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踏天下

关于清风的讨论的结束语,书友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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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清风的争论,枪手想用一位书友的评论作为结束语,因为超过了千字,所以发在公众章节中,供大家讨论。
    清风是活在现实中的好女人,才貌双全世间尤物,她值得真正有本事的男人爱。
    清风是活在现实中的心灵务实而肉身美艳的美人,美人谋利谋权自卫,没什么好厌恶不喜的,对于美人来说,能真正拥有她得其爱者才有资格说她好不好。当然这是在美人不做对不起民族国家的事这一社会要求前提下。至于社会中为己谋利谋权,那是每一个人都应有的权利,谁也没权利对此说什么厌恶,除非你自己能不这么做而任人左右。恶清风的人,有的是幼稚,更多的是出于代入男主的自私。
    首先说一下,从小说开文时看,对于李清写得是很肤浅的,沦于下流。
    但是往后如果撇开这前面男猪初来异世大楚之境那些不合理的迅速进入当时人物思想状态而如同是当时人主宰了穿越来的人的这些肤浅描写的话,却是从事业爱情两方面来说,都越来越好了,虽然功夫尚有不足,还可以进步到更好。
    随着清风这个人物越来越有戏份,她的变化由开始活死人状只为妹妹而活下来到终于为男猪感动爱之到身处地位变化后加上心境变化后进取与自卫心态下争取权力进入权力斗争中,她的表现除了出于客观的利害关系考虑而对妹妹有所不公外,并没有什么错。
    有些人认为清风的权力来自李清,收敛自束地服侍讨好李清便行了,这是无视故事设定而出于幼稚或是一些男人的私心代入下得出的感受。幼稚者是没看到李清的权力不是他一个人可以全控随心所欲的,上位者实际上是要小心操作手下权力撑握与转换的,需要有很大的容忍,不能动辄换人除人,托起上位者的组成集团成员,对于上位者是有很大节制性的,是一个共同利益分配下互相妥协达成集团的,李清因此不能对手下做到绝对强力控制让他们只服从他的意志,这样情况下,清风和集团中文武大臣在政治利益上分歧形成不可免的斗争,不是男猪角可以消除了,只能一定程度协调和控制,分权与令手下一定程度内斗而同时合力对外行动,才是政治正常状态。清风真要自保,确实是不能全靠李清的,且不说色衰爱弛什么的,光是一个李清死了后,清风要保护她自己与子女和妹妹等,就不能靠一味地依托李清。一些读者,想着办要他代入的男猪爽而不顾清风的处境,那是它们有病了,不可理喻。
    至于霁月,基本是单相思,人家李清怎么没有对她动情?居然怪清风阻她追男又或是觉得姐抢了她男人?清风的考虑已是综合考虑下得出的较为现实而理想的结果了,霁月想一直活在回避现实中吗?清风一手创办姑且称“调统”吧,她的派系权力集团是客观形成的,投降地交出掌握的权力与力量,其它权力集团出于利害考虑,还是会置她于死地,这是很现实的事,退则死,怎么能愚蠢地说什么退?
    解决问题,需要男猪更强力有本事,包括更有效地协调清风等权力集团,而不是让清风弃权让人宰割。
    清风反?开什么玩笑。光凭特务机关就能造反?叛李清能让她得到更多更好的东西?
    才貌绝世的美人因为妹妹能保清白活命的一线可能而忍着被肉身污辱的境遇,出于自卫而谋求权力相应活动等,没有任何错处。清风如烈马,主人驾驭不力,没那个德能配她,怎么能怪烈马不老实自残做劣马让人左右直至想怎么弄死就怎么弄死?
    现实生存中的真正的美女,不想卖身为强力者的肉身玩物,就不能活在童话与无视现实的一厢情愿将命运交人控制中,而必须要与铜臭血腥杀伐阴谋手段为伍,拥有控有一定社会权利与权力资源自卫的能力,才能保命生存,进而拥有不受侵犯的肉身与精神尊严。对于已经如清风这样在外族强盗与至亲及本来的战友同伴间体会过严重的肉身与尊严伤害的女人来说,对此体会可谓恍然大悟恨不早知早行。因此,清风作为一个女人也好男人,她的自卫生存举动,没有任何错误。霁月可以拒绝清风的人生安排,却不能因此说清风做错什么,人毕意是要活在现实中的,如觉得清风的人生安排不合乎自己的更大利益或人生理想追求,那她应当自己做出努力自卫,不能有效自卫,在感情和物质利害上,不想死,只有接受现实。
    即便把清风比为武则天,就武则天来说,倾国美人,才貌绝世,如果男人够强大有力,则如后人评曹操、慕容垂、姚苌等一样,主雄则这些人为国之虎臣,无比优秀的美人也如男人的虎臣,武则天与清风这样的美人在真正强有力的优秀男人那,是男人的事业强臂,爱情与床上的恩物佳人,哪里还有什么这危害那什么可怕的。蛇蝎美人对于能有力控制享用她们的人来说,非但不是毒物危险,反而是天赐妖娆尤物无边艳福。指望女人无才无能没用光养个美妙肉身好成全没用的男人享用她们来个什么合理的美好的人生,何其恶心怯懦。这样的意淫读者也只能活在意淫玩弄美人中。某些弱智的都市**小白文及更低级的黄文,倒是合乎这一要求。
    清风即便是绝美毒妇妖姬,让人羡慕的幸福人生也照样能存在于强大有为的男猪对其有力的操控之下。恶清风的人,真正可恶的可怜可笑的人,是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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