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我是未来大佬的白月光?

111.第一百一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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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咦?真巧, 李言蹊你住在这里吗?”
    门口的声音透着惊喜。
    在客厅的李言蹊听这声音有些耳熟, 抬起头来——还真的是熟人。没想到她的新邻居却是他们外语系的学生会会长斐嵘。斐嵘据说是个富二代,成绩优异,还是学生会会长,在人才辈出的Z大也是风云人物。
    又来了……心脏那边又感到痛了。
    李言蹊挑了挑眉, 这是她自从骨折以后,遇到的第二个让她心痛的人。这到底是因为明旌和斐嵘两人之间有某种她暂时不明白的共同点?还是这读心能力只是随机作用在别人身上?
    她感觉自己接下来要有的琢磨了。
    斐嵘的心声也随之传了过来。
    [李言蹊比我记忆中更漂亮啊!很好,我一定会好好完成他的心愿的!]
    李言蹊听了这话,感觉自己像是被盯上的猎物,几分不喜油然而生。
    她淡淡道:“斐会长。”态度彬彬有礼中透着疏离。
    斐嵘笑容加深, “叫我斐嵘就好,作为邻居, 我们接下来可得好好相处。”
    明旌同样走了出来,疑惑地看着斐嵘,“你好好的家里不住, 怎么搬到这里了?”
    斐嵘道:“我有个亲戚在这边买了房子, 我爸妈放心不下老人家,就让我过来照看一下。”
    李言蹊原本有些惊讶这两人互相认识,但转念一想,两人都是学校里的名人,打过交道也是正常的。
    正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斐嵘带着礼物上门, 李言蹊就算对他有几分不喜, 也不能将人赶出去。
    “进来吧。我切点水果。”
    “我来帮你推轮椅。”斐嵘很有绅士风度地准备上前。
    明旌却快他一步, 占了李言蹊后面的位置,拒绝了他的好意,“不用了,我来就可以。言蹊是因为我才受伤的,我自然得负起责任来,你可别抢了我的工作。”
    应橙很懂事地将斐嵘领到客厅里,李言蹊从冰箱中拿出哈密瓜、芒果、梨子和苹果。
    她因为坐在轮椅上的缘故,并不方便清洗,明旌直接接过这工作,顺便将全部水果都切成一块块,弄出一个水果拼盘来。她们两个在厨房里,也能听到客厅里传来的笑声。
    明旌在她耳边嘀咕,“斐嵘很会讨女孩子欢心,你可别轻易被他那副好皮相给蒙蔽了。我家就在他家附近,单单这个暑假,我就看到好几个女孩子去找他。”
    李言蹊抿唇一笑,“我知道。”
    ……
    切好水果后,两人从厨房里出来。
    李言蹊将水果放在桌上,拿牙签叉了一块应橙喜欢吃的哈密瓜递给她。水果拼盘的旁边则摆放着斐嵘刚刚带来当见面礼的樱花大福。
    应橙接过哈密瓜,笑靥如花,“姐姐,你这同学真博学,什么都知道呢。”
    斐嵘笑道:“我比你虚长几岁,自然懂的多点。嗯,这水果真甜,李言蹊你挑水果很有一手,不像我,每次都只能选到酸的。”
    明旌翻了个白眼,“那是我挑的。”
    “好吧,我的错!”斐嵘干脆利落地道歉,倒是将这尴尬的事情简单就翻页了。
    然后他开始说起了别的话题,李言蹊不得不承认,这人在学校人气高的确是有他的本事。他对女孩子态度颇为周到体贴,很会照顾人的感受。而且无论谈到什么话题,都能说上几句,给人一种学识渊博的感觉。
    大概聊了半个小时,斐嵘才结束了今日的上门拜访。
    ……
    晚上应褚打工回来,也知道了斐嵘搬过来的事情。他并没有多说什么,从表面上来看并没有将这个新邻居放在心上。
    现在李家这边住着四个人,比起以前要热闹多了,充满了人气。虽然知道这样的日子不可能一直持续下去,但珍惜现有的时光也就足够了。
    在吃完应褚做的晚饭,李言蹊给应橙补习完英语,便继续回房间里写文。她这个暑假闲着没事在一个站上发了篇文,成绩比她预料中要好得多。李言蹊也因此有了每日勤快更新的动力。
    今天正要写到了比较高潮的部分,李言蹊干脆一口气写完,等写完以后,已经凌晨一点了。
    李言蹊关掉灯,摸索着爬上了床。
    只是她刚睡下没多久,便听到了外头窸窸窣窣的动静。原本有些困意的她,脑海中浮现出她躺在地上的血腥画面,困意顿时一扫而空,整个人一下子就清醒了过来。
    李言蹊没有立刻打开房门,而是打电话给应褚。在用电话叫醒了应褚以后,又将明旌给叫了起来。
    无论是应褚还是明旌都只有一个说法,那就是让她将门反锁好,无论听到什么动静都别出来,除非他们喊她。
    李言蹊在自己脚上石膏还没去了的情况下,当然不会出门去给他们添乱了。
    她捏紧了自己的手机,手心因为紧张而渗出汗水,她将耳朵贴在门上。这时候李言蹊便有些后悔没有在家里客厅安装一个监视器,现在外头发生什么事都看不到,只能在那边提心吊胆的。
    这门的隔音效果不算好,她贴着门勉强能将外头的声音收进耳中,越听,越是让她心惊肉跳的。
    外头的打斗声混合着受伤的呻吟声和几次的咒骂……等等,那咒骂声听起来有点耳熟?
