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法剑

第一千六百零五章 洗耳曲江池 亡人生毛发

    [] 最快更新!无广告!
    真正乐于扮演,真正喜欢一辈子带着面具和擦着艳丽无比的脂粉的人,不是天生脑残,就是白痴,或者是强烈的自我虐待症,或者是甘心情愿的做奴才的不可救药的奴隶之邦的奴隶们。
    楚留香忽然想起来,脂粉的发明真是人类的一大嘲讽。
    本来是美化女子的脂粉许多人开始涂抹。
    以涂脂抹粉为娈童,乃是作为男性耻辱的最大标志。
    此时所有的男人和女人都成为了娈童,本来的大耻辱却变成大荣光。不以为耻的人们开始将羞耻之事津津乐道,本来的所谓羞耻之事现在变得倒无足轻重了。
    人类的脂粉岂止仅仅是涂抹油彩的面容呢?
    人类自我丑化的本领和能力居然如此之强,如此麻木不分,如此颠倒黑白。
    从而,他们感知能力也在下降,尤其对于美丑妍媸的感知能力的下降让他惊叹。
    然而脂粉和丑陋和演戏又有什么关系?楚留香的脑子开始紊乱。
    虽然楚留香觉得很无耻,但是这都是人们的认为和自发。
    楚留香开始觉得自己生活在如此无耻的声音和氛围之中,怕自己也开始无耻,也许并不是怕自己无耻,而是因为自己生活在无耻之中。
    如果让凤凰不去吃练食而去做饥不择食,食腐尸烂肉的鹫鹰,那凤凰一定宁可饿死也不变更的。
    王者无法低头,高洁的人不低下高贵的头颅,这是人类能够不堕入地狱的唯一原因。
    也是千百年来人类能够从洪荒愚昧走出来,建立文明和理性的最大原因。
    有些人看上去英雄威武,却一样不过是顺势而为,泥沙俱下的庸夫俗子。
    有些外表瘦弱枯槁,看似普通的高贵者,却无法降低他自己的生存环境,更不会混沌于泥淖之中。
    有些人偏就是他人眼中的迂腐的呆子,这些人的行径,符合儒家的慎独,佛家的潜修的格调。
    你不能让搏击大海的鲲鹏生活在一潭死水和网罗之中,也不可能让剑气冲天的古剑长埋地狱,决不可让绝不低头的少年泯灭掉骨气和良心,谁能让让兰花在污泥淖中开花生长,又有谁能让矫矫不群的游侠隐士生在争相高唱赞歌,上功德表的庙堂一样。
    告诫别人要做那识时务者的俊杰,怂恿他人驯服于什么适者生存的说法是危险的。
    如果识时务,如果适者生存,那么恐怕只有苍蝇,老鼠,蛆虫最是识时务的。
    这些人在自作聪明之际,不如想想如何改变他自己的生活环境和思维,再告诫别人要降低自己的标准的时候,他们最明智的是不如沉默。
    他们理应当洗心革面,朝闻道夕死可矣,他们应该开始敬畏一下他们所嘲讽人的高格调。
    自己是否把黑的说成白的,把男盗女娼说成是贞女烈妇,把粉饰太平说的光明正大,自己是否正在生存在一个大化粪池之中却当是西方功德水中而自娱自乐,恬不知耻。
    楚留香想起上古逸民许由的故事,他为什么到河水边去洗耳朵?许由这位上古隐士为何去水边洗耳朵。
    力排南山的三壮士,却被一个卑鄙的侏儒,用无道义,无道德,充满聪明却毫无智慧廉耻的方式,让他们因耻辱而自戕。
    现在楚留香明白了,楚留香也有洗耳的想法,虽然可能有了点表面文章的意思。
    不过不如此楚留香实在感觉有点气闷,既然有这样的行为可以让自己的心情好一点,可以让自己受伤的心灵平复一下,那还是有比没有好。
    楚留香忽然发现古人原来是如此的可敬,不仅可敬,简直是惊天地泣鬼神。
    能在阿谀无耻劝进之中做许由,做孔圣人所言逃离无耻的隐者,楚留香忽然发现这些人虽然或许不会武功,也或许和他心目中的江湖不沾边,但是他们可比那些曾经的东方不败,任我行,上官金虹,墨孤魂之流要强大的多。
    楚留香从某一刻开始就发现,江湖并非仅仅他自己想象的江湖。
    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心目中的江湖,而且每个人都在江湖之中。
    在这里,道德和法律都开始颠覆,人性和人心都不会按照常理出牌,都反常了人们本来 心目中的人和物。而这些人,也正是如他一样矫矫不群般如他楚留香一样的大人物。
    楚留香也要洗耳,他没有去颖水。
    楚留香绝对和天下任何一个人都不一样。
    楚留香也许是世人眼中的沽名钓誉之徒。
    许由洗耳在颖水之上,如果他不求名,不求利,也对权力厌弃,那么何以他的行止何以被天下人争相传颂?
