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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小芳能够达到怎样的射击水平,也不管她以后是否有机会杀敌,令沈宸感到欣慰的是人们的变化。
不管是男的,还是女的,民兵素质在提高,这是眼见的事实。
当然,在战争中人们的成长是迅速的,只有尽快适应,才能活下去,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而菊子、小芳只是一个缩影,由小见大,可以想见各个村庄都在发生着令人欣喜的变化,成为一个个抗日的堡垒;更多的男女青年正在拿起武器,汇入抗日的洪流。
沈宸为此高兴,也为此自豪。
他已经培养训练出了很多好射手,以后还将培训出更多的优秀射手,这些人将战斗在抗日的战场上,给侵略者制造伤亡,为抗日胜利增添砝码。
更不用说这些人会象种子一样,开枝散叶,茁壮成长了。
而这也是他的希望,希望影响周围的一批人,这一批人再来影响更多的人。
说起来,沈宸培训、影响、造就了很多杀敌的战士,给了更多人抗争的本领和信心。
而这就是战争,不是你杀敌,就是被敌人杀死。
说白了,战争是一场恶魔与恶魔的格斗史,真正是可怕的。
对于那些没有亲临战争的人来说,可能是一场激烈刺激惊险的向往;而对于经历了战争的人来说,却是残酷的、没有理性的。
从本质上来讲,战争是为了某些利益,国家的、个人的,用人的生命进行的一场利益战。
也许是某个集团贪婪的私欲,也许是为了一个国家的荣誉,也许为了展现一个国家的强大,也许在向世界表达着什么,也许只是为了让国内的人民重新进行一场人心归向战。
于是,人类与人类之间进行了大屠杀,杀死的是人类,倒下的是人类,胜利的只有利益,不是人民,绝对不是。
但对于深陷战争环境中的人们,特别是反侵略、反奴役的抗日战争,却相关到人们的切身利益,特别是直接面对的人们。
抗争,只有这一条路可走。不抗争便会失去美丽的家园,使自己和亲人陷于残酷的统治之中。
而抗争也表现在不同的形式上,有的人在浴血厮杀,有的人在劳动支前,有的人在顽强活着。
没错,顽强活着也是一种抗争,是在展露不屈的意志。
当沈宸看到劫后重建的榆树庄,看到经过磨难的人们再次顽强地生活在这片土地上,他更坚定了这种想法。
沈宸见过当敌人来了,人们惊惶的样子。
即便是女人,也把拼命的力量拿出来跑到地里去。
那和任何的赛跑不同,在她们的心里可以叫前面的、后面的、四面八方的敌人的枪弹射死,但她们一定要跑出去,在敌人的包围以外,去找生存的天地。
当人们成功逃脱后,看着敌人过去了,便会倚在树上,用衣襟擦去脸上的汗,拂去头发上的尘土,定定心。整理整理衣服,等着真的安全后返回家中。
一到家里,大家象没有刚才那一场出生入死的奔跑逃难,又生活得那样活泼愉快,充满希望。
在他们看来,没有人谈论今天生活的得失,或是庆幸没死,他们是:死就是死了,没死就是活着,活着就是要快乐的。
沈宸也是他们中的一员,活着就要快乐,自己去找,心态更要好。
呆了不长时间,小芳便送沈宸去了集市。
虽然是长期的,可人们还保留着原来的一些习惯,每逢三、八是大集,逢四、九是小集,今天只是小集,集上的人并不多。
沈宸在集上逛了一会儿,先买了大米、白*面,才去二旦和菊子的摊子。至于能不能卖掉山货和杂物,他不是很关心。
沈宸有钱,连菊子都知道,见他这样大手大脚,也不好说什么。这是人家自己挣的,甚至可以说是用命挣来的,花起来当然有底气。
而沈宸只说是回家休息几天,并没有说参军的事情。那在家里,多吃点好的,多养养身体,也理所应当。
其实,沈宸想买头羊回去吃上几天,红烧羊肉、羊汤、烤羊肉……可看到菊子要卖的野味,他又暂时打消了这个念头。
