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之间就到了大一的下半年,如火如荼的社团抢人大战拉开了序幕。操场上很快就成为没有硝烟的战场,从高处望去,操场上到处都是花花绿绿的大伞,攒动的人头像是蜂巢里面进进出出的小蜜蜂。每个社团都拉着横幅放着音乐卖力地宣传,暗自较量着。我和范佳琳去凑热闹,逛了一圈后手上被塞满了五颜六色的宣传单。我看着手上一堆的宣传单,很是头痛,选择困难症又犯了。最后随便挑了两个自己比较中意的,把剩下的宣传单随手丢进了垃圾桶里。
周末的时候我陪着范佳琳去面试。在教室里面开展面试工作的社团似乎很受欢迎,偌大的屋子里面到处挤满了人。她走进教室,突然回头看了我一眼,一脸惊恐。我倚在门边,给她做了个加油的手势。
过了将近两个小时,范佳琳才走出教室,一脸阴沉。
她把头靠在我肩膀上,长长叹了一口气,又直起身来。
然后就是360°全方位无死角花式吐槽。
“你说这些学长学姐是不是精神分裂?哦他们发宣传单的时候一脸假笑,什么‘同学,欢迎来我们社团哦,我们社团的人超好的。’我去面试的时候他们一个个的又板着个脸,好像老娘欠了他们几百万似的,人好个屁!问我为什么选择那个社团,不是他们叫我一定要去面试的吗?神经病!还问我觉得自己能从他们社团学到什么,我能学到什么我哪里知道,我都没有进过那个社团,一群神经病……”
范佳琳正吐槽得来劲,身后冷不丁站了一个男生,一只手抱在胸前,另一只手摸着下巴,听得津津有味。
那男生高高瘦瘦的,穿着学校的黑白制服,三七分的头发长度正好,一眼看上去很帅。如果是在平时,我大概有心情一饱眼福,只可惜在这个紧急关头,我完全没有心思。
这个男生,也许就是范佳琳吐槽的“神经病”里的一员吧。暴风雨之前往往是一片平静,我真害怕下一秒范佳琳就会被他拎进教室里面狠狠地批评一顿。
我一脸悲痛,暗暗戳了戳激情昂扬的范佳琳。
“林七你戳我干什么?让我说完啊。”
他抱着手饶有兴致看一眼范佳琳,然后又看着我,几秒之后才淡淡地开口,“你说谁是神经病?”
人在一边站,锅从天上来。明明他都听到不是我说的了,这不是故意为难我吗?这要在以前,我肯定会义正言辞地和他吵一架。不过林致说了,我们林家的人不能和白痴计较。
“不是我,我没说。”我摆摆手。
“我没问你。”
果然是个神经病,此刻我恨不得在他的脑门上拍两个核桃。
范佳琳这才反应过来,带着一副视死如归的表情转过身站到我旁边,然后又突然变了脸,一副惊喜的表情,“学长,我说的不是你。哦对了,我是广播社最后面试的那个学生,你还记得我吗?”
“想起来了。刚才你的表现不错。还有,以后吐槽的时候挑好地点,不是所有人都像我这么大度。”
不仅白痴,还有一点自恋。
回宿舍的路上范佳琳一脸傻笑,“我和你说,刚才我临时决定去面试广播站,面试我的人就是那个学长。他可不像之前面试我的人那么奇葩,感觉能学到不少东西。现在我就巴不得通过面试了。我听说那个学长是计算机专业的,我还以为计算机专业的男生都很粗犷呢,但是他的声音怎么那么好听啊。”范佳琳一脸花痴,我忍不住向她投去鄙视的目光。
最后她通过面试了,倒是我眼光不佳,挑选的社团都不合意,索性最后一个都没有参加。对我来说,大学生活里没有社团无疑是个遗憾,但我这个人又有一个习惯:宁缺毋滥。我有点惋惜,后悔当初没能精挑细选,早知道那天我该和范佳琳一起面试广播社,那个可是校级的大社团。
“我们副社长说,广播社还有一次面试,你要不要去?”正在我唉声叹息的时候,范佳琳告诉了我一个令人振奋的好消息。
我激动地点点头。广播社是学校三大社团之一,社里的节目之中,“夜间电台”尤为出名。这些天我沉迷其中无法自拔,每一晚都听着电台入睡。这么好的机会,过了这个村可就没有这个店了。
下了晚自习去面试的时候,教室里面已经没有面试的人了。我只看见那天的制服男生一个人坐在后座,桌子上放着印着他名字和职位的桌牌,上面写着:“副社长 李默然”。
原来他就是范佳琳说的副社长。
“副社长,你好。我是来面试的。”毕竟是面试我的副社长,惹不起惹不起,表面上的功夫还是要做的。
他点点头,接过我的应聘表看了一眼,然后头也不抬,“坐下吧。你也是G市人?看来我们是老乡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我简直觉得自己走狗屎运了。在那么远的地方,能碰上一个老乡实属不易,更何况这个老乡是面试我的人。那么,他会不会悄悄给我开后门呢?
