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要的,只不过是个恰逢其会

2.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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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位名人说过:总说自己猥琐的人其实是不够猥琐的。我深刻同意这句话。
    抬头,是我踏上这片土地后第一个动作。阳光刺眼,提醒着我的发型有多凌乱。呃……好吧,我在飞机上睡死过去了。
    丢,是我的第二个动作,伴随着我的怒吼声“看着行李,等我会儿!”
    跑,是我的第三个动作,我知道我非常有必要找一个没人的卫生间去整理下我凌乱的发型,顺道看一下我的四个眼角是否眼屎横陈。这个时候的鸡场卫生间没有人,那也一定是会有鸡的。所以我硬着头皮整理下我的仪容,然后状似沉稳的走出卫生间大门。
    瞠目,是我的第n个动作,因为我看到了很多“人”。
    我觉得我的人生应该是洗具,但是洗的却是杯具,不是茶具、玩具等等,所以基本上来说,它是悲喜交加的。
    就譬如说现在,石头(鉴于我们是留学回来的,以下简称“stone”)身边n条人体横陈,当然是穿着衣服的。我远远地大概地看了下,该到的不该到的都到了,再仔细看看,发现有n条射线射向了原地横陈了很久的我,我突然觉得我的人生很是完满。尤其在我看到某男人的那条射线时,我淡定的外表几乎遮不住我内心的呐喊:“我回来了啊……就站在你的天空下啊……”
    但是……
    “易唯?”有人在喊我,但不是前方,是后方。
    “邵锐?”其实有那么一瞬我有点呆愣。
    “回来了?头发长了。”邵锐很是亲切。
    “是呀,长了。”我突然觉得后背渐冷,在这个七月份的某天中午。他从来不会对我亲切,冷静、温柔、亲昵,很多很多,但是从来没有亲切过,就像是上课时对着他的学生那般,但这都不是重点,重点在于,我暗暗吞口口水,据以前我去“旁听”偷窃来的消息,他一旦这样就代表着接下来的残忍。没错,他的学生用的是“残忍”这两个字。
    “你来送人呀?”见他笑笑没说话,我自己赶忙猥琐地加了句看似关心的话,还软软地加了个也很亲切(起码我是这样认为)的语气词。
    “恩,送女朋友。”顺着他目光一看,我一米六的身躯狠狠一震,美人呀,背影绝对销魂!那身形绝对一米七以上,大波浪的长发披在腰上方,简直是我的理想型!咳咳,那个大家别误会,我的真实意思是,我希望自己也是那样的,我还曾经嘟囔了大学整整四年,最终也没能把我扎眼的短发蓄长。
    不知是否他觑得我的思想,还是我陶醉的面部表情震撼了他(我当时是无所觉的,就算是露出了陶醉的表情,也是纯属巧合的),转了身背对着我挥挥手,一走了之了。
    我一个人原地迷茫了会儿才回过了我的老神。
    等我再转身面朝stone的时候,原先的射线数已经只剩小猫一只了,就是章净那只猫一般的女人。
    我大学时就常常想,这些年在国外留学也常常想,我和章净这只猫女(鉴于我是留学回来的,以下简称为“kitty”)成为死党是福是祸。她不但英文名字搞了个猫,个人品质也很像只猫,闻着点腥味儿就跑过来蹭。“此女极度八卦,但凡有八卦的地方就有她”——这是个真命题。
    此女此时已经踩着她那有十公分高的高跟鞋,蹭到了我身边,怪异地朝邵锐离开的方向嘟囔,“他怎么会在这里?”
