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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天的家与社区医院相隔两百米。在居民区一楼,刚走进客厅,一股清新的排泄物迎面袭来,我忍不住后退三步,可看着晴天勇往直前直入卧室,我逃到门外大吸几口新鲜空气,赶紧跟着走进去。房间摆设简单,一台液晶电视,几张破旧的沙发,还有一个掉漆的绿色老式衣柜。伯父瘫痪在床,被子里的身体明显没有腿部,触目惊心,仅有一只左手露在被子外面。伯父十分清醒,那双浑厚的眼睛一直警惕地盯着我,让我浑身不自在,我不得不躲避。
晴天问:“爸,那里不舒服?需不需要方便?”
伯父盯着我,摇摇头。
晴天说:“那我给您洗一下,然后换衣服。”晴天开始给伯父擦洗身体,最后换裤子和床单。任何一个想和晴天继续发展的人都知道,现在是他表现的机会。只是我退却了,发觉我做不到,至少做不到像做家务事的一样给人清洗身体。
晴天给伯父换完床单,退出房间,我逃荒一般的离开。
晴天正在煤气上炒菜。我倚靠着厨房门,看着这么一个坚强和心动不已的女孩衰叹不已。或许没有瘫痪在床的伯父,以晴天的条件嫁出去肯定是分分钟的事。
但话说回来,如果没有瘫痪在床的伯父,估计晴天都是几个孩子的妈。那能轮得到我在这里感叹?我不能“珠落掌中偏不取,花看人采方知惜。”
晴天盛起青椒炒鸡蛋,突然说:“吃完饭你回去吧?”
我看着晴天清澈的眼睛,问:“你是怎么做到的?”
晴天淡淡一笑:“你看我们想的问题都不一样。我从来没有想过这对于我来讲是煎熬和折磨。这只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件事,就像女生每天早早起床耐着性子化妆一样。为了让自己更美辛苦一点无所谓,恰好我就是这样的心态。我只是把化妆的时间用在照顾我爸爸的身上,当然我也是为了美。为了生活更美,或者为了自己心灵更美。如果我完成的不够好,那么我自己都不会放过自己。对了,你不丢人,前面有几个男生,根本没有进屋就逃了。”
我说:“你能不能给我一个机会?”
晴天说:“什么机会?”
“下午,我想留下来照顾伯父。
“随便你,不过,记得你离开的时候帮我把门带上。”
晴天做了四个家常菜,在伯父的床上支起一张小桌子,把饭菜端在桌上。我坐在床沿上吃饭。菜的味道真不错,看来谁娶了晴天,这辈子福是享不尽。伯父左手不方便拿碗筷,晴天用汤匙一口一口地喂。伯父吃饱后,晴天才吃起来。她吃饭和吃苹果完全是两个样,吃苹果小口小口的,彰显女性的矜持,而现在却是大口吃饭,大口吃菜。我知道这是她多年养成的习惯,因为她中午只有一个半小时的休息,不然会上班迟到。
晴天看看表,说:“你帮我把碗筷饭桌收了吧,晚上我回来洗,我上班快迟到了。”
晴天绝尘而去。我开始收拾碗筷,我很少干家务。在家经常是吃完饭嘴一抹,不好意思我要到沙发上消消食。碗筷收拾干净,我又用热手洗碗筷,到时候晴天回家说不准会表扬一番我,以身相许也不是不可能。
碗筷清洗完,厨房整齐干净,我尽量拖延时间去伯父房间,我又把客厅打扫一遍,后来在客厅小坐一会,才鼓足勇气走进伯父房间。伯父似乎一直在等我,总是目不转睛地盯着我。这多好的天气,要是睡上一觉,肯定做梦都是美的冒泡。但伯父精神倍好,示意我摇起床。
我以为伯父要问我的家庭背景,却没有想到让我忙碌的像个孙子。不是给他小便,就是按摩,按摩完又说身体痒,叫我再给他洗一遍身体。洗完身体,他的大便又排在裤裆里。伯父是不是在考验我?谁叫晴天如此优秀,我在客厅找一幅晴天的口罩戴上,开始给伯父清理大便。话说女婿半个儿,我这是当两个儿子。清理完大便,又给伯父换上干净衣服,然后换上干净的床单。幸好有洗衣机,洗完床单衣服晾起来。我发觉伺候伯父比工地上的劳动强度还大。
忙完这一切,我刚坐上,伯父又说身体痒,让我给挠挠。我发觉这样下去,周而复始我能一直忙到晚上。心里想退缩,毕竟晴天再美,可是有这么一个拖油瓶,到时候跟晴天谈恋爱,情到浓时亲热的时间都没有,这样的生活是不是让人看不到光亮?转念一想,为什么一个瘦弱的晴天能坚持下来,我一个堂堂大男人就坚持不下来呢?可伯父终究不是我父亲,我和他没有感情,何况很多卧病在床的父母,儿女也不一定在床边细心照顾。
假如有一天我的父母卧病在床,我会不会这么做?我无数次地问自己,可结果似乎并不令人满意。
忙碌的下午很快过去,我累的腰酸背疼腿抽筋。晴天下班回来的时候,我正在给伯父换床单,因为小便尿在裤子里。伯父意图太明显,无非是想考验他未来女婿是否合格。
晴天说:“我来吧,你休息一会。”
伯父却说:“一个大男人怎么能让女孩子来呢?”
