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金忱可能以为两个月的时间很短,不过是半个学期的时间,不过是八周的时光,不过是56天左右的日子,她成为了伴娘,已经和郑桐一起试穿了婚纱,郑逍是伴郎,这本来是不符合礼数的,但是金忱想成伴娘,而她想和郑逍一起。只要金忱想,这一切都可以,因为她是闫肃的上司,还是全市最大集团独女,更因为郑桐说她想让金忱高兴。闫肃是个什么样的人,金忱从未见过他,只是在郑桐试穿婚纱的时候,他来了,他是个很严肃的人,和他的名字很符合,西装革履,很是斯文。对于金忱也是礼貌。似乎不知道金忱是他领导的女儿,对郑桐极其温柔,甚至有时候都看不见金忱的存在,傻傻地看着郑桐微笑。金忱在旁边看着,突然有点明白为什么郑桐这么喜欢闫肃了?金忱有些神伤地自顾自叹,望着身上的礼服,郑逍却不在。再望向镜子,却瞥见了闫肃在看着她,那种打量,深邃,阴暗的目光,只是一瞬之间,便就消失无影无踪,再对着金忱的目光,轻轻地微笑点头。金忱突然想起宋辛的话,他可以安排闫肃把郑桐孩子打了。为什么一个人要把自己过得跟戏子一般?这样的生活不累吗?不知为何自从金忱看到闫肃那个眼神之后,她就日日不安,总感觉会出事。
“郑逍,那个闫肃真的喜欢你姐吗?”金忱放下面前的面,很小心地问着郑逍。
“喜欢吧?不然怎么会和她结婚?”其实郑逍怎么说呢,从他第一次见到闫肃的时候,就觉得他有点心思深沉。说不出哪里的怪怪的,但是总觉得有一种凌冽的目光时时注视自己。他认为那是闫肃察觉了自己当初那邪恶的想法了,想来应该是多想,郑桐姐应该是找到一个好归宿了吧。
“和她结婚就是喜欢她吗?”金忱不解地问着郑逍,爸爸妈妈是相互喜欢才结婚的吗?世界上那么多结婚的,都是因为喜欢在一起的吗?
“当然了,不喜欢她怎么会和她结婚?”郑逍笑着说。
“那以后你会和我结婚吗?”
这话问得郑逍一下愣住了,他才大二,还怎么会想到这么长远的问题,就像她才十八,而他才十九,怎么谈论婚嫁?
“你才多大啊!就想这个问题?快吃面吧,今天怎么这么多问题?”
从这以后,金忱固执地认为结婚就是喜欢的证明。
在快要结婚前半个月,天气已经开始变热了,气氛也越来越躁动,郑桐姐肚子里的孩子慢慢不安分起来,那天,金忱又去找郑桐,看看这个未来的大侄子,闫肃送金忱回来,路上只有闫肃和金忱两个人,金忱坐在副驾驶上,气氛慢慢越来越凝固。
“我这马上要结婚了,我这边联系不到宋总了,麻烦你跟宋总说一声,英国的事让他多上点心,最近英国有电话打过来了。”
“什么?宋总?宋辛吗?”金忱一脸懵逼,在说什么?然不明白闫肃啥意思,但是应该是宋辛做的好事吧?
“好的,我回去和宋辛说一下,辛苦你了。”
“我喜欢郑桐。不想结婚有什么岔子。”是不是戏子装久了,真的以为自己是戏中人,不知是不是,此时的金忱相信了闫肃了。他真的是爱郑桐的。
“好的,我肯定把话带到”金忱把玩着手上的手镯,这是当初郑桐送给她,真的很好看。
“那就好。”
可是金忱却忘了,那天,婚礼很热闹,金忱穿着很漂亮,郑桐更是美得般般入画,可又难描美貌温婉。郑逍也是帅气逼人,一直便衣如阳光少年,如今西装在身,更显英俊挺拔。闫肃却是面色凝重,终于趁着一个空档,找到了金忱,问她有没有转达给宋辛?一问话,金忱一下想起来。
“不好意思,我给忘了,等婚礼结束,我—”
“你忘了”闫肃一下原形毕露,掐着金忱的脖子,面目狰狞,“你可知道这事多么的重要?你们要求我做事的时候,威逼利诱,如今我出事了,你们就不管了?”
