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牧场

第七九三章 找个好人嫁了吧

    
    这段时间以来,在那些倒爷们之间,甚至是在首都的秀水街上,我都已经成为了一个“传说”,其具体故事情节,可以参考李小龙、霍元甲、燕子李三、大刀王五等。
    但我自己却很清醒,也一直坚守着那个中国商人的秘密。在我看来,这也很公平,他付了钱,我替他保密。更重要的是,我不想让自己夹杂在两个商会之间,像个夹心饼似的。
    我要创业,我甚至想成为中国的路易威登或是皮尔卡丹,但却绝不是别人的棋子。
    所以,秀水街我是绝对不会去的,我有信心,也有能力不依靠别人,成就一番我的事业,哪怕它现在还只是在萌芽中。
    亮子走后,我也更加的忙碌起来。凡事都要亲力而为,有许多,还是要边请教边去做。当然,也就越发了感觉到一个人的力量太过于单薄,更渴望能一些得力的助手。
    刘心蕊便帮了我很多。
    准备送给人家的“西铁城”被我转送给了李清秋,之后,我又托人在省城带回一块同样价值不菲“梅花”送给了她。借此机会,还与她聊起了我打算兴办一家皮革厂的计划。
    她很是感兴趣,也从一个“女秘书”的角度,给了我很多建议,让我所得颇多。若非老胡是她的亲舅舅,不可能跳槽,我都有心挖墙角了。
    “哈哈,不知道筱筠老板打算给我开出一个什么样的高薪呀?虽然无论多高,我也不能接受,但若是很高的话,我舅舅总不好意思不给我长些工资吧?”
    当着老胡的面,女秘书风情万种的给我飞了个眼,引得胡老板苦笑连连:“筱筠兄弟,咱哥俩相交一场,你可不能帮着这死丫头坑老哥呀!”
    “哈哈!若不是老哥素来对兄弟照顾有加,我早就下手了。对心蕊妹子的才华,我可是心许已久。”
    “噢?老弟心许的,只是这丫头的才华吗?要知道,我这外甥女可是心高气傲,很少有男子入得她的眼呢?”
    “呃……这个……胡老哥,咱只谈生意不谈风月!”
    “哈哈……”
    老胡放声大笑,却将女秘书羞得掩面而去。
    风月要谈,生意更要谈。
    软磨硬泡的,才求得老胡放手,答应将刘心蕊借我用些时日。
    这话听着有些别扭,但事实上,我的皮革厂在筹建准备的过程中,“女秘书”当属首功。
    无论是与原料地的厂商恰谈,还是与本地的官员沟通交际,初入商界的我,完全就是一枚白丁。而刘心蕊的存在,一下子就将我从小学生阶段拔高到了水准以上。
    哪怕是我出现过一些疏漏,也都为她的机敏与细心而弥补。在宁夏,一位老板曾与我直言:若是筱筠老板愿意割爱,我愿奉上十万年薪虚职以待刘小姐。
    年薪十万,放到现在,当然不值一提。那送外卖的快递小哥,恐怕都不乏年薪十万者。但在1996年,十万对于普通人来说,绝对是一个天文级的数字。
    哪怕是老胡的那个羽绒加工厂,其一年的利润,恐怕也没有几个十万。
    对于那宁夏老板的远见与豪气,我颇感佩服却只能心有同焉。
    麻皮的,能挖角的话,还能大老远的轮得着你?
    这事儿,回来后,我当成笑话,讲给老胡听了。没想到,却引得一阵唏嘘。
    “唉,筱筠,其实你不说,我也知道我这小厂子,属实是委曲了心蕊。可心蕊妈妈也就是我姐,在离世前,着重嘱咐,一定要照顾好她,为她找个好人家嫁了。不瞒兄弟你说,我姐年轻时,模样比心蕊还要标致……可她那一辈子,就毁在了那个混蛋的手里。所以呀……”
    一听老胡突然的转折,说出了“所以呀”的我心中就是一颤,这怎么越听越像是……保媒拉纤的呢?
    “筱筠兄弟,你跟我说实话,你想不想让这丫头真心实意的去帮你?”
    “想!”
    明知道老胡还有后话,可我还忍不住重重的点了点头。若真能得到一个超级助手,一个商业天才,就算是开出比十万更高的年薪,我也认了。
    “那你就娶了她!你的人品老哥我是了解的,这丫头真若嫁了你,我也就去了一块心病,日后去与我姐姐相见,也可以……”
    好吧,后面老胡说了些什么,我都没听进去,我只是在纳闷:我若是真娶了刘心蕊,那我与老胡这兄弟、老哥的,算怎么回事呢?
    离开羽绒服厂,回到家里,我还有些恍惚。脑子里不停的在重复着老胡的那句话:那你就娶了她。
    娶了她,她成了我媳妇,理所当然的就会来帮我了,不是借用,是……可我和她,有可能吗?我对她的好感,是欣赏还是喜欢?
    我唯一能够确定的就是:那绝不是爱情。
    我看好她的,是她的商业才华,是工作能力,甚至是……她换上职业装后那精明干练的样子,她喝了酒后那娇蛮妖娆的风情。换言之,我希望她能为我的得力助手,我的女秘书,却从未想过与她共度一生。
    胡思乱想着,昏昏欲睡的躺在床上,突然听到客厅中开门的声音。
    “小婉,你来啦!”
    “嗯,婶婶,你今天感觉怎么样?头有没有晕?”
    ……
    下意识的,我厌恶的闭上了眼。
    这段时间,忙碌起来的我,经常跑东跑西的,虽不是跨国门、进特区,但一出差,三五天不回家也是常情。
    反而是林婉儿,来我家里的次数越来越勤了,嗯妈似乎也越来越适应有她的问候和陪伴。在街坊老表们的眼里,俨然她就是我的未婚妻,一个比儿子还要孝顺的未来媳妇。
    麻皮的,那时我约她,她却总是加班,现在怎么就不加了呢?
    她越是这样儿殷勤,就越引起我的反感。碍于嗯妈的感受,还有老爷子的那不讲理,我并没有粗暴的将她赶出去,但却背着父母数次的暗示她,我们已经分手了,你不应该再出现我的家里。
    可她却揣着明白装糊涂,哪怕是我冷脸以对,她也是笑靥如花。
    这一度让我怀疑:我真的有那么优秀吗?优秀到让林婉儿曲下身段,不惜曲线救国,也要死缠着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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