    楚留香选在了曲江池畔。
    连做一件类似于表现隐士高洁的仪式,楚留香都能做的如此迎合世人的猎奇探幽之心。
    楚留香的确是那个到哪里都会成为传奇的楚留香。
    他的确无法成为那默默无闻的落拓之人。
    曲江池本是长安城中无论男女老幼都喜欢的游览胜地。
    登科得意的士子携妓观玩,贵族王孙在这里泛舟池上,杨柳深处,风波荡漾,那是何等的惬意。
    楚留香,你为什么不选择一条深山幽谷之中不知名的溪水,这样你也就可以不再让人以为你不过是个走终南捷径的伪君子的隐士了。
    楚留香无法掩饰自己,暂时他还不能离开长安城。
    他所经过的路径,许多人都忍不住驻足观看,指指点点,楚留香知道他们在议论自己,为何在末世,还在穿着盛唐的装束,为什么一个英俊潇洒的男人,行止举动却像是一个满城疯狂的花魁的招摇过市。
    只是本来一向游人如织的曲江池,却好似知道楚留香要做隐士的行径,故意的将人隐蔽起来,好让他完成一件类似于许由洗耳一样足以震荡天下的壮举。
    楚留香正想沿着台阶走到池边,然后俯身下去。
    忽然他闻到了一股香醇的竹叶青的味道,他知道数步之遥,必定有美酒。
    斜眼望去,望见了一个竹桌之上,摆着三壶酒,四个小菜,一个是凉拌腐竹,一个是清炒莴苣,两个是长安城里的望归楼的芙蓉糕和甜心饼。
    楚留香是酒中的老饕,名厨的知音。
    只是他还要咽下馋涎,因为那桌子后面站着四个人。
    四个一模一样的人,说起来,他们还是楚留香的恩人,因为他们解除了楚留香在冰封之中的沉睡。
    沉沉长夜,经过刚才淑玉斋的斗口,他们一下子有陷入了迷惘。
    徐云若和灵镜宫主面前,忽然闪烁着的是裕兴客栈的招牌,虽然在月夜,但是白月缎上绣着的大红字迹依然鲜艳的很。
    红色虽然看不太真切,但是在昏黄的灯光之下,明显的是那么的可怖而阴森。
    在这些字迹的衬托之下,似乎月色忽然之间变得惨白惨白,一片白骨森森的感觉,一股血腥之气迎面扑来!
    徐云若倒吸一口冷气,因为他看到那招牌在滴血。
    血,人血。
    二楼影影绰绰,闪烁在窗户之上,似乎是人影,但是人影觉得没有如此宽阔,似乎有一个人影一动不动,难道活着的人的动作像是死人一样么?
    徐云若眉头一紧,拉起灵镜公主,飞身跳上有三层楼的裕兴客栈的二楼,二楼本来仅有的一点如豆灯光,忽然之间如烈油着火,灯火瞬间辉煌灿烂起来,照在红色的招牌之上,招牌之上的字迹在灯光之下,八只白色的素蜡立在屋中,显得艳丽而惨烈而刺目,两个人跳在廊檐之下,二楼是一间宽敞的客房。
    客房里一个小伙计打扮的少年背对着他们,而他对面的那个人坐在那里,简直就像是一堵墙。
    不,他本来就是一堵墙,那堵墙,正是冰横三尺冷郎君。
    他们二人跳上楼来,冷郎君正好面对着他们,伸出一个手指头在嘴前向他们做一个嘘声的动作,意思是要他们不要出声。
    “你能告诉我一件事吗?”灵境公主忽然尖声道。
    “你想知道什么?”
