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怪老婆太温柔

第140章 番外篇之完颜乌禄我生命中的三个女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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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完颜乌禄,这是我的女真名,我的汉名叫完颜雍,其实自从我成年后,‘乌禄’这两个字几乎已经没人叫了,除了我的母亲。
    回首我过去的人生,对我影响最大的女人有三个,伴随我走过了少年,青年又到了中年,而这三个女人便是我的母亲李洪愿,我的原配妻子乌林答,还有那个南宋那个倔强的小女人向晴,到如今这三个女子都已经一一离我而去,我成为了真正的孤家寡人。
    我有今天的成就,与我的母亲是有分不开的关系的,我的母亲出身渤海名门,从小就受到好的教育,入学根底甚深,不但能诗善文,而且甚懂佐夫教子、贞女烈妇之道,嫁给我父王完颜宗辅做了侧室之后,更是谦恭和蔼,且严守敬长爱幼的礼节,辅佐我父王良多,明明深爱我父王却常告诫他不可因情丧志,便是这‘不可因情丧志’六个字,成了我今后三十年的痛,因为我的妻子乌林答,也正是这样以为啸似我母亲的女子。
    父王因为长年鞍马劳顿而积劳成疾,终于在我十三岁那年病逝于军中,他一生戎马生涯,为金国建下了卓越功勋,能死在战场上,对他来说也是一种骄傲,而却带给我和母亲最深沉的痛楚,以及那一块墨色的玉珏,每次我痛思及父王时,便忍不住把它拿出来看一下。
    我们金国素有传统‘兄终弟诏’,这不仅仅表现在皇位的继承上,我的王叔们可以来接收我母亲和我,这在我而言是坚决不能接受的,我从小受汉文化熏陶长大,父王过世之时,我已经是金国文明的翩翩才子了,汉人正是一贯以我们女贞固有的传统,来打击我们,说我们是未开化的蛮族,其中最为被攻击的一点,便是接收兄长或弟弟的妻子儿女这一项。
    而我的母亲也是自幼便饱读诗书,对这一点也一直是身为反抗的,我知道我的四王叔完颜宗弼一直对我的母亲非常的敬佩和喜爱,父王过世后,不止一次前来商议要接我母亲过府,被母亲委婉拒绝了。十年后,当我成为‘国人推为第一’的青年将军的时候,我的母亲出家为尼了,我知她这是为我父王守节,也是为我以后的前程铺路。
    其实母亲为我做了良多,虽然那些安排并非都是我心里喜欢的,但是却全是为我思虑周到的安排,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安排,便是联姻,在母亲出家之前,二十出头的我,那时已经有了一妻三妾,两个儿子了,而真是母亲的这些安排,使得我在辽东的根基不断的稳固,且势力不断的扩大,也为后来我扳倒完颜亮(海陵王)的政权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而这些若没有母亲的卓越远见,又如何成就我的今天。
    我的正妻乌林答,便是母亲在我五岁时为我订下的亲事,我十八时,才真正成了亲,然而我们最是父母做主下的婚事,我却是真正爱着她的,她的聪慧孝慈,她的知书达理,她的文采出众,她的治家有道,还有她绝美的容貌,使得她在我心目中几乎是无可挑剔的完美,即便我后来娶进的三个妻子,也都是容貌端庄不俗的女子,我却独爱她一人。
    我们的儿子允恭在我们成婚不久便出生了,甫做爹的我,不知道有多开心,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不到七年。
    熙宗皇兄因痛失爱子,整日里肆酒发狂,喜怒无常,悼平皇后裴满氏又趁机专权肆虐,许多朝臣无端遭贬遇害,那是我已经官至兵部尚书,在那班朝廷里做事,我不免如履薄冰,加上我太多出色的样貌,和在国人中的口碑,我不得不担心,有心之人会把‘造反叛逆’之类的名目按在我头上,那段日子里几乎有些寝食难安,而此时,乌林答却要我把攻宋时得来的一件稀世珍宝白玉带献给皇兄,以保命,以我的性情,我是断然不甘心如此的,然而为了保全全家,我还是献了出去,博来一个‘诚信忠厚’之名,不仅保住了我的兵部尚书之位,还加封了曹国公的称号,我却觉得风雨还未真正开始。
    果然不过隔了不到两年的工夫,辽王叔完颜宗干的二子,小时候还交好的堂兄之一完颜亮便杀了熙宗皇兄,取他的帝位而代之,我与完颜亮的仇也从这个时候开始接了起来。
