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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味觉性障碍,一个多么可笑的症状,在五年前出现在了他身上,他再也尝不出酸甜苦辣咸的滋味,再也吃不出除了清淡以外的味道,再刺激的味道到他嘴里,都跟白开水一样,淡而无味。
他曾疯狂地吃辣椒刺激舌头,结果嘴巴都辣肿了,他也没找回丢失的味觉,他也曾自暴自弃地大量吃盐,结果差点因为脱水出事。他试过了很多种方法,看过很多医生,但残忍的人生没有向他伸出成功的手。
他真的喜欢吃这家店的醉鹅么?并不,对没有味觉的舌头来说,醉鹅好吃与否他都不知道,他只是喜欢看醉鹅的做法,他觉得火焰让他感到温暖,不像别的菜一样,冷冰冰地嘲讽失去品尝资格的他。
他曾以为自己的人生将在灰色中度过,但就在一个月前,他的人生出现了曙光。那道无意中在厨房尝到的红烧茄子,让他沉睡多年的味蕾苏醒了,他尝到了茄子的味道,咸中带着一丝丝的甜,油而不腻,味道好得根本无法形容。
他当时激动得要喊出来,眼眶都快盛不住几乎要翻涌的热泪,他用了很大力气才克制自己的情绪,回去后一直打听厨师的名姓,可惜没能如愿。后来因缘巧合知道了厨师的名姓,却又因为顾虑太多,最终无缘结识这位可能改变他人生的厨师。
热腾的气氛顿时像闯入冰窖一般,凝固成了冰,邱瀚宇看着碗里有些凉的鹅肉,很艰难地扯动嘴角一笑:“我没意见,你说得都对。”
辰良指尖一顿,敏锐地捕捉到诡异的气氛,中止了这个话题,安静地吃着并不是特别好吃的菜。
本该畅谈淋漓、举杯共饮的一餐饭,就在将近沉默的氛围中度过了,饭后,邱瀚宇绅士地提出要送辰良回家,辰良婉拒不得,只能应了他的要求。
本以为通往辰良家的路定是宽敞无比、灯火通明,谁知道,路边没几盏灯就算了,偏偏还一个劲地往狭窄的小路拐,邱瀚宇几乎以为自己开进了城中村。
千辛万苦到达了小区门口,一栋栋七八十年代的破房顿时闯入视野,沉淀着历史气息的危楼爬满了皲裂的痕迹,仿佛秋风一吹,就会倒塌。早已被时代淘汰的铁大门上锈迹斑斑,保安正在狭窄的保安室里翘着脚打盹,听到汽车的喇叭声,也只是抠了抠耳朵,翻个身继续沉入梦乡,完全没有起来检查来访人员的迹象。
邱瀚宇实在想不到,在这个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居然还有这么破烂的小区,这跟他居住的别墅群相比,根本是天壤之别。
他压住心里的好奇与讶异,尴尬地找话题道:“这条路这么黑,都不装路灯?供电局是不是油吃多,堵着脑了。”
辰良身体很不自然地一抖,他偏过了头,窗外世界被可怕的黑暗笼罩,只有昏黄的车灯散发出一点点光热。
几个衣着啷当的男人闯入车灯的光亮中,他们举着手里的酒瓶边喝边笑,桀桀的笑声惊扰了夜间安宁,他们似乎觉得周围太安静了,竟然用酒醉的粗哑嗓音高声唱起了歌,还不雅地骂着粗话,其中一人注意到了邱瀚宇的豪车,他立刻不屑地竖起中指,吐口唾沫,举止粗鲁难堪,没多久,这些人就勾肩搭背地离开了,只剩下难听的歌声在空气里流荡。
辰良慢慢地握紧了拳头,声音含糊得几乎听不清:“这里是小混混的聚集地,他们喜欢这种黑暗,曾经有工人要来装灯,却被小混混们打进了医院,之后再也没人敢装。”
邱瀚宇正冲那个得罪他的男人瞪眼,听到这话立刻惊讶地道:“这种地方你也敢住!你以为会有蝙蝠侠来驱逐黑暗吗?为什么还不搬家?”
辰良很实诚地给出最简单不过的答案:“没钱。”
邱瀚宇顿时被噎得说不上话来。
就在这时,辰良的手机响了,他一看到来电人名,便对邱瀚宇道:“我要回去了,今天谢谢你。”
“急什么,”那帮小混混的歌声还嘈杂地砸入耳中,邱瀚宇实在不放心辰良在接电话分心的情况下,走进这黑暗的小区,“接完电话再出去,那帮人还没人走远,你这保安又不靠谱,万一他们回来抢你手机怎么办?”
辰良犹豫了一秒,按下了接听键,还没等他说话,电话那头就响起了少年兴奋的声音。
“哥、哥!我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参加英语知识竞赛获得了一等奖!是不是很棒!”
