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下又在吐血了

20.第十九章

    
    永山的山下有好几个城镇,离得最近的那个镇紧挨着山脚,名字也干脆就叫做永山镇,一般在永山提到镇子,就是那里了。
    素梅也不是一个人下山的,她留了三才在别院里守着,除了阿弯以外另外还带了四个侍卫和马匹,预备着一次性解决年节和正月里需要的所有物资,因而一到了镇上就给侍卫们分别交代了采购任务,约定好汇合的时间地点,待大家四散开了,才慢悠悠地带着阿弯逛了起来。
    不知是不是因为几个月前大乘寺的那件事,她因为阿弯而受了一次罚,一双膝盖跪得青紫,后来过了好些天淤血都下不去,看着很是触目惊心,那之后阿弯虽然很多事都要叫言怀瑾拿主意,但平日里闲着的时候却很黏她,总爱凑在她跟前问东问西,许是怕她因此而厌了自己,便要变着法地来卖乖。
    可是素梅又哪里会和她计较这些,不说言怀瑾教训得本就有道理,她原也是将言怀瑾放在第一位考虑的,只要言怀瑾不曾厌弃她,旁的人旁的事也都是小事,如今看来言怀瑾并未将她和别的仆从一视同仁,还愿意用心教导几句,也算是个可喜的发现,没什么不好。
    如此一来,这两人反倒比从前更加亲密了些,日日同来同往,连偶尔过来探望阿弯的同光都忍不住说她们看着跟亲姐妹似的,只是后来又提到素梅比阿弯大了快十岁,被素梅狠狠地揪了耳朵,十分冤屈。
    这会儿阿弯一边逛街也是一边挽着素梅的胳膊,永山镇的一切都让她如此新奇,整齐而热闹的街道,街道两旁吆喝的商家,穿梭在其中嬉戏游玩的孩童,还有来来往往的各色行人,一个个都看得她目不转睛,只是还守着规矩没有甩开素梅乱跑。
    倒是素梅走到一处点心铺子,算了算要买的零嘴和吃食,准备进去好好逛逛,拉着阿弯走到门口却又停住了,不知想到什么,笑眯眯地低头问道:“你看这铺子外头有人在招呼我们快点进去呢,怕不怕里面有大老虎啊?”
    这话一说,阿弯就“扑哧”一声跟着笑了:“我才不怕呢!都欺负我不懂,我可是看过书的,书上写了大老虎都在山林里才有呢!公子说我们永山地界根本没有大老虎。”
    “就你是个小机灵鬼!”素梅点了点她摇头晃脑的额头,阿弯便“嘿嘿”地笑。
    进到铺子里一看,这里应当是永山镇上最大的点心铺,到了年底前来采办年货的人不少,看着生意十分兴隆,铺子里陈列着许多货架,上面竹篓里放着各式各样的点心,素梅便拉着阿弯一一给她介绍。
    桂花香饼,山楂糖球,香脆花生酥,红薯脆条,琥珀核桃仁,马蹄糕,糯米枣……一样又一样,全都是阿弯从来没见过的好东西,看得她目不转睛,恨不得从眼睛里伸出两只小手把它们全都抱回去,口水咽了一盆盆。
    只是却没有出言索要过任何一样,只恋恋不舍地看了又看,再转头去打量下一个,仿佛要认真把它们都刻在自己脑中似的。
    素梅要置办的东西也不少,叫来店小二仔仔细细地称了,算好价钱付好后叫人过两刻钟送到镇口他们原先指定汇合的地方去,转过头来见到阿弯睁着一双大眼睛还在打量什么。
    其实方才她置办的零嘴里倒有一大半是为了给阿弯解馋的,到时候拆出来给她看,定然要叫她十分惊喜,不过这会儿见她这般懂事也不开口,又有几分心疼,便低头说道:“有什么特别想要的吗?素梅姐姐给你买。”
    阿弯小脸一亮,显然高兴极了,细细琢磨一番,指着其中一样说道:“我想要这个。”
    素梅顺着她的手一看,是一道萝卜方糕,白莹莹的规整方糕上面点缀着一些葱末,看着很讨喜,只是和其他那些比起来有些其貌不扬,且阿弯一向喜欢甜食,这却显然是道咸口的点心。
    于是出声提醒道:“真要这个?这可是咸的哦,方子应当也不难做,日后想要吃我也可以做给你的,不再看看别的?”
