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剑

正文 第二十二章 又有少年进江湖

    
    最了解叶剑性情的就是叶萧康,既然现在没死那就不会死,但他依然被那鬼魅一剑惊出了一身冷汗,瞬间便浸湿了贴身的衣衫。
    原来生死之间果真有大恐怖!
    之前自以为搞定了叶剑而沾沾自喜,此时变故途生,叶萧康怎能不用明白其中原由?自嘲一笑道:“倒是忘了你是干什么的,怎么会不训练自己的抗毒性。”
    说话间叶萧康才感到自己嗓音十分沙哑,先经历那一剑的大恐怖又被叶剑无比锋利的杀意侵体,叶萧康已然处于崩溃边缘。喉头一甜竟是吐了一口殷红献血,原本就显得病态的脸上更加苍白。
    一切来得太过突然,待略微缓过神叶萧康恢复了些血色才说道:“我能帮你报仇。”
    视复仇为人生第一等大事的叶剑并未收手,甚至端剑的手平更加坚毅,只听他用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声音说道:“为什么信你?”
    “你给我几天时间,我把证据给你看。”叶萧康虚弱道。
    深秋的夜风如刀片般刺人,先前叶萧康因有烈酒暖身自然不惧,此时酒劲已过更有比秋风更寒的剑抵在脖子上,再也承受不住昏死过去。
    翌日清晨,众人是在叶萧康的争吵中醒来,叶剑心中一凝,叶萧康昨夜的虚弱绝非装出来的,换作常人哪怕今日已然暴毙也不算离奇,这只过一夜居然生龙活虎?
    院中一黑一银两杆长枪,沈华正吃力的提起黑枪,看那神情仅仅是提起黑枪便已使出了全身力气,“凭啥我的枪又黑又丑,还死沉死沉的?林冲的枪就那么好?”
    叶萧康不以为意道:“人家年少,可以练,你呢?你以为你真武转世?这么大岁数不用谢特殊办法怎么可能练至大成?”
    在很多权贵人眼中普通百姓、农民统统是些尚未开化的贱民,但往往就是这些所谓的贱民最是懂得知足,而当这些贱民迸发出往上爬的念头时,这种知足就会转化为无比夯实的基础。
    譬如沈华,他内心对叶萧康的感谢多过叶剑,并非是前者给他带来了一杆铁枪和习武的机会,而是自出门以来第一次真正被正眼相视来自于叶萧康。
    一路走来,江湖规矩、做人道理、武学启蒙。
    毫不夸张的说叶萧康就是沈华的开窍人。
    “特殊办法就是负重?”虽然接受,但沈华依旧问出心中疑惑。
    恰逢第五木槿来到后院,听闻后说道:“单就习武而言强壮的身体是武者最重要的本钱,你的身体一般,只能在这方面下手。时刻背负这么重的兵器就是在不停的锻炼,等你完全适应了,整体素质就算及格。”
    “那若是剑走偏锋,练出一身绝世内力不也能成为大侠?”沈华问道。
    “狗屁!”
    像是听见了什么天大的笑话,叶萧康指着一旁的水缸说道:“内力与身体犹如水与水缸,多大缸装多少水,若是强行注水,好一点水满盈出,运气不好就是缸裂水漏。如若是叶剑将他所有内力都传给你,你立刻就是个爆体而亡的下场!投机取巧终是小道,只有大道才能走的长远!”
    一旁第五木槿微微点头,对叶萧康的话很是认可:“两杆枪都是难得一见的好枪,就目前来看没有比这杆枪更适合你的了。”
    动静太大,深知自己未来道路已然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林冲一宿未眠,听见响动便穿戴好走到后院向各位长辈见安。
    叶萧康对着林冲招招手道:“来,侄儿,那杆银枪就是叔给你的见面礼。”
    与黑枪不同,银枪光泽耀眼抢身浑然一体,林冲端起银枪学者昨日抖了抖枪花,顿时一股雄豹低吟传播开来。
    “好枪!”第五木槿忍不住赞道,她在枪术上的造诣极高,自然识枪的眼光亦是不凡,却未曾想还是看走了眼。
    原本她对银枪的评价是不可多得,此时才发现即便是有江湖兵库之称的万剑山庄中,这柄银枪依旧足够身列前十!这意味着这杆枪若流入江湖绝对能掀起不小的腥风血雨。
    与银枪的光彩夺目相比黑枪更加显得暗淡,第五木槿想到叶剑手中的黑剑,两者极为相似好不引人瞩目的外表下却隐藏着骇人的杀气,心道看来这柄黑枪亦非凡物。
    仅仅一瞬间林冲的目光便被银枪所吸引,再也挪动不开。
    在他小小脑袋中最好的江湖便是一袭白袍,一柄剑。
    现在只是将剑换做长枪,冥冥中他觉得这样的江湖更加恣意潇洒。
    “这杆枪以熔浆银母所造,枪尖更是钢精铸成,锻造之时以豹血淬火。”叶萧康缓缓道来,确实字字锤在第五木槿心头。
    正因为出身名门才更了解熔浆银母与钢精是多么稀有的材料,这杆枪早已超出了贵重的范畴!
    如此想来让林冲早早用上这杆枪并非尽是好事,至少在他尚未体验江湖险恶之前。
    经过巨大的欢喜之后林冲意识到即便是作为长辈的见面礼,这杆枪也太过于贵重,于是他强行收回惊喜的目光,将银枪递向叶萧康说道:“小叶叔,侄虽初出茅庐却也知道这杆枪实乃神兵利器,实在受之有愧。”
    短短一句话却让在场众人吃惊不已,甚至连叶剑都为之惊讶,叶萧康经过短暂错愕之后眉间轻轻上挑,望向林冲的眼神中满是欣赏“嘿,有点儿意思。”
    “拿着吧,你别以为给你这杆枪是啥好事,就目前来看你独自一人抱着这杆枪闯江湖怕是活不过三日。”叶萧康忽然想到昨日的盛况转而说道:“不对,近半座江湖都在滕州,你连一日都活不了。”
    “为什么?”听了叶萧康的话,林冲仿佛被三九天的一盆冰水,被从头淋到脚。
    孩子们总会憧憬江湖,是因为他们眼中的江湖从来都只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只有把酒言欢,只有情深义重,只有生死相托,每个人都行侠仗义,广交豪杰,受人敬仰。他们哪里知道有太多的江湖小鱼小虾仅仅为其中一项,便要苦苦挣扎甚至付出生命。
    有些人不经历些苦难,永远以为江湖险恶只是他人为自己不能出头而找的托词。
    这种人分为两类,其一便是出身名门的公子哥,自幼不经世事目空一切,这些人即便有些真材实料,却也太过引恨,若非有深厚名门撑腰恐怕是死的极快。其二便是沈华这种一穷二白的愣头青,只可惜如今的沈华吃尽了苦头也才读懂了一个恶字,若不是遇上贵人奇遇,这种人死的更快。
    第五木槿走到林冲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记住这些话就好以后自己体会,枪收下吧,去给你爹娘爷爷辞行。”
    小家伙这才想起今日便要随师父而去,仅仅十岁的年纪心中满是对外面世界的向往和一丝恐惧,但更多的是对亲人的不舍。
    离别时,年纪不小的父子俩与夫人在门口目送林冲一行人远去,林阳神色肃然,妇人早已泣不成声,不像富贵小姐随身带着手绢,只能用袖口将眼泪拭去。
    不想孩子离开自己身边,又想着孩子能够一跃成龙,这大概是另天底下所有父母都头疼的事儿。
    只是有些路终须自己去走,是好是坏,是坦途还是曲径,旁人无法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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