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城外寒山寺

第125章 123任而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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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凌未风又回到了玉门关外的龙门集市,住进了龙门客栈。为了等候李思谊等人押运银两到来,他必须暂时在此盘桓。李中州思念家、想念老婆跟孩子,他的心早已经飞回了洛阳。因此,无论南宫雨怎样软缠硬磨,还想在外逍遥,他铁着脸对她说,“你必须立即回家,必须立即跟我回家。”
    于是李中州带着南宫雨、聂小晴,还有莫云娘跟她的两个侍女,一同入关,取道洛阳。莫云娘展望前途,茫然不知所措,她想起南宫骏远的话,“云夫人,无论任何时候,南宫家的大门,都为你敞开着,随时欢迎你来做客。”
    被李思谊拒绝感情的她,需要心灵寄托,在感情上,她越来越觉得,南宫雨,象她的妹妹,南宫骏远,象她的父亲。一想起,已经死去的家人,她总是悲从中来,忍不住在无人处,暗暗流泪、伤心。
    凌未风对她保持着警惕的距离,这个云夫人,这个黄老爷家的夫人,他已经隐隐察觉到了她非同寻常的身份。但是,他不想将心思放在她身上。他对女人的全部认知是:世上所有的女人都是一样的,哪个男人有权有钱,她们就死心塌地跟随。一贫如洗的男人,死开点,她们正眼都不会看你一眼的。
    因此,他索性,做个顺水人情,将本来该分到他名下的银两,全部送给了随行的女人,包括莫云娘。这样做,他心里没有负担。
    渐渐的,他淡忘了对萧胤禛夫人欧阳紫衣的愧疚,她那样自杀,是她的无可奈何。没有了丈夫的心,甚至,没有了丈夫家巨大的财富,她什么都没有了。她选择了萧胤禛,不能怪谁,她选择了那样的生活,跟无可挽救的悲哀的宿命。
    萧家的财富,如同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如同水浒传里,吴用他们说的那套富贵,得来全不费功夫。二十年前,陈亦欣仗义疏财,获得了万家生佛的美誉,现在陈亦欣烟消云散,凌未风横空出世,他散尽萧家资财,捐助大明西北各省、大明乌斯藏跟外邦亦力把里的穷人。这种善举,不亚于当年的陈亦欣,人们该在心里,从新供奉一个佛了吧,这个佛,就是凌未风!
    凌未风来得正是时候,正赶上龙门客栈老板莫笑遥的五十大寿,他在自己客栈一楼的厅堂内,大宴宾客。刚刚适应群居生活的凌未风,自从李中州等人走后,他感觉心里空落落的,面对无边无际的黄沙、一眼望不到边的荒野,他的心情糟透了。因此,在莫笑遥的寿宴上,他借酒浇愁,很快就被宾客们灌得酩酊大醉。
    醒来时,头疼欲裂,全身被汗湿透了。他第一个反应是从床上爬起来,看向房门,房门是敞开着的,然后他发现,客栈老板的女儿莫问谁,她一个人坐在他床对面的圆桌上,正双手托腮,在望着他。
    他惊叫道,“你,你是怎么进来的?我,我记得昨晚我是关门的了。”他开始努力,使劲的回忆昨晚的情形。但是,大脑里一片空白,除了疼痛,他痛得皱起了眉头。
    莫问谁更是惊讶,“你记得昨晚上的事?”
    “昨晚上我做过什么?我,我是怎么回来的,你,你是怎么进来的?”
    “好吧,我来告诉你,你做过什么,你至少喝了一坛子烧刀子,只差没醉死你了。然后,我跟伙计们,我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你抬上楼,搬进房间的,幸好你没吐,要是弄脏了床单被褥,我可是要收你洗理费的。”
    “原来这样啊,你,你不会整晚都坐在这儿,看着我吧?”
