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撩到他

44.第 4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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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小暖和李欢欢一起返回大厅, 陆琛也从包围圈里出来了, 正准备去找任小暖。
    任小暖正式地向李欢欢介绍:“我男朋友。”
    “我知道。”李欢欢说道。
    任小暖和陆琛是一对,甚至住在陆琛家里, 早就不是什么秘密,该知道的人早就知道了。
    如果是以前, 她肯定会惹人嫌地跑过来说任小暖不要脸, 不过现在看来,任小暖眼光是真的好,她父母去世,如果不是陆琛四处帮衬, 她和任小暖绝对会被各种烦心事压垮。
    俗话说, 易求无价宝,难得有心郎,陆琛就是那个对任小暖有心的人。
    “我是任小暖的表姐, 李欢欢。”李欢欢朝陆琛伸出手。
    “陆琛。”
    这时沈冬也厚脸皮地凑了过来,“我是欢欢未来的男朋友,嘿嘿, 多多指教。”
    他转头看着任小暖,“以前多有得罪,你想要我怎么赔罪都可以, 只要妹妹你开口, 我肯定做到。”
    沈冬以前讨厌任小暖是因为李欢欢讨厌她, 现在李欢欢接受她了, 他的立场立刻就变了, 沈冬就是这么一个以李欢欢的立场为立场的人。
    竟然连妹妹都叫上了,脸呢!
    任小暖想翻一个白眼,但陆琛在场,这种动作她做不出来,然后看着李欢欢恼羞成怒地把沈冬拖走,又有点想笑。
    陆琛捏捏她的鼻子:“想什么呢,这么入神。”
    “在想李欢欢,她变了很多。”
    李欢欢和沈冬,以前是襄王有梦,神女无情,现在看起来李欢欢倒是有些接受沈冬的意思了。
    陆琛对李欢欢和沈冬的事情没设么兴趣,从侍者手中拿过一被饮料递给她。
    出来这么久,任小暖确实有点渴了,冰冰凉凉的饮料喝下去,整个人都清爽了不少,陆琛拉起她的手:“去吃点东西,不然一会得饿。”
    任小暖和陆琛走到摆着食物的餐架旁,任小暖拿了两块糕点,周承从后面凑过来准备拍她肩膀,结果拍在了陆琛的手上。
    周承在陆琛的注视下讪讪收回了手,叫道:“任小暖,你也在啊。”
    任小暖回过头来,好奇地看他:“我和叶歆是同学,你又是怎么认识她的?”
    “我们是亲戚啊。”周承随手抓了一块糕点扔进嘴里,“我堂哥娶了叶歆她姐,我是被我堂哥抓过来的。”
    周承最近迷上了一款游戏,每天都不出门,不是窝在宿舍打游戏就是窝回家里打游戏,这件事情被他老妈发现后就成天在他耳边念叨,刚好他堂哥也在,就在他母亲的殷切期望下把他带走了。
    可是这种生日宴有什么好玩的,他又不用社交谈生意,也不想认识新朋友,窝在家里多舒服。
    这时候周承他堂嫂走了过来:“周承你在这呀,你哥到处找你呢。”
    她往旁边让开,跟她一前一后走在一起的宋诗便出现在了周承的视线里。
    “我和你哥没时间看着你,我让宋诗领你去周围走走,我听说你们认识,后面有个花园景致还不错,今晚月亮也好。”她说完就把宋诗留下,自个儿走了。
    宋诗和周承互相望着,彼此都有些尴尬。
    宋诗和叶菱是手帕交,叶家她也常来,所以叶菱说要她帮忙招待客人她没有多想就答应了,没想到这个客人是周承。
    周承追过宋诗,追人的时候也没想瞒着谁,所以他堂哥和堂嫂知道很正常,但他们不知道的是他和宋诗已经说开了,他那次送宋诗回家,不死心地再问了一次,宋诗说了他们没可能,周承也不是死缠烂打的人,当初的一腔热血渐渐冷却,便也慢慢放下了。
    但再见面难免有些尴尬和不自在。
    任小暖早就被陆琛拉着走了,虽然陆琛知道周承和任小暖之间根本没有男女方面的感情,但不代表他看到周承和任小暖处一块一点也不介意。
    吃醋和占有欲跟感情是相伴相生的,大部分人恋爱后学会的第一个技能就是吃醋,陆琛也不能例外。
    所以现在食物架周围就只站着周承和宋诗。
    这种尴尬并没有持续很久,大家都在一个圈子里,见面的机会太多,既然已经决定放下,第一步总要迈出去,不然以后遇到只能躲着,反而遭人闲话。
    宋诗领着他在叶家转了一圈,叶家前面挖了个莲塘,里面养着莲花,不过这个季节并没有开花,池塘里有喷泉一直喷着水。
    两人走累了便在旁边的石凳上坐下,看池塘里的喷泉。
    晚上的石凳有些凉,周承于是将自己的外套脱下来折叠一下铺在石凳上:“坐吧。”
    周承这么做倒不是因为他对宋诗的特殊感情,而是教养使然,换成其他人他也会这么做,总不能让一个穿着裙子的女生直接坐在石凳上,很容易受凉。
    宋诗微微愣了一下才坐上去,看着周承,有些突兀地问他:“周承,你当初……为什么会喜欢我?”
