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有遐心

一、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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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个江南古镇,闯进了一个女子。闻说,她是沈家那个小么的女儿;闻说,这个女子美的倾城;闻说,她——叫,姜之。
    花不可见其落,月不可见其沉,美人不可见其夭。
    一位来此古镇的老书生见这女子时,不禁感叹,“难怪,难怪,这等相貌像极了沈家那姑娘。”
    姜之背着月光依靠在庭院里的那棵枣树上。因为下过雨的缘故,枣树的枝叶上还有雨珠滴落,恰好落在姜之宛如瀑布的黑发上,落在她雪白的肌肤上,还有的就是打湿了她素来喜欢的玫瑰红。她的这身衣本就透如纱,被雨珠打湿后,紧贴在她曼妙的身姿,真是……勾人心魄。
    不知怎的,这身玫瑰红到让她那双白如葱的纤纤玉指间的红酒——因为她失了色。姜之晃了晃手中的半杯romaecount,这是她上个星期想送给她父亲的葡萄酒。
    看来是她多情了。
    她的父亲可重新组建了一个新的家庭呢。有一个和她一样大的女儿,明白人都知道怎么回事,不是吗?他一家子幸福的很,又怎么会在乎她的礼物呢。
    姜之仰着漂亮的脖颈,一口很干,笑得妩媚,如是花中之王的玫瑰,“我喜欢幸福的人,越幸福越好。因为这样才会知道,掉入地狱后的痛是什么感觉。”也不知道是这个世界因人而醉,还是夜本来就注定有一个难眠的人。算了,反正她可不想沾染俗尘的雾气。这些人还不值得她浪费脑力。她摇了摇头,干脆把手中的酒杯也给扔了,这个夜也仿佛被打碎了难得的静谧。也不知哪里透进的细碎的光,悄悄凝视着这景,泛着鲛人的泪。
    姜之摇晃地进了屋子,这个屋子是她祖婆留下来的,是个很美的老书院,青苔点缀灰白的砖石,长满了爬山虎。沈家原是书香世家,而她的母亲恰好是小么。可这沈家后来也搬去了b市,这屋子便没人住了。倒也好,这么美的屋子,不是这些沾染铜臭的人可以玷污的。
    这个夜,华灯璀璨的b市,少了一个万丈瞩目却又令人嫉妒万分的那个影子。她刁蛮,张扬跋扈,惹人咬牙切齿,却又不得不说,那是她应有的资本。她那番大胆,又那么的高傲,像极雪中梅,可她偏偏喜欢玫瑰的红。
    这个夜,某些贪荣富贵的人以为幸福来临了,痴笑地睡在美梦里。殊不知,触犯了她姜之的底线。
    她姜之,可不是温顺的小猫,犯我者,必咬。人可不能活得太善良,否则就是太傻了。
    五年后
    时间煮雨,雨落在巷子里的青石上,混在雨声里的还有高跟鞋敲击地面的声音。远处,一个女子穿着醒目的玫瑰红纱裙,举着一把油纸伞,向巷子深处的屋子走去。屋子依旧绿色盘绕,多的是玫瑰花的香。香气扑鼻,暗香盈袖,像是酿的酒,愈近愈深。可这女子的搭配明明与这些都格格不入,她像是常出入烟尘之地的人。再加上红配绿…但,在她的身上却出奇地融合。美人果然怎样都那么迷人,都那么赏心悦目。
    推开屋子的旧门,溢满清香的庭院,听到雨打芭蕉,伴随铃铛清脆碰撞的声音。这好像就是归家的声音。姜之很喜欢这种随心的心情,所欲的感觉。
    “姐,你回来了。”问的这个人名字叫做邵奕凡,是姜之认得弟弟。姜之眨了眨眼,看着和她相差六岁的这个男孩。她今年二十三岁,这男孩刚好十七。说实话,男孩俊美的五官,完美的脸型,或是左边闪着烁目的钻石耳钉的缘故,总让人感觉到不羁。
    “今天是星期三,你怎么会在家。这个时候,你们学校不应该还在上晚自习吗?”
