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快更新!无广告!
兄弟们闹成一团,对此,苏冰非但不制止,还跟着把水撒翡翠那张清秀漂亮的脸蛋上,好似只要开心,大伙想干嘛就可以去干嘛,哪怕杀人放火,只要是对付恶人,她都没意见,活着就得对得起自己,规矩,呵呵,他们不需要什么狗屁规矩,否则也就不当土匪了。
父亲刚去世那会,她才是个黄毛丫头,很多人不服,而她一向赞同能者居之,于是那天亲口承诺,谁若能打败她,大当家就是谁的,摔跤,打枪,规整制度等等,除了易飞龙枪法胜过她,其他都稳居首位,易飞龙是典型闷葫芦,有勇无谋,于是自动弃权,她就靠着小小年纪当上寨主。
并且承诺十年内收服周边其他三寨,三年她就做到了,如今无不信服,寨中无论大小老少都尊称她一声大姐,这一声大姐也不是白叫,她肩负重任,势必要带领大伙走上富强之路,生逢乱世,要寻得一片安宁,可不容易呢。
以前就经常发生战争,可都不会残忍到任意祸害百姓,现在不同了,倭贼是她见过最最残忍的敌寇,几乎不用想,哪天打过来,几个寨子统统得遭殃,脑子里乱糟糟的,不知该怎么办,该怎么阻止那些人入侵,如果她是一个神仙就好了,立马过去赶走所有入侵者。
好在此刻这里依旧是一片乐土,大伙能尽情嬉戏欢笑,无意间垂头看向水面,呼吸一滞,不敢相信的凑近脸,眼角开始抽筋,这丑得连眉毛都看不到的人真是她吗?赶紧泼水用力搓洗。
“大姐,明天咱还要来找姐夫吗?”翡翠用袖子将脸上水渍擦干,问向逐渐恢复俏容的女人。
苏冰果断摇头:“你忘了?后天是红风寨当家大婚,他既然愿意认我这个总当家,哪能不给面子?等回来后再去沈家商讨亲事。”若非今天那些人看他们的眼神过于鄙视,她也会等着男方来下聘,土匪在那些人眼里,一定很恶劣吧?
沈家好歹是名门大户,要他们上山下聘,一定很勉强,再者说,她是无论如何都要把沈玉珏拐上山的,既然这样,她可以暂且忍下些许嘲笑,为了发扬寨子,为了自己的婚事,为了父亲的遗愿,她什么都能忍。
“嗯,礼品已经准备好,还别说,未来姐夫长得可真好看,还那么有文化,单说气质,也没几个人比得上,大姐,你们成亲时,我一定送上大礼。”翡翠很是豪气的锤锤苏冰胸膛,一副要散尽家财的爽快模样。
旁边朱桂也露齿笑笑:“老子一定把他当祖宗供着,这下咱龙虎寨可真就是藏龙卧虎了,德国回来的高材生,听着都有面子。”后开始梳理那一圈络腮胡。
丈夫被一通乱夸,苏冰竟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可也没阻止大伙对那人的吹捧,好话谁不爱听?
当夜,沈宅,饭桌上,一家五口各怀心事,闷头扒饭,不讲话。
沈父见妻子嘴角笑容就没停过,她就真那么喜欢苏冰?如果至今也身家清白,哪怕再穷再糟糕,只要儿子喜欢,他也会举手赞同,问题是苏冰如今是个土匪,眼下是没事,到处打仗,上头顾不上这些,可仗总有打完的一天,到时不极力剿匪才怪,苏冰则是第一个被拉去枪毙的,还可能祸及沈家。
这些她想过没有?
故作淡定的说道:“那个……老三,你自己看着办,你若非苏冰不娶,我没意见。”
李婉容捏着的筷子差点断裂,冷冷斜睨向丈夫,明知孩子反对这门亲事还说风凉话:“老大老二,你俩说说,做人是不是要信守承诺?”
