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训结束了,为了庆祝金忱瘦了三斤,同时也刚好是她的生日,邀请了舍友去海音餐厅,同时还邀请了郑逍。
“明天,我生日,你能不能陪我过生日?”郑逍以为这个女生放弃,已经半个月没找他了,怎么又突然冒出来了?
“不好意思,明天我有事。”
“求你了,明天是我十八岁生日,我真的很想你在,虽然你不喜欢我,但是你也是我的学长啊。你看在学妹这么诚心邀请你的份上,能不能参加?这次我真的不会说那些了。”金忱眨着眼睛,可怜巴巴地望着他,期待着他的回答。
“我—”郑逍望着她的样子,突然有点不忍心拒绝。
“我保证,真的,求求你了。”金忱看他犹豫了,赶紧趁热打铁。
“好吧,这只是作为学长参加学妹的,没别的意思。”
“恩,没别的意思。”金忱笑着跟花一样,顺着他话说,“我已经瘦了三斤了。”
“你还好,不用减肥的。”
“真的吗?”金忱高兴坏了。
郑逍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真是想打自己,唯一的借口怎么能没了,不行,“假的。”
“就知道你喜欢像桐桐姐那样的。”
郑逍一下敏感地望着她,“你在说什么?谁喜欢郑桐?她是我姐,她有男朋友,我再听到你胡说八道,我们不必见面了。”这是郑逍心上一个刺,只有这样反复的提醒自己,才能不表露出来。
“对不起,我说错话了,那明天见,我走了。”金忱赶紧溜了,免得他说不去,就前功尽弃了。
郑逍望着她的背影,真是一个机智可爱的小胖子。
天啊,他在想什么?郑逍赶紧让自己冷静下来,再望金忱的背影,这个狡猾奸诈的死胖子,恩,这样想,心情好多了。
海音餐厅是优帝集团旗下的私人餐厅,这里主要是优帝集团家族成员自己使用,偶尔宴请在这里面。虽然金忱很有钱,但是从她邀请到海音餐厅,她们就猜到她的身份了。
宋辛得知金忱要带朋友来这里,让人好好处置了一下。周末都如约而至,同时让她们都有带各自的家属,可是最后只有杜菲菲有谈男朋友,带了她的男朋友过来,王悦带着她一个小妹妹来的,祝媛也不知道从哪拐来一个小孩子带来的,为什么没人还非要带呢?因为只有杜菲菲带着男朋友,她说这样显得很尴尬,非要她们带一个。杜菲菲的男朋友叫许诺,都是一个学校的,他们是高中就开始认识的,那时候的他们一个学渣一个学霸,一个搞笑一个严肃,一个穷一个富。就这样走过了高中,一起来到大学。
金忱怕郑逍不会过去,大早上就跑到他宿舍楼下,就等着他,直接一起坐车去了海音。郑逍对海音不是很了解,但是略有耳闻。
海音餐厅没什么特别之处,只是一面靠海,能听到海音,看到海景。里面的陈设更是有点落后,但是每件都价值不菲。今天为了庆祝金忱的生日,宋辛更是精心准备了一番,让这平日里冷冷清清的餐厅多了几分人气。等待金忱她们的到来。
一辆保姆车如约而至,晃晃荡荡就进入了海音。郑逍来到海音后更是感觉不适,不知为何还多了一分自卑之意。
“宋辛,饭菜准备了吧?”都快中午了,金忱感觉都快饿死了。
“已经准备好了,这边来。”宋辛引路,进入一个古典小屋之中,桌上空无一菜,待他们落席之后,菜品一一端上,一一揭开。很多菜,杜菲菲见都没见过,望着样子就很好吃的样子,上桌,杜菲菲就不客气的说,“祝金忱生日快乐,那我不客气了。”说完就大口吃起来,还时不时地夹菜给许诺。许诺望着这个贪吃鬼,真的又好气又好笑。望着上座的金忱和郑逍,金忱的身份已经不言而说了。本来杜菲菲邀请她来参加她朋友的生日会,他根本无心参加,这本来就是她们女孩子朋友的事,带上男友多有不便,而且他也不是善言之人,只是听到她说去海音来办,顿时心里忧虑,这海音他可是熟识。能来海音办生日会之人,更是难得,他有所担忧,特意来看看这人是谁?见到后,也不过是一个很普通的肉嘟嘟的可爱的女孩子,倒是无心机,放心一点。
“这边,我们有乐师助兴,感谢你们陪伴我小姐大学时光,希望此番准备,你们能满意?还有郑先生,感谢两年前救了我们小姐一命,以后希望你们能携手相伴,祝你们幸福。”宋辛说完就饮了手中的酒。
“什么两年前?”杜菲菲顿时来了兴致,这是什么英雄救美的情节吗?说得郑逍都很蒙,两年前,他救过金忱?
