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一柄飞刀嗖的一声穿墙而过,奔着镇北王的脖颈处就射了过来。随之而来的还有清亮的斥责声:“谁要是敢杀人,谁就得死!”然而奇怪的是,却并没有人现身!
镇北王爷本就是个贪生怕死的,刚刚吃了一吓,就赶紧把人放了。李知远赶紧跟着那位风韵犹存踉踉跄跄的上了楼。其实,李知远并不是害怕那些士兵,只不过是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罢了。至于那一把明晃晃的飞刀的威力实在是令人叹为观止,到底那个射出飞刀的人到底是谁。李知远却想不出来。
江湖上使飞镖的门派也就那么几个,使飞刀的更是少之又少。可奇怪的是能把飞刀使得那么漂亮的人,江湖上的门派中真的没有。飞到属于暗器,一般的名门正派都是不学的,自然也不会交给弟子。可是,一些小的门派也基本上是长枪大刀为主,很少有人去专门练习飞刀的。因为飞刀看起来简单,其实却比刀剑更加吃功夫。首先你要有一身的上乘内功,而练习上乘的内功却不是一蹴而就的。除了有上乘的内功,还要有上乘的武功招式。最主要的是要百发百中,射的也要远。这些难题,没有个十年二十年的磨炼根本不成的!或许三五年有人就可以练成一套不错的刀法,可是飞刀绝技却至少十年!这也是很少有江湖中人使用飞刀的原因。
其实,兵器哪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只不过使用兵器的人又善恶之分,飞刀要是好人拿去用,那就是正义之道。有君子之称的剑如果在恶人手中,也是会作恶的。所以,不再兵器,在人。
那个风韵犹存的老板娘面刀笑容的把李知远安排在一间房里,找了两个年轻貌美的姑娘相陪,并且千叮咛万嘱咐“千万不要出来,那个镇北王可不好惹!”然后就急匆匆的下楼去应承镇北王。
老板娘名叫柳施施。在这风月场中摸爬滚打了十几年,虽然已经人老珠黄,但是一颦一笑却更加增添了机翻成熟女人的风韵。让人忍不住多看几眼。不过,若是与这里面的花魁小红玉比起来,那就是天壤之别。
小红玉是刚刚来到这里不久的舞女,姿色绝佳。只不过她在这里弹弹琴,跳跳舞,却从来都是卖艺不卖身的。倘若他肯卖身——柳施施却是不敢往下想。因为三十里铺的所有男人都迷小红玉。如果说还有哪个男人不迷小红玉,那他要么痴呆,要么就是个傻子!
老板娘一边想着,一边慢慢的下楼。酒足饭饱,镇北王爷要歇息了。可是这些个庸脂俗粉他那里瞧得上啊——他们啊,陪着喝酒还勉强凑合,要是上床——哼哼!绝对不够资格!
小红玉的名声他早就听那个说了。好不容易来这里乐呵一次,要是不能尽兴,那活着还有什么乐趣!镇北王的脸色也慢慢冷了下来,对着身边的两个美女一挥手,两个人赶紧匆匆退下了。
镇北王一挥袖袍,慢慢从太师椅上站了起来,对着毕恭毕敬的柳施施威严地呵斥:“本王要休息,请小红玉进来伺候!”
柳施施战战兢兢不敢抬头看,却也站在那里不动:“回,回王爷。我们这里是有个艺名叫小红玉的。也是一个月前刚来的。只——只不过。”柳施施故意压低声音:“人家只卖艺不卖身。”
“混账!”镇北王怒气冲天拍案而起。“本王要她相陪是她的福气!”镇北王厉声指着柳施施道:“你亲自去把他请下来,倘若她不肯!哼!”说着给两名士兵递了眼色:“倘若她不肯,你们就以私通敌寇的罪名就地正法!”说完,一甩袖袍,气呼呼的坐下了。
柳施施此时已经吓得是两股战战。赶紧心慌意乱的应承:“哎!”那声音早就不是自己得了。
柳施施在前面走着,两名士兵在后面跟着,一起上了楼。来到小红玉的房间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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