“我,”金忱挣扎地扒拉着他的手,却没想到闫肃力气那么大,丝毫不能动弹。
“我掐死你,我出事了,你们谁也不好过,当初也是因为你,我才失手的。因为你。”闫肃已经快疯了,金忱觉得自己再这么下去,自己百分百要死,突然想起来自己也是有武功的,可是奈何此时已经被束缚了,自己有点胖了,竟不好施展开。这时外面听到阵阵警声。内屋也是开始阵阵吵闹声,警察声音也慢慢朝这边走来。
等到人群发现他们,闫肃正挟持着金忱,处于癫狂的状态。“你们别过来,不然我掐死她。”
“你疯了?”郑逍看到这一幕,感觉自己快疯了,恨不得此时被挟持的是自己。而郑桐更是觉得快疯了,这是她的婚礼,这是怎么了啊?她孩子的父亲,怎么了?为什么有警察来找他?还有国际刑警?为什么要挟持金忱?
“我没疯,是你疯了,就是因为这个女的,我才失手的,郑逍你眼瞎了,你被骗了,你怎么会喜欢这个蛇蝎心肠的女人?”
“你在说什么?”郑逍不相信,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
这时警察站出来说话,“闫肃,你涉嫌英国一起枪杀事件,你现在最好和我们走一趟,不要做出什么过激的行为,以免加重刑罚。”
“那不是我杀的,是她杀的,是她派人杀的,诬陷我的。就是她。”闫肃现在已经疯了,勒着金忱,疯狂的说着。“就是她,她想让郑桐到英国,分开郑桐和郑逍的。”
“闫肃,你在说什么啊?”郑桐感觉快要哭了,这么多人,闫肃怎么会杀人了?此时又在胡说什么?
“郑桐,你不知道吧?郑逍喜欢你,这个金忱,优帝千金害怕你在这里打扰她,追求郑逍,才派我去英国的,带着你一起的。”
金忱此时听到闫肃竟把当初的事,全部抖落出来,看着郑逍渐渐变化的脸色,她知道完了,一切都完了。在场的有郑桐的父母,闫肃的父母,他们所有的亲戚,她的舍友们,还有格格不入的警察,看着他们,这一场闹剧。
“郑逍,没有,你别信他,我没有,我没有,我没有。”金忱哭了,她错了,求求郑逍相信她好不好?
“我,我相信你。”郑逍说了,但是却迟疑了,郑逍是个善良的孩子,他喜欢得彻底,善良得纯净,因为他喜欢金忱,所以只能选择忽略事实。“你放了她。”
“你不会真喜欢这个死胖子了吗?她—”闫肃还想说什么,金忱一个反手就把他撂倒了,终于脱身出来。向郑逍跑过来,她想和郑逍解释,其实她也不知道要解释什么,只是想让他相信自己,即使都是谎言遮掩。
闫肃却从背后不知道从哪掏出一把刀,刺向金忱的背后,这一刻,金忱突然感觉脚步很轻,好似踩在云端,轻飘飘的,很舒服,面前更是郑逍慢慢放大的脸,真好看,她甜甜地笑着,“郑逍,我爱你”再紧接着是全身的刺痛传到每一层肌肤深处,而她此时脑海突然不断闪现和郑逍的点点滴滴,面前的郑逍渐渐变得模糊,她需要把她的谎言说完,而此时的情况是最好的时刻。“你相信我,我没有骗你。”说完便晕倒了,但是她好似跌入一个大大棉花糖里,糖很温暖,很热,甚至时不时有雨水掉落,她想这是一个特别的棉花糖吧。她躺在棉花糖里,意识渐行渐远,这个棉花糖也感受不是很真切,渐渐她看到一个黑影,出现在她洁白的世界里,他是一团黑气,披着黑袍,会人言,吐黑气,他说他叫度,度她可好?她不解,有什么可度的?于是金忱没有理会这团黑气,更觉得是它玷污了她的棉花糖,渐渐棉花糖消失。她也渐渐失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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