两模样同样出类拔萃的青年停止夹菜。
沈老大扶扶眼镜,赞同道:“那当然。”
沈老二拍拍沈玉珏的肩膀:“三弟,二哥支持你,你也不小了,我像你这么大时,你侄儿都会爬了,做人诚信为本,虽说走了歪路,但贵在一片绝对痴心。”
“他俩管银号的,当然会这么说。”沈老爷子用筷子大力戳戳碗底,她倒是会找人。
沈玉珏只管吃饭,不参与此类话题,后天就得去操场接受短暂训练,明天要去拜访众多老朋友,好像从今天开始,他的时间就变得紧凑起来,国难当头,哪有心思跟他们讨论个人婚事?几度想把参军的事告知,可闻四跟他说,尽量还是先瞒着,等走后再让逸飞他们帮忙通知。
因为此次前去不知生死,万一死了,那么与家人的最后相处就是恶言争执,还有颜儿,终究是他负了她,不是他多么看得起自己,战场缺了他就不行。
可脑子里学的东西如今用得上,为什么不用?德语,英语,日语,特别是日语,他相信一定可以派上用场。
真不是谈婚论嫁的时候,每每从报纸上看到无数中国同胞惨死敌寇刺刀下,心都在焦灼,回来时,火车上也遇到了许多难逃者,脸上全都带着绝望。
身为男人,如今他算负了兄弟,负了父母,负了柳如颜和苏冰,却还是得去,这些人会理解他的,因为那些被杀害和即将要被杀害的老人孩子妇女正等着他们这些年轻青壮年去报仇,去守护。
三十五独立团一营新兵训练操场外,白逸飞和柳呈一人拉着一个,心情沉重得好似泰山压顶,说什么都不肯轻易松开,仿佛只要一松,将再无缘相见,他们是真的不懂,他俩去了又能帮多大忙?说不定鬼子的面都没见到就被炸飞了,而且都没上过军校,知道怎么打仗吗?
说白了,就是两个没吃过苦的大少爷,一个全镇首富家的宝贝小儿子,两个哥哥早扬言将来只要银号,几家最吸金的产业统统归他沈玉珏,一个珠宝行都开到重庆去的金疙瘩,家里独子,唯一继承人,多辉煌的人生?居然要去打仗。
还穿成这样……
为了不被认出,让家人提前知晓,沈玉珏改名为沈玉,闻四改名闻老四,塔村农民,也是不想因身份问题惹来不必要非议,同其他新兵一样,拿着斗笠,一人一杆步枪,除了一双皮鞋比较高级外,连衣服都是打了补丁的,当然,寻了很多子弹隐藏在背篓中,因为他们不是奔着死而去,而是要活着凯旋。
“哎,看来你俩是吃了秤砣铁了心了,就是看着里面那帮子人,有点担心,你瞧瞧,那哪里像去打仗?集体去要饭还差不多,哪有打仗穿草鞋的?我查过了,你们这个营是真得徒步走到山西,没任何交通工具可用,估计等你们走到那边,说是乞丐都抬举。”白逸飞都不忍心再往操场瞅,三百多号人,一个比一个糟糕。
坐没坐相,站没站相,穿得破破烂烂,跟他认知中的军人南辕北辙,就是一群困难户出来的老百姓,去地里干活儿还差不多,没看四五个人才配一把枪吗?就这还是他跟柳呈到处去帮忙找来的。
锄头大刀勉强算武器,能打死人,可那些拿镰刀的,他们当去割稻子呢?
------题外话------
一点也不夸张,当初川军出川打仗时,锄头镰刀都舍不得拿走,全留给家人务农,就八十年代的时候,四川很多农村还很落后,一家就4把镰刀能用,丢一把,都得去山上找一天。更何况那个年代了。
所以男主这个营还是富有的。
很多都是拿着烧火棍去的。
看到说男主配不上女主,爱情这个东西,没有什么配不配得上,相互喜欢就够了,男主目前都不认识女主,只知道她是个土匪,那个年代的读书人,最看不爽的就是土匪了,但改观后就不一样了。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