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世的离歌是一条狗。
我们且称呼她为汪汪离。
汪汪离很小的时候在宠物店和她的狗兄狗弟以及狗姐妹们一起成长,作为一只不是特别名贵也不是特别廉价的狗狗,她的身形不大也不小——喜欢小小只的人类不鸟她,喜欢大大只的人类也不鸟她,她就这么剩了下来,看着一身金毛高大的犬姐被“主人”带走,又或者不比茶杯大的狗哥被“主人”抱走——没有感到一丝一毫的羡慕。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是它讨厌有主人这件事,更是厌恶笼子这种东西,它计划从宠物店逃出去——汪汪离想做一只流浪狗,尽管它曾经看到过的流浪狗都脏兮兮又瘦骨嶙峋的。
……
后来?
后来汪汪离在来买宠物的“主人”中相中了一个人,同样,它不知道它为什么相中了那个名叫李丽的人,但是它就是觉得跟着这个人便会有机会出逃成为流浪狗。
如果汪汪离还是离歌,那么它就会知道,它通过李丽和朋友的对话,知道了李丽是个粗心大意的笨蛋型人物——从这种人手上逃走,可比从其他人手上逃走要简单多了。
抖抖耳朵,摇摇尾巴,眨巴眨巴黑溜溜的眼睛,汪汪离冲着李丽欢快地叫唤。
“诶?怎么平时最安静的狗狗会这么活泼?”宠物店的店员很是吃惊,接着,她仿佛才意识到她还领着客人,顿时不好意思一笑:“这位小姐,你看到了吗,那只小狗……”
指了指关着汪汪离的笼子:“那孩子平时都安静得不得了,结果您一来它就变得这么活泼了呢~”
“哦~是吗?我看看!”李丽很是开心,当她看到汪汪离用后腿站立,前爪扒着笼子冲她眨眼睛的时候就更开心了。
“真是个可爱的小家伙呀!”
“能把它拿出来让我看看吗!”李丽兴冲冲地转头对着店员着急地说道。
“可以的,这位小姐。”
店员打开了笼子把汪汪离抱出来。
汪汪离一落地就离开店员的手往李丽的方向走了几步,然后摇摇尾巴在坐下,抬头用乌溜溜的眼睛看着她。
“好乖好乖~”李丽伸手去摸汪汪离毛绒绒的头。
汪汪离不但不躲,还蹭了蹭,一副很舒服的样子。
“卡哇伊卡哇伊!”李丽就差眼冒红心了:“姐姐决定把你带回家了,小狗狗,开不开心啊?”
“汪汪~”汪汪离上下动了动头颅,在别人看来就像是点头的样子。
“真的超卡哇伊!”双手捧脸,李丽迫不急地付钱,然后抱着汪汪离就走。
“笨蛋!你还没买狗带和狗粮这些东西啦!”李丽的朋友习以为常地提醒道。
“哦哦!我差点就忘了!”走到一半的李丽立马回头。
“不是差点就忘了好吗你个白|痴,要不是我提醒,你根本就不可能想起来吧喂!”朋友忍无可忍地吐槽。
“汪~”汪汪离不知道为什么特别开心。
……
就这样,李丽这个大马虎成了汪汪离的主人。真正和李丽住在一起,汪汪离才发现笨蛋这个词的真谛,真的!
笨到不记得给狗狗喂狗粮,戴着眼镜找眼镜,前一刻做着某件事下一刻就不记得了,平地摔以及各种出状况,要不是汪汪离比它同种的狗智商高多了,它毫不怀疑它会被李丽这个家伙养死。
真是可怕的女人,如果离歌还是人类,那么她心里一定会想——一个人能笨成这样根本就是拉低普通人的智商水准!
不要怪离歌太恶毒这样鄙视别人,而是好几次差点被害死的经历让她完全不可能对李丽生出什么好感。
然而它表面还是一副忠心好汪的模样,哄得李丽心花怒放,嗯,大概谁也想不到,一只宠物竟然会骗人?!
……
半个月后,汪汪离找到了机会离开李丽家。
离开李丽家之后汪汪离为了防止被李丽有可能贴出的寻狗启示给找到,决定跑远点。
当然,汪汪离知道用它的小短腿是跑不了多远的,唯有选择搭公交车。
搭了好几趟车,汪汪离又走了好远好远,最终选择了一个栖息之所。它没有选择偏僻的地方,反而选了人多的地方——总觉得选人少的地方会发生不好的事。
汪汪离不知道为什么这么选,离歌却知道,那是为了躲避抓狗狗去当狗肉煲卖的狗贩子。
找好了落脚点,衣食住行就提上了日常——别以为狗狗就不用衣、住,只要有吃的就行了——被人类驯化了的狗狗,它的皮毛能不能抵御冬天的寒冷真的得打个问号,毕竟因为没有好的住处被冻死的流浪狗真的不少。
找了一块纸版,用爪子抠出狗骨头的图案再划上一些它不懂的笔划——不用怀疑,那些笔划组成的就是“吃”字。
叼着做好的牌子,汪汪离就上街卖艺去了。
嗯,卖艺,对,就是卖艺……都说了汪汪离比一般狗要聪明嘛,绝对饿不死的。
……
于是,这样的狗生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人们渐渐习惯了这条街上有这么一条狗,也习惯了为这条卖艺的狗狗带来食物。
有人试着收养这只狗狗,当然,无论来的是什么人,结果都是失败。有好心的人在失败后并不生气反而在这条街上为这只神奇的狗狗建了一个狗窝。
“这只小狗看来是舍不得离开这条街呢~”有人善意的调侃。
最后,汪汪离成了这条街的招牌,受到广大群众的喜爱。它的一生,以老死为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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