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与火的大宋

第二百二十八章 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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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真人围攻了这么久这才打下太原城的瓮城,付出的代价惨重,死伤的兵马无数,自然也可想而知他们心里得积存了何等的怨气。
    杀光了瓮城里的每一个南朝人,甚至很多女真人还咬着牙把弄伤自己的南朝人砍得稀巴烂这才收手。
    大凡战斗惨烈了,杀人泄愤之类的都是常事,对于女真人来说,更是如此。
    攻破瓮城,女真人这就如潮水一样蜂拥而入,眼前的太原城的北城门这会儿已然是无遮无拦的出现在了自己眼前,大凡攻城,瓮城失守了,主城门被破一般也只是时间问题了。
    瓮城已破,如今的太原城里的瓮城一片狼藉,尸首、柴草,各种杂七杂八的物什散乱了一地,地上简直就像是一片乱葬岗。
    女真人并没有着急蜂拥前去攻打太原城的主城门,而是自己的搜查这瓮城里的每一个角落,太原大城如今已经围困了将近一年,这才攻破了瓮城,要是主城门能那么容易就攻破了,那自己还用得着费这么多的时间?
    马大三如今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眼看就要绝了气,可是眼珠子仍然瞪得大大的就像是铜铃一样,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
    手儿被身体周围的杂七杂八的东西盖住了,也不知道他还能不能抽出来,如今的他只是瞪着眼睛瞅着这群女真人在自己的地盘上肆虐,除了喘气,这会儿他连说话或者怒吼的力气都没有了。
    其实死了也没啥,要是能在今天死了,那倒也还算值得,统制临走的时候跟自己许诺过了,只要自己能完成这朝廷交给自己的最后任务,自己远在家乡的家人就可以得到一笔不菲的抚恤金,自己那七老八十的老母亲还能被册封成诰命夫人!
    听吧,诰命夫人,这可是好有来头的一个名头。
    在大宋,只要妇人能被册封成诰命夫人,那这家子基本上就不愁吃穿,没几年就可以成长为一个富甲一方的小土豪,这不是痴人说梦,而是确有其事。
    历朝历代的朝廷对自己册封的诰命夫人都是颇为厚待的,家里可以跟那些举人、进士一样免除赋税和徭役!也就说自己地里能出多少收成自己就能得多少收成,不用上交给国家,而且国家征发劳力的时候自己这家子也不用再出人!
    有了诰命夫人这么个合法避税的名头,身边就一准儿有一大群农民带着自己的土地过来投靠,自己啥都不用做就可以成为手中有许多劳力的小地主!家业兴旺简直就是指日可待的事儿!
    要不范进中举了以后能疯了?要不范进中举了以后那个本地的大员外还能舔着脸的过来送上几十两的银子?这诰命夫人就跟中举差不多,或许还要厉害些!
    马大三想着想着嘴里就忍不住流出了哈喇子!脸上欣慰的一笑,这个档儿做笑的表情很费劲,可他还是超负荷的做出了这样一个高难度的动作,这事儿简直太美好了。
    我马家受了一辈子的穷,穷了上百年,可以后就不一样了!马大三笑的很难看,笑的很累,可是依旧在笑。
    拼命的想要抓起眼前的一个酒葫芦,这是统制在临走之前留给自己的,是瓮城里最后的一点酒,可是此时身子却是很不争气,手臂已经很难抬起来了,废了老半天的力气,马大三还是没能喝上这一口酒水……
    “这里还有一个活的!”
    一个女真人发现了马大三,眼中露出一缕凶光,自己这正在找还能喘气的南朝人,这不,这还有一个!
    这个档儿被女真人发现了那几乎难逃被剁成肉酱的命运,不过马大三似乎并不怕,仍旧在费力的去抓那一葫芦酒。
    “啊……南朝人受死吧。”
    “砍了他,砍了他祭奠我们的萨满大神!”
    ……
    一众女真人这都围了上来,这怕是这里最后一个还能喘气的南朝人了,万不能让他舒服着死,非要砍得他大卸八块、烂成一滩泥!
    大马金刀的女真人少说有几十个这就围了过来,一个个长着血盆大口,恣意的狂笑,脸上的狰狞简直瞅着人鬼莫近!这是最后一个可以用来泄愤的南朝人了!
    “直娘贼,哎……想喝个断头酒都这么难,早知如此就让统制大人临走前喂自己一口酒喝了!”