我硬着头皮继续。要是我父亲对我这样说,我早撂挑子不干了,爱谁谁。
吃完晚饭,我又回到爷爷家休息。第二天早上,我照常“上班”。
如此几天下来,我发觉伯父对我的态度越来越好。以前命令式的口气,现在变成“请”。伯父除一些迫不得已的事情需要我帮助,其他的时间都是打开电视机,让我陪他看电视。
有一天,伯父叫我帮助他小便。敢情伯父并不是大小便失禁,他明显有知觉。
伯父叫我坐在床前陪他说会话。伯父说:“小王,你到底喜欢我女儿那些?”
我说:“伯父,我实话实说,您别见怪。第一次见面我就喜欢她,可是她婉转地拒绝了我。第二次也是一样,只到第三次,我承认前两次是因为她的漂亮,直到现在我更喜欢她的坚强和善良。”
伯父说:“是呀,天天是一个好姑娘,可是她也二十六岁了。她妈在我瘫痪一年后和我离婚,改嫁到别处。说句实话我不怪她妈,我这个样子跟着我肯定没有好结果。所以我希望自己早点死,天天可以早点嫁出去。可是人越是想死,却越是死不成。”
我说:“伯父,您不要把自己当成一个负担。有时候您成了睛天生活的一种方式。她爱您,所以她希望您陪伴着她一起生活下去。”
伯父说:“其实以前我自杀过几次。天天哭的死去活来,没日没夜地陪着我,不吃不喝,要我发誓不轻生。当时出事时,晴天才读高三,原本报的中文系,可是因为我被截肢,她改报了医学院,后来天天读大学。我被天天安排在大学外的房子,她下课后就来照顾我,给我洗衣服,给我做饭。我着急呀,矿上补了一百多万,最后只留下五十万,再这样下去,钱可能就花光了,我还准备给天天嫁妆。天天大学毕业后,我想回到熟悉的郊区来,我的根在这儿,我也想在这里死去。天天又放弃在市医院当医生的机会,回到郊区的社区医院,我知道她只是想陪着我。后来我想明白了,也许我是解脱了,可是天天怎么办?我要看着她找到好老公,然后她生小孩,我要看着她幸福生活,我要老死,不要非正常死亡。这样天天就能骄傲地活着,没有人在她面前指指点点。”
我说:“伯父,您能这么想太好了,晴天也肯定会高兴的。”
伯父说:“听说你是市里人。到时候如果和天天结完婚就去城里,让她去市医院,那才是她该去的地方。”
我说:“伯父,如果真去城里了,我们肯定会带着您。咱们和您一起生活。让您看着我们幸福,然后给您生几个孙子。”
伯父听完哈哈直笑。或许根对于他来说,只要女儿在那,他的根就在那,女儿才是他全部的寄托和牵挂。以前回到郊区想给晴天留点钱,可没有想到晴天也跟着回了郊区。
我说:“伯父,我给您弹几首歌吧?刚好我把吉他带来了。”
伯父说:“你会唱歌?那敢情好。”
我问:“您喜欢谁的歌?”
伯父说:“刘德华、罗大佑、伍佰都行。”
果然是上世纪九十年代的歌星。看来伯父也是一个喜欢音乐的人。
我拿下吉他,开始弹唱起刘德华的《笨小孩》。
哦……宁静的小村外有个笨小孩出在六零年代
十来岁到城市不怕那太阳晒努力在七零年代
发现呀城市里朋友们不用去灌溉花自然会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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