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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煜城目光如电,沉声道:“挺起胸膛,抬起头,看着你们的队友!”
众人“唰”的一下把视线都落在闻弦歌身上,灼热又急迫,一双眼睛仿佛会说话,把她激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摆手一排冰刃飞在半空中蓄势待发:“再看我把眼珠子给你们戳瞎!”
哪知他们的眼睛更亮了,徐辰感动地说:“弦哥,你不用吓唬我们,我知道你不会对我们动手。你不要害羞,习惯就好。”
闻弦歌“呵呵”一笑,一只冰刃射出去,徐辰只感觉到眉毛一凉,抬手摸了摸,一片光滑,他立刻惊悚了,看向亲哥徐暮,不可置信道:“徐暮,我眉毛秃了?”
徐暮神色复杂地点点头,有些怜悯亲弟弟的智商。
徐辰脸一垮张嘴就要嚎,被陆煜城看了一眼后闭紧了嘴巴,还是徐暮脑子转得最快,往前走了一步说:“弦歌,刚才是我起了头,大家才……”
闻弦歌抬手阻止他说下去,似笑非笑道:“你最好不要和我说话,我会忍不住杀了你。”看了一眼陆煜城,“我杀这五个人,就是想杀,他们让不高兴就该死。至于他们之前做了多少坏事,杀了多少人,都和我没有关系。”
她指了指前方五百米处的一栋房子,说:“去看看吧,风告诉我那里有有趣的东西。”
众人面面相觑,有点分不出来闻弦歌这是气话还是本性如此,他们偷偷瞄了一眼陆煜城,见他面无表情,犹豫了一下还是分出两人向房子走过去。
那是远离村庄的一栋农村小别墅,孤零零地立在路边,两名队员靠近了就闻到一股血腥味,不是丧尸身上那种腐臭的味道,而是从活人身上流下不超过两个小时的血。他们对视一眼,脚步谨慎起来,大门没有落锁,轻轻一推就开了。
然后,他们被院内的场景惊住了。
农村小别墅特有的大院子里,铺满了人的尸体,蛆虫泡在暗红色的血中,如果不是大门有门槛,血早就流出来了。
徐暮几人见他们神情有异,走过去一看,也大受震撼。
这一院子有上百人,死亡时间不一,腐烂最严重已经剩下了骨架,最新鲜的大概是两个小时前。五只头盔把守着这条高速公路入口,把来往行人劫杀,简直丧尽天良,死有余辜!
夜枭小队心情沉重的上路,末世法律秩序缺失,危险的环境和没有保障的生活使人性的丑陋一步步被放大,恃强凌弱时有发生,但是这种肆意屠杀的行为,肯定是反社会人格,在末世前也是要被判死刑的!
强敌环伺,人类在末世本就不占优势,如果还有这种对同胞举起屠刀的败类,那真是……外忧内患。
末世需要强者建立起新的秩序和法律。
军人出身的夜枭小队队员们思想觉悟高,分分钟上升到人类存亡的层面,闻弦歌则思索着陆煜城是怎么知道院子里的死人的。
现在是盛夏,温度高,再加上空气中时刻混杂着腐臭味和血腥味,五百多米的距离下很难分辨出那一丝新鲜血液的味道。但是这一天多接触下来,闻弦歌没有发现陆煜城嗅觉特别灵敏。
闻弦歌自己是看到了头盔男踹车门时留下的脚印上有新鲜的碎肉,后来在用风异能的时候感知到了空气中的新鲜血液,进而利用神识探查到了小别墅里的情况。
那么陆煜城呢?
闻弦歌忽然想起来他昨天对她说过“不可以把精神力探测到别的异能者一米以内”,她因为缺乏常识,以为异能者都能感知到精神力,但是今天她用神识的时候,那个头盔男并没有发现。
闻弦歌看了一眼重新恢复成一尊黑暗大佛的陆煜城,原来他还是精神系异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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