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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二十日晚上
伦诺王国王都的一家酒馆里,亚摩斯和多拉特两个酒鬼正喝着酒。
他们两个人看上去倒是蛮悠闲的,在吸引阿道夫的船队抵达伦诺王国之后两人就下了船,一路来到伦诺王国的王都。
船队继续照阿瑟的指示向别的方向航行,亚摩斯他们就在伦诺王国静静等待阿道夫派人来了。
“还是这样的生活适合咱们。”多拉特和亚摩斯碰了下杯子,将满满的酒一饮而尽。
亚摩斯坐在长凳上,身子靠在墙壁,一条腿踩在凳子上,随意地喝了口酒:“洛克施瑞福和德雷克都已经赶往不夜城了,真希望阿道夫的人能快点过来,解决完了我们好去不夜城汇合。”
“该来的总会来的,现在没必要考虑这些。”多拉特很惬意的样子,他把衬衣的领口往开拉了拉,“酒馆还真是够闷热的。”
“确实啊,既然来了这里,趁这点儿时间多享受享受也好。”亚摩斯握着酒杯的手向多拉特伸去,多拉特也举起杯子迎上,“今天不醉不归。”
“好。”碰完杯,多拉特又是将倒满的酒饮尽。
两人喝酒不着边际地聊了很多事情,多拉特扯了扯故乡的事,又让亚摩斯猜他死讯传回本部后艾茵会是什么反应,后来多拉特干脆和柜台的酒馆老板聊了起来。
“你们伦诺王国很不错啊,今天逛下来要比我们那里好得多。”多拉特同老板说道。
柜台目前没客人,老板在用布子擦着沾染酒液的柜台:“啊,确实还不错,你们是哪里人?”
“我们是奥卡玛海域的。”多拉特回应道。
“奥卡玛海域啊。”老板抬头好好打量了两人一番,“那边好像前阵子出过什么大事,被海贼屠岛还是怎么来着……”
多拉特回答道:“没错啊,没想到老板你的消息蛮灵通啊。”
老板笑了笑:“在酒馆带着,每天都能听到客人们从各个地方带来的消息。不过虽然你们最近有点不太平,不过好歹没出过什么战争,在这乱世下倒也是个不错的地儿。”
“嗯?老板你的意思是你们伦诺王国有战争?不会吧,我看着还不错啊,也没听到有什么战争的新闻。”多拉特问道。
亚摩斯也看向老板。
“不是现在,是三年前的事了。”老板瞥了一眼亚摩斯他们的酒桌,发现他们的酒快喝光了,精明地眨了眨眼,“要再来点儿吗?”
“再来点吧。”多拉特又掏出了五张一百贝里面额的钞票,拍在了桌子上。
老板提着两瓶酒过去放在两人面前,将钱收进自己的钱包:“五百贝里,不多不少,刚刚好。”
亚摩斯将酒塞打开,往杯子里倒酒:“继续说说三年前你们这边战争的事。”
“感兴趣?”老板从柜台也拿了瓶酒,坐在了两人的旁边,“一看你们就不是本地人,起码三年前没在北海,不然这事儿你们肯定听说过。”
“嗯,当年确实不在北海。”亚摩斯举起酒杯,和老板碰了下,他抿了口酒,“说说看。”
“我们伦诺王国当年和另一个国家相邻,弗雷凡斯,你们听说过没有?”老板大口灌了些酒,说了起来,“啊对,这个名字不如它的绰号响亮,不知道弗雷凡斯,总该知道白色城镇吧?”
亚摩斯瞳孔微缩,白色城镇四个字他有些熟悉。
“白色城镇?这我倒是不清楚,我们是最近才来北海居住的。”多拉特发出疑问。
老板一听到这话恍然大悟:“原来是刚来不久啊,那不知道也就很正常了。我们伦诺当初和弗雷凡斯相邻,那是我们伦诺和弗雷凡斯相比起来,简直就像是破落的小村庄。弗雷凡斯的居民生活很富足,国境内的地面和树木都如同童话世界中的冰雪之国一样洁白无瑕,它曾经是个美得恍如人间仙境一般的国家,是无数人梦寐以求想去居住的地方。”
“你这么说,我都有点向往了。”多拉特笑道。
亚摩斯静静听老板说着,他的记忆已经被勾了起来。
“其实他们国境里那么白是有原因的,弗雷凡斯的地层中发现一种名为珀铅的铅矿。这种珀铅不但能用来生产餐具、涂料、甜味调料、化妆品,甚至是制造武器。品质上乘的珀铅制品在世界范围内拥有众多的买家,而珀铅业也成为了弗雷凡斯一大产业。当时拥有无限商机的弗雷凡斯让世人趋之若鹜,白色城镇的绰号也大概是在那个时候响彻了整个北海。”
“有点意思。”多拉特津津有味地听着,“那么最后你们伦诺王国和弗雷凡斯开战了?”
老板点点头,嗓子稍微有点干涩,他又喝了口酒:“没错,繁荣到了极点的弗雷凡斯忽然出现了一种传染病,这种病瞬间传遍了整个国家。弗雷凡斯从梦境国度变成了梦魇国度,里面有很多平民想要跑出来,不过我们国王为了避免传染病肆虐到伦诺,就当国境线给封锁掉,禁止了弗雷凡斯的平民来往。”
“啊……”一个美好的国家突然出现了全国性的传染病,这让多拉特有些唏嘘。
亚摩斯大致的记忆已经想起,他问道:“战争的原因是什么?”
“说起来很可恶,弗雷凡斯的王族为了逃出弗雷凡斯决定向我们开战,打破我们的封锁。他们用铂铅制造了铅弹,威力很强大。那场战争将我们的军队击溃,但弗雷凡斯也因为王族们使用这种武器而毁灭了。现在我们伦诺的相邻的那片地带已经不是繁荣的城镇,而是死地。”
“唉。”多拉特为这个悲惨的故事献上由衷的叹息,“这种事情也是没有办法的了。”
“谁说不是呢。”老板深以为然。
亚摩斯听完继续喝起酒来。
就在多拉特还想同老板在聊一聊的时候,老板看到又来了客人,连忙起身过去迎接:“喔,要来喝酒是吗,这里坐……”
亚摩斯无疑地偏头看了一眼新来的酒客,那酒客头戴冬季毛帽,身穿带有兜帽的休闲长袖衣服,肩上扛着一把长度接近两米的刀,他的身后跟了一个长相酷似熊猫,身着橙色连衣服的皮毛族人。
“呃——”亚摩斯的眼睛瞬间瞪大,拿着酒杯的手悬滞在了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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