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风云

第一百一十七章 古堡(中)

    
    阿鬼挠了挠头,说道:“有可能是那盏油灯在作怪。”
    阴风难得地露出了笑容,“你很聪明,师父果然没有看错人。不错!确实是那盏油灯的缘故。原来王妃婚前曾是米底王国拜火教的圣女,她的师父就是拜火教的教主,同时也是有史以来法力最强大的魔法师。这盏油灯是拜火教的镇教之宝,相传是从圣火中炼出来的,一直保存在总教的圣坛当中,里面不仅机关重重,而且布满了历任教主设下的各种禁制符咒,别说普通人不能进入,就连道行稍浅的魔法师只要靠近圣坛也会被烧成灰烬。身负和亲重任的公主为了米底人民的幸福只身远嫁到巴比伦国,挽救了千千万万百姓的生命,这让教主很感动,为了表彰她为人民作出的贡献,就把油灯当作嫁妆送给了她,希望能在她寂寞的时候缓解思乡之苦,同时下令以后所有的圣女都不准结婚,违者当受火刑之罚,这样就凸显了公主在众多圣女当中独一无二的存在,这个教规一直延续至今。”
    铁塔恍然大悟,原来忽鲁谟斯拜火教圣女不准结婚的教规就是由此而来。
    “油灯就这样离开了圣坛,跟随公主来到了巴比伦国,他有一个神奇之处,无论是谁只要掌握了正确的方法,就可以唤出油灯中的神灵。灯神法力无边,能帮助主人实现他的所有愿望,那些权倾一时,呼风唤雨的国王和他相比就是小巫见大巫。”阴风双眼放光,显然对神灯充满了渴望。
    “我要是能拥有一盏这样的神灯那该有多好啊!”阿鬼如痴如醉地憧憬着。
    “不错,有为师的风范。”阴风用赞赏的目光看着自己格外青睐的这个弟子,继续说起故事来,“空中花园的地下原本是一个古战场,大量死亡的士兵没有得到超度,久而久之就变成了冤魂。自己的家被别人无缘无故地打扰,这让冤魂们很生气,到了晚上就把所有建好的柱子全推倒了,希望能吓退这些无知的人类。有了灯神的震慑,这些冤魂再也不敢胡作非为,所以空中花园才会顺利地建成。”
    这个世上难道真的有神灵存在吗?铁塔虽然不敢肯定,但也不完全否认,有些灵异的事情没有亲眼所见,并不代表就一定没有,华夏人民不是非常崇拜观音菩萨吗?就连道教祖师太上老君也是大名鼎鼎的神仙。依此类推,外国有神灵的存在也就不足为奇了。
    “神灯重现江湖的消息不知怎么就传了出去,马上引起了各国魔法师的觊觎,为了得到神灯,他们率领自己国家的军队轮番前来攻打巴比伦国。猛虎难敌群狼,终于有一天盛极一时的巴比伦帝国灭亡了,空中花园也成为一片废墟。那些魔法师掘地三尺,可是没有人能找到神灯,他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消失了。”阴风感慨不已,思绪似乎回到了那个风云激荡,群雄辈出的时代。
    明知这个老家伙不是自己的同道中人,但铁塔还是被他的故事深深吸引住了,王妃是一个了不起的英雄,就如同华夏的王昭君一样,实在令人钦佩。
    “师父,后来呢?”阿鬼也是听得入了迷。
    “阿鬼,你知道我们赶尸教的祖师爷是谁吗?”阴风笑着问他。
    阿鬼这回可真的不知道了,一脸期待地望着师父。
    “就是建造空中花园的那位丞相。”阴风自豪地说,“那天他把油灯埋在地下之后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偷偷地躲在一旁观察。到了晚上,工地上忽然冒出很多冤魂,绿莹莹的好像萤火虫一样在空中飞舞,它们一拥而上,准备将白天建好的几十根柱子推倒。这时从地底冒出一股青烟,在半空中幻化成一个巨大的神灵,像拍蚊子一样把那些冤魂打得形神俱灭,又严厉地警告它们以后都不许出来捣乱。冤魂被灯神吓得胆战心惊,赶紧像老鼠一样四散逃窜,工地上又恢复了平静。丞相躲在那里吓得瑟瑟发抖,他活了大半辈子,哪里见过这种稀奇古怪的事啊?可是更令人惊奇的还在后面,忽然灯神耸了耸鼻子,兴奋地叫道:‘好香啊!’跑到厨房端着一笼晚餐剩下的馒头大吃起来。他把馒头一个个往嘴里丢去,好像吃花生米一样吃了一百多个,吃完之后他意犹未尽地拍了拍肚子,又化成一缕青烟钻入了地底。为了报答灯神的恩情,丞相吩咐厨房每天多备一些馒头放在那里,第二天再去看时就只剩下光溜溜的盘子了。从此以后,丞相就对魔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空中花园建成以后他就提出了辞职,然后一门心思学习魔法。”
    阿鬼钦佩地说:“高官厚禄也阻挡不了祖师爷学习魔法的决心,他真是一个了不起的人。”
    “赶尸教人才辈出,又何止祖师爷一个呢?比如第十六任教主萨旦姆,第三十四任教主哈扎菲,都是其中的佼佼者,但真正令赶尸教声名大震的还是第四十五任教主华雄。其实本教一开始并不叫赶尸教,而是叫做邪风教,因为教主最厉害的本事就是平地里刮起一阵邪风,让敌人瞬间昏迷。”
    “邪风?师父,我怎么没见你使过?”阿鬼不解地问。
    阴风并没有回答阿鬼的问题,而是反问他:“你觉得我们赶尸教的三大绝学威力怎么样?”
