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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那人在哪里?”寿勋望望四周茂盛的草木,肥绿的树叶在艳阳下蔫巴巴打着卷。他摇着手里芭蕉叶子,叶子是从路边随手摘的。
他白净的脸上附着薄汗,秀气的眉毛聚着。
他们挤在牛车上,面相淳朴的农夫坐在前头不慌不忙赶着牛。
农户家就这一头瘦骨嶙峋的老水牛,气力不大,走起路来跟大爷似的慢悠悠,任你如何抽打,这牛大爷连耳朵也不抖一下。这水牛到底养出感情了,农户没跟别人一样把牛卖给屠宰匠。
常季叼着一根细细的草茎,酸酸苦苦的味道在嘴里化开。微醺的暖风也让他的眼皮子直打架,听见寿勋的声音,他眼皮并不打算抬一下。
“人在山上。”
山上,这座雁子山里边。可现在他们堪堪到了山脚下而已。山路稀烂,好歹算平坦,若是上山,还得靠着一双脚。
寿勋有些怀疑这是常季故意让自己出洋相。
常季笑的一脸开怀,如果他的脸上可以开花,必定已经鲜花满头,“寿兄,你怕什么?我知道其实这并不能阻碍你行路。”
寿勋腿虽瘸,可并不残。他能行走,只是模样并不太好看,速度也慢些。可寿勋的鞭子并不慢,他的衣服底下藏着一根软鞭,在腰上绕了几绕。
寿勋冷冷瞪他一眼。
可到了山边上,寿勋还是不动声色下了车。
“寿兄,倒也不是我刻意刁难你,只是我说的那人住在山里,我们既然是求人办事,还得真诚些。”
道理寿勋是懂的,常季把自己这个瘸子一起带上山,怕也是有打感情牌的意味。想想吧,别人瘸了腿也不辞辛苦来见你,你能狠下心把话说绝?
这次的事情太危险了,请人出山还得押点这样的小筹码。
寿勋开始思索是哪样的人物值得常季这样对待。要知道,常季并不太喜欢谈论江湖上那些个大侠甲乙丙丁。
常季似是看出了寿勋所想,便道,“非是江湖草莽。见了你便知。”
“他是我们杀死薛衣人的一个重要环节。”
层层叠叠的枝娅编成细密的网,一两点细碎的光斑缀在青石上,厚苔藓因而带着暖绿。一只蚂蚁爬过这座湿滑的山原,须角微动,凭着本能循回原先的路线。
它黑的晶莹剔透,坚韧的外壳与锋利的下颚让它无往不胜,健壮的身躯能托起一整片绿叶。
它具备一只工蚁所需要的一切素质。
它衔着一片透明的翅膜,巨大的翅膀像是长在它的身上。
每一个生命其实都奇特得让人窒息。
它耀武扬威冲着同伴展示自己的战利品。
一片阴影遮蔽了光斑。
毫无征兆。
碧绿色的刀刃刺进它的表壳,在被咀嚼的过程里,它甚至还挥动着那片美丽的翅膜。
一切俱在电光火石。
碧玉声庞然大物用前肢蹭蹭脑袋,餍足极了。
那片光斑又被阴影吞没。
“唉……寿兄,我好像踩到了什么。”
常季厌恶地把鞋底在石头上刮刮。寿勋不耐道,“你话有些多了。”
寿勋原以为他会成为上山的麻烦,可常季一路上挑三拣四,比娇养的姑娘还麻烦。
“你若还这样,日落前我们也到不了。”
常季摆摆脑袋。
“寿兄,其实我又骗你了。”
“我寻的那人不在山顶。在山腰。”
寿勋回身望望,他们已走过了山腰。
于是寿勋黑了脸。这种恶心的感觉并不比踩到狗粪好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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