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是星辰与你

10.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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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引楼虽然不算安分,不过整体还算是省心的艺人。
    原则性的错误从来没犯过,虽然平时怼粉丝怼记者,但真的深究起来,的确是没有什么致命的黑点。
    相对演员,人们对歌手的容忍程度真的很高,只要业务能力过硬,不去碰那几根高压线,就可以了。
    所以即便原引楼让沈助理去买衣服,他也很放心地没有深究,毕竟大家都是成年人,何况原引楼算是公司摇钱树。
    谁知道藏了这么个大惊喜。
    季凝是谁,圈子里没人不知道,一定程度上她的名字比很多演员都要响亮许多。
    说真的,一个演员但凡拿过金像奖提名,无论后面演技多差,多得是公司抢着要。
    但导演不一样。
    无论是演员还是歌手,或是导演,炒作归炒作,最终还是要回归到工作本身。
    演员拿个配角,甚至是成本小一点的制作的主角,给人造作不算什么,毕竟只要人气在那里,带点流量就不算亏,反正总归现在除了少数几个业务能力过硬的,剩下的大多菜鸡互啄,既然如此不如找个流量大的长得好的会来事的。
    但导演就完全不同了,一个成本再怎么低的电影,没有几百万打底也做不下来。
    何况季凝那种人,一看就不是能拍省钱电影的人。
    连拍个非硬核微电影都非得要大场面,非得要满世界取景,更不用说正式的电影了。
    而演员的回报率除了拍戏,还有综艺代言等等渠道,而导演,也就单单拍戏一条了。
    没有真本事,谁签谁倒霉。
    不过现在……完全不一样了。
    他是个俗人,没法一一分析《白日梦》的不俗之处,但他看得见《白日梦》的数据。
    就是个纯新人,他都愿意开出a签,更不说她还是季凝。
    他沉下气,打了个电话给原引楼。
    “s签是么,给,要求你让她想好,回头就签,顺便别太早掉马,这件事还可以运营一下。”
    说着夏添的声音里添了几分幸灾乐祸:“啧,还得感谢天行和盛庭这次这么大的宣传力度,全拿来给我们捧新人哈哈哈哈……”
    笑声真心实意,夏添一向对给对家蓐毛这件事非常感兴趣。
    倒不是真的那么尽心尽力为遇光鞠躬尽瘁同仇敌忾,只是私仇罢了。
    “那是你要签她还是谁签她?”
    “……虽然已经快秃了,不过我感觉我有限的头发再签一个祖宗应该没问题,对了,祖宗的电话号码具体是多少。”
    填表的时候,只填写了邮箱。
    “这个……她把之前号码的注销了,你可以直接打我电话。”
    夏添:“……你们到底什么关系?”
    “目前还是朋友。”
    夏添已经不想挣扎:“你自己注意一点,我回头发一份s签的基本要求到她邮箱,你让她记得看。”
    “知道了。”
    他挂了电话,看向季凝:“漫天要价的机会到了,想想有什么要的吧。”
    s签不是说固定的合约,而是在一些固定的东西上面额外改动。
    “我好像没什么想要的……再说吧。”
    毕竟能拍电影就够了。
    季凝打开邮箱,顶上几封除了夏添,还有旁的几个公司的邀约。
    还提到了《红馆》的副导一事。
    季凝慢慢把几封信一一打开,看了一遍下来。
    平心而论,给的待遇都相当优厚,在不知道她是季凝的情况下。
    她一封一封点开,在遇到一个发件人的时候,指尖微微一滞,绕开了。
    程烨。
    圈子里有名的程制片,她最初为人称道的几部电影都是他在保驾护航,只是后来……
    是自己不知天高地厚,自以为翅膀硬了努力挣脱,然后摔得比谁都惨。
    接连好几封都是他。
    时间从最近,一直到她刚消失那会儿。
    她暂时还……不敢看。
    红馆微电影大赛的两大主办方的确是没想到会半路杀出这么个程咬金。
    要是能一直维持这个水准,拍《红馆》都绰绰有余。
    但《红馆》的导演又是一早定下的,千辛万苦才请李少白导演答应的。
    毕竟翻拍别的导演的电影,要远远比拍自己电影难多了。人们总是会在记忆里无限美化旧版电影,无论新版本做得多好,总是难免会被诟病几句。
    像李少白这种成名成家的导演自然不太愿意。
    之所以首肯,一则天行给的条件的确是非常优厚,二则《红馆》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剧本。
    这种情况下,这么好的微电影根本不是在造势,更像是在……
    砸场子。
    就连发过去邀约的也不回。
    更糟心的是,查下去这个名额好像还是遇光的经纪人要过去的。
    几个请来当评委的电影人也是犯了难。
    本来都想好怎么把原定的几个导演捧上去了,你现在非来一个这种级别的人。
    别说第一不给她,就是第一第二差距没拉开,他们自己都觉得看着就是黑幕。
    “那能怎么办?”
    “讲真这个《白日梦》,真的很烧钱。”一个评委啧声道,“你看这个场面……我想知道她哪里拍的。”
    “应该是卢比斯剧院?用的是纪录片段吧?”
    本来到还是很正常地探讨,后面却渐渐不对味。
    “可这……也太“电影”了吧。”
    用纪录片片段作电影大场面,只要拿到版权就没什么大不了的,毕竟有些场景的确不好拍。
    但相对而言也就没那么服务于“电影”。
    “兴许别人处理得好呢?说真的,如果新人都是这个水准,我觉得我基本可以洗洗回家睡了。”
    “不是,你看这儿,这个人你有没有觉得有点眼熟?”
    “什么?”
    几个评委探头过去。
    那个出声的人倒放了一下,指着画面右下角一掠而过的面孔。
    “这不是陆恩吗?就是……《红馆》里面的主角啊。”
    电影素材和纪录片素材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何况《红馆》的全版权如今都在天行娱乐手里。
    @《红馆》微电影大赛v:《白日梦》涉嫌侵权电影《红馆》,取消比赛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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