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疼……
锋锐的刀子以无可抵挡的气势捅在她身上。
一刀又一刀,她的世界被一片的红色覆盖,甚至数不清落在自己身上的刀子有多少。
无论是谁都好,救救她。
没有人。不会有人来的。
她一个人孤独地躺在地上,感受着生机从体内流失,直到再无气息。
在失去意识的最后一秒,她隐隐约约看到了一本书籍,在她面前慢慢摊开来,上面的标题清晰可见:《预知未来之都市大佬》。
……
李言蹊猛的睁开眼睛,鼻间萦绕着淡淡的消毒水味道,她的额头都是汗水,碎发粘成一缕一缕的。她环视周围一圈,发现自己是在医院中,这间房放着两张病床,另一张病床没有人。
护士温柔道:“你醒来了啊。”
李言蹊长长地吐出一口气,原来是做梦啊。只是那梦也太真实太可怕了点,仿佛曾经发生在她身上一样。她摇摇头,连忙甩去脑海中那鲜血淋漓的画面。
她正要下去,这个动作却拉扯到了伤口。从脚裸的位置,传来了钻心的疼痛,旁边的护士连忙按住她,“别动,你脚受伤了,现在还不知道情况,等下得去拍片一下。”
李言蹊看着自己肿起来的左脚,晕倒之前的记忆终于回笼。她为了自己在网上写的新文去市图书馆借了几本资料,回来途中,一个骑着自行车的帅哥直接撞上了她,将她给撞晕了过去。她连忙看向桌子,好险,她借的几本书都没丢。
李言蹊问护士,“是谁将我送过来的?”
这简直就是天来横祸,好好的走在路上也会被撞。
护士说道:“是个小帅哥将你送过来的,他自行车刹车失灵,所以撞到你。他刚刚出去给你买轮椅了,你等下可能会用到。”
说曹操,曹操到。
话应刚落,一个帅哥推着轮椅走了进来,他的个子比李言蹊要高半个头左右,简单的T恤衫都能穿出走台步的时尚感。
李言蹊觉得这帅哥似曾相似的样子,正要开口,忽然心脏的位置一阵的绞痛,让她的脑子空白了一瞬。这疼痛一闪而过,快得让人只能抓住它的尾巴。
李言蹊秀气的眉毛狠狠地拧起,额头再次渗出了冷汗。
与此同时,一道声音像是凭空落在她头脑中。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总不能眼睁睁看着一个漂亮的女孩子那么可怜地死了,就当做是日行一善积德好了。]
李言蹊愕然地看着这小帅哥,刚刚是他在说话吗?这屋里也就只有他们三人,除了她和护士,也只有他了。
“你刚刚说什么?”她忍不住问道。
护士疑惑道:“没有人说话。”然后默默在纸上补充了一句:病人可能有幻听。
李言蹊抿着唇,可是她明明听到声音了。
那帅哥开口道:“抱歉,若不是我的自行车刹车出了故障,也不会撞到你,等下需要多少医药费,我都会出的。”
他的声音同李言蹊刚刚所听到的一模一样。
李言蹊并不认为自己听岔了,自己再怎么听错了,也不至于整段话都听错了。她压下了心中的疑惑,说道:“我知道了。你是?”
小帅哥自我介绍,“我是明旌,和你一个学校。明亮的明,旌麾的旌。”
李言蹊呆了一下,“计算机学院的明旌?”
这明旌可是他们Z大的名人,长得比男生还还看,却是个妹子。入学两年来,收到的情书不计其数,大部分都是女孩子送的。还有流言说她和校外的小混混有来往,是他们的头头。传闻她高考成绩一般,她爸给学校捐了一栋楼,所以才让她以体育特长生进校的。
明旌点点头,“看来我还有点名气。”
李言蹊抿出微笑的弧度,“那是如雷贯耳。”她目光落在她的脖子上——果然没有喉结,还真的是女孩子。
在知道彼此的身份后,两人之间便多了几分的亲切感。明旌带着她去拍片,她这次摔得有点厉害,拍片出来是轻微的骨裂。医生给她打了石膏,又吩咐她每周都要过来检查一次,看愈合的情况。快的话两周就能拆了,慢的话,拖上两三个月都是正常的。正所谓伤筋动骨一百天。
李言蹊回想起刚刚心脏那边突然的阵痛,有些不安,便让医生给自己做了一个全身检查,重点是心脏部位。她也同明旌说了,这一部分的费用她自己付就可以。
里里外外检查了一遍,她的身体却再健康不过了。
所以她那时候听到的那声音,到底是什么?
……
“你骨折是因为我的缘故,说什么我都得负责到底。”明旌一脸的正直。
在办理出院手续后,两人产生了小小的分歧。李言蹊让明旌将她送回家即可,但明旌却表示,她一个女孩子住在家里,脚上还打着石膏,生活上有诸多不便,因此竭力邀请李言蹊住在她家,这样也方便她照顾。李言蹊父母在她很小就离异,母亲在她刚上高二就去世了,所以她现在是一个人住着。
李言蹊好声好气说道:“我到时候若是有需要帮助的地方,一定会打电话告诉你。”
她有些惊讶明旌在这件事上坚定的态度,一般人就算撞伤了人,出个医药费也就差不多了。
明旌苦着脸,说道:“若是我爸爸知道我这样不负责任,到时候肯定将我吊起来打。”
李言蹊汗颜。
明旌想了想,说道:“或者我住在你那边也是可以的,等你石膏拆了,我再回去。”
李言蹊不是很擅长拒绝别人的好意,她思考了一下,最后还是选择让明旌住在她家客房,反正她家房间多。
……
明旌先将她送回家,然后回家拿换洗的衣物和笔记本。
李言蹊思考了一下,还是将明旌暂时住进来一事同自己的竹马应褚提了一下,正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明旌在傍晚时候回来,不仅拎着行礼,还买了两份大骨粥回来当晚餐,外加好几样的小菜。
吃饭的时候,明旌状似漫不经心地提起一事,“我刚刚从楼下上来的时候,听说了一件事。这两天有个抢劫犯逃窜到我们X市,早上还有人在附近的小区看到他,所以我们还是小心的好。据说这抢劫犯手中还带刀,十分凶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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