如果野味卖不出去,沈宸就决定花钱买下来,拿回家自己吃。
半倚半坐在摊后的骡车上,沈宸不时看看表,盼着早点收摊回去。时间一长,他竟有些昏昏欲睡。
一阵吵嚷声打扰了沈宸将要进入的小睡,他睁开眼睛,发现就在不远处,有几个人在争吵。
不过是买者和卖者的一点小冲突,沈宸看了几眼就不在意。反正集市上有维持秩序的,闹腾得厉害了,就会出面。
转过目光,沈宸有点好笑。兴许是等待的平淡和枯躁,出了这事儿,倒是吸引了不少人在看热闹。连二旦和菊子,也伸长脖子,还在低声议论着。
突然有所警觉,沈宸也觉得奇怪,在根据地竟会有这种预警似的感觉。
依着丰富的经验,沈宸并没有象受惊似的东张西望,而是重回坐回到骡车,装作随便看新鲜的样子,四下慢慢地瞅着。
终于,沈宸的目光有了大概的目标。虽然不是十分确定,但观察有了重点,就更容易看出问题。
那是一个妇女,一个乡下常见的妇女,摆了个小摊子,卖的是木梳、篦子等小物件,离沈宸他们不远。
一打眼看上去,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但沈宸能够确定,这个妇女在不时地盯着自己,而且眼光不善。
按理说,沈宸的打扮虽然另类,但又是登报又是宣传的,认出她并不是太难的事情。
可要是对他心怀怨恨,甚至是起了杀机,那就非常少见的。
毕竟,沈宸没和老百姓有过太多的接触,也没得罪过什么人。恨他的,除了鬼子,除了汉奸、特务,还会有谁呢?
沈宸对这个可疑的妇女留了神,但从脸面儿和神态上,却看不出别的可疑之处。
女特务?!沈宸不敢确定,有心走近过去仔细查看,又怕打草惊蛇,也怕抓不到证据,反倒弄得一团混乱。
正在此时,小芳挎着个篮子过来了。到了中午时分,她从家里拿了豆酱、野菜、小葱,还有几个贴饼子,好心地来让沈宸等人吃饭。
虽然简朴粗陋,沈宸却感激人家的一片好心。他掏钱让二旦去买几碗豆腐汤和火烧,强拉着小芳坐下一起吃。
“那个卖梳子的妇女,你认识吗?”沈宸一边吃着,一边装作随意的样子,开口问道。
小芳瞅了一眼,轻轻摇头,说道:“倒是来过几次集市,可不是俺们村的。”停顿了一下,她笑道:“大梅姐,你想买东西呀,跟她说一说,凭你的大名,肯定能便宜。”
沈宸赶忙摆手,说道:“我可不敢用名声来占便宜。只是觉得……”
小芳和菊子得了沈宸的提醒,不再使劲去瞅那个妇女,一边吃饭,一边听沈宸讲述着。
“我觉得这家伙有点可疑,可又找不到什么证据。”沈宸说道:“在集市上闹起来又不太好,最好把她弄到僻静地方,搜查也好,审讯也罢,不弄得乱哄哄的就行,你们有什么办法?”
小芳想了想,说道:“这事儿也好办,我回村找个嘎民兵,让他换上衣服到摊上去闹点事,然后带着人把她和民兵一起带走调查。”
沈宸点了点头,说道:“嗯,最好是来两个女民兵,让她觉得事情不大。呵呵,你可真是个聪明的丫头,想出这个好办法。”
小芳得了夸奖,笑得开心,吃过两个火烧,便推说饱了,起身离开集市。
沈宸吃完饭,便耐心地等着,还装出困倦的样子,以此麻痹那个妇女。
只不过,现实总是会带来意外,小芳找的比较混的民兵没来,那个妇女却要收摊走人了。
沈宸有些着急,但脸上还不动声色。等那个妇女收好货物,背着筐向集市外走,他背起枪,便跟了上去。
菊子也知道事情的大概,见沈宸跟踪,她也想上去。可沈宸知道她的水平,也知道拦不住这丫头的好奇,便让她跟着自己,保持十多米的距离就行。
这样的话,只要沈宸不被发现,那个女人想发现离得更远的菊子,就有些困难。
当然,沈宸也知道被发现是早晚的事情。这又不象城市,哪里都有人来人往。出了集市就是野地和道路,为数不多的行人,不被发现就见鬼了。
所以,沈宸也想得清楚。只要离开集市,到了人少的地方,被发现就来硬的。哪怕是弄错了,他也不会摊上什么事情,还得夸他警惕性高呢!