    阿弯却坚定地摇了摇头,道:“不用,就要这个就好。”
    既然这般,素梅就叫小二称了几两用荷叶包扎好,让阿弯自己提着回去再吃,阿弯二话不说小心接过,喜滋滋地提起,看上去倒是真的很满意自己挑的这道萝卜方糕。
    后来素梅又带着她逛了几个铺子,一样是仔细挑选了要用的约好送过去,再问问阿弯有没有什么特别想要的,不过自那个萝卜方糕之后阿弯都是看得多,一个也没有要买,素梅便也随她去了。
    等到逛得差不多,见时间也不早,怕晚了天暗回山上的路不好走,便从最后一个布料铺子出来准备往回走。
    没想到刚走出铺子,斜地里一个挑夫走得很急地擦身过来,肩上扛着的行李好巧不巧就蹭到了阿弯的胳膊,将阿弯带得转了方向打个趔趄,偏她身边也有人要进铺子,手肘不自觉地就朝那人撞去。
    原本一个软绵绵的小姑娘,才这么点力道,就算撞到人也不会撞出事,偏那人却背着个大大的药箱,阿弯的手肘没撞到人,直直地就磕上了药箱一角。
    “砰”地一声,随后就是阿弯吃痛的惊呼声。
    素梅没想到会有这么一茬,赶紧上前拉住了阿弯,见她痛得直咧嘴,便背过身去掀起她的衣袖,摸了摸应该没有伤到筋骨,只是手肘那边撞破了一些皮,看着可怜兮兮的。
    “唉,你说你这一天天的,怎么老受伤。”素梅有些心疼地给她吹了吹,转头就要找人,可那挑着行李的挑夫本就没有意识到自己撞了什么,早就健步如飞地走远了,只剩下背着药箱的灰衣青年,还站在原地,木愣愣地看着这边。
    素梅定睛一看,这灰衣青年一张圆圆的脸看上去有些憨厚,此刻也不进铺子了,探头探脑地往阿弯掀起衣袖的胳膊上看,她顿时就有些火大,一把就挡在了阿弯面前:“看什么看呢你!”
    灰衣青年冷不防被素梅这么一排揎,也吓了一跳,却不着恼,反而露出个老实巴交的笑容来,道:“姑娘误会了,在下学过一些医术,不然也不能背着这么大的药箱在外行走。在下看这位小妹妹有些撞伤,虽是无心之过,也有在下一份责任,不如就由在下帮她上药包扎吧?”
    这样说倒也有道理,且素梅有她自己的思量,从前她都只是困在深宫里,便是来到永山,从来也都是围着言怀瑾打转,每日都在别院的一亩三分地里忙活,尽管这也是她自己想要的效果,只是……凭着经验,她总觉得差不多是时候结识一些外面人了,不知这个灰衣青年,又是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呢?
    如此一想,素梅的态度就软和了许多,带着阿弯寻了一处僻静的无人角落,由得灰衣青年解下药箱,帮着阿弯包扎起来,看起来他应当是惯常在外行医,手法娴熟而迅速,也没有将阿弯弄出半分痛处。
    阿弯聚精会神地看着灰衣青年手指这么上下一翻飞,就给纱布打了个漂亮的小结,结束得干净利落,不禁对他也十分有好感,于是……习惯性地就开始搭话了,照例是先自报家门:“小哥哥,你好厉害哦,我叫阿弯,你叫什么呀?”
    灰衣青年也不拘谨,笑了笑老实答道:“在下姓秋,从东边一路过来,靠的就是这个糊口,见的多了也就熟能生巧了,这里还有一瓶金疮药,算是给你赔礼,好不好?”
    “好!”阿弯便更高兴了,毫不客气地接下了白色小瓷瓶,“谢谢秋哥哥!”
