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霜凄凄

初音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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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天是一个奇妙的季节。
    在这里,你会遇见,会分离,会失去,会拥有。
    炎炎夏日,能带给你的并不仅仅有淋漓的汗水、急躁和焦虑。有时候还有被照耀的温暖,欢笑和启迪。
    初中的我们带着对高中生活的憧憬和期望,终于历了中考,也历了与初中朋友的分离。
    就在那个情窦初开的年纪。
    人生中的许多分离令我们并不愉悦,却又只能在毕业晚会上彼此拥抱着,含着泪笑着,祝愿着前程似锦。这时候的笑,像是对自己撒着谎:“我们只是暂离。”
    但谁都明白,分开,也许就永远不会再聚。
    他们终于从懵懂步入了青春,从离殇走向另一个初遇。
    静心一中,是一个被t市每一个初中生都憧憬着的地方,那是地区最好的高中。每个初中班主任在初三的第一堂课几乎都会说:“你们要为了考上静心一中拿出吃奶的力气,只要上了那里,就不用愁上大学了!”
    这句话骗了一届又一届的初中生,韩逸也深受其害,无知的他以为只要上了静心一中就可以放开了唱歌打游戏,反正无论怎么样都能考上大学。
    这种声音好像在时时刻刻提醒着他,好像上了静心一中大学就给包分配一样,一如三年之后所有人都觉得只要上了大学男女朋友都包分配一样。
    然而事实证明,那只是一个善意的谎言。
    因为高中老师是这样说的:
    “别以为考上了这里就能上大学,每个班都有复读的。”
    “你们还敢早恋,早恋什么啊早恋,到了大学帅哥美女到处都是任你挑!”
    大学老师是这样说的:
    “唉,我都博士毕业了还没交个女朋友,近十天就两次接到了女生电话,一次是我妈一次是电信诈骗,同学们,你们要努力啊……”但韩逸对这些事情的关心程度一般,反正自己学学就比别人考得好,从幼儿园开始考试就没输过谁,相对的,打魂斗罗和冒险岛也是扛把子级别的。
    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静心一中,一切好像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不惊喜,但还是有一丝自豪和欣慰。
    入学那天是伴着淅淅沥沥的小雨。
    韩逸很喜欢下雨,尤其是的小雨。凉凉的,又很温柔,漫步在雨中,闭上眼睛,静静地听着滴滴点点的雨声,像在最有格调的意境里听着天使演奏的音乐。他们打在树上,打在泥土里,让空气中弥漫起大自然绿色的香气。
    这种感觉让韩逸不忍去向那喧闹的学校里,管它有多好,升学率有多高,不如听听音乐来得清逸。
    韩逸很喜欢唱歌,而且唱的很好听,就在不久前还在市里参加了比赛,并取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一向自负的自己因为没有拿第一还失落了一阵。但后来想了想,觉得第一意外性比较大,可能是自己选歌没选好或者是评审的眼光问题,不一定自己的实力比较差。
    于是,在沐浴了一波粉丝们的鼓励之后,又满血复活了起来。
    所谓粉丝,其实大部分都是在初中艺术节上被韩逸的外貌和歌声吸引的同学或者是学妹们,他们之中不少人还是韩逸的朋友。自从某个对韩逸有着非分之想的女同学为了能经常听到韩逸唱歌,并把自家偶像发扬光大。
    于是满怀悸动地创建了一个叫“逸生逸世”的粉丝团qq群,并自封团长,这群韩逸的朋友们或者学妹们竟然怀着激动地心情或者看热闹的心态顿时有组织了起来。并在各方的组织下成功地把韩逸骗到了这个群里,韩逸也没有浪费这个资源,毕竟能让更多的人听到提提意见自己也好改善,就既来之则安之的把这个群当成了自己的练歌房。
    枪打出头鸟。
    韩逸在学校里大红大紫了之后难免少不了一些怀着嫉妒心理来踢馆的,就是假冒韩逸的粉丝然后在群里@韩逸battle。
    这种人大部分都是一些仅仅是会一点唱歌不堪为敌的男生,甚至还有五音不全的。
    但最近的一场battle,却令韩逸印象深刻。
    他一直以为在自己的场子诸如“唱得真好听”“耳朵快要怀孕了”这种话只有自己唱的时候才能被说出来。
    结果,一个向韩逸挑战的女生竟然也收到了这种褒奖。
    比赛结果虽然不言而喻,韩逸以大比分获胜,在不到一百个人的群里,那个女生只被投了一票,是一个谁都不认识的id。原因主要是那个群怎么说也是韩逸的粉丝团,但韩逸清楚,那个女生的歌声并不比自己差甚至略胜一筹。
    他从来没有听过如此清澈的声音,清澈到像是一缕清泉直流到你的心里,你无法抵抗那温柔的声音霸道地征服你的每一根神经。只听一遍,便无法忘怀。
    “天使如果学会了唱歌,也不过如此吧。”
    韩逸就在学校门前,一遍听着雨声,一遍哼着那个女生和自己battle的歌,奇妙的是,雨声和这首歌竟然巧妙地融合在了一起,像是为这首歌专门谱写的旋律。
    那是她的原创歌曲。
    “她……会长什么样子呢?一定很可爱吧。”韩逸微笑着回过头,向学校走了过去。
    颜霜收拾好行李,向父母微笑着道别。
    “小霜呀,第一次去静心上学还是让你爸去送你吧。”母亲一脸担忧地向颜霜说道,“东西这么多,你女孩子家家的怎么拿得了。”
    “没问题妈,总是要试试才知道呀。”她露出了一个轻松的微笑,颠了颠手上的大包小包,装作轻松的样子出了门。
    路过车站附近的早点铺,正好肚子饿想要进去吃个早餐。
    这家店的老板是一个年级差不多有七十多岁的老爷爷,他唯一的儿子早年得癌症去世了,儿媳妇在得知自己的丈夫得病不久后就跑了,至今杳无音讯。陪伴了自己一辈子的老伴在去年刚刚得了重病,躺在床上生活无法自理,不过老爷爷也还是过得很乐观,坚强地照顾着自己的家。人们都很喜欢来这里吃早餐,不仅是因为可以照顾一下老爷爷的生意,更重要的是这里做的东西的确好吃,老爷爷对大家给予自己的帮助心知肚明,所以心怀感激。
    他还有一个孙女,叫陈晓璐,喜欢唱歌,而且很好听,为了帮爷爷一些忙,便时常将自己唱的歌录在碟上,然后让爷爷在店里放。这本是出于对自己歌声自信的表现,却意外的效果很好。爷爷很喜欢听自己的孙女唱歌,但还是觉得不能耽误读书。于是就总劝她不要总是唱歌,多读一些书,不要影响成绩。可陈晓璐的学习成绩却意外的很优秀,就在刚刚还考上了t市最好的静心一中。
    颜小霜很喜欢听陈晓璐唱歌,就经常来这家店听音乐吃早餐,就在不久前,还被送了一碟光盘,说是陈晓璐的原创作品。
    里面的那首《千纸鹤》她很喜欢听。
    颜小霜喝完最后一口西红柿鸡蛋汤,一首歌刚好放完,满足地笑了笑。“陈爷爷,你做的早餐还是那么的好吃!”
    “哈哈”老爷爷自豪地笑了笑,“那以后要经常过来呀小霜,你和我家晓璐年纪相仿又在同一个地方上学,彼此也能有个照应。”
    “嗯,”颜霜开心地露出八颗牙,奋力拿起沉重的行李“好啦陈爷爷,我到了学校没准还和晓璐一个班呢,我走啦,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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