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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像现如今的纸钱们, 印刷的跟真钱一样, 甚至还有美元欧元啥的,面额都是以亿为单位的, 生怕吓不死鬼, 要多浮夸有多浮夸。
也正是因为这种年代感,才更让擅长脑补的乔一桥双股战战、几欲泪奔。他想:完了完了完了, 这还是个积年的老鬼啊!
附在碗上跟着他回家来了!
鬼这种东西, 据说活得越久法力越高强,他还不到二十岁,人生刚刚开始, 虽说经常被黑粉们骂成狗,可也有那么多真爱粉喜欢他呀!再说他还有老父母健在(老父母:……), 如何舍得就这样憋屈地被老鬼害死?
怪不得老话经常说不要随便捡东西呢, 这个黑色的陶碗,是乔一桥拍《逍遥王妃秘史》时, 出外景无意中发现的。按理像小乔这种富人家的小孩儿,平日里该只用名牌, 别说捡东西了,档次稍微低点的都别想让他们看一眼。但乔一桥却十分怪胎,他平常就爱旅个游什么的, 见了漂亮的石头、断木, 甚至一片瓦一壶净沙, 不拘价值, 喜欢就捡回家, 洗干净打磨消毒,错落地摆在家里,看着别提多有品位了。
当时他捡到陶碗时,陶碗整个包在一团泥巴里,只露出一点暗沉的釉色,远不及洗干净之后的古拙质朴。记得那个《逍遥王妃秘史》里演王妃的曾莎莎就鼻子一哼,十分看不上他这上不了台面的爱好,只管拿着个小镜子一边翻白眼一边补妆。
乔一桥彼时有多惊喜难言,此刻就有多悔不当初。吸了吸鼻子,他僵硬着手脚去把柜子里剩下的半截香薰蜡烛找了出来——不是说鬼物就喜欢香烛纸钱吗?这香薰蜡烛虽然不那么专业对口,好歹里面掺着的都是高级精油呢,只盼着老鬼能喜欢玫瑰味儿了——点上,连着一个精美的小支架,一起放进已经把纸灰倒干净了的陶碗中。
同样的五秒钟之后,点燃的蜡烛不见了。
……
对面的叶无倾正在那两颗人头前点燃三根香,然后一坛好酒多一半倾洒在坟头,剩下的那些则仰头一饮而尽!
自义父去后,他还是第一次过来祭拜,耽误的时间全用来筹办这两颗祭品了。
叶无倾的亲生父亲叶刃锋是个武道天才,性子狂放不羁,天南海北四处为家,年逾四十才有了叶无倾这个独子,耐着性子教导他十年,便一去不复返,至今不知生死。
因为叶无倾生母早逝,父亲临去前,将他托付给了在边关做将军的义父江正豪。
江正豪与叶刃锋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他胸怀家国天下,一生尽付戎马,上则对朝廷君王尽忠,下则保卫一方百姓的身家性命,手掌三万精兵,一度打的胡人听见他的名字就望风而逃!
可惜他空有报国之志,这个年月却正是奸人当道、好人反不得好死的乱世,江正豪挡得住外面的攻打,挡不住内部的杀机,不光自己落了个枭首而死的下场,一家子老老幼幼全都被斩草除根!听见消息时,叶无倾远在千里之外,他回来累死了几匹好马,确定义父一家子已经被收敛妥当之后,就直去将害义父性命的督查使肖正、吕良青一刀杀了,取人头过来拜祭!
叶无倾的性格不似生父,更不似义父,用一个江湖宿老的话说,就是这小子天生反骨,绝不肯屈居人下的。他心狠手辣,偏又重情重义,十岁来到义父这里,十四岁就留书而走,至现在六年时间,他辗转大江南北,向西直至塞外,向南直至苗岭。然后为了给义父一家报仇,他又可以数日不眠不休——两颗人头说来简单,这却是从上千守卫的保护下拿到的,其过程真可谓是九死一生,他能为义父做到这一点,不可不谓情深义重了。
那根粉红色的玫瑰精油蜡烛,就是在他将酒喝完、内心最空落落无寄处时骤然出现的。
跳动的小火苗悠悠燃着,隐隐的玫瑰芳香袭来,就像与这荒野孤坟画风截然不同的一个旖旎幻梦。
叶无倾叹了一口气,将那蜡烛拿出来把玩一会儿。他其实已经对这陶碗有些猜测了,这些年也听过不少神人异事,虽绝大多数是乡野小民在牵强附会,但想来空穴来风必定有因,总有些是真的吧?他无意中得来的这只陶碗,大概是有些来历的。
从包袱中翻了翻,大小合适的只有几锭碎银子了,挑出一块有官印的,在手里掂量掂量,大概能有三两的样子,手腕一抖,碎银子便径直落入陶碗之中,两相撞击,寂静无声,显露了他一手妙至极巅的用劲儿技巧。
碎银子很快就消失不见了。
……
乔一桥跟等待法官裁决一样,大气儿都不敢喘地看着那空空如也的陶碗,心中悲愤地想到:鬼大爷若是有心愿未了,只要说句话,万事都好商量。就怕它蛮不讲理,跟《咒怨》里那对可怕的母子一样,那才叫万事休矣呢!