    “想得倒美!我是天亮了进来的,你的房门,本该从里面上锁的,你都醉得不省人事,自然没法关牢房门。我自己是想来就来,想进就进咯。”
    “哦。”他抹了一把脸,才感觉到肚子饿得咕咕叫,昨晚上,除了吃菜喝酒,他可是粒米未进。“饿死了,我得下楼吃早餐去。”
    “别急啊。我已经吩咐伙计了,让他们给你端上里。还有,你该洗把脸,我去替你端洗脸水。”
    她说话、走路、做事的样子,突然让他感觉很熟悉,很亲近。原来对她冷漠无情的心,渐渐的融化。他离开水袖多少日子了?没有女人的时间,总是过得缓慢,总是过得空虚、迷茫,总是再也记不起,上次跟女人肌肤相亲的那种感觉,究竟是在什么时候了。
    她一边帮他擦脸,一边羡慕道,“凌少侠,凌公子,神秘人,你的大名,已经在边关、以及遥远的外邦、传开了,人们都说,你的仗义豪侠,已经盖过了当年的万家生佛,已经超越了死去的快意王。”
    “怎么消息传得这么快?李思谊他们,李布衣他们,钟秉强他们押运的银两,还在途中吧,还没分到穷人们的手中吧。”
    “可是,消息已经不胫而走,人们已经在奔走相告了。甚至,所有黑道上的人,听说了这些银两,是捐助给穷人,都纷纷表态,绝不打这些银两的主意。甚至沿途,还提供便利跟保护。”莫问谁眼睛发亮道。这是凌未风始料未及的。
    “可惜啊。我没有跟去,没有分到你的一两银子。太遗憾了。”莫问谁的脸上充满了失落、惆怅。
    “我再次说一遍,那些钱,不是我的。”他想起他一直敬仰的宋代大苏学士的一句话,“苟非吾所有,虽一毫而莫取。”现如今,他有诚惶诚恐的感觉,内心充满了愧疚。
    “但是,却是你带头抢来的。”
    他无法否认,当时他也说过,他认账,的确,那些钱,是他带头抢来的。有一天,萧胤禛会不会找上门来,跟他算账?他心里一动,问道,“萧胤禛长得什么样?人们都说,他是个极具魅力的男人。集市上有没有他的画像?不过,他可是今上的死对头,官府应该不会让他的画像流传。”
    “我们这种小地方,肯定是没有的啦,沙州跟瓜州,也找不到的。我想,只有兰州、西安这样的大城市,才有可能有他的画像。”
    伙计已经端来了早餐,居然是他喜欢吃的米粉,在西北,习惯吃面食,很难吃到米饭,或者米粉。莫问谁说,“这是我爹爹收藏的岭南的罗秀米粉。逢年过节才可以吃的呢。”
    “我要怎么感谢你呢?”
    “唉。说这些有什么用,你不可能再去抢第二次钱。我想来想去,有理由让你去抢钱的人,已经不多了。姬冰业?他是老臭虫的老朋友,谅你没这个胆。再说了他的钱也不多,而且都是他辛辛苦苦,白手起家赚来的,虽然是走、私,但你也不好去抢,对不对?”
    他突然发觉,这个龙门集市最豪华气派的客栈老板的女儿,她的生活并没有人们想象中那么好。每天,她累死累活,象伙计一样干活。其实,她爹爹的客栈,生意虽然很上规模,但赚的是蝇头小利,每个月收入200-300两,一年的收入,不到3000两,扣除应缴纳给官府的税钱,以及支付给员工的工资,所剩无几了。她这个客栈老板的女儿,实际上是白干的,爹爹不给她开工资的,每次要买衣裳、胭脂水粉,都要开口向爹爹要,爹爹总是很为难,而且出手非常不大方。
    他跟她相爱了,他又开始了一段感情,他不知道那算不算是爱。两个人,有机会,单独在一起相处,能够,彼此说说心里话,有共同点,有共同感兴趣的话题,跟需求。他和她,在黄沙里,在滚热的黄沙里,在黄昏欲尽的薄暮里,翻滚着,诠释着人类永恒的主题。
    那是人的本能,吃饭、睡觉,还有徒手摔跤,都那是本能。在这席天幕地里,他和她,总算找到了做人的乐趣。温暖的沙,滑过彼此的肌肤,更温暖的感觉,是彼此的心。还有她跟他,令彼此留恋的对方的身体,那种炽热的感觉,会不会一辈子都不能忘记?
    他突然又想起,未来他曾经写过的一首诗,他记不得太全了,其中的一句是,“不奢望天长地久,因为,恒星都会有尽日。”那么,他跟她的这段露水情缘,又能够持续多久?