    其实我晓得她问的不是离去那抹人体而是我,我也就从善如流的回了句:“人家来送女朋友的,超正点!”。
    “啊?”她诧异地回头看我。
    “恩恩!”我使劲地点头,试图用点头的用力度说明真实度有多高。
    “送女朋友有什么正点的?”她这句话,我结结实实雷到了,这思维模式,果然……很正常、很不猥琐……吗?我纠结。
    我背着一后脑勺子汗满足她那丁点儿不放过的八卦心:“他女朋友的背影超正点。”
    “背影?背影杀手都老古董了,要淡定!说不定扭过来脸,恶心的你半个月吃不下饭呢。”其实她还是猥琐的,只是没我的表面,还是她的够深刻。
    我是很不服气她比我深刻的,而且我也极度不服气她今天因为穿着十公分高的高跟鞋站在我身边而活活比我高出了十厘米,因此,我淡定地回了句:“我只有腚。”然后满意地看着她渐渐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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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位名人说过:猥琐女中很大一部分都很闷骚。我认为这句话很有深意。
    转眼间,一帮人已经杀到了“老地方”,其实“老地方”是个还不错的饭店,很适合有“奸情”的人来,因为其名字够暧昧。不知有意无意,每次来“老地方”,都会到“老房间”,当然这个“老房间”是我取的,我觉得用我猥琐的内心能想出这样一个正常的名字已经不错了,起码不是“老卧室”、“老浴室”等等。
    数年后回来这里吃饭,我领悟到了一个真谛,kitty绝不是一个个别现象,而且kitty现象也绝不是一个女人才有的现象。
    觥筹交错,酒不醉人人自醉。白开水当然不会醉人,醉人的是八卦。stone那厢“个人八卦”已经弹尽粮绝了,所以就开始不分时间不分场合不分主角地开始了别人的八卦,当然我也不能幸免,从我剪头发的惨案,说到我脚上鞋子的牌子,最终停留在我有一个关系匪浅的男性友人身上。然后再从我那个要好男性友人的发型说到脚上鞋子的牌子,最终停留在我桌子底下憋足力气的一脚下。
    虽说饭桌上的内容已经逐渐转向我心喜的猥琐话题,桌上的饭菜数量却已告急,我怀着无比沉痛的心情站起来和大家伙一起合影。还记得我说过么?我的人生是悲喜交加的。我心中乱跳的小鹿已经告诉我,站在我后排比我整整高出一头的家伙就是我心之向往的那个男娃。
    我不知道在“咔嚓”的时候,我面部表情如何,但是我清楚地听到了某人天籁般的声音,“肖斐,你和易唯住的近,你就负责送她吧。”
    我觉得在这个时候我应该矜持一下,因为人说,“b要时,装装b也是b需的。”于是我激动地的看向stone,感激的偷偷抹了把眼泪甩给他,然后便拎着我的小皮包,巴巴地跟着拖着我一大坨行李的肖斐走了。
    其实我觉得,我的人生还是洗具多一些的,尤其在我偷偷用水汪汪的大眼睛望着肖斐小心翼翼地把我行李扔进他后车厢的时候。还有他扔好行李后转头抛给我的那个温柔的媚眼儿的时候。小鹿告诉我,那应该是个媚眼儿。
    知道我家和肖斐家只隔着几栋屋子是发生在我高二的事,当然是因为我俩高一时不在一个班。自那以后,但凡夜自习或者班里聚会散伙晚了,都有他和我一起作伴回家。那时候还过着“皮包铁”的日子,从学校回家的路上有一个长长的下坡,夏天的晚上最是舒服。我俩都不扶车把,任由自行车借着坡度开得越来越快,晚上十点半对于我们的城市其实还不算晚,但那条路在那个时候却常常只有我俩和我俩自行车的身影。我留着短发他是小平头,我常常矫情地张开两条胳膊,做出陶醉的表情,他则一脸不屑的抱着胳膊嘲笑我。不过我到现在还记得,在那条路边挂满风铃的某个夏夜他说过,他觉得我比他还要帅,还要潇洒。当时我觉得异常自豪,自那时起,我在他面前便自称“哥”,最美的是他从来不反驳。
    后来我开始留娃娃头的时候渐渐地忆起,他总是悄悄地让我骑在靠近人行道的一边,于是便有一道温暖流进了我的小鹿,并且常常怀念那温暖。现在,我有着长长的头发,也晓得了那温暖和那常常的怀念就是爱。
    我俩家离“老地方”也就一个城南一个城北,不算太远,现在也过上了“铁□□”的生活,就显得更近了,我家小鹿告诉我,要把握好机会。
    “小唯。”开口的居然是在驾驶座的那厮。
    “恩,我是。”我尽量矜持了下。
    “……我知道你是易唯。”我怎么觉得他一口气没喘匀呢?
    “这次回来还走不走了?”他喘匀了气继续说道。
    “不走了!我决定留下来报效祖国!”
    静音……
    “虽然我可能将来只是个小小的会计,但是我要为祖国算好每一笔账!”我继续明志。
    静音……
    然后我也静音了——  ——#
    “走的时候不是说不回来了么?为什么回来?”肖斐顿了顿又说道,“是为了石头说的那个男人么?”
    我一个没忍住,笑喷了。用“男人”形容我那个要好的男性友人,有点太正经了。
    接下来又是长长的静音……
    我恨呐我恨!我觉得我家小鹿压根没发挥重要作用,反而总是让我犯错误,在这样关键的时刻!我决定回去骂它缺心眼。
    “我回来不是为了他。”这是事实。
    “噢。”
    然后彻底冷场了,直到在我家门口他把我的行李卸下来的时候。
    “小唯,回来了,就不要走了,家里总比外面好的。”他一句句认真地说,看着我的眼睛也闪烁着认真的光芒。
    我家小鹿翻天覆地了,我也意乱情迷了。于是乎,我也认真地说道:“不走了!既然回来了就不走了!”
    他终于笑笑地拍了拍我的肩膀,我也顺杆儿爬的说了句“以后大哥就承蒙小弟你照顾了。”他笑地更加开心,直说没问题。
    看着他开车走,直到他在前面第五栋房子拐弯,我心里都还是甜的,我在考虑要不要像偶像剧里演的那样,这件衣服也个把月不洗不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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