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六点整。
乐初按停闹钟,边整理着身上的睡衣,边眯着眼跳下床来。
须臾,伴着窗帘拉开时的清脆声,乐初张开双臂,将自己彻底置身于朝阳的晨光之中。
推开窗,有清风拂面,窗外,天高气爽,初秋宜人。
乐初系好鞋带,又对着镜子,将运动装上的连衣帽整理妥帖,跺跺脚,同阳台上正在浇花的外公打过招呼,便蹦蹦跳跳地跑出门去。
这是她从小到大,第一次起早去跑步,自然满眼新奇。
原来早餐店这么早就开张了,原来外婆清早出门是跟着一个头发花白的老爷爷练太极剑,原来人行道上有许多人同她一样,穿着运动衣运动鞋在晨跑……
而最让乐初感到惊喜的是,她竟然看到她的同桌——顾铮。
“顾铮!”
顾铮甩甩头,因着低烧的缘故,他清早起床后,总觉脑中耳鸣阵阵,以至于第一遍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时,他下意思地以为是幻听。
直到那人的声音坚持不懈地又重复两遍他的名字,他才略回过神,循声望去。
第一眼,就看到路对面,站着一个身穿粉色运动服的女孩子正兴高采烈地朝自己挥手。
顾铮站定,耐心地等她通过路口,向自己走来。
女孩子看上去很高兴,走路蹦蹦跳跳的,笑起来时杏眼弯弯,嘴角边上会露出一点虎牙尖尖儿。
挺可爱的。
但是——顾铮不认识她。
方才距离隔得远,顾铮看得不大清楚。
这会儿女孩子笑盈盈地站在自己面前,顾铮仔细地看过她身上的衣饰穿戴后,再次确认,自己对她只是略觉熟悉,并不能确认对方是谁。
思忖一秒,顾铮谨慎地开口:“你好。”
这样稀松平常的开场白,最能避免认错人或者熟人不识的尴尬。
因此,顾铮常用来忽悠主动同他打招呼的人,并且屡试不爽。
可惜,他今天遇到的人,是乐初。
两人虽然成为同桌才几天时间,但是每一次顾铮看自己时的目光,乐初几乎都记在心里。
说不上是为什么,就是从未忘记。
所以,在顾铮刚才看向自己的第一眼时,乐初就觉出些许不对。
那目光寡淡,疏离,礼貌,且透着一点不易察觉的疑惑。
就像……就像在书店里,她第一次见到顾铮时,他看自己的目光。
“顾铮,”女孩子细白的牙轻咬了一下唇瓣,这才试探着开口,“你是不是忘了我是谁?”
顾铮没隐瞒,捏了捏眉心,就“嗯”了一声。
乐初见他拧着眉,心尖不禁一跳,立马想起昨天下午,他烦极时,脸上也曾是这样的表情。
好嘛!
我没怪你不记得我,你反倒自己先不耐烦起来了!
哼!
乐初气得瘪瘪嘴,偏又胆怂不敢质问顾铮。
最后只好委屈巴巴地瞅着他,自报家门:“同桌,我是乐初呀。”
女孩子的声音又软又糯,慢慢吞吞地钻进耳朵里,终于伴着那个熟悉的名字,彻底唤醒顾铮的记忆。
他轻“哦”一声,“乐初。”然后从善如流地转移话题,“你怎么在这里?”
“我晨跑呀。”乐初鼓鼓脸,看到顾铮躲闪的眼神,心底渐渐硬气起来,“同桌,你别转移话题。你怎么一晚上没见我,就不记得我长什么样子了?”
“同桌,我不是一晚上没见,就忘记你长什么样子。”
话音一顿,顾铮默默在心里补充道:我是根本没记住你的样子啊!
乐初自然不知道顾铮心里的后半句话:“那是因为什么?”
“你没戴那块粉色手表。”
顾铮食指懒懒地抬了抬,指向乐初的左手腕。
女孩子纤细的手腕上空空如也,没有她平日里每天佩戴的那块画有粉红猫图案的手表。
“你也没有喊我‘同桌’,你身上的运动服和球鞋我都没见你穿过。”顾铮揉揉眉心,声音平却略显低沉,最后道:“所以,我确实没办法辨认出你是谁。”
他的回答,如此认真。
像求证数学定理,因为,所以。
可是不论顾铮求证的过程有多么详细,最后的定理都会归于一点——他不记得她,不记得她的模样。
这感觉,真不爽。
乐初垂眸,悄悄翻个小白眼儿。
合着在顾铮心里,她就是一堆已知条件——同桌+戴粉红手表的女孩=乐初。
呵。
那才不是完整的她!
然而,乐初还是说:“好……吧。”
她低着头,脚尖有一下没一下地摩擦着地面,顿了几秒,才慢慢地说:“那你这么早起来,是有什么事吗?”
“想买早餐,没买到。”
顾铮如实相告。
说完,他疑惑地看了乐初一眼。
目光扫过她因为藏不住情绪,而微微撅起的嘴角。
她不高兴?因为什么?
