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忆过往

第十章 千字短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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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狗阿黄
    我第一次见到它时,它才几个月大,浑身毛绒绒的,黑色的小眼睛水汪汪的,肚子圆圆的,像个毛绒玩具,甚是可爱。十二岁的我瞬间被它吸引。我抱它时,它胆怯的缩头缩脑,身体轻轻颤抖,惹人怜爱。
    它是个土狗,外公从别人家里抱来养着留看家的。在北方的农村几乎家家户户都养狗,有些人还养了好几条狗。狗的嗅觉和听觉都很灵敏,农村地广人稀,夜里也没有什么照明的设施,养条狗可以帮人们看家护院。而且狗对人类也很忠诚,在养狗的过程中人和狗会自然的产生一种特殊感情,很多狗是被养了十多年,最后自然死亡的。此外养狗还可以驱蛇,有狗的地方蛇就很少出没。
    我喜欢逗它玩,喂它东西吃。渐渐地它长大了,原来灰色的毛发变成了浅黄色,我们就根据它的毛色给它取名阿黄。它总喜欢跟着我,陪在我身旁。它若不在我的视线里,我叫他的名字它就会从别处跑来,亲昵的用头蹭我的小腿。我上学时,它会跟着我走一段距离送我。我放学回来走到离家还有几百米的地方时,它看到我后会跑过来接我,冲我摇头摆尾,在我身边欢快的跳来跳去。有时它还用它脏兮兮的爪子扒我的小腿。它的欢乐我难以理解。
    我喂它食物时,它就迫不及待站在我跟前,抬头看着我手中的食物,两只眼睛直勾勾的,连眨都不眨的,更有趣的是它竟然流口水了。迟迟等不到食物,它就会满是乞求的看看我,然后快速的垂下头。它重复着这样的动作,那意思是让我给它食物。若是我将食物抛到半空中,它就会灵敏的跳起来去接食物。若是我将食物放在离它头顶几分米的地方,它就会跳起来,将两只前脚放在我的腿上,用两只后脚支撑着身体来够我手中的食物。
    它很乖,很听话。当有人从我们家门前经过时,它就跑过去叫,不让别人靠近我家,像一个守护神一样。而我们叫它回来,不要咬人,它就乖巧地回来,不再追赶路人。虽然它面部表情变化不大,但我看到的总是它的笑脸,也总觉得它在对我笑,不管我是无事时逗它玩,还是生气时对它吼。
    我外婆家养了几只羊。我放假时就把羊赶到村头的杨树林里去放养,阿黄跟在我身旁。那里有草还有树上掉落的枯叶,非常适合放羊。
    但是杨树林周围是大片大片的田地,小羊趁人不注意就去田里吃庄稼。我赶了一遍又一遍地赶,总也赶不完,很是烦恼。我不想跑来跑去地赶羊,就捡地上的小石头砸羊。时间长了,当我再用石子砸羊时,阿黄就跑过去驱赶羊,把它们赶出田地。就这样阿黄被我训练成了牧羊犬,省了我不少事。
    早上我会被一种毛绒绒的东西弄醒,那便是阿黄的头。它喜欢用它的头蹭我的脸,直到把我弄醒为止。它想让我陪它玩。我洗漱完后,我会带着它去到村庄周围跑步,溜达。
    一天我像平常一样去门前的池塘边洗手,看到了不平常的东西。一条蛇盘成一团卧在草丛中,我吓的惊叫出声,阿黄立刻跑到我身边冲那条蛇吼叫,如临大敌。那条蛇动了一下,打算离开,阿黄猛的向后退了一步。原来阿黄也在害怕。
    后来阿黄走了,被上帝带走了。我对它的思念一直都在,我对狗的喜爱也一如从前。愿我的守护神在上帝的怀里安眠。
    疯狂岁月
    初二的时候,我偶然看到这样一个镜头,一个男生被一群不良少年殴打,他的求饶被当成笑料,他双手抱头放弃任何抵抗,却还是不能让那群不良少年停手。
    当然这只是电视里常有的桥段,但这一幕深深的震撼了我的心。我浑身每一个细胞都在不正常的跳动。我很同情,心疼那个无辜的男孩,很痛恨那些不良少年。这个镜头对我更大的触动是:我绝不能让自己像那个男孩那样无助无力。如果这样的事发生在我身上,我定要跟他们厮斗到底。
    为了不让类似的事出现在我身上,我苦练篮球,积极运动,勤于锻炼。我要保护自己,保护我身边的人。强健的身体是与恶势力斗争的资本。
    怀着这样的目的,我对运动陷入了一种狂热的状态。我去踢足球,打篮球。在足球场上我像一头发疯的野牛一样追着足球跑,没有丝毫的技巧和运动员的基本素养。空气在我的气管里急促地流动;血液在我的血管里匆匆而过;汗水从我的毛孔里涓涓流淌。我的头发被汗水打湿,我能清晰的感受到汗水在我的后背流淌。我觉得很热,即使温度在零度以下。我展开双手感受到的不是寒冷而是令人喜爱的凉爽。
    打篮球的时候,我更是不要命的去抢球,去防守,不厌其烦的跑很远去捡球。
    很多次,我一个人在操场上练习投篮,运球等动作,整个人被炎热的阳光“呵护”着,被咸涩的汗水洗涤着。没有人知道我如此疯狂的原因,他们都是一群不明所以的局外人,把我的行为当成怪异之举。但是我自己知道运动只是一种方法,拥有强健的体魄才是我的目的。