    “你第一次看见我时,我是在做什么?”莫问谁问道,女人很注意这些细节,那能够证明,男人是否真心的爱她。
    他努力地回忆,就是想不起来,他第一眼看见她,她是在柜台算账?还是在厅堂里收拾桌面上的碗筷?他一贯不喜欢欺骗女人,说些女人好听的话。他似乎想起来了,他苦笑,“我想起来了,我第一眼看见你时,你正在跟一个小厮聊天,正聊得起劲,聊得眉飞色舞的,我对你怦然心动,看了你好几眼,可是你,却正眼都不看我一下。”应该是的,只要看见漂亮女人,他总会目不转睛地盯着人家看的,一直到人家报以冷冰冰的脸色,或者眼神。又或者,根本引不起人家的注意,在角落里,徒自眼馋垂涎人家的美色。谁知道呢?
    那个小厮,就是龙门客栈老板莫笑遥收养的外邦孤儿乌索,他天生神力,手中一把快刀,能够很熟练地将一只烤全羊的肉跟骨头,毫发无损地分离开来。
    “那么你呢?”他反问道,“你第一眼看见我时,我在做什么?”
    “人家原来没有注意你嘛,一直到,汤公子,莫云娘,李中州,李思谊李公子他们,都象众星捧月般地围着你转,我才渐渐好奇,才找人打听你的消息。才得知你,就是大名鼎鼎的三个神秘人之一,凌公子,原来早就有不凡表现,但很低调哦。”
    在龙门客栈做短暂逗留的凌未风,收到了西岳报应神送来的于忘相的一封书信,连同1000两银票。
    书信言简意赅,正是干净利落的于忘相的文风,“未风吾弟,一别半载,我心中甚是挂念。有空一定要路过开封来看我。沈钟麟心生厌倦,携周小七,于南京下关,购船出海。得本朝大太监郑公公的鼎力相助,顺利成行。同行者有陈雨尘、龙猫、金无助等人。陈雨尘的《怜花宝鉴》,托人转交我代转李祚庥,我已经捎给保定的黎姿,让她转交李祚庥。圆梦山庄雇员,日前蒙弟相助,不胜感激。特奉上银票千两,望笑纳。未尽之言,留待日后重逢,把酒畅叙。弟行走江湖,多珍重。兄于忘相于七月流火。”
    那部几经转手的倾注陈雨尘无数心血的《怜花宝鉴》,最终落入黎姿手中,她一直未转交给在东北的李祚庥。后来,她的宝贝乖儿子龙小颜被李祚庥废掉武功,多亏了这部旷世奇书,化腐朽为神奇,全身经脉,恢复正常。这是后话,尽在天才小说家的《多情剑客无情剑》这部小说里,有精彩描述。
    跟凌未风在沙漠里畅享鱼水之欢的莫问谁,在龙门客栈里,在大众面前却装出一副,跟凌未风没有任何关系的样子。原来她是有苦衷的。年少的时候,她跟一个叫做曾瑞显的少年相爱。但是,这个曾瑞显,在他二十三岁的时候,神秘失踪。在撕心裂肺伤过痛过之后,她迎来了无数的追求者,其中就有关上守军的把总梁升华。
    话说这个曾瑞显,当日奇遇,得锦衣卫前指挥使卢中义的赏识,认为他是做卧底的天才,因此,秘密收纳他成为锦衣卫为数不多的高级情报员之一。他跟家人,及爱人,都不能明说,不辞而别,从此消失得无影无踪,成为象汤显农、吴子洼一样的人,一辈子都在用,另一个身份存在着。
    莫笑遥很中意这个梁升华,有意要把女儿嫁给他,让他成为莫家的乘龙快婿。但是,莫问谁却对他不冷不热,若即若离。她不是很满意,因为,这个梁升华,虽然也相貌堂堂,但是,他是名低级军官,最关键的是,他一身正气,不贪不腐,两袖清风,不象他的上级的统领、千户、游击们,绞尽脑汁也要贪、污、受、贿,大肆聚敛。低级的军官,跟他同级的把总们,也都巧立名目,在不多的军饷里,克扣,挪挤占用,花样百出。
    尽管人们都看好他跟莫问谁,他也不懈地在追求她,但始终不得她的芳心。只是一个不经意的转角,她已经投入凌未风的怀抱。可是,她不知道,未来会是什么样,未来,如同,那个神秘消失了的曾瑞显一样,充满了未知数,很可怕!她常常在心里恨恨地对自己说,如果将来让她见到曾瑞显,她给他的第一个问候,一定是,在他的身上,狠狠地砍上一刀。
    凌未风陪同莫问谁,乘坐马车,到姬冰业的庄上,去进一批从波斯来的葡萄美酒,自然,也是走、私、货,没有关税,因此便宜。龙门客栈跟姬冰业的关系一向很好,有什么走、私、货,都优先卖给龙门客栈。到姬冰业庄上拉货,一直是由莫问谁跟乌索负责的。两人的武功,并没有人们想象中那么差,凌未风更想象不出,莫问谁的刀法,凌厉而无情。