    *
    后来没有再发生什么类似的插曲,到了镇口一行人汇合,点数清楚店家送过来的货物,放到马背上扛着,便原路回了山上。
    到达别院时正好是傍晚时分,素梅一头扎进了膳房去准备晚膳,吩咐其他人一起卸了货并分门别类写好单子收进库房,阿弯哪边都没过去凑热闹,反而是拎着她小心提了一路的萝卜方糕进了言怀瑾的屋子。
    言怀瑾正在写信,快到年关了,他在京中有座私宅,虽然从来不曾去住过,倒是一直留了人在,从以前开始就作为大殿下与外头走动的一个门面,因而今年该走动的年礼也不能少,那边的管事早早就写了信来请示,也将别处收来的礼单抄了一份送交给他,为此他正在琢磨。
    冷不丁就看到阿弯的小脑袋从门边冒了出来,便索性呼出一口气,丢了手上的毛笔,看看她这时候过来是要做什么,记得今日是素梅带她去镇上的日子,这会儿难道不应该正在乐不思蜀地看着买回来的战利品吗?
    阿弯自然也看到了言怀瑾的动作,知道这是默许了她可以打扰的意思,便喜滋滋地走到榻前,将包着萝卜方糕的荷叶包放到茶几上。
    言怀瑾看她这小模样觉得有些好笑,面上倒没显出什么来,一只手曲肘支在桌边撑着脑袋,整个人斜斜地倚在窗边,长发顺着脖颈垂下,一副懒散样子。
    夕阳将室内染出淡淡金红色,阿弯解开荷叶包,道:“今天素梅姐姐带我逛了好多铺子,买了好多东西呀,阿弯都看到啦,里面有好多阿弯喜欢吃的东西哦,一定是等着过几天拿出来叫阿弯惊喜的,其实阿弯现在就已经好欢喜了,到时候是不是还要配合她演一场戏呀?……不过没关系,这种事我最拿手啦,今天先赶紧买一样回来尝尝,解个馋,嘿嘿!”
    荷叶包里是洁白透亮的几块方糕,点缀着翠绿的葱末,一打开透出一股咸咸的鲜香,言怀瑾心下有点讶异,抬抬下巴问道:“这是什么?”
    “叫萝卜方糕呢,没尝过,先来吃吃看。”说着就拿起竹签叉了一块放进嘴里,一脸满足地吞咽下去。
    言怀瑾一双黑眸看着她的吃相,不知想到了什么,表情有些复杂,只是终究没说什么,倒了杯茶递过去叫她润润嗓子别噎着了。
    “好吃吗?”半晌,他问道。
    阿弯一边努力咽下嘴里的糕,一边猛点了点头:“好吃!素梅姐姐说她会做呢,回头要缠着她多做做,公子也尝尝吧?难得有外面的东西吃,我不告诉别人知道……”
    说完留下一半方糕,找了个借口又溜去了膳房帮忙。
    言怀瑾望向茶几上的方糕和竹签,却忍不住出神,他日日都和阿弯一道用膳,会被看出来他喜欢吃萝卜并不奇怪,只是没有想到她生平头一回下山,本是最欣喜若狂的时候,却还能记得这个窝在屋里不常出去的他,费心巴力地选了这么一个他可能会喜欢的点心回来,还拐着弯地留在这里让他也尝尝。
    他自然看得懂阿弯的心意,就算素梅能做出更好吃的东西来,可这是她第一次去镇上看到的,想和他分享的东西,想让他也能感受喜悦的东西,哪怕她向来不喜欢吃咸口的糕点。
    然而阿弯不知道的是,今天是腊月初七,他十五岁的生辰。
    自从元后去世,他就不愿意过生辰了,也不许宫人们提起,慢慢地到了这个日子大家都会有意无意地淡忘,没想到今日却收到这样的东西。
    他走到茶几边,拿起竹签,叉起一块放进嘴里。
    淡淡的鲜美气息在口中蔓延,绵软中夹杂着脆嫩的口感很是奇特,确实是他难得会喜欢的那种吃食。
    于是仔仔细细地吃尽了,到最后嘴里只留下一种余味,挥之不去。
    丝丝的清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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