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变成了妖怪

第二十七章 婚礼,有人偷狗?

    
    “啊?!”
    邹雨灵犹如晴天霹雳,当场愣住了,嘴巴张得大大的。
    白泽笑眯眯道:“其实我早就试探过那小子了,我故意让他看到了一些真相。”
    “呵呵,那小子最初知道的时候,也是吓得屁滚尿流,甚至想要去报官,想去请高人来降妖,但是他冷静下来之后,最后做出的决定,却是要先把你救出去。”
    “那小子曾经夜里拿着杀猪刀偷偷爬墙进来过,他想带你走,但是后面他发现我们的相处和他想象中的并不一样,于是他又悄悄的离开了。”
    “后面的日子,他经常夜里爬墙进来偷看,但还是会很戒备,心惊胆战的。”
    “但是再后来,当他确定我是真心对你好,确定我们是一家人之后,也就没有再翻墙进来了,只是喜欢在大门外徘徊,估计是想和你偶遇。”
    “而且,后面这小子每次看到我,眼神中都会有些自卑,蹑手蹑脚的。”
    “呵呵,这小子估计是觉得自己家里穷,怕我这老丈爷瞧不上他。”
    “不过你放心,我并不在意这些世俗铜臭,只要你愿意嫁给他,我肯定是支持的。”
    “当然,嫁给他之后你可能要过上粗茶淡饭的生活了,我和邹岩也不会再接济你。”
    “毕竟,路是自己选的,也要自己去走,酸甜苦辣都要自己去承担。”
    邹雨灵闻言怔住了许久,而脸上早已是泪痕密布。
    许久之后,她才眼神恍惚的喃喃自语道:“原来……他为了我经历了这么多的恐惧和挣扎,可他却从来没和我说过。”
    是啊,那个小时候的放牛娃,长大后的打铁青年,一直在为她负重前行,却又告诉她,岁月静好。
    ……
    三天后,一个挺拔健壮的青年,驾着一辆绑着红绣球的牛车来邹府提亲了。
    他真的只带了一坛酒。
    不过这坛酒是附近城镇最好的女儿红,十两银子一坛,对一个普通的打铁匠来说算是一笔很大的开销了,也算是带足了诚意。
    大门前,几个小妖化作的家丁排成两行,给了这个穷家出身的青年很强的压迫感。
    “咕噜……”
    他咽了口唾沫,突然觉得手里的一坛酒还是太寒碜了,但既然来了,也只能硬着头皮进去了。
    “砰!”
    刚跨入门槛,大门就关上了,吓了牛布一跳,下意识的转身看了一下门环晃动的大门。
    然后,他转过身继续朝里走。
    而此时,一股庄严的气场扑面而来,一个惊人的画面映入了眼帘。
    一只神骏的大白狗威风凛凛的站在前方,而大狗的身后两侧,分别站着一个高大的黑胡子中年人,以及一个美丽的青衣女子。
    中年人身材魁梧,衣衫宽大而华贵,而青衣女子却温婉大方,对比之下显得很娇小。两人一左一右,一大一小,一阴一阳,有种巨大的反差感,而在这种反差之下,更加衬托得前方那只雪白大狗的不俗。
    毕竟,三人以它为首!
    “白白白……白老爷?”
    牛布看着白泽,身体有些打哆嗦,虽然早就知道这是妖怪,也早就接受了这个现实,但这毕竟是第一次正面对上。
    “随我来。”
    白泽平静的说道,然后自顾自的转身,朝着后花园走去。
    “是是是!”
    牛布舌头打结,语无伦次,他下意识的看向邹雨灵,却见对方冲着他眨眨眼,给出一个鼓励的眼神。
    他又看向邹雨灵名义上的父亲邹岩,见这个严肃的中年人也面带微笑,顿时松了一口气。
    于是他提着酒坛,迅速的跟上了白泽。
    ……
    这天,白泽难得的大醉一场。
    寿命太悠久,有时候也是一种痛苦,太多的愁绪和沧桑堆积在心中,无法释怀。
    那就今朝有酒今朝醉吧。
    ……
    两个月后,牛布和邹雨灵成婚了,牛布拿出这些年打铁的积蓄,在河边盖了三间大瓦房。
    对于寻常百姓来说,也算气派了。
    新婚当日,白泽带着邹岩出席了婚礼——当然,名义上,是邹岩带着自家的狗去参加的。
    邹岩也没有对众人解释说,这是他兄弟,因为他不是滕子敬。
    “牛布,恭喜啊,娶了邹员外家的大小姐,真是有福了。”
    “是啊牛布,大娘打小就看你有出息。”
    “以后生活红火起来了,可别忘了照顾一下我家狗蛋儿啊。”
    “哈哈哈,各位父老乡亲,今日是我牛布大喜之日,各位来了便是一份情意,我先敬你们一杯!”