金忱望着郑逍陷入深深的回忆当中,拉着他的手,“两年前,你就是这样牵着我的手,你说,若已接受最坏的结果,就再没有什么损失的。你说,不管遇到什么烦心事,不要自己为难自己。你说,你叫郑逍,郑州的郑,逍遥的逍。”
原来是那个女孩,两年前的她!
那年那天,雪很大,就跟今年年初下得雪一样。她躺在雪地里,任由雪打湿她的衣服,任由身上的血四处蔓延,如果不是他路过那荒芜的一角,如果不是他看到雪中一抹红色,如果不是他听到羸弱的哭声,那天也许雪就会掩埋她了,再也寻不到她的踪迹。
郑逍赶紧上前,只见右手手臂上有道长长的划痕,血顺着手臂不断地流,解了脖上的围巾,准备帮她包扎好伤口,可是金忱却躲开他的手,有气无力地吐出一句,“让我死了算了。别管我。”
“你怎么这样想?小小年纪说什么死不死?”郑逍不管她,直接上手帮她包扎好,赶紧打了120急救电话。跟120沟通好,郑逍就在那里坐着陪着金忱等待120,郑逍脱下外套,搭在金忱身上,雪还在下,落到身上成为雪花,过会消失不见,时间一长,郑逍身上冰冷,雪水冰凉。可是郑逍却没停止和金忱说话,生怕一停止,这个傻孩子就睡了过去,再也醒不来。
“我不知道你有没有别处的伤,不敢瞎动你,你若有别的伤,记得告诉我,一会120就来了,你坚持一会。”
“你好,啰嗦。”
“我不啰嗦,你就要睡了。”郑逍望着面前这个小姑娘,小小年纪竟有如此消极的想法。“其实大可不必管你,但是一想到一个小姑娘在我面前眼睁睁地死去,我做不到。你才多大啊!如果你经历了我发生的事,你也许就不会这样了”
“我们不一样。”
“都一样的,那有什么不一样的,只是渴望的东西不同罢了,但是你若得不到,坦然接受最坏的结果,就没什么好难过的。”
“得不到,就坦然接受?”
“恩,这样你会好过很多,何必自己为难自己?”
“为难自己?我只是想渴望得到我想要的而已,为什么就是为难?”金忱默默地流下眼泪,手臂的血都渐渐映了出来。
郑逍感觉面前这个小姑娘思想好消极,郑逍握着她的手,“如果真的想不开的话,去握住一个人的手吧,让他来帮你得到你想要的。不要为难自己。”
金忱望着牵着的双手,“他帮我得到?”慢慢将目光望向眼前这个瘦弱的男生,不知是冬日的雪,还是温暖的阳,此时见他,他沐浴阳光,白雪裹衣,用温柔挟裹了清音流年,留驻了她的目光。
待120来时,金忱依旧很是清醒,倒是郑逍有点冻得发抖,120的医护人员将金忱抬上车,郑逍却未跟随。
“你陪我。”金忱望着准备离开的郑逍,喊道。
“我还有事,就先走了,麻烦你们了。”
“不行,你陪我。”金忱转而弱弱地喊着。
“我真的有事,实在不能再陪你去医院了。”郑逍转身准备离开。
“你叫什么名字?我叫金忱,金子的金,热忱的忱。”
“郑逍,郑州的郑,逍遥的逍。”自别经年,默然相寻,寂静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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