    完颜亮登记之后,大肆残杀宗亲勋贵,排除异己,人人自危,尤其对我这个文武双全,口碑不差的堂弟更是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我忍辱负重的熬了十年,不断地谄媚的给他献上各种宝物,也不断的被他一贬再贬,这些我都可以忍受,但是他不该觊觎乌林答的美貌,而逼死了她,那些屈辱痛苦、不得志的日子里,乌林答是我唯一的慰藉,她在我最困难,最无助的日子里陪伴我度过了多少个不眠之夜,我对她的感情早已经不是单一的爱情,而是揉杂了亲情和恩情在其中。
    当我收到乌林答写给我的绝笔书时,我心中的仇恨又岂是言语可以表达的?从这一年开始,我便决定一定要杀了完颜亮,把我所失去的,所痛苦的,统统都要还报给他,我想我的性格便是从那一年开始变了。
    野心庞大的完颜亮妄想一口气吞并南宋王朝,我却正时刻计算着他的失败,趁他南巡之时,我也顺利的潜进了南宋,而此时的我已经有了足够强的的力量可以与他抗衡,起事之举也是早就商定好了的,我前进南宋的目的也不过就是为我将来登基之后,该对南宋采取什么样的措施作进一步的确认而已,我却没料到这一‘确认’,竟然让我无意识中看到她向晴,一个冷静、冷淡、平凡却感觉不凡的女人。
    我窥探赵瑗(瑗郡王)的府邸,不慎被他的护卫发现,无意中躲进了一个大户人家的围墙之内,腿部的伤口虽然不大,却还是需要包扎一下为好的,正好腔内不远便是一个看上去很偏颇很清冷的小院子,我以为不会有人住在这种地方那个的,飞身便窜了进去,正好看见有个窗子半开着,便落到了窗内,随后我立即知道我料错了,这个院子竟然是住有人的。
    我回头迎上的便是一对有些平静的过头的眸子,满是清澈和镇定,带了一些些打量,半靠在床靠上的身子,手边还有书册,一看便知在我进来之前,她正在做什么,她既不尖叫,也不害怕的模样,倒是勾起了我几分兴趣,我故意以极快的速度把冰冷的匕首架到了她的颈边,警告她不许出声,否则割断她的脖子。
    没想到她的回答便让我觉得有趣,她说她不会喊叫的,就算叫了也没有人来,让我在屋子里随便拿,看来她把我当成入室行窃的小偷了,我不由有些好笑,眼中的凌厉之光却未曾收敛,而她却毫无半点回避的迎着我的目光,在她的眼里,我真的看到了无惧,我鬼使神差的竟然开始对她感了兴趣,问起它的名字和她断腿的原因。她及简略的便说她叫向晴,腿是在走廊上撞了人,断了,言来一片云淡风轻,我要不是看到她腿上的钢钉,我几乎以为断腿的是别人一般,我本是微微的对她感兴趣,在她回答了这个问题后,已经升级到了很感兴趣的程度了。
    当我听到她说她已经有儿子的时候,我的心里第一次涌现出来的感觉竟然是失望,随后又为她不甘了起来,她说她夫君新娶了,我便立即想象出了她为何会居住在这么冷清的院落之中,想是面貌平凡,个性又冷淡,不糟她夫君的喜爱。如今夫君新娶,她这个旧人自然只能被冷落到了偏僻冷园之中了。
    我当时便有了想把她带回金国的打算,只是当时的情况不允许,于是,我不再掩饰的把自己对她的兴趣展露了出来,而她竟然冷淡的回了一句,她对我不感兴趣。
    好胜心气得我当场便揭下了蒙面的布巾,我对自己的容貌有一万分的自信,没有女人会对我的容貌免疫,整个金国谁都承认我是金国第一美男子,即便是在这俊秀的江南之地,我自信我的容貌依旧是万里挑一的,果然,我看到了她短暂的失神,我得意了起来,可惜我的得意还未尽,她却问我是什么人,似乎并没有半点被我的容貌迷住的模样,我说我是金人,她有些诧异,似乎不明白我口中的金国是哪里,我不由有些嘲笑宋人迟早会灭国的下场,两国交战了这么多年,居然还有人不知道金国在哪里。
    我心里冷笑的时候,她的眼里却浮起了几许冷笑的意味,似乎对于我的讽刺之言,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触,却问我有何贵干,我听出她的话意是希望我立即离开,我已经被她勾起了兴趣,岂有如此轻易离开之理,当时身边别无长物,只有父王当年给我的墨玉珏,我几乎想都没想的便把墨玉塞进了她的手中,强硬的宣告我会在一年之内来接她去金国,并问她索要信物,我自然知道她的不愿意,不过我却势在必得,我强自索取了她的吻,也如愿的在她的眼里看到了对我的恐惧之意。
    当时我还有些洋洋得意,能在这般冷静到与众不同的女人脸上看到惧怕,证明了我对她的影响力和征服感,然而我得了这天下,且真正把她带来金国后,才知道当时自己给她造成的那般恐惧,是件多么不理智,且得不偿失之举,本来我不是没有机会得到她的心,然而她对我的惧怕,却让我加倍的难以靠近她的心,即便我有心弥补,对她再好,她的心里对喔依旧只是戒惧,没有感到,没有同情,更没有爱,我无数次再想,若能倒退回去初见她的那一天,我想我将留给她的会是另外一种截然不同的印象,而那样的我,是不是又能多一些俘虏她心的机会呢?
    可惜这个答案,永远都不会有解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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