    大约五分钟以后,应褚的声音在门口响起,“已经好了。”
    李言蹊听到了竹马熟悉的声音,从未感觉到如此的安心。她将反锁的门打开,望向客厅。橘黄色的灯光下,她家客厅一片狼藉,旁边的花瓶倒在地上,化作一地的碎片。一个陌生的中年人被绳子捆绑着,嘴里塞着一块从餐桌上摸来的抹布,他长相有点凶,脸上有着一道长长的疤痕,黑色的衬衣上是点点的血迹。
    他旁边还有一把长刀,在灯光下闪烁着凛然寒光。
    李言蹊心中一跳:这把长刀,她还当真在梦里见到过。她先看应褚和明旌,他们两个看上去毫发无伤,就算袖子上有血迹,也不是他们的。她再看捂着手臂的斐嵘,眉头狠狠地蹙起,“你受伤了?”
    斐嵘的手臂一条长长的血痕触目惊心,伤口处还在往外滴血呢。不仅是手,还有脚也伤到了。
    全场似乎只有斐嵘受了伤。
    应橙正好从屋里出来,看到这一幕,忍不住发出尖叫。
    在已经习以为常的心脏绞痛过去后,李言蹊再次听到了斐嵘的心声。
    【我这一出英雄救美,怎么也能在李言蹊面前刷上一波好感度!】
    李言蹊原本的担忧,在听到斐嵘的心声后,嘴角不由一抽。都什么时候了,这人还惦记着追人。
    斐嵘抬起头来,在李言蹊面前一副“这没什么”的洒脱样子,“放心吧,只是小伤而已,只要你没事就好了。”
    他说完这话,还露出隐忍的表情,让人明白,他并非不痛,只是不想让人担心。若是没听过他的心声,李言蹊都要以为这是一个坚强隐忍的人。
    在听过了以后,再看对方这姿态,不免有欲擒故纵的感觉。
    明旌问道:“你怎么发现这人的?”
    斐嵘道:“我今天吃完宵夜后,正要下楼丢垃圾,然后就看到这人在撬你家的门锁,鬼鬼祟祟的。我担心他对你们不利,便上前制止了他,没想到他还带着刀,一时没注意,才受了伤的。”
    无论斐嵘原本是什么想法,在这件事上,李言蹊的确得感谢他。
    “多谢,我们先送你去医院吧,你这伤口要紧。”
    这抢劫犯被逮住,让她感觉悬在头上的达摩克斯之剑暂时消失。
    斐嵘用完好的右手指了指地上的犯人,“还是先将他送警察局,可不能再让他继续祸害人了。我就算流点血,也死不了的。”
    明旌最烦这种叽叽歪歪的事情,直接说道:“那就让应褚先送你去医院,我和言蹊留下来等警察过来。她脚这情况,也不方便行动。”
    说着,她又摸了条绳子出来,为了稳妥起见,又重新将犯人绑了一圈,打了死结。
    “我没意见。”应褚云淡风轻道。
    在场的人都觉得这个提议挺好的,斐嵘也没法反对。
    在走之前,应褚不忘打电话给小区的保安,等收到消息的保安气喘吁吁上门后,才放心地带斐嵘去医院。
    李言蹊知道她们两人的情况很不妙,脑海中不由自主浮现出拐卖女学生一类的新闻,身子更是不由颤抖了起来。
    应橙早就绷不住情绪,开始掉起了眼泪。
    李言蹊也想哭,只是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思考着逃出去的法子。现在这种情况,哭也解决不了事情。
    那妇人轻轻一笑,眼神带着几分李言蹊无法理解的复杂,“这脸蛋生得真不赖,转手后应该能卖个好价格。”
    旁边一个男的也点头,“是啊,卖去那种山沟沟的地方,怎么也能卖个好几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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