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夜直到蔡振挂完吊瓶,似乎隔壁床的张莎并没有要醒来的样子,不知道是白天太累,过于操心,所以晚上才睡得更沉,又或者是本身就属于一睡觉就要睡到大天亮那种。
也不太好意思去把人叫醒,既然睡得香就由她继续,反正曹成现在精神充沛,夜猫子属性被成功激发。
翻出各种复习资料,既然暂时没想好写点什么,那就干脆不想,写故事要的灵感,在没有灵感的时候也不能强求,自然是该干啥干啥。
从床底下拿出厚厚地一摞书本试卷,要想考上好的高中,必须得努力,再努力。
作为一代片偏科大佬,曹成学生时代向来以爱国人士自居,坚持高举着:英语不及格,表明我爱国的旗帜。
中学时代花费老大的力气,好像也没能有太大起色,倒是毕业参加工作之后,在学校当老师那段时间,本来是该他把自己学的东西教给学生的时候,又破天荒的痛改前非,居然还把英语学的有模有样。
至于是为什么,大概就要扯到些不太愉快的回忆,那是应该是曹成最失败的一次感情经历。
由于毕业之后是在学校当老师嘛,闲来无事,年轻的小伙子看上了同期入职的某位英语外教,那可是正宗的英国妹子,金发碧眼,身材火爆,长得还不赖,标准大洋马。
蠢蠢欲动的心驱使着,曹成决定要主动勾搭、为国争光,改善老曹家的家族基因,当年老曹操那句生子“当如孙仲谋”,一直是流传千年,那么孙仲谋何许人也?
无他,“紫髯碧眼”也,按照现在的说法,大概属于中亚或者欧洲血统的混血儿。
真是因为如此,曹成那时候也想要有个金发碧眼的儿子,那唯一办法就是找个大洋马试试,于是抱着完成佬祖宗遗愿的心态。
咳咳咳
打着老师之间互相学习教学方式的幌子,成天有事没事就去人家课堂上听课学习,后来甚至连学生都看出些不一样的味道了,学校领导暗地里打招呼过后,丫的才有所收敛。
要骑大洋马,首先得克服语言难关,虽然人家来国内当外教,肯定汉语也不错,但曹成为了表达自己对妹子的尊重和热烈爱意,毅然选择“卖国”,咬牙学习英语。
反正那时候学英语的劲头,绝对是充满动力,对教材上的洋码子也不再反感,当时自己回想他读书那些年,好像还从没有进入过那种忘我的学习状态。
至于最后结果
小伙子英语倒是学的像模像样,大洋马却没能骑到,最接近成功的一次是尝到了口红味,手上占点儿便宜,可人家就是坚守最后防线。
洋马表面看起来温顺、开放,但每当曹成要想更深入交流的时候就遇到很大的困难。
再后来,直到从英国空降一位英国纯种马到蓉城看望大洋马,当天晚上,小伙子心痛地看到这对英国马进了宿舍、熄灯。
至此,有关大洋马的梦想被无情碾压,而曹成也是第一次对自己的泡妞实力产生了怀疑,难道是水土不服,对付国内妹子的手法对大洋马不起作用?
经过一段惨痛的经历后,盘点收获,最后发现自己除了学会了带着川味儿的伦敦口音外,其它真没有什么值得大书特书的地方。
现在重生回来,其实英语水平也还算是可以,或许书写、刷题能力还有待提高,但口语绝对是够味儿,毕竟也尝过英国大洋马的口味,具有不错地硬件优势。
翻出学生时代最讨厌的英语试卷,先看看2002年中考的难度如何,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大概是第二天清城五点左右,外面的天都已经快放亮,睡眼惺忪的张莎才悠悠转醒,揉着眼睛,下意拿出手表看看时间。
看表盘第一眼,不对!
再重重地揉了眼睛,摇了摇昏沉沉的脑袋,强打着精神,再睁大眼睛仔细看清楚表盘时间。
不看不知道,一看下一跳,原来这都已经早晨五点,那自己岂不是
翻身扶着床沿猛地做起来,才看到曹成还在另外一边埋头写试卷,那用功程度,简直感天动地,这要是还考不上一个好的高中,他张莎第一个不信。
感慨曹成用功的同时,也又看向挂架上的吊瓶,里面的液体还有三分之二,应该是才加了没多久。
这下放心了,看来这位曹同学昨天晚上熬了一个通宵,自己却一觉睡到大天亮,说好是自己守下半夜,这搞得她很不好意思。
披上外套、穿鞋,起身走到曹成身后,看了看曹成在研究什么复习资料。
敏锐的嗅觉告诉曹成,背后有女人的味道,淡淡的香水味,虽然比不上昨天,但他依旧能够闻到一点儿,这种感觉不会错。
放下笔,抬头。
“莎姐你醒了?”
张莎有些不台好意思,回道:“嗯,怎么都不把我叫醒,说好我守下半夜,怎么还让你一个人熬了通宵,看看这黑眼圈,莎姐我多不好意思。”
转过来,他对这种熬夜的情况不要太熟悉,上辈子写网文,晚上灵感爆棚,通宵码也很正常。
“没事没事,正好我复习英语也需要安静,所以还是挺好。”
“我去洗把脸,马上就出来接班,你收拾一下,待会准备再补觉吧。”
没有过多浪费时间,张莎转身出去洗漱。
那边人才刚走出门,曹成马就上下眼皮开始打架,真的受不了,连鞋都来不及脱掉,直接躺上行军床。
片刻,洗漱回来。
张莎看了已经睡着的曹成一眼,嘴角微微笑过,还真是位很有责任心的中学生,共青团员,果然是学生中的楷模,挺好。
轻手轻脚地把东西放下,又简单收拾打扮过后,看时间也还没到饭点,随手拿起《故事会》想要看两眼,不过当余光瞟到曹成快要做完的英语试卷时,她倒是不假思索。
坐过去,慢慢研究着
曹成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太阳塞屁股,这种熬夜过后再补觉的滋味,相信大学在网吧通宵过的人都知道,即便补觉醒来,也依旧是昏昏沉沉。
都是等了好久过后,缓过来,收拾一番,这才算是艰难地度过了在医院的头一个二十四小时。
试卷还在桌上,不过很多地方都多了些注解,看字迹就绝对不是曹成自己的,标准的意呆利体英文,这套路是一般人驾驭不了的。
上辈子,记得那位英国来的大洋马也是这种写法,据说能写这种字迹的,一般都是对英语很有些研究,并且平时经常用到才会驾驭的了。
怎么会出现在自己的试卷上,这不应该啊,难道是哪位护士姐姐一时手痒?
“你醒啦?试卷我给你改了,错别的地方都有详细注释,看不懂可以拿来找我,当年我大学专业就是英语,水平不用怀疑,后来因为工作原因学了德语,不过英语也没丢掉。”
根据声音的辨识度来分析,不用猜,这是张莎。
仔细想想,如果是她做的话,倒也能解释的通,优渥的家庭环境,九十年代的社会风气来说,她们这些二代学英语是很正常的选择,至于工作之后又学德语,这应该和她在铁路系统工作有关。
“哦,那谢谢莎姐,我就英语还稍微有些问题,要是您愿意指点,那我在医院就不算请假,应该算是专门找了位私人家教老师,一对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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