    似乎是那个小伙计打扮的少年发出声响。
    徐云若头皮发麻,身上的鸡皮疙瘩开始炸裂,因为那个伙计说完那句话,忽然扭头看他们,当他背对他们的时候,他的脑后和普通人没有区别,但是,当他转头的时候,他脸和头根本没有区别,也就是说,他的身子开始扭转,头也扭转一圈,还是和后脑没有区别,也就是说,他的整个脑袋上也是全部的毛发!
    黑色的毛发,你见过人的脑袋,但是你见过一颗头颅上的头发发梳的干干净净,但是本来该出现脸和鼻孔,眼睛的地方也全部是毛发,全部是头发吗?
    徐云若知道那不是假扮装饰的,根根头发长在脸上,他的观察力一向惊人,他忽然发现,那颗脑袋的脖子间有一个红色的痕迹,似乎是被一剑轻轻的划过,血色凝结。
    冰横三尺冷郎君忽然之间格格笑起来道:“你们可知道,这个屋子里有几个人?”
    灵镜公主手心的冷汗早已经把徐云若的手湿透。
    若非有个英雄的情郎立在她的身边,以她的性格,恐怕她早已经大叫出来,撒腿跑开。
    她牙齿打颤,这个男子虽然不够高大,但是最够让她安心他会不顾一切的保护她,爱护她,就凭这一点,就算是面对千军万马和刀山火海,她也凛然不惧。
    她定一定神,道:“你是说活人或是死人?”
    “我当然说的是活人,你听说过死人会被计数在活人之内么,死人不是人,死人是鬼,尸体是僵尸,所以他们不是人。”
    “是你杀了这个人,然后将他的血迹涂抹在裕兴客栈的招牌上?”
    “你这样认为我么?”他口气之中似乎略微有些失望。
    徐云若不置可否。
    面对徐云若的神色,冷郎君似乎心开始冻结,“你只猜对了一半,是后一半,是我将他的血涂抹在招牌上。“
    “哦,他不是你杀的,你为什么要用他的血涂抹在招牌上?“
    “是他求我的,这是一种仪式,一种呼朋引伴的仪式,这种仪式也是为了完成他未竟的最后意愿的方式。“
    “哦,我听说过西域楼兰国有一种用死人的血迹涂抹旗帜,引招他们的同类的魂魄聚集在旗帜上,类似于古代楚国的招魂。”
    “他们的方式是经过祷告诅咒之后,大叫三声魂兮归来,魂兮归来,那么与他们志气想投的人的魂魄都会聚集,聚集的魂魄与怨气充盈于天地之间,后世的什么空际灵旗,里说的便是这个故事。他们的冤屈和未竟的志愿都会化成一种厉鬼的怨气附着在旗上,厉鬼虽然最终魂飞魄散,但是这种怨气的力量也超越于一般的神怪仙魔的怨力而力量无穷,实现他们生前未了的心愿。”
    “你说的是恶鬼恶修罗?是天地之间不可掩饰与不可压制的怨气?”
    徐云若看着他,冷郎君嘿嘿一笑道:“正是如此,此人之死,可以说是天地之间的奇冤,他护主心切,他立志要做忠臣烈士而不屑于做什么江湖游侠。他本来有最好的做江湖游侠的出身,可是在我们江湖人物看来,偏偏要去做什么朝廷鹰犬,精忠报国,结果报国无门,最后自己不免混丢了脑袋。”
    “方公子他们两个人是皇帝身边最忠心耿耿的侍卫,可惜一天之内,双双毙命于此,方公子是被姬无泪杀的,可是他自己却是被一种异界的神兽咬死的,而不是被普通的武林人杀死。”
    “因为据我所知,一旦被这种神兽咬死,一个时辰之内,这种神兽的唾液可以激发人体的激素,让已死的人浑身的毛发齐出,激素激发人体的尚未凉却的热血,激荡人的毛发。”
    “人本起源于丛林洪荒,与兽类无意,本来也全是被毛发覆盖。”
    “这种神兽的名字在西域之西方叫斯芬克斯,亦雌亦雄,它本身已经被杀死,被一个谜语杀死,据佛家说,它本来是佛教的阿修罗的一种,解语夜叉!”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