    马大三嘴里牢骚道,说话的气力很小,声音也是细弱蚊蝇,身边乱糟糟的女真人听不清楚他在说什么,不过他们也没打算听,手里的大刀和狼牙棒这就齐刷刷的砸落下来。
    奇怪的是面对着齐刷刷的刀剑大棒就要落下来,马大三眼神里竟然没有一丝的恐惧,有的只是解脱和一丝似乎是嘲笑的东西。
    女真人的刀剑这就落下来,一落下来就会血溅三尺,血浆迸流,不过马大三并没有躲闪,当然他也没有力气躲闪,只是用尽了最后的一丝气力,抬起却才埋在身边柴草的右手,狠狠的一挥。
    手中抓着的,是一根火折子。
    身子底下铺着的,是浸了火油的柴草。
    刀剑加身,此时的马大三已然不再知道什么叫做疼痛了,身子已然被分解的不像样子,只是脸上挂起了淡淡的笑容,我马氏一门以后总算要摆脱穷苦的日子,迎来出人头地的荣光了。
    瓮城里燃起了熊熊大火,火势迅速向周围蔓延,却才还狰狞可怕的女真人这会儿一个个都被烧成了火人,任凭火中胡蹦乱跳,火势越来越大,越来越大,只能不甘的倒地。
    ……
    驾、驾、驾
    一行粗衣麻布装扮的男子正在北行,骑着高头大马,任凭风尘仆仆也在所不惜,丝毫不肯停歇。
    马踢踏踏,踩在地上扬起一片飞灰,尘土漫扬,可这一行人似乎很着急,任凭马儿已经吃累也不肯停歇,只剩换乘皮锁相连的另外一匹马,每个人都是一人双马,昼夜不停,明显是身上背负着什么紧急使命。
    渴了,就在马背上喝几口老酒,一来解渴,二来也为提提精神,饿了就拿出口袋里的风干肉,狠狠的撕上几口这再策马飞奔,这风干肉是大当家教授办法制作的,最是耐饥。
    “都他娘的快点,别跟带孩子老婆一样,瞅瞅你们一个个的,慢慢吞吞哪里像什么打仗的!废物,快点,再快点,大当家可是火急火燎的喊咱们过去呢!”
    马背上一人高大威武,身后背着一条长枪,瞅着落在身后的几个匪子,他转头骂骂咧咧道,却丝毫没有停下来等一下的意思。
    身后之人明显也是身经百战、马术精湛之辈,闻听头人催促,这都强打精神,狠狠一夹马腹,马鞭加身,死命前奔。
    一个日夜这都跑了七八百里了,早就是人困马乏了,可是军令如山倒,大当家在飞鸽传书里说的明白,接到命令不可以有丝毫的迟疑,快马加鞭来这大名府,有重要事务安排。
    “六,六哥,咱这兄弟们都是两天一夜没合眼了,脚底板早就发颤了,而且咱的马儿也得吃些草料休息一会儿了,再这么下去,倒不是咱兄弟们不用力,怕是咱胯下的马儿要倒了,到时候这荒郊野岭的,咱还能踩着铁脚板跑过去不成?”
    一个兄弟喘着粗气说道,因为马背随着奔跑上下起伏,所以说话的声音也并不多清晰。
    “闭嘴!跑死马,就算用双脚扒拉也得给我扒拉过去,这是大当家的命令,胆敢违反的,你就不怕军法?”领头的男子并不松口,一扬马鞭,继续道。
    一听到军法,这匪子脸上立即垮了下来,你说这事儿真是邪性,自己从小就落草当了匪子,平日里最是散漫,浪浪当当惹是生非都是自己强项,可如今被这军法管的气都不敢大喘了!
    一众人这都不敢废话,这就勒紧马缰,快马加鞭。
    领头那人高大威猛,脸色白净,正是吴六子。
    前些日子秦岳出兵大名,山寨这边没啥能撑门面的英雄,这便留下了智勇双全的吴六子,可是如今不成了,秦岳有大任务要办,需要吴六子这么一个能独当一面的人,这才飞鸽传书,急令吴六子北上,有要事相商。
    有句话叫书到用时方恨少,其实人才这东西更是如此,真要你想着做点事儿出来的时候你会发现身边的人才根本不够用。
    秦岳身边的这几个悍将,马正坤和岳翻算是智勇双全,可堪大任,可马正坤是武工队的队正,武工队总有自己的事儿,岳翻是火枪队的头领,剩下的蛮牛、温林朋、吉倩这些人基本上算是莽夫,打仗是把好手,统兵就有些扯淡了,秦岳在身边管制着还行,秦岳一不在身边,这些人就算是不得了了,要通天了,这种性子最是不适合外出领兵打仗。
    所以秦岳决定召唤来吴六子,要他和岳翻一同北上。
    一行人不顾辛劳,穿州过县,白天黑夜连轴转,根本不去休息,不去修整,大当家这次下的,是急令,相信事情一定是非常紧张的,马虎不得。
    马儿跑死了不可惜,军令误了,可是要出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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