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期间,容世初跟乔书黎一起创办了容起书院。
那个网站的代码,是他用了一周时间编程出来的。
那几天,除了上课,实在困的不行才小睡一会儿,吃饭就用泡面代替,整整一周,窝在宿舍,啤酒加火腿,他就是这么撑过来的。
好在终于完成了,运行测试效果也不错,后来他又抽空做了几次升级。
那个时候,金一诺正在追他。
他那七天弄完之后,睡死在宿舍,胃出血加贫血,疼醒之后起不了身。
是她,用身子狠狠撞了几下宿舍的门,然后一脚踹开,一个人把他扶起来,叫了救护车,送到医院,并陪伴了他整个住院期间。
乔书黎正好那段时间家里有事,没在宿舍。
金一诺看到他那么拼命的模样,在送他去医院的路上,就哭了。
那个当下,看着她泛着泪花的眼睛,红红的,像只小兔子。
那模样,看起来极其惹人怜爱。
女孩看向他的目光,尽是心疼。
几乎是在她眼泪落下的那一刻,他就投降了,将自己的心,彻底交付给了她。
后来,他没事了,女孩儿先是劈头盖脸把他大骂了一顿,然后又每天给他做养胃的吃食,变换各种花样,照顾了他整整一周。
那之后,他们就在一起了。
从此,金一诺畏泡面如虎,甚至有时候自己嘴馋想吃,也不会当着他的面吃。
其实,他并不怎么喜欢那个东西,只是当时忙于工作和学习,没办法。
现在,一闻到那个味儿,胃里就不舒服。
这几包,还是前些天母亲来看他,给他带过来的。
说是怕他一个人懒得做饭。
他在平京的所有事情,家里人都不知道,他也从未对任何人说起过。
可现在看到这个东西,就不由自主又想起了她。思念犹如漫山遍野的野草,疯狂地滋长。
又如窗外飘落而下的雨丝,在这暗夜里将他细细缠绕,包裹得密不透风。
人们常说,时间可以冲淡一切好的和不好的,也可以治愈所谓的情伤。
可是,他不一样!
离思,离思,分离的愈久,他反而愈加思念她。
就这样盯着那些泡面,他在厨房伫立良久,忽然,肚子饿想吃东西的心思,一点都没有了。
再次回到书桌前,提起毛笔,蘸上墨汁儿,却迟迟没办法落笔。
容世初再次苦笑,练字是为静心,静心才能写好字。
可他,根本就静不下来,眼前都是她的影子,怎么办?
那一晚,容世初屋里的灯光,亮了整整一宿。
第二天,他按照以往的时间出门跑步,下了一夜的雨,天空还阴着,空气里满是潮湿的味道。
回来顺便在路上吃个早餐,把房子收拾了一下,才骑了自行车往白朗的台球厅驶去。
此时,太阳已经出来了,明晃晃的光,洒落在大地上。
上午十点多,打台球的人不多,白朗的小兄弟告诉他,白哥和莫哥都在里间等他。
白朗的台球厅面积不小,分里外两间,他把里间做成了办公室的模样。
容世初进去的时候,两个人正在一边聊天一边抽烟。
白朗叫一声“容哥”,给他递烟,容世初摆摆手,直接问道:
“公司的事情和虎丘山的事情,都怎么样了?”
“容哥,你先坐,我给你倒点茶水,再仔细向你汇报。”
容世初坐下,略带奇怪地看了坐在一边的莫江河一眼,眼神询问他白朗这么狗腿,跑前跑后,是个什么意思?
莫江河递给他一个稍安勿躁的目光,让他听白朗自己说。
容世初抿了一口茶水,还是上好的碧螺春。
白朗先是仔仔细细、老老实实地把他这几天的工作进展都说了一遍。
进度还不错,公司注册和虎丘山的承包转让,虽然都还没完成,但一切都在有条不紊在进行着。
容世初满意地点点头,不开口,等着白朗自己说。
又是敬烟,又是倒茶,不是说小白平时不会这么对自己,而是他今天那明显低人一等的狗腿样儿,一看就知道有问题。
“容哥,我刚才跟莫哥说了,有个事,还得给你汇报一下,不过,你听了,可别生气。莫哥说,你应该不会太在意的。”“嗯?”
容世初再次看向莫江河。
莫江河:……
操!就这么当面被小白坑了一把!这小子竟然拉他一起下水!谁说他心思单纯了?
“是这样的,小玉她,她非要入股,我,我觉得大家都是朋友,而且,她的身份,有什么事,今后也好找她帮忙,所以,我就自作主张,自作主张让她入股了。”
白朗磕磕巴巴,说完了自己办的“好事”,向莫江河做了一个讨饶的手势。
随后,用他的小眼睛不断地瞟向容世初,见后者半天都不说一句话,甚至连茶水都不喝了。
他不禁有些慌!
“容哥,我是不是做错了?我保证,就这一件事我是背着你做的,我也保证,以后我绝对不会再做这种事了。”
“小白,开公司不是儿戏。”
容世初叹了口气说道。
怪不得,温小玉这两天在办公室,尤其在他面前比以往低调了许多。
原来是这么一层缘故。
也怪他,这几天太忙,就忘了问白朗温小玉入股的事,没想到,一时没注意,已经成为既成事实了。
“容哥,我知道,我知道,只是我——”
“入了就算了,但如果再有下次,我不管你是因为什么,我退出。”
“容哥?!”白朗和莫江河同时出声。
“你们应该知道,我向来说话算话!”
容世初知道,这种事情,绝不能留下商量的余地。
至于这次,他只是不想跟温小玉有过多的牵扯,倒不是非要不让她入股。
但是白朗,他只给他这一次机会,同时也要让他知道,这是最后一次机会。
容世初的话斩钉截铁,让白朗有些发懵。
还是莫江河推了他一把,他才反应过来赶紧说道:
“容哥,我保证,绝对不会有下次。再有下次,我,我就不配做你兄弟。”
说这话的时候,白朗眼圈儿都有些泛红。
他知道,这事做得不地道,小玉喜欢容哥,求到了自己这里。
可他,在很早很早以前,就喜欢上温小玉了,怎能经得住她梨花带雨的请求?!
但是,他更不想失去容世初这个兄弟啊!
------题外话------
金一诺:听说,我是女主?
青悠:是啊是啊
金一诺:是吗?(女王笑得万种风情)
青悠拼命点头
女王啪地一拍桌子:你见过哪个女主是作者写了二十章了,她还没出场呢?
青悠:这也算不上没出吧,至少容世初出现的时候,通常都会提到女王你啊!还有,你是女王,咱们要隆重登场啊!
金一诺想想,也对,至少她的阿初对她相思入骨。
但是——
“我不出场也就罢了,为什么还要给阿初身边安排一个女人?”
什么破作者,净给她添堵!
青悠:女王大人,等你出场了好好虐她,才能显示您的英明神武啊!
金一诺:最好是这样,否则,给我小心着点,姐,可跟阿初一样,是练过的。
青悠:为什么一个个都来跟我叫板?我要罢工
编辑:你罢一个试试?
青悠:我码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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