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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个世道,不管是哪个城市的路人从没让郎晴失望过。
郎晴站的位置在最后面,听到楼上声音不对劲的时候第一个跑出来,追着李玟跑了接近一千米,最后骑车飚了几条街。
李玟想甩掉郎晴,车一路飚往繁华的商业街,结果不小心碰上了直行的货车。
这条路已经算靠近城区,理论上不会有这种大型货车经过,郎晴看了一眼不停擦冷汗的司机,看见他上了车就要走。
“等一下”。郎晴喊他。
然后那个司机动作更快了,他看见那个人不是被他撞的,也不想管郎晴跟他纠缠的原因,急急忙忙地启动走人。
车子重,发动的很慢,但郎晴现在压着李玟,实在没办法腾出手,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辆车跑了。
郎晴的衣服像她人一样死板,深棕色的风衣扣子稳稳地扣着,原本飙车的时候风大还没觉得,现在停下来之后热的很。
她把李玟的双手背在后面,尽量往上推,因为身体被反扭,李玟只能尽可能地让脸贴地,这样手才能好过一些。郎晴一手按着李玟,空余的另一只手解开了风衣的俩粒扣子,这才觉得舒服些。
警车来了,郎晴看了一眼车牌就知道这车不是大队的车,这个时候出警出到这儿的只有派出所。
郎晴知道,在自己刚刚把李玟按住的时候就有人在一边偷偷摸摸的报了警。
有事情找警察是没错,可是这路人有的时候……郎晴不知道该怎么说,但她记得曾经一次外出抓人的经历。
那时候她刚刚从派出所调上来没多久,公安这份工作,大部分的民警在前两年的见习期时基本都在各个乡下派出所度过的,郎晴也不例外。
当时她刚刚调回市局,恰好遇见大队查案,要外出抓人。这犯人是个女人,所在城市离天明市大概□□个小时,因为服务器上卫生间的问题,得去一名女警。
那是郎晴第一次出差抓人,她跟在前辈身后在那个女人家楼下蹲了一个星期,都没看见那个女人的身影。这支队伍都准备回去休整,换批人接班的时候,可算是等到她回家了。
在一个中午,那个女人跟她女儿下楼买东西的时候,被郎晴这队人给抓了。
他们去外地抓人,看过现场之后就直接去了辖区派出所,一是请求协助,二是告诉派出所,外地的警察过来抓人了。
当郎晴把那母女俩拷在路边的时候,周围围了一圈的人,那些人嘴里骂骂咧咧的,说着他们听不懂的方言,看那义愤填膺的表情,活像郎晴他们是坏人。
都是傻的?哪有虏到人不跑,在路边坐着的?
再者说了,普通人被莫名破坏抓了的第一反应不是大声呼救?哪有像这样老老实实在路边坐着的?
那些人还“好心”地替郎晴他们报了警。
原计划抓一个人变成了俩,他们喊的那个警车坐不下,恰好吃瓜群众又替他们喊了辆警车,郎晴他们在众人懵掉的视线里上了车。
似乎感到手中钳制松了些,李玟扭动身子想要脱身,回过神的郎晴加大了手里的力度,把他按在了水泥路面上。
派出所的人下车把人抓了,郎晴给大队长打了个电话,一行人直接去局里汇合。
包括凌风这个企图回家的。
“人已经抓到了,你不跟着我们回局里拿钱?”大队长伸出五根手指手,“五万块不要了?”
