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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她听了这话却觉得很来劲, 冲那小子跑走的方向喊道:“他好不好, 我可不知道,让他自己来说!”她也不知道赵家栋听见了没有, 但瞧着那小身板停都没停下一晃就不见了, 估计是没听见了。
……
马秀珍吃了午饭就来替李玉凤了,几个知青说好了一会儿去公社一趟,这样的农忙季节太消耗人力,他们要补充一些肉食,知青宿舍这里也养了五六只鸡, 但都是要用来下蛋的。
刘振华看见李玉凤还没走,特意过来跟她说话。他从地里回来已经冲过了凉,头发湿漉漉的,看上去干净整齐。按李玉凤前世的个人审美,这样文质彬彬的男人肯定比赵国栋那种糙汉子加分, 可鉴于原文剧情,她实在对刘振华提不起兴趣来。
“我一会儿跟着老严去公社,你想要些什么, 我给你带回来?”那时候处于计划经济时代,就算有钱其实也是买不到什么的,哪里能有什么可带的, 不过就是说得好听……
可偏偏这些甜言蜜意, 对于原书中的李玉凤却百试百灵, 她虽然每次都婉拒了刘振华的好意, 可心里那种甜蜜,就像是他真的给她买了好多好多的东西一样……
可实际上呢?屁都没有!
李玉凤看着刘振华仍旧还算白皙的脸颊,城里的男人就是不同,明明都是一样下地干活的,赵国栋晒成了黑牛,刘振华看着却还是白白净净的,连手臂上被晒黑的分界线也不明显。
“不用了,我啥都不缺,你买一些你自己要用的吧。”李玉凤勉强朝他笑了笑,肚子已经饿得咕噜噜叫起来了,她赶紧道:“我先回去了。”
刘振华看着李玉凤离开,刚才她那样说,虽然是拒绝了自己,可表情却不像以前那样娇羞忸怩,这个农村姑娘已经开始懂得合理的收放自己的感情,像同志一样跟他相处了,这样反倒让刘振华觉得更轻松了一些,不用像从前一样,总是担心她太过敏感。
看着李玉凤灿烂的笑容,再想一想柳依依那楚楚可怜的模样,便觉得他更欣赏阳光一些的女孩。
……
忙了一上午,李家的男人都在睡觉。
陈招娣带着两个儿媳在堂屋门口补衣服,看见李玉凤回来,问她道:“咋现在才回来?饭给你留灶房了。”
李玉凤进了灶房,看见铁锅里蒸着一小碗嫩鸡蛋,动都没人动过。浅黄色的鸡蛋羹上面滴了一滴香油,撒上了绿油油的葱花,原本就有些饿的李玉凤就更饿了。
李家自己养了几只鸡,鸡蛋倒也不算什么太精贵的东西,但像陈招娣这样每天蒸个鸡蛋羹给李玉凤吃,这就是整个生产队头一份了。
陈招娣说吃蒸鸡蛋皮肤好,李玉凤的皮肤就跟剥了壳的鸡蛋一样,又白又细。
李玉凤从饭篓中装了一小碗的白饭,用鸡蛋羹拌了,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老天爷实在对她不薄,穿越到这个时代,还能让她吃饱饭,这简直就是上天见怜,要是穿越去了赵国栋那样的人家,那就别说鸡蛋羹了,只怕连一顿饱饭都吃不上。
她竟然连吃一碗鸡蛋羹……都能想起赵国栋来……这情况有些不大对啊?
