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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若不是此时受了伤,差点想一刀劈了江素素:“你是不是被药弄坏了脑子?”
江素素走过去把地上的女装捡了起来,缓缓展开:“殿下您看,这衣服还挺风情万种的,您穿上一定能让世人为您倾倒。”
衣服不大,露肩露腰露腿,轻盈的穗状下摆一看就十分适合跳舞,能放这么一件衣服进来,江素素大概能想到,那个看出自己女儿身的老板娘一定是说了实话,然后她的颜值让大佬觉得还过关,可以助兴一番。
也不知是该高兴呢还是该忧伤。
但是太子比她好看啊!那日的女装惊鸿一现,美得不可方物,虽然这衣服是为自己而作,但太子的身形可没比自己高多少。
古人的衣服大多是片状的,尤其是裙子,一根丝带一系就好,根本不挑腰围臀围。
至于上衣,这衣服露肩,连肩宽都不用考虑了,简直完美。
江素素越想越觉得此事靠谱,兴致勃勃的蹲在太子耳边说:“殿下,若是您能入了匪盗头子的营帐,凭您的武艺,难道还治不服他吗?这落草为寇的人大多自私自利心甚重,也重视自己的性命,到时候还怕他不放我们走?”
虽然这么说有点对不起梁山好汉,可一个大敌当前还想让俘虏跳艳舞的首领,肯定不是梁山好汉那种被逼落草的品格。
太子冷冰着一张脸,听了半天,不得不承认,这是眼下最容易让二人一同出逃的办法。
若是等着大军来救,他肯定赢不了了,若是自己逃出去……太子看了看还兴致勃勃研究衣服的江素素,叹了口气,他好歹是个大男人,怎么能弃一个弱女子而不顾?
他好歹是个大男人,怎么能穿这种衣服!
算了算了,太子爷认命的接过衣服,给自己洗脑,他不是第一次穿女装,他一定可以的。
甚至他是会跳一点舞的,因为姐姐擅舞,小时候被姐姐戏弄着学过,大了还曾……采衣娱亲,也是跳过舞的。
这事不能想,越想他越觉得自己想一头撞死在这破败的墙上。
江素素把衣服好好的塞到了太子手里:“您换吧,我转过去,保证什么都看不见。”
其实不必转过去的。
太子脸上出现了一丝懊恼之情,然而小屋内光线暗淡,江素素什么都没看见,好好的转过了身,当一个听话的好宝宝。
“好了,我换完了。”
江素素听见对方的自称,虽然私下里太子很少自称孤,然而此时明显不止这一个原因,她警惕的又围着屋子转了一圈,透过草屋缝隙打量到守门之人离得并不近,才缓缓呼出一口气。
还好还好,她刚才那几声殿下没有被不该听见的人听见。
“小姐,您觉得如何?”
太子懒得搭理江素素,只是用假音轻哼了一声,趴在草甸上假装睡去。
是应该休息一下了。在药物作用下的昏迷完全起不到休息的作用,只会使得人更加疲惫,一会儿还不知是什么情况,他们要抓紧时间恢复□□力。
约莫半个时辰之后,外面渐渐亮起了火光,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打开了门,语气轻蔑目光贪婪又无耻的盯着角落里的‘美人儿’说到:“快出来,金角大王等着你们呢!”
明明是如此性命攸关的时候,江素素听到这个称呼依然差点笑出声,还金角大王,当自己写写西游记呢?
等到他们被人拉拉扯扯的来到火光中心,江素素神情复杂的看向主位,这人还真的带着两个金色的角……
一个长得五大三粗虎背熊腰满脸络腮胡子的中年男性,头上缺带着一个类似发箍的东西,发箍上安着两只金角。还真是不走心扮演西游记,简直辣眼睛。
“大王,人来了。”
被称为金角大王的人此时已经喝了不少的酒了,他色迷迷的看着温誉太子那纤细的小腰,觉得这人似乎比白日里见着更加漂亮了,可能是衣服的缘故。
江素素顺着金角大王的目光看向太子的腰,她也有些嫉妒,甚至比她还好看!
“大军出征,军中竟然带着女子,难不成是那个废物太子爷的宠妃不成?长得倒是不错,值得一宠。”随着金角大王的话,周围想起一片哄笑。
太子整个脸都红了,也不知是羞的还是气的,也可能二者都有,他给了江素素一个凌厉的眼神,没成想江素素早就转过了头去,打死不跟太子对视。
呵,总有江素素吃亏的一天!
“听说你们中原的舞蹈和我们多有不同,怎么样小娘子,给大王我跳一个?”
旁边的侍卫推推搡搡,大声呵斥站在原地不肯动的太子:“快跳!不跳我弄死他!”说着刀就架在了江素素的脖子上,江素素吓得眼泪汪汪的看着太子。
温誉没办法,身形一动,眼神瞬间变得婉约温柔,迈着轻盈的步伐走到了正中间,开口唱道:“关关雎鸠,在河之洲。”
随着温柔婉约的歌声,太子那纤细柔韧的腰一转,双手一高一低的举起,一个半下腰开始了舞蹈。
抬头是诱惑的眼神,低头是婉约的温柔,旋转时飘起的裙摆撩动着每个人的心,扭动的腰肢让人移不开自己的双眼,舞动的双臂牵动着每个人心中的□□。
江素素看得脸色羞红,妈诶,感觉自己愧对自己的性别。
“窈窕淑女,钟鼓乐之。”随着最后一句话落下,太子整个人半蹲在地,裙摆散落一地,仿若娇媚的花。
方才还中气十足的金角大王此刻痴痴的说道:“你唱的是什么?”这乱七八糟的词句他一句都听不懂,只是觉得好听。
太子轻轻抬头,随后又立马低头,回话道:“妾身跳的是一曲关雎,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讲得是如妾身这般美丽的女子,定会人见人爱,不知大王可还喜欢?”
江素素打了个轻颤,太子在宫中这么多年到底都发生了什么……
太子似乎预料到了江素素会乱想,这般情境下还偷偷瞪了一下江素素。他其实也就是,偷看了些话本子而已。
那些写书的也不知道哪来的这么多见闻,什么话都敢往上写。
金角大王走下了作为,扶起了地上的太子,喃喃道:“喜欢,喜欢的。”
也不知说的是喜欢这首歌,还是喜欢这个人。
养出一个美人也是需要钱财的。
苗疆之地地处偏远,经济又十分落后,哪里见过这京城里仔仔细细养出来的雪白面皮和妖娆身段,还有那文邹邹的句子,无一不吸引着这个如今在苗疆之地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山大王。
金角大王一把抱起了太子,虽然觉得有些过沉了,可不仅酒喝多了,还色令智昏,无知无觉的抱着人去了自己的寝房中。
主子走了,其他人也没什么必要继续聚在一处,各自寻了三两好友继续饮酒作乐。江素素则被旁边的山贼压着回了那个小草屋。
当门重新被锁上之前,江素素担忧的向外忘了一眼,也不知太子能不能完好的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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