凌风听了之后一句话没说就跟着他回去了。
好拐的很。
公安局里面有东西,小白跟着凌风进来之后就跟那太阳下暴晒过的花儿似得焉了,吓的凌风还以为小白生了病。
不过仔细想想,还没听说谁家养的鬼会生病,可能是小白太像活物了,凌风在心里就没把它当成鬼邪之物。
这公安局里面有东西,专克鬼煞,小白是吃香火的,影响稍微小了一点。凌风看它连鬼形都要散了,赶紧从风衣内侧口袋里摸出一个小香盒,从里面取了三根香燃了。
这香烧的比正常情况下要快上不少,那烟也不符合常理逆着飘,就像有个东西在吸这烟一样。
郎晴站在拐角,漆黑的眸子闪了闪。
审讯室在公安局的一楼,说是一楼,其实应该算地下室。沿着台阶往上是公安局的门层厅,但这门层厅其实是二楼。它的一楼有一半在地底下,入口离那台阶不远,不过是向下的。进出只有一个刷卡的大门,能刷开大门的卡只有负责管理审讯室的几个人。
凌风坐在一边的长椅上,看着那个男人被守身登记,然后被带进了里面。
接下来的事与她无关,涉及到的不是她专业内容。再加上小白这个样子明显是被公安局里的东西镇住了,能镇到这个地方的法器不是埋在地基里就是填在了墙里。
即使是这样,负一层也阴冷的很,可以想到以前这块地是多么的凶。
今天值班负责给嫌疑人登记、保管物品的辅警看见凌风一个小姑娘坐在这,指了指里面对她说:“这个门进去,有一间屋子开着门,那屋里有饮水机。”
说句实话,凌风好奇心有点重,因为小白的状态压制住了她的好奇,结果被那人一句话勾了起来。想着不去一次多亏啊,这不得白来?于是她借着这个机会光明正大地走了过去。
那是一条很深的走廊,左边是两排紧闭着的房门,右边则是卫生间。在凌风的对面,是一间“采集室”,采集室的大门口有一排蓝色的脚印,看起来是贴上去的。进去之后是一张办公桌,桌上有一次性杯子,桌子的旁边是饮水机。再往里面,雪白的墙面上贴了刻度尺,像是量身高用的。
凌风多看了一会。
审讯用不了那么多人,像大队长这样的已经很久没有参加审讯,多把机会留给年轻人,锻炼一下他们,不然新人跟不上老人退休换代的速度。
负责审讯的是今天大队的值班民警,剩下的跟大队长打过招呼之后都走了。
大队长磨叽到了最后,等人散的差不多之后找到凌风,递给她五万块现金。
崭新的粉红色大钞,凌风眼睛一亮,拿了就准备回家。
被出来准备跟大队长说事的郎晴看见了。
她怎么想怎么觉得那辆车有些反常,按理说大货车是不给走城里那条路,再加上城里人多车多,红绿灯多,一般的大货车都选择绕城走,很少有这样往城里来的。
再者说,那个人太奇怪了,就像是干了什么坏事一样。在他差点撞到李玟时他下车还嚣张的很,等到郎晴把他抓的时候,那个司机的反应很有问题。
结果等她刚刚出来,就看见大队长跟凌风的私下交易。
这私下交易……郎晴抬头看了一眼他们头顶上的摄像头。
“咳,这个是李玟的悬赏金,这位凌小姐提出了有价值的线索,配合我们抓到了人,所以我……”
“所以你就提前把赏金付了?”郎晴蹙起了眉头。
大队长有点尴尬。
人抓到了不假,想拿钱得公安局领导签字审批,走一系列的流程,像这样前脚抓人后脚拿钱的只有两个可能,要么是大队长自己掏钱垫的,要么是大队资金垫的。
郎晴觉得不按程序走不好,就想让凌风把这钱换回来,等局领导签字盖章之后再把赏金打给她。结果郎晴刚刚上前半步,一句话还没说呢,就看见凌风跟防贼一样把钱揣进了怀里,整个人往后退了一步。
“你再过来我可就喊抢劫了”。凌风全身警铃大作,生怕郎晴因为自己踹她一脚的事报复自己。“这里这么多警察看着,你可不能知法犯法啊”
郎晴一看这是不打算还了,正准备好好跟她讲讲道理,就被大队长拦下了。
“好了,我是我跟几个大队领导开会做的决定,用大队资金请她出来抓人,赏金也是队里先垫的。反正这钱跑不了,最多三天局里的钱就能下来。”大队长看还有些不服气的郎晴,转移了话题。“你怎么还没回去,是不是有事请找我?我找个人把她送回家,你等我一下,我们慢慢说”
“我的事情不急,明天说也来得及,你就别找人了,我送她回去”。郎晴看了一下受到惊吓的凌风补了一句说:“我知道她家在哪,离我家不远,我去过几次”
还请她出门?连动手抓个人就开价三万块,这出门找人得要多少?直觉告诉郎晴,这人出门跟赏金的钱是分开算的,寻思着在路上问问情况。
这哪能让她送!大队长跟凌风同时不干了。
原本他都跟凌风说好了,一手抓人一手给钱,唯一的要求就是保密,这种事情不能对外说,好给双方留下余地以及再次合作的可能。
再次合作啊,这种事怎么能让郎晴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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