    在运动中也有磕磕绊绊,也有突发事件。我曾被一个快速运转的篮球碰伤小拇指,也曾被一个飞行弧线优美的足球迎面撞到,当时的疼痛是让我难以承受的,我默默忍着不去哭,至于跌倒,那就是常有的事了。即使有这些痛苦的经历,我对运动的狂热也没有丝毫减少。初三的时候,我仍和其他人一起打篮球,踢足球。为了打篮球,我还特意去买了一个篮球,一有空闲时间我就去打篮球。我学习文化课都没这么投入。
    最疯狂的时候,我看到篮球,听到别人拍打篮球的声音,我就被其吸引了,就像中了毒似的。我对运动有了瘾。我写作业的时候连去趟厕所的时间都不给自己,就为了能有更多的时间去打篮球或是踢足球。
    努力会有收获的。中考体育测试我拿了满分;高中时还有人把我当成体育特长生;高中我参加篮球比赛,我们班得了全校第一。
    而现在我却对运动再没有曾经的那份狂热,被各种琐事填满的生活像一潭死水般了无生气。再看到别人在操场上挥汗如雨,我会想到的不是由疯狂运动带来的自豪感,满足感,而是被汗水浸湿的衣服的是多么脏,多么难洗干净。然后心里充满厌弃。
    我曾经拥有的那段疯狂岁月是我生命中的星辰,永远都在烨烨生辉。那时的我才是真正的活着。疯狂让青春绚丽多彩。
    一对老夫妻
    刚上高中时,我不能适应八个人挤在一个寝室带来的种种不便,于是便在校外租房子住。
    我租的地方在县城边缘,一遍是喧嚷热闹,高楼林立的县城,一边是青瓦红墙,鸡犬相闻的农村。这儿本是县城边上的一个小村庄,由于商业的繁荣,城市的扩展,这儿也被开发,被带动。这儿靠近县城,人们大都做点小生意,所以生活富足。大部分人盖起了五六层的楼房,多出来的房间出租给附近学校的学生,一年下来,房租也是一笔可观的收入。
    我租的房间在四楼。这儿虽然靠近县城,但却并不十分喧闹。对于我这样一个喜欢安静的人来说,这儿的确是个好地方。在这儿我总能找到农村的痕迹。路边零星的空地被种上一些农村常见的蔬菜,房前屋后也有栽种多年的果树,很多人家都养狗。
    闲来无事,我会站在窗边看外面的风景。在房东后面住的是一对老夫妻,他们大概有60多岁了吧,或许更大些。老奶奶头发花白,身体佝偻着,有点像驼背。她的腰总是弯着,走路时是,坐着时也是。老爷爷倒是好些,没有弯腰,但是他毕竟年纪大了,各种老人会有的问题,他也会有,只是多少的问题。
    他们住的似乎是瓦房,那是八九十年代的宠儿。房顶铺的不是瓦,而是一块块印着各种广告的塑料纸,在塑料纸上压着泛青的砖头。他们的厨房又矮又小,像是用芦苇和塑料纸搭成的帐篷。一道由废弃的木材围成的篱笆便是他们的院墙。他们的院子很宽敞,但却很杂乱。院子一半用来种菜,一半用来堆放他们捡来的废品。在周围林立的楼房中,他们的家显得格格不入。
    他们靠使拾荒为生。我外出时,偶尔会看到他们骑着辆破旧的人力三轮车,在街道旁的垃圾桶里翻找可以被回收的废品。有时我从窗户向外看,能能看到他们骑着三轮车回来,车上放着废弃的木板,塑料瓶,玻璃瓶,破衣服……暮色中他们高兴的给捡来的废品分类。然后在昏黄的煤油灯下做饭。他们不用电,也不用自来水。他们用水都是从邻居家挑地下水。
    我是在我外婆家长大的。看到他们,我就会想起我的外公外婆。我外公很大男子主义,脾气暴躁,他把挑我外婆的错误当成毕生爱好。他们之间的争吵伴随了我妈妈和我的童年,还在继续,即将走过我侄子背们。但是后面的这对老夫妻相处的却很和睦。相反的他们很少说话。他们之间的感情显而易见,超越语言。他们心心相惜,相濡以沫。贫苦的生活丝毫没有影响到他们的幸福。因为他们幸福的根源并不在与物质生活之中。
    这对老夫妻的宁静与简单深深打动了我。两个人相濡以沫走过一生的风风雨雨。老了之后再回首此生,那些艰辛也会积淀成一种动人心弦的幸福。这时你才能真正理解婚姻的神圣。
    夏天,他们院子里一个约一平方米的木板上晾晒着发霉的馒头。那馒头应该是捡来喂狗的,他们家养了两条狗。在我还没近视的时候,我能清楚地看到馒头上的霉斑,老奶奶脸上的皱纹,老爷爷长时间不换的外套上的灰尘。下雨时,老奶奶撑着一把褪色的伞在院子里收拾东西,老爷爷在家门前的路上疏通车辙中的积水。雨滴滴答答,路上没有一个行人,周围除了滴答的雨声,再没有其他的声音。
    我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子女,我在那儿住了两年多,只见过一次一个中年人来过。
    那是他们的房子被烧了之后的几天,一个中年人来帮他们收拾。他们的房子不知道什么原因着了火。他们的家变成了一片灰烬。这时我才知道他们的房子是用木材搭起来的,没有砖头砌成的墙。
    黄昏时,我站在窗边望着那片灰烬伤感。楼下房东和房东邻居的对话传入我的耳朵。
    “好好的,怎么就着火了呢?”
    “谁知道呀?听说他们要搬走了。”
    “搬走好。他们天天烧的那些垃圾弄的到处都是难闻的气味和乌黑的灰尘(他们烧的是地锅)。”
    ……
    楼下的谈话还在继续,可是我已无意再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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