜叫你老官儿,有这功夫,我们通信问他一问便知。”说着公孙念掐指,一只灵活的小金虫攀上她的手指,低声吟念了几句,便biu地一下,不见了,看得良辰一阵惊奇。
    “这,这是什么?”
    公孙念不以为然,骑着小羊驼一步三摇地解释着:“之前金蝶传信,可将事件全部前因后果阐述清晰,但同时所需耗费的灵力过多,不宜做简短地传递消息之用,我与齐暄在蛮疆戍边之时,将其改良成了饲养的金色小虫,以蛊养食,只耗之前气力的十分之一,便可完成,普通人亦可使用,传信于各大营寨,也方便了许多。”
    两人都是哑口无言,暗自佩服。说着,就见她从布包中提溜起一个钱袋子大小的东西,里面鼓囊鼓囊挤着很多东西的样子。
    “喏,逮了整整两个春夏,才完成了这许多。”
    公孙念倒是习以为常,但是良辰等人光是想想里面密密麻麻都是小虫,不由有些头皮发紧,密集恐惧症都要犯了,连忙摆手让她拿远一点。
    猜猜从布袋中醒来,看公孙念拎着小虫袋晃悠,偷偷伸出小爪子,似乎对着一兜子小虫觊觎已久,打算探进去抓几只出来打打牙祭。公孙念那是多眼疾手快的一个人,拇指与食指圈成了一个圈儿,冲着猜猜冒光的小脑门一个脑嘣弹过去,小东西捂着脑壳就缩。
    看她们笑闹了一阵,露离出声问道:“大军一动,消息定会飞传至陪京,开儿她们,可有提前知会了消息?”
    “没问题,已经送出信儿去了。”说着小皮鞭嗖嗖地打在羊驼的屁股上,羊驼努努吃痛,撒开蹄子向前狂奔而去,向着那个万军从中高翎盔首的背影冲了去,留下身后绝尘一片,口念念有声,分量沉重:“这样的朝廷,真覆了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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