辰良懵了一瞬后,脸上的冰墙皲裂出融化的裂痕,嘴角慢慢地上扬起来,露出一丝丝的笑意。
邱瀚宇顿时愣住了。
他见过很多人的笑容,有温和的,有美丽的,有妩媚的,就是没见过这样……怎么说呢,有感染力的。就像在困境中看到昙花绽放的瞬间一样,心情变得美妙起来,忧愁、烦恼都随着花朵的绚烂绽开而消失,脑海里只剩下花的美。
明明长得不出色,肤色也与洁白的昙花搭不上边,却在一点一滴的笑容里,呈现出让人过目难忘的美丽。
愉悦的谈话还在继续,辰良的笑意越来越盛,也越来越温柔。邱瀚宇撑着颔,仔细打量着辰良,发现辰良就像个迷,捉摸不透,却又有让人探寻到底的欲.望。
因为辰良很奇怪,他全身上下都透出与他五官和身份不协调的因素。
比如他腰部的皮肤,白得不像话,比如他的声音,好听得就像琴音一般,再比如他的手……邱瀚宇不由自主看向自己的手,因为家庭环境的缘故,自己能用很好的护肤品保养双手,但看辰良那只正激动地握着手机的手,除了黑外,其它无论是指型还是保养程度,都跟自己的不相上下。
这真是一个技工的手么?
更奇怪的是,邱瀚宇居然越看辰良,越觉得顺眼,五官其实挺不错的,双眼是漂亮的丹凤眼,鼻子高挺,棱角分明,唇的厚薄程度正好,不多一分不少一点,明明组合起来应该是很好看的脸,怎么乍一眼看却那么不堪?
邱瀚宇还在津津有味地观察,那头的电话却进入了尾声。
“好,明天我给你奖金,祝贺你获得一等奖。”辰良说完这句话不久,通话就在他无意识露出的笑容中结束了。
这笑容比刚才来得更温柔,邱瀚宇不禁在想,他在跟谁通话,居然那么开心,那么温柔。
“谢谢你,我要回去了。”辰良按下了通话结束键,将手机放回裤带。
他似乎很开心,笑意至今都没消失,以致于邱瀚宇说了一句“好走,有机会的话做醉鹅给我尝尝”时,他没克制住情绪,展露出更愉悦的笑容。
“好。”
那一刻,邱瀚宇的心跳居然漏停了一拍。
邱瀚宇觉得自己最近中了毒。不但味蕾反复叫嚣着要尝那道独特的红烧茄子,心里还一个劲地想尝辰良做的醉鹅。
他因为味觉性障碍,对吃的早没了兴趣,但现在居然会对食物念念不忘,可见这毒中得不浅。
“邱总、邱总。”
刘绍的声音将邱瀚宇飘到九霄云外的神思拉了回来,他从枯燥的文件里怨念地抬起头,没有好气地吭了一声:“干什么?”
刘绍面色有点焦急,他斟酌了很久才说:“邱总,不好意思,我妈老毛病又犯了,可不可以……”
“行了行了,这话我都听到长茧了,你怎么照顾你妈的,成天让你妈犯病。”刘绍母亲的心脏不好,受到刺激就犯病,邱瀚宇曾见过他母亲,心态很好,身体也还健康,就是刘绍太大惊小怪了,一点点不痛不痒的小毛病就忍不住回家照顾,但邱瀚宇知道刘绍孝顺,从不为难刘绍,“没事别来公司瞎晃,看见你跑来跑去我就心烦,回家陪你妈去。”
刘绍笑嘻嘻地鞠躬:“谢主隆恩。”然后一蹦一跳地离开了。
刘绍一走,办公室又变得冷清许多,邱瀚宇叹了口气,收拾好心情继续工作。好不容易把那些俗事杂事抛之脑后,谁知道晚上下班后,他的保时捷像追求潮流一样,也跟着犯老毛病启动不了了。
他骂骂咧咧地拍了一把方向盘,掏出手机给辰良打电话。
辰良此刻正在厨房里忙碌,同事早已走得干干净净,只亮了一盏白炽灯的厨房安静得可怕,清洗锅碗瓢盆发出的声音,就像是深夜里的鬼哭狼嚎,寂寞又骇人。他已经记不清有多少次轮到他善后了,每次都丢下一堆烂摊子让他收拾,光是清洗刀具就能洗到他双手起了皱。
他知道这是团队人员集体针对他,但是否要因为同事的问题而辞职,让他心里打起了犹豫的结。这里发展前景不错,就是需要一定的时间酝酿,而他能不能靠这门手艺撑到最后,都是未知数,可换工作,他能去哪?他实在忍受够了小餐馆那肮脏污秽的厨间,只有这卫生、宽敞的厨房才是他理想的工作环境。
手机陡然伴随着铃声震动起来,他被突然响起的声音吓到,一不小心,锋利的菜刀就在皱巴巴的指尖上划了一刀,鲜血争先恐后地冒了出来。
他倒抽了一口凉气,伤口不深,但偏偏这菜刀刚切过生姜,辣意顺着伤口沁入,疼得整个手都麻了。
铃声断了,没多久,再次响起,他看到来电人名,按下了接听键,一边用肩头夹着手机接听,一边处理伤口。
“是我,我的车又出问题了,你现在方不方便,能不能过来帮我看一下?”
邱瀚宇焦急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辰良头疼地看向自己的指头和还没处理干净的厨房,斟酌了一下,回道:“等会,手头事情处理完就过去。”
“太好了,我在停车场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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