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那个冷静和凄苦的沟边待了一整天,从第一天下午到了第二天下午的同一时间,我才感到饥肠辘辘,必须回去找点吃的充饥并且为之后的去向做打算了。
门已紧锁,门前空无一人。几天前的喧闹一下子消失的无影无踪。门前的大块石磨上放着一些吃的,我不管可口与不可口,就先填饱肚子再考虑下一步的计划。
当我吃饱之后,感到心情平静了许多。我在门前看了看,感到这个地方已经不容许我的存在了。我必须迈出一大步,来维持自己的生命。走在熟悉的小路上,在草丛中信步走着,心情不是很好,但至少不再伤感。日子要继续,活着至关重要。
途经三叔的门前,遇上了正在忙于给菜地浇水的三婶。她看见了我,就唉声叹气地说:“狗总比人强,人一走就不管事了,只有狗还在山里守着。”
我听见了也装着没有听见,只是默默地向前走着,走到什么地方我也不知道,我只是觉得这个大山已经让我难以容身,我必须走出一步再想办法活着。
大叔家有一只很小的优良品种小狗,名叫“花花”,可爱而又真诚,总是对我如大哥般热情,见到了我就欢快地跑了过来。热情的程度让我有点不知所措,我照旧以大哥般的沉稳面对它,不知它会对我说什么。
“大白,你这两天去哪里了?你大概不知道吧!因为找不见你,张西阳和他的妻子大吵了一次。离开的时候还互相别扭着。”它为我的处境而难过,以安慰的表情告诉了我这个让我感动和意外的消息。
“怎么,因为我?我不想影响他们的生活,所以还是离他们远一点。”我以无所谓的态度说。
“听张西阳的妻子说,要把你送人,可张西阳实在不愿意,就两个人吵起来了。还听乐乐说,他的妈妈一心想着把你送的远远的,再也不想见到你,说看到你心里不舒服。”花花认真地说着,对我的境况显得很同情。
说就说吧!人有一张嘴,就显得任性多了。殊不知,这张嘴给人类也增加了不少的麻烦。一个孩子学习说话很漫长,但学会说话的大人就不会管住自己的嘴巴,控制自己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祸从口出他们都知道,但做的就是不是很好。说话是一大学问,很多人对此是一无所知。哑巴,从来不说话,并不影响他的聪明。口吃之人,说话艰难,但说出的话很有含金量。
花花的话充满了同情,但我一点不为之所动。管他呢?日子在自己的身后,路在自己的脚下,总有办法的,我一定会无牵无挂地过好自己的生活的。
思来想去我不想立马离开这个大山,态度过于决绝容易犯糊涂。我还想在这个生活了近十年的山里再自由地走一走看一看,认真地想一想今后的合理去向。
花花的目光有央求的意味,它暗示我可以留在他们家里,和它为伴而且不会忍受生活无着落之苦。这样想法我不能接受,面对三叔,我不想显出可怜巴巴的样子。面对他的家人,我也不想摇尾乞怜地苟且偷生。
我随便在熟悉的小路上走着,看到蒿草长在过去的庄稼地里,心中就很不是滋味。山里人,过去日子过得紧巴,但都对土地倍加珍惜,自己的承包地不足以养家糊口或者将日子过得很好,就到处开荒种庄稼种饲草。曾经的山里多么热闹,曾经的他们多么勤快,曾经的我们也多么重要,可今天,一切都变了,变得让我看不清也想不通了。
土地荒芜,庄院破败,杂草满地,冷落凄凉。今天的山里远非过去的山里,一点都不像了,回忆只是点滴的片段的,但回忆总让我感到心中的不舒服。当一座大山终于容纳不下我这个看护庭院、与人为伴或者立下了一定功劳的农家狗的时候,就说明山里的生活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人越来越少,日子过的越没有味道,人就越向往着外出,我为何不出去走一走看一看呢?
当外出的主意已定之后,我还想大致转一转,将这个山里的一草一木再看一看,然后外出。这次外出说不定就是永别。人类的永别显得是凄苦悲壮,我们这些动物们不会如此浪费感情,我只是看看而已。
花花被唤进了自己的院落,我就一个静静地走着,如同一位饱经沧桑的长者,悠然自得地走着。山里的人我基本都认识,他们家的情况我也是了如指掌。过去有四五十户人家,每家每户都有四五口人,人口众多自然不容易知道家家户户的底细。现在的情况大不相同的,整个山里就剩下七户人家了,总人口也只有十一个,这次葫芦大叔的辞世,剩下就是一个整数。整数很容易很容易记住,当然更容易减少,因为这些人大都是七八十岁的老人了,朝不保夕,与这个世界永远地告别是随时都可发生的事情。
身边是一位王姓的旧宅,现在已经是大门紧锁,破旧不堪,不能再视为人家了。这一家过去在村里是大户,是曾经的望族。老先生从一个企业退休后就一直在这个院子里生活。他有固定的工资,从来不种地,但对于山里的土地很有感情,总喜欢在土地里消磨时光,当有人在自己的地里忙于耕种,他总要前去帮助干点什么,或者没有人忙于耕种了,他就一个人在地里站着或者坐着,仿佛这样就能证明他与土地的情结最深,最让他感到人生的幸福与自足。
每年的清明前后,他最忙碌,一天有时候仅吃一顿饭,剩下的时间内就是植树。过去的山地都有人耕种,现在撂荒了,他就栽各种各样的树。过去的付出现在有了回报,大山里的好多地方都成了一片绿荫。
他喜欢植树,也喜欢喝酒。清明前后栽树,到了夏天遇上大旱,他就挑水浇树,挑水之余,就一个人带二两白酒和一只鸡腿,在树影下美美地品酒看山里百看不厌的风景。他的儿子女儿都在城里生活工作,多次让他进城生活,可他就是要在山里一个人满足地生活着。十多个留守在山里的人中,算他生活的最滋润最有意义。结
(本章完)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我曾流浪》,微信关注“优读文学 ”看,聊人生,寻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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