    周承对她的感情来得很突兀,要说样貌,和他青梅竹马的任小暖就是个大美女,长相和她比起来只会更好,如果说是性格,他这样的性格对于喜欢玩闹的周承也说不上有多大的吸引力。
    她拒绝周承,除了因为她一直只把他当作小弟弟,还有就是因为她觉得自己和周承各方面都不合适,她宅,喜静,而周承是个很活泼的人,两人兴趣爱好也完全不一样,周承对她的喜欢就像是突然的心血来潮,这样的感情让她没有安全感,她也不觉得他们在一起能走多远。
    她知道周承似乎是在她在池西画画的那段日子对她产生的好感,她当时也见过他,他对她并没有多少注意,直到某天之后才突然开始关注她了。
    为什么会喜欢宋诗呢?周承也说不上来。
    宋诗确实不属于他喜欢的类型,他以前觉得自己如果要找女朋友,一定要找个志同道合的,陪他疯,陪他浪,背上背包就能和他一起走天涯。
    周承脑子里突然浮现张婷的身影,又一甩头将人影甩掉,他和张婷已经很久没有联系了,她一声不吭就走了,连消息都没给他留一个,根本没把他当作朋友,而且张婷自此以后就再也没有联系过他,明明之前两人玩得还很痛快,还约好了下次再一起出去玩,没想到她什么都没交代就这么走了,他有些生气,便也没有再联系她,两人就断了联系。
    他将自己的思绪重新拉回来:“你还记得吗?在池西的时候,有一次我跌下山坡昏倒了,是你把我送去了医院。”
    他那段时间看了个纪录片,有一个人骑着自行车横穿了几百个国家,当时觉得对方好帅,但他还在上学,要是突然失踪肯定会被父母抓回家绑起来,于是只能每天骑着自行车在帝都内晃荡。
    那天晃荡到池西的时候天色已经很晚了,那地方没有开发完全,人烟稀少,骑车很是危险,周承当时就是没看清路连人带车从山坡上摔了下去,直接昏倒了。
    池西算半个荒园,平时鲜少有人来,周承也是骑车的时候无意中才发现了这个地方,这一晕,本来以为得晕到自己醒来,当时天色已经不早了,不然他也不至于看不清路。荒郊野岭的,虫蚁也多,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没想到醒来以后发现自己已经躺在了医院,伤口也被处理过了,医生说送他过来的是个女生,长头发,看起来和他年纪差不多。
    周承在脑子里过了一遍,那肯定就是宋诗了,当然名字是他后来才知道的。
    池西除了他自己,他就只偶尔见过一个过来写生的女生,长头发,看起来和他一般年纪,长得倒是没有印象。因为宋诗性子静,周承又是去骑自行车的,所以平时也没多注意,知道对方可能救了自己,周承才开始关注她。
    喜欢一个人的前奏表现便是开始关注她,周承也一样,开始关注宋诗以后,有关她的一切都被他自动加上了滤镜,好看、温柔、说话好听,周承不知不觉便沉沦了。
    “我并没有送你去过医院。”宋诗抬头看他,“你是不是弄错人了?你说的这件事,我并没有做过。”
    “什么?不可能。”周承忽地站了起来,“那个地方平时根本没人去,我在那就只见过你,不是你的话还能是谁?而且医生说对方是个女生,长发,和我年龄差不多。”
    “可能是其他过路人,偶然经过的,但确实不是我。”宋诗倒是显得比较平静,周承这么一说,他对她突然的态度变化就有解释了,没想到是个乌龙。
    “现在你知道了,所以你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喜欢我的?”宋诗的语气带上了调侃的意味,周承这个人其实很不错,说开后能做回朋友也是不错的选择,“你还记得日期吗?你可以去查一查,或者重新找医生问得详细一点。”
    “那倒不必,对方不想留名,而且过去这么久了。”周承重新坐下,“我当初确实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开始关注你,但喜欢是在关注以后,至于现在……”
    周承朝她伸出手,“还是朋友?”
    宋诗将手握了上去:“还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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