    “本教的三大绝学就是赶尸,炼尸,驯尸。赶尸是将魂归他乡的尸体送回老家安葬,炼尸就是像现在这样熬制尸油,最厉害的就是驯尸了,把凶猛的僵尸驯养成小狗一样听话,最终为我所用。”阿鬼如数家珍。
    “不错!一具僵尸就可以杀死无数人,十具百具呢?就算是与军队正面交锋我们也无所畏惧,这不比那邪风厉害得多吗?”阴风严肃地说,“贪多嚼不烂,与其把时间和精力浪费在那些濒临淘汰的魔法上,还不如痛下决心彻底放弃。”
    这种做法是非常正确的,铁塔也表示认同,虽然这师徒二人不是什么好鸟,待会儿肯定还有一战,但并不意味着他们所做的一切就毫无可取之处,能从敌人身上找到对自己有用的东西,这对一个人的成长很有帮助。
    “师父,你真是有壮士断腕的勇气。”阿鬼佩服得五体投地。
    “这可不是我的功劳。”阴风笑道。
    “是哪位前辈的壮举呢?”
    “阿鬼,你知道在遥远的东方有个声名显赫的帝国吗?”
    “我当然知道,是不是波斯帝国?”
    “不是!是华夏帝国,她可比波斯帝国强大得多。”
    说了半天居然提到了华夏,难道是华夏人把东方的绝学传到了这里?铁塔越听越觉得有意思,这两人若不是罪大恶极,自己还真有点不想杀他们呢!
    “华夏开辟了一条伟大的丝绸之路,从他们的国家出发,往西穿过戈壁沙漠,经过波斯一直通往罗马帝国。从此东西方之间的贸易往来空前繁荣,这也给了沿途的强盗可乘之机,这时一个新的行业诞生了,而且做得风生水起。阿鬼,你知道是什么吗?”一有机会阴风就不忘考验一下自己的弟子。
    “这还用问?傻子都知道是镖局。”铁塔心里说道。
    “应该是镖局吧!”阿鬼想了一下,回答道。
    “不错,就是镖局。商人们为了确保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纷纷把货物交给镖局押运。这么好的赚钱机会邪风教肯定不会错过,第四十四任教主哈奇兹便成立了一家雄风镖局,由自己担任总镖头,门下弟子有的当镖师,有的做趟子手。道上的朋友都知道这家镖局是邪风教的产业,谁敢去打它的主意呢?雄风镖局很快就成为同行业中的龙头老大,金银钱财也赚了个盆满钵满,赶尸教能有今天的富裕,哈齐兹当记头功。”阴风对这位前辈是赞不绝口。
    “师父,后来呢?”
    “后来……后来就发生了一件改变赶尸教命运的大事。”阴风的表情又变得严肃起来。
    阿鬼紧张地盯着师父,心里不停地琢磨:“这件大事到底是福还是祸呢?”
    “忽然有一天,镖局来了一位客人,三十多岁年纪,长得极为儒雅,穿着也很讲究,手中握着一柄折扇。掌柜的连忙上前招呼,客人大剌剌地说:‘有一笔大买卖,不知道贵镖局敢不敢接呢?’掌柜笑着说:‘雄风镖局是同行业中首屈一指的,没有我们不敢接的生意。’‘好!我果然没有来错地方。’客人轻描淡写地说道,‘一万两黄金,敢不敢接?’掌柜倒吸了一口凉气,一万两黄金?我没听错吧!镖局自成立以来还真没有接过这种大生意,只得陪着笑脸说:‘你稍等片刻,我去请示总镖头。’哈齐兹听了掌柜的汇报后极为高兴,大手一挥说道:‘接!怎么不接?一万两黄金的佣金就是一千两,镖局生意再好也要一年才能挣得回来,走完这一趟就是休息三个月也划得来。’说着便来到柜台亲自招呼客人。‘我是骠骑大将军的师爷代伊,这些黄金是边关数万将士的军饷,千万不能出差错,否则不但我交不了差,你们镖局也脱不了干系。’客人郑重其事地交代。‘你放心好了,我拿性命担保,一定顺顺利利地送到。’哈齐兹拍着胸脯保证。‘好!不愧是天下第一镖局,那我就在边关设下酒局恭候大驾。’代伊‘唰’的一声打开折扇,仰天大笑扬长而去。细心的掌柜发现,扇子上除了一束燃烧着的火焰之外,一个字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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