    “来来来,喝酒喝酒。”
    众人欢声笑语,其乐融融。
    而婚宴的现场,由于是在河边摆的露天席,难免有人来混吃混喝,有很多不认识的人。
    这种事情其实主人家是不会制止的,毕竟是喜事,根据民间传说,大婚之时来的人越多,人气就越旺,今后的生活也会更加红火。
    当然,大部分人家也要考虑成本问题,也怕被吃穷了。
    但是这场婚礼不用担心,因为是邹府出资的,不管你来多少人,随便吃。
    这样一来场面就更加热闹了,几乎半个镇上的人都来了,人山人海。
    此时,靠近河堤的一桌酒席上,几个看上去贼眉鼠眼的中年人围成了一桌子。
    酒足饭饱之后,几人脑袋微微前倾,汇聚在桌子的中央位置,交头接耳起来。
    “我看今天的新娘子,怎么有点眼熟啊,你们有没有觉得?”
    “我也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但想不起来。”
    “我想起来了,这新娘子长得像是二十年前我们弄丢的那棵摇钱树啊!”
    “对对对,就是那个摇钱树,那小女孩长得楚楚可怜,讨人喜欢,特别是弄断了腿之后,同情她的人就更多了,当年可是帮我们赚了不少钱。可惜,那次集市上闹妖怪,我们趁乱逃跑时没带上她,让她走丢了。”
    “会不会,今天这新娘子就是……”
    “不可能!那摇钱树的腿已经完全断掉了,再好的大夫也治不好的,而且今天的新娘子,可是邹员外家的千金大小姐,两者完全不沾边儿。”
    “哎,可惜了那摇钱树了,这些年,我们虽然又拐到了很多孩童,并且打断了腿让他们去乞讨,但再也没有那摇钱树的效果了,全是些赔钱货!”
    “对,赔钱货,晦气!”
    这几人说着说着,竟然愤怒起来,似乎吃了很大的亏一样。
    “咦,老大,你看那里有只大白狗!”
    “好骏的狗啊!”
    “它长得像狼,但是狼也没有这么好看的啊,神骏又飘逸,甚至有种仙气飘飘的感觉。”
    几人看着趴在河边柳树下的大白狗,眼神恍惚了一下,然后,变得贪婪起来。
    “老大,我听说,因为东宝国女夫子滕青青的《白泽传》,如今天下诸国都兴起了养狗的热潮,甚至有专门的狗市,品相优良的狗都被炒到了天价,这只大白狗如此神骏,恐怕放眼天下也是极品了,若是卖出去……”
    几人的眼神纷纷变得火热起来。
    但有人犹豫道:“如此漂亮又干净的狗,恐怕不是普通人家养得起的,它的主人或许颇有权势啊……”
    “那又怎么样,富贵险中求!想要发财肯定要冒险,你们干不干,干就抄家伙!”
    那位领头的下意识的一拍桌子,引起了周围一些人的侧目,但很快众人就忽视了他们,自顾自的吃饭喝酒划拳。
    “干!”
    “干完这一票,咱们就金盆洗手。”
    于是,这几人东张西望的站起身来,陆续离开了席位,然后在角落里掏出黑色面巾蒙上脸,又拿出了随身携带的麻布口袋。
    他们轻手轻脚,偷偷朝着河边柳树下的大白狗靠近。
    大白狗正在睡觉。
    几人眼看就要得逞了,几人脸上露出贪婪的笑容,一个个激动得浑身激灵。
    然而他们并不知道,丝丝缕缕的黑色气体,已经无声无息的将他们的身体缠绕,包裹。
    灾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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