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魔灵羽祭

尚蕴山神旨

    
    尚蕴山下布满了各方有名望的人,只待含芜君降临。尚蕴山主要是传达神的旨意,天命的运行。布法释道,为苦境中的人们指引方向。
    尚蕴山尊主含芜君是神的使者。当今世上成仙者众多,而神却似寥寥可数。世人为成仙疯狂地修炼着,以期羽化,应生万物,不受世俗所累,然而人界纷扰永不休。于是尚蕴山出现了,含芜君亦是先天尊的弟子像海上的航帆指引着迷途的人们,是人界的信仰。
    先天尊一生有两位弟子,一是现今的天尊,执掌着天界众仙。另一弟子含芜君在他某次勘破天机后,领其下往人界建立了尚蕴山。据说含芜君的法术早已超越神级,可究竟为何没成神还未可知。
    一声凤鸣,霁月、朗风、朝歌、华梦四大仙使降临山峰上,白衣翩翩,各站四方,一股浑然而生的仙气使山下人惊叹。随后华光笼罩一人缓缓下落。她衣着金衣华服,脚踩云靴,发髻上垂挂着一串珠帘。仔细想来,她身上未有过多饰物,一身华光象征着大道从简,身份尊崇。不似仙人清冷孤傲,超然世外,倒是华贵神圣,身居高位,勘察世事,运行万物。
    若干年后,含芜君曾想,如果当年她没去沾染那场尘劫,或许会一直这样下去吧,在世人崇敬的目光中,享有着万丈荣光。看着天法自然,运行万物。可是,她终究还是那样做了。明知是劫,明明已经预料到结局,却还是奋不顾身的坠入下去。堕神,在昔日信徒的不解埋怨下,在世俗的流言蜚语下。明明以为早已勘破的东西,在真实发生时竟是那样的难以承受。
    一阵肃静,含芜君轻启唇,“天下混沌,魔界蠢蠢欲动,上古众神合力的封印之门,已渐渐削弱,魔将以上的魔族几乎可以毫不乏力的穿过。人界是万物本源,上可羽化成仙,下可堕落为魔。新任的魔尊蚀煌更是着力彻底打破封印,占领人界。”声音没有声嘶力竭,可谓之是平淡,确是有一种威严渗透其中,使人不得轻视。
    “神尊勘破天机,得知诛魔的天命之子已出现。封印之门若破,人魔必定会有一场大战。天命究竟是何?也尽在此三人身上。”含芜君施法,霎时三枚凤羽出现,“灵羽指路,天命所归。”一声令下,三枚凤羽在众人惊叹的目光中向四方射去。
    含芜君拂袖,一面玄光镜显现身前,镜中灵羽在苍茫空中游走,探寻。最终三枚灵羽齐齐飞向一处。与此同时,临川小镇依旧是别样的热闹。温家堡是医药世家,在镇中所开的药炉来往客人亦是络绎不绝。
    镇中民风比较开放,女子出门不必戴面纱之类的。一个个娇羞少女半掩门口,对着药炉内谪仙一般的少年抒发爱慕之心。或是将鲜花,织锦放在桌上,娇媚一笑。少年似乎早已习以为常,给病人把脉,问诊,拿药,一点不为之所动。因为自有人会替他收拾这些东西的。
    宁逸风看着少女们从自己身边匆匆而过,心里好生郁闷:“难道我就长得这么平庸,那些女子竟是没有看我一眼。早些年,可是都围在我身边喊着‘逸风哥哥,逸风哥哥’的。”
    “呵呵,那是她们知道少爷你已经名花有主了吗?”阿风笑着说。
    “胡说,彩绫都不知道,她们能看出来才怪?”宁逸风愤愤不平,那丫头的心全在她表哥上了。
    “可能是觉得少爷你魅力太大,想当年她们哪一个不被你封为爱妃贱妾的。少爷你招蜂引蝶太不靠谱了。想人家任公子风流倜傥,温润如玉,洁身自好,谦谦君子···,如果我有妹妹,也一定会让她嫁给任公子的。”阿风将从宁水那里学来的好词全部描绘上,心里那叫一个得意,俺也是很有文化滴。丝毫没有注意到自家少爷越发黑青的脸色。
    这个蠢货,都和宁水学了些什么呀?本想在此处求些安慰的,他倒好,把人家公子夸上了天,往自家少爷脆弱的心灵上又插了一把利箭啊。宁逸风那叫一个悲痛欲绝。
    果不其然,温彩绫在药炉另一边看到蜂蝶相拥的场面,随即赶了将来者一一打发掉,送的那些东西也自然不能落到表哥手里了。不知近来怎么了,爱慕表哥的少女开始走含蓄娇羞,才貌双全的路线了,不过,想她温家堡大小姐,岂会输给他们。
    宁逸风百无聊赖地看着少女们一个个对着任冉送花、思春、爱慕,心中好不烦躁。想他也是风流倜傥,文韬武略哪里输给了那小子啊。其实也不怪宁逸风,少女想着宁逸风玩闹惯了,嫁人当然要嫁一个成熟稳重可以托付终身的如意郎君啊。而让宁逸风最难容忍的是他心心喜欢的少女竟然当着他的面向其他人显好。