“妈,我明天不想吃蒸鸡蛋了,你帮我煮个白鸡蛋吧。”李玉凤扒拉着碗里的饭,几下子就吃见底了,她才穿越过来一两天,还没感受到这个时代人集体缺油水的概念,觉得这样粗茶淡饭的日子似乎也不是很难熬。
“知道了。”陈招娣在外面应了一声,过了一会儿就从堂屋进来了,手里拿了一块面料,递给李玉凤看了一眼:“你大嫂给你带回来的,喜欢不?马上夏天了,我给你做一件短袖。”
这年头哪里有人舍得做短袖衣裳,都是长袖穿旧了,直接剪了袖子,就当短袖的。外面基本上是没有人穿新的短袖衣裳的,就连那几个从城里来的知青,也舍不得做新短袖衣裳。
“妈,还是做件长袖吧,旧了再把袖子剪了。”
“那咋行,天都热了还穿什么长袖,我就爱把我闺女给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咱就做短袖!”陈招娣当姑娘的时候日子更不好过,基本没穿上什么漂亮衣服,所以她是舍不得李玉凤受丁点的委屈,什么都要给她最好的。
李玉凤看看外头,觉得耳根有些发热,她那两嫂子肯定又在互相诉苦了。
“大嫂,上回妈给你的布票,我还以为是给小侄儿做衣裳用的呢……”王爱华现在没怀娃,她用大脚趾想也知道自己和李玉凤没法比,可张翠芳不一样,她如今大着肚子呢,陈招娣好歹看着老李家的孙儿面上,对她好一些吧?
张翠芳却不傻,想激着她说李玉凤的坏话?她可不干这样的蠢事,这个家人人疼爱李玉凤,她只有拍李玉凤的马屁,才能得到陈招娣爱屋及乌的待遇。
“小孩子能用几尺布头,我都已经留好了,这是我们供销社新来的面料,我一早就给玉凤订了几尺。”
王爱华见她滴水不漏,觉得甚是没意思,补充了一句:“就是做短袖挺可惜的,该做个长袖的……”
她的话还没说完,张翠芳见陈招娣和李玉凤从灶房出来了,笑着道:“就那么几尺料子,估计正好不够做长袖的吧。”
王爱华觉得不对劲,扭头果然看见陈招娣和李玉凤出来了。
“妈说料子做件短袖,大嫂,要是多了尺头,给小宝宝做个小褂子吧。”两只袖子的料子,足够给刚出生的孩子做一件褂子的了。
张翠芳果然尝到了拍马屁的甜头,脸上都笑开了花,这个小姑子人长得好看,性子又直爽单纯,招人喜欢不是很正常吗?也未必就是自己在拍她马屁了。
坐在板凳上的王爱华嘴角都抽了……心里默默赌气,怪不得张翠芳能去供销社当营业员,她就只能在家务农,她果然没她那么阴险!
……
赵家以前在县城是开药铺的,祖辈出过不少名医,到了赵国栋爷爷这一辈没能传得下来,但基本的药理知识还是懂的。
赵国栋从田里回来,冲了个凉蹲在门口扒饭。家里做饭的是赵阿婆,这几天农忙,山芋饭看上去也结实了一些,上面堆着一根酱瓜,就着这一小条黑漆漆的酱瓜,赵国栋能把这一碗饭都吃完。
赵国栋吃完了饭,走到屋后面的河堤上,这里有一小片的自留地,上面种着瓜果蔬菜。他用粪勺打了水把自留地浇灌了一遍,转头看见河边上长着一丛伞状的植物。
这东西别人或许不认识,但他小时候可是跟赵阿公学过本草纲目的。
这是积雪草,又名铜钱草,有止血止痛,消炎去疤的功能。
昨天黑灯瞎火的,他给李玉凤找了一株止血草,她也没肯用上,也不知道她的伤口咋样了。
那么白嫩嫩的脚踝,要是落下个大疤,那可就不好看了。
赵国栋想了想,顺手扯了那一丛积雪草,往前头院子里去。
家里捣药的药钵破四旧的时候都给糟蹋了,如今就只剩下一个石臼,逢年过节做汤圆的时候,用来舂糯米粉用的。他把积雪草洗干净了,放在石臼里捣碎,将多余的汁水沥干,然后把磨得很细的草药装到一个友谊雪花膏的白瓷瓶子里。
这瓶子还是当初他母亲在的时候留下来的。
“国栋,你在干嘛呢?”阿婆看见赵国栋在门外忙忙碌碌的身影,忍不住开口道:“快进来睡会儿吧,一会儿太阳下山了,你又要出去上工了。”
“来了……”赵国栋偷偷把瓶子收起来,走到自己房里,看见赵家栋就地摊了一张破凉席,睡得五仰八叉。他踢了他弟弟一脚,想提醒他床上睡去,谁知道那家伙翻了个身,动都没动。
赵家栋毕竟年纪小,这样下地干活,累上半天就不行了。他看着他无奈的摇了摇头,从赵家栋身上跨过去,双手枕着后脑勺,一天的疲惫感袭来,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这傻孩子,不想和人国栋成亲就直说啊,为什么要做这样的傻事儿!”