也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得道高僧、正统茅山道士啥的,万一碰见最坏的情况,他反正绝不坐以待毙!立刻出门找高人收了丫的!
就这么一会儿悲愤一会儿发狠,乔一桥没等来鬼大爷的来信,倒是等来了一块如假包换的银锭。
银锭!
这是啥意思?!
莫非是老鬼很喜欢玫瑰精油蜡烛?
想拿银子跟他买?
可他家里已经没有了啊!这个点儿商场早关门了,不知道老鬼有没有耐心等到明天?
话又说回来,这银锭该不会是土块变得吧?被老鬼施了障眼法啥的……
其实土块也还好,就怕老鬼拿死老鼠死青蛙的变,他回头非恶心死不可。
不能用手碰。
乔一桥对着那银锭开了好大片脑洞,然后灵机一闪,快步去冰箱拿出一只真空包装的烧鸡来。这烧鸡是他昨天逛超市时买的,据说味儿特别好,选半年的小公鸡精心烹制而成,肉质劲道而不柴,是难得的佐酒好物。他的经纪人阿飞哥最好这一口,乔一桥演砸了新片无脸见人,打算投其所好让阿飞哥吃人嘴软呢~
现在十万火急,也顾不得这些了。
香烛暂时没有,拿烧鸡顶一顶不知道老鬼肯不肯通融?
乔一桥挺有心眼儿,怕这么直愣愣送过去老鬼不明白自己的意思,遂扯了一张白纸刷刷几笔写上:银子已收到,香烛明天给,今天请大哥吃烧鸡啊!再想要啥大哥您说话!或者有什么心愿未了的,但凡我能办到,一准儿妥妥地给您办了!
最后又加上一个看起来颇谄媚的简笔笑脸儿,眉宇间还挺有乔一桥的□□呢~
他纠结了一会儿纸条要不要烧,最后还是选了直接放,主要是跟烧鸡一块儿送,总不能烟熏火燎的过去吧?真空包装袋可不经烧。
又是五秒钟,烧鸡跟纸条一起没了。
……
叶无倾拿着那张纸条看。
哪怕只有点点星光为照,这字迹在他眼中依然清晰明了。
虽然缺胳膊少腿,字形也歪七扭八的不像样,但联系上下文,好歹能把意思大致看明白了。
看明白之后,叶无倾嘴角抽搐了几下,合着自己是被当成怨气不散的恶鬼了?
他在意的倒不是这点,手里这张纸洁白柔韧(a4纸),比名满天下的襄樊纸都不差什么,却被毫不珍惜地撕出巴掌大的一块。上面的字迹也不知道是用什么笔书写的,线条很细,墨色黝黑,隐约还可以嗅到一点淡淡的花香。再看那裹着烧鸡的透明物什,一把撕开,撕开前几乎闻不到烧鸡的香味,撕开后香味却沛然袭来,竟也不清楚是什么材质做成的。
叶无倾自认不算没见识了,这浅浅漏出的一鳞半爪,却已着实令他惊讶,不由对陶碗那边的人(?)更生几分兴味。
肚子很饿,烧鸡很香,叶无倾却没有立即便吃,他打眼一扫,兔起鹘落间便从那边的野草中拎出来一只肥硕的兔子,扯了些鸡肉硬塞进兔子的嘴巴里,强迫它咽下去。兔子一边蹬腿一边翻白眼,吃完肉后就一幅生无可恋的样子任由他揪着后颈的皮提在半空,一双黑豆眼空蒙蒙看向远方,蹬着腿儿死猪不怕开水烫了。
叶无倾耐心等了好一会儿,见兔子依旧活的好好的,就放下心来,先用几根草茎编成一股把兔子的四条腿绑起来,再回身坐到坟前,烧鸡供给义父一半,剩下的一半则风卷残云般吞下肚,齿间咔咔连声,根本连骨头都不必吐,统统嚼碎了咽下。
他能感觉到自己的舌头、喉咙、肠胃都在为这半只烧鸡欢呼雀跃,宛若久旱逢甘霖,整个人仿佛又活过来了,从地狱爬回了人间。
“义父,两个狗贼的头颅先放在这里,您若在天有灵,就好好睁眼看着。他们既敢要你满门性命,此恨也必要所有参与之人的满门鲜血才能洗刷干净!”
叶无倾只跟在江正豪身边四年,且他向来对江正豪的愚忠固执不甚赞同,可不赞同归不赞同,江正豪的确是个顶天立地的汉子!他从来不负天下人,天下人却负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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