    男孩懒洋洋地躺在美人椅上,这位置平素可是姜之的宝座。
    “晚自习?姐,还说我呢。你自己高中的时候也不安分吧。再说,你看我几时去过?”邵奕凡拿起一串葡萄边往嘴里送,边回答道。
    姜之收起手中的伞,像是假装的沉思,然后回答道:“好像确实是这样,看来我得给你多安排点任务。要不然,可把你闲坏了。”
    “不要啊,姐。您老这次去法国肯定是累了吧。这椅您老躺着,我给你按摩按摩。我待会儿就去钻研编程。”邵奕凡连忙起身,对这姜之嬉皮笑脸地说。
    “嗯。这还差不多。小凡子,扶着哀家到榻上。哀家还要喝荷花茶。”姜之伸出手,递给邵奕凡。
    “喳,娘娘。”邵奕凡笑嘻嘻地回答,并从石桌上拿起一个陶瓷杯,倒着其实泡好已久的荷花茶,将它递给姜之。姜之微微抿了几口,然后闭着眼浅睡,享受邵奕凡舒服的按摩。
    邵奕凡看着这位被披于双肩的黑色长发遮挡了一半容颜的女子,樱唇柳眉,白皙的皮肤和娇俏的瓜子脸,她美得像夜晚的精灵。空山无人,水流花开,风致不及她美。尽管和她经常待在一起,可每次见她心都漏了几拍。
    想起四年前,他还是个怯懦的胆小鬼,遇到什么事情都不敢出声还手。所以,经常受人欺凌,自己也只能默默承受。因为他是酒鬼的孩子,是被当妓女的母亲抛弃的孩子。似乎天生就成了别人耻笑的对象,注定会被所有人孤立。那时的他,可怜的像只流浪狗,仿佛就应该遭受所有人的毒打和嘲笑。所以,没有人比他更了解饥寒交迫是什么感觉,亦没有人比他更明白尊严的重要性。
    那个夜晚,也是个雨天。他骑着破旧的三轮车,车上都是他四处捡起的塑料瓶。他要用这些卖钱,只有换取钱,他才可以躲避父亲的暴打。他怕极了这种疼痛,可他却不敢反抗,因为他太自卑了,甚至不敢抬头。幸好,他有长的可以遮挡住眼睛的刘海。
    突然,从巷子冲出几个混混,他知道他们是谁。隔壁村的市井无赖王旺,他仗着他爸开的小厂子,到处欺凌霸主。
    “给我打!”王旺嘴里叼着一支烟,恶里恶气地说。
    王旺的几个手下将他从三轮车上拽下来,狠狠地踢他的腹部。王旺用他随身携带的鞭子恶狠狠地抽他,然后抓起他长长的刘海,粗鄙地说:“妈的,你算什么东西!老子的妞,你也敢看。”邵奕凡回想了一下,应该是下午那个小太妹。那个小太妹调戏他,他不从。那小太妹就应该是王旺的女朋友吧。王旺看邵奕凡不会反抗,仿佛感觉到了乐趣,越抽越有劲似的,便加大了力气。也是那个夜晚,姜之出现在他的生命里,从此改变了他的一生。
    他还记得那晚姜之穿着芙蓉红的旗袍,她高傲得像是只白天鹅,却美的惊心动魄。他从来没见过这么美的女子。
    她一只手拿着青花瓷图样的油纸伞,另只手拿着一把枪。她走近些时,他能闻到一阵很好闻的清香。她大概有妖魅术,所以当枪抵着王旺的头时,王旺却浑然不知。直至她轻吐出“滚”字。王旺才手足发麻,踉跄地带着他几个兄弟仓皇离开。
    她从容不迫地弯下身,她说,我一点也不同情你。如果你天生懦弱到顺成,那么你配不上我的搭救。解决好你所有的问题,欺负过你的都应该讨回来。告诉我,你不是弱者!
    从那以后,他学着知道什么是尊严,他将欺负过他的人用同样的方式讨回来。他的恨,他的狠,他站在高处的俯视,都令人生寒。他断了所有陌生的人情,唯独她。她也是他这个世上唯一要守护的人。无论付出什么,只要她这辈子安好,他便感到幸福。
    还算温煦的日子里,阳光洒在慵懒的姑娘脸上,她边享受阳光的沐浴,边往嘴里枣子。等全部吃完后,才一一把嘴里的枣核吐掉。她已经懒到不想吐枣核了,但自己又很喜欢这可枣树结的枣子。
    “姐,姐!今儿天气这么好,我们去赛场车怎么样?”邵奕凡兴冲冲地跑到姜之的面前。
    “不去。”
    “why?”
    “why?看来你真是太闲了。所以,我郑重其事地告诉你,你即将要去美国进修。”
    “别,别呀。姐,你忍心你可爱的弟弟远渡他国异乡吗。你告诉我,你的良心不会痛吗。”邵奕凡一副很受伤的样子,捂着心,泪汪汪地说。
    “哦,对了。忘了告诉你,亲爱的凡凡,飞机是晚上七点半的。别错过了哦。”姜之好心地提醒邵奕凡。
    邵奕凡气急败坏地指着姜之,说:“织织,你……”可姜之无辜地眨眨眼,澄澈的眸子,似乎没有瑕疵,明媚的如是蓝天的颜色。
    等邵奕凡走后,姜之也从容地站起来,伸了伸懒腰,便跨出门——她要去b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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