“妈你别哭,这不救回来了吗?赤脚医生说妹子一会儿就醒了……”
女人带着哭腔的数落声和男人焦急的叹息声在耳边响起,李玉凤努力让自己忽略这些,想提高一点自己的睡眠质量。
但那些声音却还是不停在耳边回荡。
“都怪你,平日里让你盯着点凤儿,你都当耳边风了,让她整出这些事情来。”女人怒意未消,逮着人一顿发泄。
“妈,你这可错怪二虎了,他再盯得紧,那腿脚也长在妹子身上,再说那刘振华是城里人、又长得好看,风度翩翩的,人确实比国栋强多了,换了我是凤儿,一准也喜欢他。”
“你再说一句试试,你也喜欢那小白脸是不是?你男人我还没死呢!”方才还低声下气的男人忽然拔高了声线。
李玉凤听的迷迷糊糊,以为是昨儿睡得太晚了,忘了关电视,也不知道哪个台一清早的播年代剧,吵得她睡不着觉。
她在床上伸手摸了摸,想找个遥控器把电视关了,照这样呱噪下去,她可怎么睡。
“诶,妹子动了!”男人忽然惊呼了一声,吓得李玉凤差点没了睡意。
她眯了眯眼睛,朦胧中似乎看见三张放大的脸凑了过来,可她实在太困了,压根就没心思想这些事情,翻了个身打算继续睡下去,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了……
“凤儿,你这是何苦呢,你要真不喜欢那铁蛋,早些说就是了,何必等人家上门提亲了才说,白让人家脸上下不来台。”
提亲?啥时候有人给我提亲了?李玉凤心里默默的思考着这个问题,她母胎单身二十八年,怎么可能有人向她提亲呢?况且现在都自由恋爱了……也没提亲这一说?
这样一想,李玉凤原本还有些昏昏欲睡的脑子瞬间就清醒了过来,警觉的睁开了眼珠子,看见床顶上灰白的帐子。
她被眼前的这一切给惊到了,急忙闭上眼睛,再睁开、再闭上,如此往复了好几回,才有些不敢置信的翻了个身,看着搬着一张长凳,坐在她床边的中年妇女。
她边上还站着两个人,瞧上去像是一对小夫妻,男的穿了一件泛黄的老头汗衫,女的穿着一件浅蓝色的的确良衬衫,瞧见李玉凤睁开了眼睛,脸上也都挂上了笑意。
“哟,醒了这是。”中年妇人一脸宠溺的看着李玉凤,转头对站在她身后的女人道:“老二媳妇,凤儿醒了,你快盛一碗鸡汤来,让她先补补身子。”
李玉凤眨了眨眼,心里却嘀咕起来,这话怎么到像是哪儿听过的一样,她揉了揉有些发胀的太阳穴,忽然间如遭晴天霹雳。
这不是那本年代文里面的剧情吗?这个李玉凤不就是那本年代文里的女配吗?如今她这躺在床上虚弱可怜的模样,不就是因为跟家里哭着闹着要和男配退亲,好和男主双宿双飞吗?
