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 邹程司就报了警。
和警察一起来到以前和母亲租住的房子里。
这里的房子马上就要被拆迁, 所以得尽快来采集证据。
警察在屋子里用荧光剂检测,客厅到厨房内仍然有部分血迹残留。邹程司之前自己就这样做过,但是希望警察能够找到比他更多的蛛丝马迹。
他等候了一阵,走出门外。
看向周围被推翻、裸露的红色墙壁, 白色粉墙, 混乱的垃圾堆,以及零星还没有搬走的几户人家。
到底是谁把冰柜送到他门口后,又一声不响地离去?
很显然,那个人有可能知道事情发生经过。
可他应该害怕得罪邹厉明。
毕竟邹厉明在最开始以高利贷起家,在这一块是龙头老大, 后来才开正规的借贷公司, 不过本性里还是狠辣的。
那个人为什么昨天晚上突然把证据送到他手里?
难道是因为拆迁?
还是知道了他被邹厉明发现的事?
又说他是邹厉明身边的人?
还是他母亲以前认识的人?
邹程司想不透这一点。如果那个人勇敢一点, 也许可以帮忙做人证。
但不能强求, 邹程司认为对方肯把冰柜放到自己手上已经算是很大的恩德, 不应该要求别人冒着风险来帮他。
邹程司站了会儿,转身又走回去。
警察采集完证据后, 还是例行询问周边的邻居。其实这些邹程司自己都做过一轮, 不过警察更有威慑力, 也能把这件事彻底曝光出来,所以邹程司一路陪同。
从路口的张阿姨家, 到陈奶奶家, 到周伯伯家, 还有新搬来的一些住户。
大家听到这件事都瞠目结舌, 连声啊呀。
有些人还对袁琴有印象,以为她只是逃跑了,没想到竟然是被人杀掉了。
于是大部分认识邹程司的目光就充满了同情。
可惜他们对当年的事,的确并不清楚。
那天有邻里结婚,大部分都在帮忙,或者看热闹,的确没有人注意到邹程司母亲家里的动静。
走访到捡垃圾的老伯那里。
他住的地方简直就是一堆垃圾场,放着各种分门别类好的塑料、纸板、书籍、木头还有易拉罐。
警察朝他:“您在这边住多久了?”
老伯:“二十多年了吧。”
警察:“2005月6月17日,您在做什么?”
老伯低着头把易拉罐踩扁:“还能做什么,捡垃圾。”
警察:“认识袁琴吗?”
老伯:“见过。不熟。”
警察:“那天有没有听到什么动静?”
老伯摇头:“没听到。”
易拉罐的声音啪一声,显示这个老伯脾气并不是很好。
警察:“有没有看见有可疑的人出现?”
老伯:“那天有人结婚,我忙着收垃圾,哪管得了那么多?”
警察往里看了眼:“您收垃圾多少年了?”
老伯:“在这住了多久,就收了多少年。”他突然直起腰来:“明天就不收了,要住新房子。”
警察笑了下:“分房了?”
老伯:“是。”
……
邹程司站在警察背后,突然看见地上散布的塑料捆扎带,那一般是用来打包箱子的,白色的一段段被手指贴过,有很多黑色的油污。
他想起昨天晚上那个冰柜上的塑料捆扎带也是这种大小,虽然很常见。
打包冰柜箱子的白色塑料捆扎带,有被人用手套捏住捋直过一次的感觉,但还是能看见黑色的脏污,显然不是新的捆扎带。
箱子也是旧箱子。
那个送冰柜的人从哪找的箱子和捆扎带?
邹程司看了眼老伯。
等警察走后,邹程司才问:“老伯,有人找您要旧箱子和捆扎带吗?”
老伯看了他眼:“没有。”
邹程司心里有了个判断,他说:“谢谢。”
老伯没有再说话,拿着撞门易拉罐的麻袋进里间去了。
是啊,他为什么没有想到,谁会留着旧冰柜?
邹程司往前走。
冰柜被检测出浸水了,内部生很多铁锈。冰柜内部有隔水层,里面有水是浸不到外面的电力系统的。冰柜要么放在外面被雨淋湿,要么被扔到水里面去了,要么就是有人拿水朝漏口泼进去——除非有小孩子,一般不会有人这么做。如果那个人保留着冰柜,肯定知道冰柜的重要性,不会让小孩碰的,这样推论,雨淋有可能是意外,几率也很小。
邹程司慢慢设想。
他们当时会怎么做?
冰柜里的尸体、冰柜、锤头和菜刀都需要处理。
其中冰柜最大件,尤其难。
把旧冰柜卖了?不会,被人认出来就很危险。
扔到一个莫名的垃圾场?让人收走?
扔到水里?让其不见天日,直至泡烂?
如果照这样推测,最有可能接触到的难道不是捡垃圾的人?
但为什么冰柜里还会有带血的锤头和菜刀,正常来说应该会把凶器分开扔吧?所以老伯应该还是知道什么的,才把冰柜收起来了,而没有当一般废品处理。
凶器也应该是他收集起来的。
邹程司没有转身去问他。
既然他不想暴露,如果没有切实的必要,邹程司暂时不想把他拖进来,免得被邹厉明发现。
应该是前几天他刚在这里问话,被常昊撞见。
所以老伯也猜到——他被发现了。
加上这里要拆迁,所以他才把冰柜送给他。
邹程司觉得这种可能性非常大。
某刻,他突然停住脚步。
是啊,如果真的是老伯,照这样推论,有没有一种可能是,邹厉明是打算把冰柜扔到河里的,老伯发现了,捞了上来?
如果冰柜在河里,那么尸体,也会不会在?!
邹程司一瞬间为这个设想而浑身血液沸腾,像是能听到在身体里汩汩流动的声音。
没有风,他却觉得耳膜鼓噪。
邹厉明若是很谨慎的话,应该会把尸体和凶器分开处理。
可他并不是很谨慎的人,他是很大胆和凶狠的人。
从他把袁琴的尸体藏在冰箱里好几年都不动就知道,他并不认为杀人是一件很重要、值得需要被认真对待的事情。
他很随意。
随意到,邹程司握紧黑色公文包包袋,内心狂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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