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狙

第四十二章驴唇不对马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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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山顶,是一个相当有规模的庄园,跟毒枭头子的根据地,还是有很大不同,这儿更像是一个平民化的小区,也没有保安之类的,建筑物也很平常,并未有多突兀。
    陆萍萍在大门口等候,穿了一身大红鸭绒风衣,大过年的,好东西没少吃,又特么胖了一圈。
    “叔,大姨,过年好,孙哥,嗳!这不是那谁嘛?大金刚对吧?你俩现在也勾搭一块啦?待会儿我大爷肯定得骂你,做好准备哈。安子,咋才来?我爸说啦,要是你不来,咱俩就散伙。”
    女侠说话还是这么痛快,我才不惯她毛病:
    “你爸谁啊?他说咋滴就咋滴?我又不跟他过日子,走吧,找个暖和地方,这把我冻得,差点躺着进来。”
    “老妹,我就喜欢跟你一块,也就这时候,我才活的自信点,以后,我大金刚就是你们的扈从,你大爷要是欺负你,我还弄他,嗳,老孙,别跟我抢活啊,我这拿着军饷呐。”
    大金刚比较自觉的从孙哥手里接过来最轻的包袱,包袱里面是三斤粉条,我们这儿的规矩,见亲家,那得四色礼,猪肉一刀,粉条三斤,挂面六包,尧王醇一箱,萍萍把自己披的鸭绒给我套上,我冻得不轻,也没拒绝,就特么跟个大马猴子似的,跟着萍萍就走。
    大发停在泊车场上,乖乖,这里边最低档次的也是普桑,甚至还有奔驰凯迪拉克奥迪,这里边住的都特么什么人啊?我虽然内心挺震撼,也未有表现出来,来到最后一排房子,老陆陪着一个大胖子在胡同口迎接,见了我,指了指,说:
    “就这小子,除了惹事啥也不会,你自己看着办吧。”
    胖子很有意思,快步上前,跟我爸妈打完招呼,拍拍我的手:
    “不错,虽然比萍萍差点,也还凑合。”
    “嗯,我比你闺女差远了……就体重来说。”
    我接着扭头跟老陆招呼:
    “老板,没你这么干事的,人家高薪聘请我都没去,就等你开张,切,黄花菜都凉了,得赔我损失啊,少一分钱我就不走了。”
    老陆翻翻白眼没说话,进了门,我这才发现,这房子外边看不出奇,里面那是别有洞天,用豪华绝对无法概括,只有……奢靡,勉强可以形容。
    整个院子,一亩大小,全部用不知名的材料覆盖,而且设计了全自动温控系统调节,奇花异草,假山怪石,犹如置身热带雨林。
    进了客厅,整个墙面,地板,都覆盖了一层金丝楠木幕墙,枣红木纹流溢着丝丝金线,让人不忍驻足,走路必须轻抬轻放,老爸老妈,显然未有丝毫的心理准备,嘴巴只顾啧啧称奇。
    “好家伙,土豪啊,怪不得跌不下膘。”
    我赶紧跟萍萍说话,打破沉闷。
    “遗传好不好?我都很少吃饭,老爸说我瘦了,嗳!叔,大姨,你们和我爸聊聊,我带安子逛逛。”
    我顿时有种中了五百万大奖的惊喜,虽然不指望她家能帮我干啥,起码老丈人家有钱,我爸我妈不会在金钱问题上有压力。
    我俩在院子聊了会儿,这才知道,他爸是陆家村的族长,在全国各地都有羊汤的直营店,统一字号是“西北山里羊汤馆”,他是董事长,每年的纯利润,在五千万左右,老妈三年前去世,淋巴肿瘤,老爸虽然风流韵事层出不穷,但没有结婚的意思,就怕女儿受委屈。
    “我草!看你家不怎么缺钱啊,跟老陆去尧王城受这罪干嘛?不会是为了找老公吧?”
    每年五千万的红利,还特么打工,这丫头脑子没毛病吧?
    “嘻嘻!我大爷这人还是不错滴!以前说的吧,都是骗你的,年轻的时候吧,一表人才,据说看上一个京城来的知青,后来人家落实政策走了,他难受的寻死觅活,得了一场大病,好了呢,再也不找女人了,他玩性大,小时候,就带我掏鸟蛋,捉蚂蚱,挖黄泥头做口哨,这两年,玩够了,就找个地方让我帮他玩几道特色菜,干它一年半载的,人气有了,加俩钱,转手,然后再玩,那个羊汤馆已经转出去了……你可别跟他学昂,大爷挣俩钱,全花在小姐身上,你要敢得瑟,我就给你割了,我不用,别人也特么别想用!”
    “你这人吧,太自私了,不能这样昂,饱汉子不知道饿汉子饥,要有爱,要博爱,知道不?”
    我语重心长的教诲,显然没有获得预期效果,小丫头一把攥住俺的小钢炮:
    “知道我为啥在门口接你?告诉你,这儿到处都有监控,以后啊,我就在你身上安一个,你要敢偷腥,我就让你当人妖。”
    “嘿嘿,指定不会,我这人挺传统,跟你爸你大爷绝对是两路人,嗳,想个辄,让你公婆在这儿多住些日子……”。
    我把前因后果说了,丫头想了想,点头道:
    “这事不用你管了,我爸明天就出门,他一年也就在家几个月,我就说一个人害怕,让他们陪陪我。”
    我呸了一口:
    “你脑袋装的都是啥玩意?你害怕?你特么的哄小孩呢?你得这么说……”
    我叮嘱一番,没想到萍萍毫不犹豫答应,还夸我聪明,这么不要脸的主意也能想出来,为了表示欣赏,必须玩一下驴唇不对马嘴。
    话说这游戏还是挺有味道的,怪不得广州人喜欢吃生猛海鲜,有生命的舌头,跟卤出来的,区别还是蛮大的。
    中午自然是未婚妻下厨,老丈人吧嗒着嘴讨好我:
    “小安,跟你沾光了,要是你不来,人家坚决不上厨房,待会儿咱爷俩多整点,你大爷就那样,别跟他一般见识。”
    菜是家常菜,味道不是寻常吃的着的,我觉得就算为了我的胃,也得把这个胖丫头骗到手,酒是五粮液,外包装都发霉了,酒液呈琥珀色,最起码沉了三十年,一箱哪够啊,光大金刚,就特么喝了两瓶半,还揣在裤腰里一瓶,当然,这是我的命令,头一次上门的毛脚女婿,总不能干这种龌龊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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