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风怒吼,万里飞雪。
大地银装素裹,却无一分妖娆,只余寒意入骨,冷彻人心。
“垃圾系统,毁我人生!”
“老子要是能回去,一定要想办法把你给卸载了!”
苏墨一身单薄的粗布麻衣,迎着狂放的北风,头顶晶莹的雪花,拎着一柄不能算是剑的长剑,瑟瑟发抖的行走在雪地之中。
这是他来到小李飞刀世界的第二天。
回想昨日的经历。
简直就是一场噩梦,而且还是地狱级的噩梦。
苏墨本以为自己绑定了系统,就会像网络小说里的主角一样,升职,加薪,出任CEO,迎娶白富美,继而走上人生的巅峰!
然而,系统太坑!
美梦不成真就算了,竟然还特喵的变成了地狱级的噩梦!
第一个任务就是在地狱级难度的古系江湖里帮助阿飞扬名立万。
这个任务说难也难,说不难也不难。
如果顺着剧情走,到了结局,阿飞必定能扬名立万。
但坑爹系统说了,小说剧情不能当做参考。
苏墨信了。
原本他打算退缩的。
可是坑爹系统又说了,拒绝完成任务也算任务失败,而任务失败,就会扣寿命。
他原本能活到八十岁,就算扣除了四十年的寿命,也能活到四十岁。
孔老夫子说过,四十而立。
人生在世,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活到四十岁差不多也够了。
所以……
面对坑爹系统的威胁,苏墨这倔脾气,果断的从心。
不就是完成任务吗?
这个简单!
苏墨在上小学的时候有个外号,叫做游戏小王子。
这个外号一直保持到现在。
他玩游戏从来都没有输过,虐死无数小学生。
地狱级难度的古系江湖算什么?
以他虐死无数小学生,在小学生中称做游戏王的名义发誓,他一定会完成任务的!
何况还是附体完成任务!
而他附体的对象,就是小李飞刀世界另一个主角的阿飞。
阿飞,姓沈名飞,沈浪与白飞飞之子,“小李探花”李寻欢的知己,剑法,快,准,稳,无情,江湖号称“飞剑客”,后世江湖将其称为天下第一快剑!
这么出色的附体对象,交给苏墨这个熟知剧情的人来操作,必然能让阿飞名扬江湖。
不过,当苏墨附体到阿飞身上之时,这才领悟到坑爹系统的险恶用心,他没有阿飞的任何记忆……
阿飞从小在荒野中成长,有着丰富的野外求生经验,但苏墨没有阿飞的这份记忆。
阿飞会一套快到极致的剑法,但苏墨不会这套剑法。
苏墨当时就懵逼了。
他马上联系坑爹系统,然而得到的回复却是——系统正在升级中……
你妹的正在升级中!
我看你是带着你家小姨子跑路了吧?
苏墨明白自己被系统这个龟儿子给坑了,没有阿飞的记忆,就算附体到了阿飞的身上,他怎么帮阿飞在江湖上扬名立万?
江湖险恶,人心更加险恶。
他一个小萌新若是进了一滩浑水的江湖,结局自然是被老鸟们吃的骨头不剩。
要是会阿飞的武功就好了。
苏墨原本打算放弃这个任务,找个深山老林里躲着,等阿飞这具身体挂掉了,应该算是任务失败了,也就能回到自己的身体里了。
就算扣除了四十年的寿命,他借助阿飞的身体活了一辈子,再加上自己那具身体剩余的寿命,这么算账,自己还是赚了!
但坑爹系统让自己附体的时间,正是阿飞离开荒野,前往江湖的时候。
阿飞一直生活的荒野之中,如同一匹孤狼,没有朋友、没有亲人、世界只有他自己。
如果说阿飞是一匹孤狼,那么……当苏墨附体阿飞后,就变成了一头混在狼群里的哈士奇。
虽然二哈长得跟狼很像,但它显然没有继承狼的天性,只余下“哈里哈气”,就算放养到狼群里,也会把狼群带偏了,最终变成靠卖萌为生的萌物。
用一个专业的词来描述——人设已崩。
崩掉了人设的阿飞,不可能在江湖上扬名立万……苏墨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就决定提前退隐江湖,找个安全的地方渡过余生。
当然。
那是以后需要考虑的问题,现在的关键是走出雪地,找到一个有人烟的地方。
苏墨没有阿飞荒野求生的经验,让他一个人在野外生存,估计不到两天就会挂掉了,就算要退隐江湖,也可以隐居在世井之中。
隐居有两种,小隐者,大隐者。
小隐隐于林,大隐隐于世。
苏墨决定做个大隐者,隐藏在茫茫人海之中。
但隐居的前提是找到有人烟的地方。
不然,这个冬天的雪地里会多上一具尸体,等到来年冰雪消融,这个地方的草肯定会长的非常好。
“垃圾系统,这是存心想要弄死我啊!”