“上次怎么不来面试?”
“上次,没想好。”
“那这次想好了?”
“嗯,反正也没有地方去了。”
他的声音很轻很柔和,不像之前面试我的人那样严肃,有那么一瞬间我都忘了自己是在面试。当我意识到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的时候,我恨不得拿一块板砖把自己拍死
正当我不知道要怎么挽救的时候,却听见他笑了起来,“你倒是很诚实。”
我以为自己要没戏了,连忙补救,“我是小地方来的,好多东西都不会,也希望可以在这里真的学到一点东西。”
苍天在上,我可没有说假话。上几年学都快变成书呆子了,什么都不会:办公软件不会,推送不会,各种不会,连着自信也退步了一大截。我怕再不逼迫一下自己,将来就会被淘汰了。
他递给我一篇稿子,“那你读一读这一篇稿子。”
稿子上是一首很美的英文诗,WilliamButlerYeats的WhenYouAreOld。
这点倒是出乎我的意料,没想到是这么文艺的诗歌。
“怎么?很吃惊吗?”
或许是我太久没有说话了,他终于忍不住开口问我。
“我以为计算机专业的人不会喜欢那么文艺的东西。”
“谁说了计算机专业的人不能喜欢那么文艺的东西了?同学,你这是专业歧视。”他饶有兴致地看着我。
四目相对。他的眼睛在灯光的照射之下,好像在闪着光。
老脸一热。我的心开始扑通扑通跳起来。
说实话,我已经很多年没有和男生有过这样的眼神交流了,所以这个反应也正常。就好像,吃了半年青菜的人看到烤肉会流口水,这是一个道理。
我要稳住!
于是我低下头,用我生平最温柔的声音慢慢念出了这首诗。
Whenyouareoldandgreyandfullofsleep,,
Andnoddingbythefire,takedownthisbook,
Andslowlyread,anddreamofthesoftlook,
Youreyeshadonce,andoftheirshadowsdeep;
Howmanylovedyourmomentsofgladgrace,
Andlovedyourbeautywithlovefalseortrue,
ButonemanlovedthepilgrimSoulinyou,
Andlovedthesorrowsofyourchangingface;
Andbendingdownbesidetheglowingbars,
Murmur,alittlesadly,howLovefled,
Andpaceduponthemountainsoverhead,
Andhidhisfaceamidacrowdofstars.
以前老师也讲过这首诗,那时我能看到的也只有爱情的美好,如今却看到爱情的另一面:大部分人贪恋美貌,却很少有人有耐心去发现隐藏在别人皮囊之下的心灵。所谓的一见钟情,大多数都是见色起意吧。我不由得叹了一口气
“为什么叹气?”他坐在我对面,转着手中的笔。
“觉得世界上糊里糊涂开始的感情太多,其实那些感情大多数都和爱情不沾边。”
“那你觉得什么才算是爱情?”他似笑非笑看着我。
这个问题可把我难住了,我又没谈过恋爱。没吃过猪肉怎么能知道猪肉是什么味道呢?
我只好呵呵干笑两声:“不知道啊,我没经验。”
“我以为你会说,爱上一个人是爱对方的内心,不是爱对方的外表。”
我的内心OS是:世上很多感情都是开始于“见色起意”的,如果无法直视对方的脸,又怎么能直视对方的心呢?
原来在副社长的眼里,我是这么有内涵的人。我对他那些不好的看法瞬间减少了一大半。
“外表什么的,哪有爱不爱?第一眼的心动确实重要,两个人在一起之后看得顺眼就行了,再然后在一起的时间长了,确实会爱上对方的外貌,这一点我倒是不否认。”秉持着真诚的原则,我非常诚实地说出内心的想法。
他听完点点头,让我先回去。
走在回宿舍的路上,我开始回想刚才的场景。好好的一场面试,就被我带偏成关于爱情的讨论了。他不会觉得我是个奇葩把我刷了吧?我走在路上,懊恼不已。
或许是念在我们是同乡,最后我开挂一般进了广播社。
“林七,你真棒!听说那天面试的人有好几个呢,就招了你一个。”范佳琳一脸慈祥地夸赞我,脸上带着母亲看女儿的自豪感。
此刻我真想在宿舍里面放一个香炉,把副社长供奉起来。如今他在我心里的形象无比光辉灿烂,简直就是男神级别的。
------题外话------
写这本小说,一是为了圆我自己的一个梦想,二是为了记录我的生活,因为书里的很多情节确实取材于现实生活。我知道看的人不多,我要感谢看过的每一个人,是大家让我有继续写文的动力。我会努力更新的,最后再次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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