    在路过一个村庄时,凌未风远远看到,在村子的广场上,站着一个年轻男子,一款干净整洁的青衣,背对着他,他的身影,很熟悉,他的话语,也似曾相识,他在跟一群不大不小的孩童说话,“大家都要做乖孩子,才有糖吃。大的孩子,不能欺负小孩子,跟女孩子。不能嘲笑街边讨饭的乞丐,更不能歧视那些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跟智障者。村子东头的老阿婆,年纪大了,行动不便,儿孙都不在身边,大家要学着照顾她,为她提供便利。。。。。。”
    凌未风心中一动,“朱瞻垣!”他差一点就脱口喊出声来。那个处心积虑装傻,最终顺利逃离广州镇南王王府,原镇南王朱迟煊的小儿子朱瞻垣!他终于得逍遥自在了,象闲云野鹤,象行云流水,天地广大,任他来去!没有人知道他是谁了,他再也不用日夜担心,他的堂兄朱瞻基要来害他了。
    朱瞻垣逍遥自在了,他显然不想任何人认出他,显然不想任何过去曾经认识的人,撞见他。
    凌未风突然就想起,自己,从2005年,或者2011年前后,逃离那个时空的现实,跑到了大明朝,再没有人知道自己是谁,命运跟朱瞻垣,何其的相似!
    他勒住了马头,让马停在了路边,莫问谁跟乌索乘坐的马车,也随着停了下来。他们就这样,远远地望着广场上的孩子,跟那个背影。他一直在跟孩子们说话,说的都是很美好的话题,跟愿望。他的声音充满了磁性,这是一个有魅力的人。如果他不是生长在朱迟煊家里,他是生长在这种荒郊野村,他是否能够,成为他现在这样的一个人?
    是那些圣贤书,教会了他,生命中,那些美好的向往,抑制人性中恶的那部分,发扬人性中善的那部分。凌未风学会了,天才小说家学会了,朱瞻垣也学会了。那么朱瞻基呢?每一个人的成长,都不容易,也许,皇帝,跟普通人,也没有什么区别。所区别的是,坏的习惯,令皇帝作恶,好的愿望,令普通人扬善。就是酱紫。
    他站在广场上,始终没有转过身来,凌未风也没有喊出声来。由他去吧,如同自己,在这大明,来去自如,潇洒自在。
    “凌大哥,那个人,你认识的么?”莫问谁有着敏锐的观察力。
    “也许是吧。也许是一个曾经认识的朋友,但是,他却不想让别人知道他,他一个过的很好,活得自在。”凌未风不无惆怅道。
    莫问谁似有触动,她不经意问道,“一个人,会有什么原因,离开他心爱的人,离开他的亲人,不辞而别。是生是死,都不知道,音讯渺渺么?”
    “会的。”
    “是什么呢?”她很好奇。似乎替自己找到了一个很好的理由,来减轻,内心曾经受到过的伤痛,减轻,对那个不辞而别的男人的恨意跟怨念。
    “怎么说呢?比如,他做错了什么事,他不敢面对任何人,不敢面对现实,就只能远走他乡了。又或者,他对自己身处的这个世界,感到绝望。”凌未风悲哀地想到,自己不正是这样的么,自己是,对身处的环境,时空,彻底的失望,在无限的失落之后,才做出了那样绝决的决定。他的手,按下了按钮,他来到了1426年的大明!现在,已是1428年的夏天了。
    “他做错了什么?他会因为什么,放弃了我,放弃了这里的一切?”莫问谁在心底呐喊,他的音容笑貌,却一直在她脑海里飘,就算是在沙漠里,疯狂地跟凌未风放肆的时候,甚至,有时候快要飞升的时候,她会情不自禁,差点喊出他的名字。喊出她一直以来对他的昵称,对他的爱称,阿显,你这个杀千刀的!
    阿显,用力啊。他曾经存在于她生命的每一寸空间,他进入到她的血液里,他占据了她整个灵魂。她不敢喊出来,只能压抑着,在心底里呼喊。她用大声的喘、息,跟呻、吟,跟凌未风如同野兽般的嚎叫声,混杂在一起。在这沙漠里,夹杂着沙漠的风,热风,伴随着沙漠的荒芜,旷无人烟的荒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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