    “表哥,这是我取天泉山泉水和清晨新荷所泡的荷花茶,最是清热消暑,你尝尝看。”
    “哎呀,真是不巧,任冉昨夜偶感风寒。”宁逸风为其他少女出谋划策,只想赶快嫁出去任冉,没想到温彩绫也采用了这种魅力路线,用才情温婉去接近情敌啊。如果自己再不出马,只恐后果难以想象。
    “表哥,紫槐花最是安神静心,想你日夜操劳,我特意为你采了些来。”
    “哎呀,快拿走拿走,后面还有好多病人呢,万一任冉发了困,医死了人怎么办。”
    又或者,温彩绫看着水里禽鸟成双成对一时兴起,“书中曾说:只羡鸳鸯不羡仙,今日一见果真如此,相依相伴,朝朝夕夕。”一脸娇羞地对任冉说,“表哥,你可愿我陪着你济世救人,一生相伴。”
    “任冉是鸿鹄,哪能用一般水鸭子相比。”宁逸风抱臂不屑地说道,为了显示自己宽和大度,只得去赞美任冉。
    “水鸭子怎么了?不像某些人,掉水里还会淹死。”温彩绫嘲讽道。
    “英雄还不提当年勇呢?那不过是曾经的败笔,不像某人,到现在还不会绣花。”宁逸风反唇相讥,“想人家柳姑娘所绣的梅花,我看着就能闻到香味。谁若娶了可真是好福气啊”
    “绣的再好也是假的,别忘了本小姐可是会植物操纵,只要我乐意,我能变出一屋子的梅花。”
    “公子,小姐和宁公子又快吵起来了。”宁水埋怨道。
    白衣少年但笑不语,对他而讲,观看他们争吵打闹可是最愉悦的一件事儿了。宁水不禁看痴了自家公子的笑,公子怎么看都好看,这是宁水的心语。宁水得意地看着阿木和阿风,跟着这样的主子,似乎让他在家奴中也高人一等。这点从名字就可看出。温堡主给他们三个分别配一个近侍,将他们三人修炼的法术类型为他们命名,阿木,阿风和阿水。任冉说:“君子处事,当淡泊名利,宁静止水。我叫你宁水好不好?”那时,阿水第一次被主子询问自己的看法,当即点头。
    任冉说:“你喊我公子就好,‘主子’这个称呼我听不习惯。”任冉会给他书籍看,会有时考考他的学习。在他们那些低级的家奴中,识字的人是极少数的。而公子却说:“当今时局不稳,这些东西你现在或许用不到。等若有一天,”公子停顿了一下,“识字多少是有些用的。”
    现在,宁水在家奴中是有些名气的,同伴想为哪个小丫鬟写个情书啊什么的都得找他,连路上见到某个小丫鬟时,对方也会羞答答地叫声‘宁水哥’。那时,宁水可谓是春风得意、风光万丈,家奴又如何,再怎么说,俺也是个有文采的家奴。
    “阿水,我家公子和小姐好像快要打起来了呢。”阿风紧张地说。
    “小姐和宁公子打架不是成习惯了吗?大惊小怪。我和你说过多少次,遇事要冷静,要保持气度,气度。咳,朽木不可雕也”宁水一副失望的表情,而后忽然想到,“你叫我什么?”
    “额,宁水哥。”阿风随机应到。
    “嗯,这还差不多。”
    “虽然小姐和我家少爷吵架打闹已经常见了,可是哪次不是我家公子受伤啊。”阿风愤愤不平地说,“小姐就是喜欢欺负我家公子。”
    随即身后来了一个暴栗,“竟敢在背后说我家小姐的坏话。”阿木气势冲冲地过来就要为小姐报仇。
    “哈哈,公子,阿风和宁少爷都好倒霉。宁少爷喜欢小姐,小姐不知道还要欺负他。阿风喜欢阿木,阿木知道,却反而要时常揍他。”宁水似乎也染上了公子的恶趣味,坐山观虎斗,并且看的不亦乐乎。
    “有些事情自己知道就好,说出来反而要惹风波。”公子又一次开始教导,“厚积薄发四个字,你一次也没有记住。”
    “公子又不是外人,如果连公子都不能告诉,宁水要多憋屈呀。”在宁水心里,公子就是他最重要的人,连小花都没公子重要。自己的命都可以毫不犹豫地交给公子。
    任冉目视远方,好像是在看那片水泊,又好像不是。没有一个人可以告诉,该有多憋屈啊。但有些却是只能由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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