顾铮猜不到原因,也没多问。
乐初一直低着头,自然没看到顾铮的目光。
听到他的回答后,她再次极慢地点了下头,沉默地等待着心里那点不明显的失落感,自行消散。
“那……”再抬头时,乐初的脸上已经重新挂起笑容,“同桌,你陪我晨跑吧?”
顾铮:“……”
所以,她刚刚故作深沉,是在思考如何忽悠自己陪她跑步?
“我拒绝!”
顾铮转过身,往回走,边走边想着,果然古人说得对——唯女人和小人难养也。
乐初却并不放弃,她笑嘻嘻地跟在他身边,“你陪我晨跑,我请你去我家里吃早饭呀?”
顾铮摇摇头,“我不去。”
乐初继续笑:“我外婆做的手打豆浆,特别香浓。”
顾铮脚下几不可见地顿了半秒,但还是说:“我不喝。”
乐初笑得弯弯的杏眼一眨不眨地盯着顾铮,自然没错过他方才的停顿。
下一秒,软糯的声音,又甜又得意。
“同桌,你知道吗?我外婆做的灌汤包特别好吃。”她蹦蹦跳跳走到顾铮身前,“真的,皮薄馅大,一口咬下去,就能吃到肉,再吸口汤,一定鲜得你想咬舌头!然后……”
话没说完,顾铮已率先叫停:“你要跑多久?”
“慢跑三十分钟!然后走回来!”乐初飞快回答。
顾铮捏着眉心,摇摇头,“跑二十分钟,然后往回再跑十分钟,余下走路。”
乐初:“……成交。”
约莫四十五分钟后,顾峥微喘着气,终于跟着乐初回到她家里。
刚一进门,乐初便风风火火地直奔厨房。
“外婆,我带来一个同学来家里吃饭!”
女孩子的声音清脆活泼,一举一动,生机勃勃,同她在和自己说话时小心翼翼的模样,一点也不一样。
顾铮心里正对乐初变脸的速度,暗自称奇,冷不防就听到她喊自己的名字。
“顾铮!这是我外婆!”
顾铮抬眸,便见乐初亲昵地挽着一位慈眉善目的老太太。
两人并肩站在厨房门口,齐齐对自己微笑时,顾铮看着一老一少脸上隐约相似的眉眼,仿佛一下子穿越过时光,一眼望见乐初变老后的模样。
好像,还挺……好看的。
念及此,顾铮倏地回神,他在想什么?
不动声色地收起思绪,顾铮上前两步,弯腰,礼貌地喊人,“外婆好,给您添麻烦了。”
“不麻烦,好孩子!”外婆乐呵呵地说:“快让初初带你去洗手,回来咱们就开饭!”
顾铮点点头,乖乖换上乐初从鞋柜里找出来的男士拖鞋。
拖鞋有点大,宽宽松松的,一不小心就会发出踢踢踏踏的声音。以至于顾铮每一次落脚,都恨不得小心放轻,再放轻。
直到走进卫生间里,才彻底舒出一口气。
外婆看着顾铮的背影,满意地点了点头。
扭头刚巧见到自家老头终于侍弄完后院的花花草草,踱步走进客厅,便喜滋滋地冲他招招手。
待对方走近,外婆才小声道:“初初带了一个男孩子回家吃饭,我瞧着不错。”
外婆张望一眼洗手间门口,确认里面的两个孩子没出来,这才继续道:“你刚刚没看见,那小孩长得蛮精神的,懂礼貌,瞧着家教也好。你……”一会儿帮我多观察观察。
可惜,话没说完,就听外公轻哼一声,道:“我什么?你都多大岁数的人了,还花痴小男孩?”
外婆:“……”
正说着,乐初已经趿拉着拖鞋,走出洗手间。
路过长沙发时,一不小心被旁边的矮凳绊到,眼看着要摔,所幸被身后走来的顾铮扶住,这才免了出洋相。
“谢谢你了,同桌!”
乐初笑得没心没肺,回头看见自家外公严肃的脸,怕他教训自己不好好走路,立马乖觉道:“早啊,外公!这是我同学,顾铮!”
闻言,顾铮只好压下嘴里想要提醒乐初“走路小心”的话,转而跟着乐初喊人:“外公好。”
然而,下一秒,他刚一抬眸,却意外地对上外公怒目而视的眼神。
嗯?
顾铮怔了一怔,实在不明白老人家对他的敌意从哪里来。
只好一脸问号地望向乐初,却见乐初早已丢下他,挽起外婆的手飞进厨房,奔向早餐。
顾铮:……
同桌,你真靠不住。
一时间,客厅里只留下顾铮和外公,大眼瞪小眼。
前者,一脸茫然。
后者,一脸愤怒。
外公:臭小子!谁是你外公!最讨厌这种长得好看,还一脸聪明样的男孩子!老婆子被你外表迷惑,我可不会!说!你是不是对我家初初没安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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