苏墨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雪地里,嘴里骂个不停,身体却很老实的按照附体之前阿飞选择的方向前进。
没办法,苏墨没有任何荒野求生的经验,要是不按照阿飞选择的路,反倒是随便选了个方向走的话,很有可能会死在雪地里。
苏墨记得小说里阿飞会遇到李寻欢。
只要他按照这条路走下去,早晚会遇到李寻欢这个老好人的。
一门三进士,父子两探花。
李寻欢出身书香世家,早年在科举中高中探花,后来做官的时候遭人弹劾,因其淡泊名利,故而辞官而去。
之后投身江湖,一把飞刀塑造江湖神话。
原本与表妹林诗音有婚约,后来知晓结拜大哥龙啸云喜欢林诗音,所以刻意纵情酒色,借故疏远林诗音,促成林诗音与龙啸云的婚姻。
在两人成亲后,李寻欢退出江湖,带着忠仆“铁甲金刚”铁传甲前往关外。
在苏墨看来,李寻欢这个老好人的标签是拿不掉的了,毕竟连喜欢的女人都能送给结拜大哥,这还不叫好人吗?
好人好到傻了。
反正苏墨是这样觉得。
不过李寻欢却是最好的朋友。
与他交友,不用担心会被他出卖,也不用担心头上长草。
这种好朋友,打着灯笼都找不到。
但这不是苏墨期待遇到李寻欢的原因。
真正的原因是苏墨饿了!
没有荒野求生经验的苏墨,自从昨天附体阿飞后,就没吃过一点东西,现在早就饿的前胸贴后背了。
如果他有阿飞的记忆,或许就能抓一只兔子,然后烤着吃。
虽然在一些爱心过剩的妹纸眼中,兔兔辣么可爱,怎么能吃兔兔呢?但在快要饿死的苏墨眼里,兔兔辣么可爱,当然要多吃一点啦!
只不过,苏墨抓不到兔子。
在这一片白的雪地里,别说兔子,就连田鼠都没有一只。
当然。
就算有兔子,苏墨也抓不到。
“李寻欢李大侠李好人,你怎么还不来啊?你的好兄弟都快要饿死啦!!!”苏墨伸手摸着饿扁了的肚皮,忍受着狂放的北风,驻足于茫茫雪海之中,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一脸忧郁的表情足以迷死前世万千美少女。
可惜茫茫雪海之中,只有他一个人。
忧郁了半晌,苏墨也知道这样做不会有任何作用,于是便不再发呆,继续迈着沉重的步子,在泥泞的雪地里艰难跋涉。
一天一夜。
苏墨在雪地里走了这么长时间。
饿了没东西吃,渴了喝点雪水……
幸好阿飞的身体素质好,才能让他撑下来。
但要是接下来再不吃东西,他也坚持不下去了,或许再过个半天,雪地里就会多一具尸体。
“嗷——呜——”
茫茫雪海之中,一声令人毛骨悚然的狼嚎突然响起。
“这是狼叫?”苏墨驻足不前,眸子里满是警惕之色,他握紧了手里那柄不是剑的长剑,身体控制不住的颤抖。
他这不是害怕。
绝对不是害怕!
这是正常人遇到狼后的反应。
“我是逃跑呢,还是杀狼吃肉呢?”
苏墨吓得上下牙不受控制的打颤,虽然很想转身就跑,但想要吃肉的冲动,让他留了下来。
他绝对不会承认,自己是饿的跑不动了。
不多时,那匹孤狼走进了苏墨的视线之中。
它毛色灰暗,唯有尾巴是雪一般的白色,在远处看就行是断了一截尾巴似的,体形削瘦,肯定很多天没有吃东西了。
此时冒着绿光的双眼,嘴里流着口水,贪婪的看着苏墨,看来是把他当做猎物了。
“呵呵,二哈有什么好怕的?”
苏墨嘴里嘟囔着给自己打气,同时下意识的握紧了手里不是长剑的长剑,然后开始与这匹孤狼对峙。
茫茫雪海之中,一人一狼,两个处境相同的生物,在此刻为了生存而战斗。
对峙之下,就看谁先忍不住了。
苏墨觉得自己最有耐心了,追剧的时候都能从晚上看到白天。
但那匹孤狼却比他更有耐心。
不知过去了多久,苏墨饿的实在受不了了,耐心也消耗殆尽。
他握紧了手里不是剑的长剑。
鼓起勇气冲了上去。
嘴上说着害怕,身体却很诚实。
在身体记忆的支配下,苏墨用出了阿飞的快剑,杀了这匹孤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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