李玉凤快速的撸了一下小说剧情,急忙开口问道:“妈,咱爹呢?”
“你爹上老赵家去了,事情闹成这样,总不能就这样算了,他去老赵家登门道歉,顺便把那些彩礼钱也退了。”
“啥?爹已经去了吗?”李玉凤连鸡汤都顾不上喝了,急忙从床上爬了起来,拿起挂在墙头的一件的确良衬衫披在身上,就往屋外去了。
不管咋样,这婚事暂时可不能退,要知道这男配可是后来全书中最厉害的BOSS级人物,到最后只有他可以跟事业有成前途光明的男主抗衡,女配前世所有悲惨遭遇的开端,就是源于这一场退婚。
李玉凤从老李家跑出来,才没走几步就有些晕头转向了,这时候正是初夏的季节,大片大片的麦子望不到头,金黄色的麦浪此起彼伏,她穿着一件浅紫色的碎花确良衬衫,满头乌黑的长发随风飘扬,雪白干净的脸上还带着几分迷茫,就站在村里的那一条小石桥上。
几个割麦子的年轻人不约而同的停下了手中的动作,看着石桥上的人喊道:“玉凤,你是来找刘振华的吗?他今天跟柳依依去了县里,还没回来。”
刘振华就是这本小说的男主,N市人,现在在他们红旗公社插队,一年后回城参加高考,一路平步青云,最后和身为原配的李玉凤离婚,追求他所谓内心的白玫瑰。
留下可怜的李玉凤一个人在城市里流浪,又不敢回到乡下投奔父母兄嫂,最后成为拾荒老人,孤独的死去。
“我不是来找他的。”但无论如何,现在的李玉凤已经不是原书中的李玉凤了,对于原书中这段感情,和她已经毫无关系了。
众人看见她这么说,还以为她是怕羞,脸上嬉笑了起来,视线却还是忍不住往李玉凤的身上瞄过去。
李玉凤长得实在太漂亮了,整个红旗公社十村八乡的,再找不出比她标志的姑娘了。一双大大的杏眼又黑又亮,含着水汽一样的,皮肤又那么白,她爹是生产队长,平日里都不怎么让她下地干活,养出一身好皮肉来。
再看那身材……别的姑娘十七八就跟个贫瘠的菜地似的,到了李玉凤这里,明显土壤肥沃、养料充足,胸口那两团跟白馒头一样,平常说话时候靠近一些,仿佛还能闻到一阵阵清甜的乳*香。
李玉凤长这么大一直都是被人捧在掌心一样呵护着的,直到一年前村里来了几个知青,一众大老粗才知道原来世上还有和李玉凤不一样的美人。
那人就是柳依依,名字听起来和李玉凤就不是一个类别的,人也长的好看,是那种弱质纤流的好看,眉眼都是淡淡的,不像李玉凤漂亮的招摇,她通身上下有一种特殊的,让人能联想到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的气质。
“别吃醋啊,虽然振华今天确实是和柳依依一起去的县城,可还有别人呢!放心……有人帮你看着他呢!”
“谁稀罕……”听见柳依依这个名字,李玉凤都要恶心的吐了,作为那本年代文的女主,她把白莲花的气质发挥的炉火纯青,让李玉凤在恶毒女配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
众人又是一阵哄笑,李玉凤没空里他们,回想着小说的剧情,过了石桥,再往前走大概两百米,会有一个石堤,石堤下面的三户人家,就是老赵家了。
李玉凤加快了步伐往石堤那边去,听见身后还有人在议论道:“国栋也是倒霉,订什么娃娃亲了,明显玉凤人就瞧不上他。”
“别说玉凤瞧不上,换了我也瞧不上了,人刘振华多好,还是城里人,听说家里在县城有点门路的,弄不好将来玉凤也能跟着去城里。”
“城里人有什么好的?城里人吃不饱饭,连块野菜地都没的挖,头发长见识短的娘们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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