果然,离开集市不远,那个妇女便发现了沈宸的跟踪,可却装作没看见的样子,不慌不忙地往前走。
沈宸没有摘下长枪,而是抽出短枪,扳开扣铁,保持着击发的状态。
那妇女只走了一会儿,便向路旁的一棵树后走去,手象是在解着裤带,在树后蹲下了身子。
沈宸立时觉得不对劲儿,转身就向菊子做了个隐蔽的手势。同时,他也蹲低身子,并向旁边的树木移动。
树后的妇女只露出了一点衣服的颜色,却是半天没有动静。沈宸越发感觉到有问题,行动得也更加小心。
刷地一下,连那点露出的衣服也突然不见,速度很快,就象是人猛地一蹿,跑掉了一样。
沈宸微皱眉头,并没有按照常理迅速地跑过去查看,还是保持着警惕的姿势,戒备着向前。
离树几米远的地方,那个妇女突然冒头出来,手里的枪向着沈宸略一瞄准,便扣动板机。
沈宸反应极快,妇女冒头、抬枪、瞄准的时候,他便猛地一蹿,扑倒在地。
子弹从头上打过,沈宸就地翻滚,并把肩上的长枪甩掉,动作更加利索敏捷。
一枪不中,那个妇女有些意外,也有些慌张。毕竟这里是根据地,枪声一响,民兵就会闻声而来。
所以,她想着尽快结束战斗,或者是赶紧开溜。
但她想得好,沈宸却不会再给她机会。都知道他远距离狙击厉害,却很少有人知道他在上海多数时候拿着短枪,是靠着快、狠、准的犀利枪法而成名的。
那个妇女以熟练的战术动作翻滚跃进,向着不远处的一片小树林逃去,边跑还不时回身射击,想扰乱沈宸的追赶和开枪。
沈宸同样以敏捷利索的动作规避对手的子弹,却并不轻易开枪。
手枪就是这样,虽然射击方便,但精准度却要大打折扣。可以看到电影里乒乒乓乓乱打一气,交火双方却是毫发无伤。
“啪勾!”一声清脆的枪声,是菊子以卧姿趴在地上,用自己的长枪向敌人射击。
这一枪虽然没打中,可把敌人吓了一跳,慌忙寻找隐蔽,逃窜的节奏有点乱。
沈宸等到了机会,他以半跪姿势瞄准,连续扣动了板机。
一个三发连射,子弹全奔敌人的下三路而去。只见敌人身子一栽歪,奔跑的惯性没能克服,重重地摔倒在地。
沈宸快步赶上去,眼睛紧盯着敌人的动作。
强忍着腿上的疼痛,这个家伙翻滚了一下,坐起身体,抬手举枪,便要向沈宸继续射击。
沈宸见这家伙坐起,便知道他没丧失反抗能力,立刻停下脚下,双手持枪,瞄准了对手。
这个家伙刚把枪口抬起,指向沈宸,沈宸的枪已经响了起来。
“呯,呯!”两声枪响过后,这个家伙的胳膊和肩膀连中两弹,惨叫一声,手枪落地。
沈宸这才放下心,加快脚步跑过去。
这个家伙还真是顽固,还要用另一只手去捡枪。可沈宸已经赶到近前,抬脚狠狠踩住了这家伙的手。
疼得长声大叫,但这家伙很快就住了声,沈宸的脚猛地抬起,重重地踢在了他的脸上。
这家伙被踢得仰面朝天,枪伤加上踢伤,脑袋昏沉沉的,他只剩下了无力地喘息,再也没有了反抗能力。
沈宸捡起地上的手枪,是一支花口“撸子”。因为其体积较小,便于携带隐藏,而被当时的秘密工作者所青睐。
特务,果然是特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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